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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跑吧_人生迷恋、艺术形象和文学地位

约翰·厄普代克
外国小说
总共10章(已完结

兔子,跑吧 精彩片段:

人生迷恋、艺术形象和文学地位

——综评厄普代克和他的“兔子四部曲”(总序)

罗长斌

一、现实与耕耘

约翰·厄普代克自1958年发表作品至2006年,至少出版五十七部书籍,包括约二十三部长篇小说、五部诗集、约十二部短篇小说集、四本厚厚的文学评论集、一部戏剧、四部儿童作品,以及无数尚未结集出版的评论、演说和采访录。四十八年的文学生涯中创作了如此数量的作品正是他一生辛劳的最佳报偿;而两次获普利策奖、两次国家图书奖及欧·亨利奖等共十二次不同奖项,足以提高他在当代文学界的重要地位,使他成为同代人中极富天赋的重要作家之一。从而,对于他的介绍也就成了中国无法回避的文学翻译事件。

厄普代克于1932年3月18日出生在宾夕法尼亚州的里丁镇(Reading)并在近邻希灵顿镇(Shillington)长大,时值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际。其父为威斯利(Wesley)·厄普代克,原是工人,失业后几经周折终于在本镇当上中学数学教师,此后兼任平信徒传道师(lay preacher),未授神职。其母琳达(Linda)颇有文学修养,常以创作自娱。作为独子,厄普代克至少从两个方面在相对困难的环境中受惠于父母:其一,父亲的中等经济收入和地位使他自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更使他有上哈佛大学的可能,从而为日后创作奠定了厚实的文化基础;其二,父母二人的智慧,特别是母亲对艺术的喜爱对他有重大影响。

在1962年出版的第二部自传《山茱萸树:童年回忆》中,他以惊人的记忆和优美眷恋的笔调再现了他在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以一个孩子的眼光和心理描绘了小镇的风土人情,还有那少年的觉醒,以及他终生迷恋的三大秘密:性爱、宗教和艺术。在1963年出版的《马人》中,他更是以艺术的笔触描述了一个十五岁男孩彼得(以作者为原型)对其父凯德威尔(一位教师,以作者之父为原型)三天教师生活的细致观察和感受。母亲的影响是他愿意献身艺术创作的潜在情结。然而最终改变并决定了他前途的却是一个奇特原因:他六岁时因患麻疹而留下的牛皮癣病。他在1989年出版的第三部自传《自我意识》中首次向读者披露了这个秘密,并把他一些人生选择的根本原因归于皮肤病。他认为当作家只需通过作品和外界接触,从而避免了和公众见面可能产生的不安和难堪。看来,他承受了一些精神压力,于是被压抑的感情就通过创作了许多书稿发泄了出来。

厄普代克于1954年以最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的英国文学专业,并荣获一笔奖学金去牛津大学的罗斯金(Ruskin)美术学院学习一年。回国后他为《纽约客》杂志撰稿两年,后因城市空气不利皮肤病的调治就离开纽约,搬到麻省的伊普斯威奇(Ipswich)乡下,专门从事文学创作。他在那里居住了十七年之久,直至1974年和妻子分居为止。他们两年后离婚,留下两儿两女,据称这是一场无过失的离婚。他在《自我意识》中为自己辩解说:“我为什么那么年轻就结婚?因为一旦发现了一位原谅我皮肤的可爱女性,我就不敢冒失去她的危险再去另找一个。”☾1☽第一任妻子名叫玛丽·彭宁顿(Mary Pennington),于1953年在厄普代克尚未大学毕业时就嫁给了他。这二十三年的漫长婚姻生活带给二人感情的影响在《破镜难圆》()中有所描述,而“兔子四部曲”的主人公哈利的母亲取名为玛丽,未尝不是在反映厄普代克对妻子的某种情绪。

《兔子,跑吧》()在1960年一经问世,厄普代克就作为一名文学创作者而获承认。从此,他每部作品的出版问世都受到美国主要杂志的认真评论和研究。他和约翰·契弗、塞林格等人同属“纽约客”派,题材大都描写市郊中产阶级的生活,文风细腻而略带嘲讽。但是他的创作实践显然超越了这个具体派别,从而成为一位颇具独特风格和表现题材的当代作家。

他在1975年出版的《拾零》中写道:“中产阶级的家庭风波,对思想动物说来如谜一般的性爱和死亡,作为牺牲的社会存在,意料之外的欢乐和报答,作为一种进化的腐败——这些就是我的主题。”☾2☽中产阶级的祖先是英国清教徒,他们拥有中等收入,居住在中等规模的居室里,有权有势,从而代表着美国社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当这个阶级正日益丧失其往日的权力,当往日的生活信念和生活方式无法作为美国文化的标准内容时,他就注视着、研究着这个阶级的生活变化;并用艺术的笔触把人们私生活中那骚动不安的关系(尤其是性关系),描述成为该阶级衰亡的重要症状。他把小说人物置身于白人城镇或郊区,让他们生活在物质上丰裕而精神上痛苦的环境之中。通过他们,厄普代克试图提供美国当代生活那色彩缤纷的画卷,并进而探索人类天性中让人忧伤的成分,以揭示社会生活的奥秘。

二、虚构与阐释

历时三十年而创作完成的“兔子四部曲”是厄普代克天才和智慧的集中体现。第一部《兔子,跑吧》的故事发生在1959年3月至6月,讲述主人公哈利·安斯特朗因不满自己的工作及家庭平庸的生活而出走。他和妓女鲁丝同居近三月之久,最后因他的女儿溺死而又回到了妻子詹妮丝身边。其父厄尔是排字工,其母玛丽为家庭妇女,整天操持家务。上中学时,哈利是该县的篮球名将,两次破县记录而小有名气。他比作者小一岁,属同一时代,但显然缺乏作者所具有的家庭背景。哈利高中毕业时因朝鲜战争爆发而应征入伍,驻守在得克萨斯州:一个物质丰富而文化贫乏之地。此次服兵役的直接后果是失去了女朋友安(Ann),他此后的生活就一直沉浸在失落之中。他找不到中意的工作,或中意的女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他和已怀孕三个月的情人詹妮丝结了婚;这个来自富裕家庭的女人从此就成了他终生难以摆脱的障碍之一。显而易见,战争和富家子女的本性成了他一生灾难的重要根源;然而他又不能像别的受压迫者那样大胆地对抗命运的捉弄,结果只能是以非常柔和的方式去逃避:灾难仍难以避免。

该书及此后的三部书中布满了象征和意象,从而增加了对小说进行多种解读的可能性。在哈利多次进行的探索中,他整个一生的生活及其信仰都得到了充分展现。他只有一种天赋,那就是强调生命本身的重要;因此他一方面惋惜生命的失去,另一方面为满足自己生命的需要而去追(贪)求。他的感觉灵敏,对客观世界,对善恶却仅停留于直觉的认识,缺乏将之深化必需的知性和理性。惟其如此,这个人物才符合他的知识基础和阶级地位,才不具备行大善大恶的本领,并和那些整日谋算他人的有知识、有地位、有权力的中上等阶级人士划清了界限;二者从思想上、行动上难以融合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

《兔子归来》()的故事发生在1969年7月16日至10月31日。作者在前部书中把50年代通用的收音机广播引入书中,以使主人公的生活和时代紧密连接起来。在这部书中,作者又使60年代风行的电视成为主宰全书情绪的媒介,以便更好地展示社会生活的变迁对个人生活的重大干预和影响,从而把个人悲剧和社会、政府挂起钩来。哈利归来后即在一家小印刷厂和父亲一道当排字工,至此已有十年;更加单调乏味的生活早已磨平了他往日追求的勇气。三十多岁的妻子此时正有新想法,见哈利万念俱灰,就私通在其父车行当推销员的希腊裔男子查利。哈利发现后,她就干脆离家和查利公开同居。黑人同事介绍哈利认识了离家出走后流浪的白人姑娘吉尔。代表着一种文化的吉尔给死气沉沉的哈利家带来了安宁和快乐。她不仅帮助哈利恢复和确立了对生命的信念、对良知的追求,也使他十三岁的儿子纳尔逊体验到了家庭生活的乐趣,增长了见识。随着黑人逃犯斯基特的到来,他们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及读书活动,以教育哈利懂得黑人在历史上所遭受的压迫,使他认识到反抗的必然性及白人耶稣的无能。然而,哈利社区里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不能容忍斯基特的存在。当哈利和情人佩吉晚上相会之时,两个白人放火焚烧了他的居所,烧死了吉尔;斯基特则被警察误认为纵火犯而遭到追捕。哈利的妹妹米姆从西海岸做妓女回来后,有意勾引查利而把詹妮丝逼回到哈利身边,一个家庭才免遭解体。

该书是四部曲中情节最为复杂、矛盾冲突最为激烈的一部,它通过吉尔、斯基特及其他象征含意而加深了深度。在第一部中,哈利先逃离詹妮丝,后逃离鲁丝,又逃离教练托瑟罗,重逃离詹妮丝,后逃离墓地,再次逃离鲁丝;共逃跑六次。在这部书中,詹妮丝先逃离哈利,哈利从金博友谊娱乐厅里逃走,吉尔逃离母亲来到布鲁厄,斯基特从监护中逃出又从燃烧着的房子逃出,哈利和纳尔逊从佩吉家逃出来目睹火烧家园。纳尔逊因不满哈利未拯救吉尔而逃走;共达七次。表面上看,哈利从先前外部行动上的追求探索转入了内心的精神追求;而实际上,该书的主旋律是来自三个不同家庭背景、三个不同时代的三个女人詹妮丝、吉尔和米姆,反映了她们在骚乱不堪的年代里的三种不同的生活态度、不同个性特点、不同的追求和结局;哈利则成了配角。更为重要的是,作者把妓女鲁丝的形象延展至米姆,并延伸到第四部,以鲁丝之女安娜贝尔来重唤哈利那死去的记忆。值得注意的是,妓女的形象得到正面描述,她们成了最理解哈利心情处境的人,成了敢作敢为、精力充沛、勇于献身、深懂人情、感情强烈、做事理智而又富于牺牲精神的女人形象。这是一种反传统的描写,现实社会中的人是绝不应该仿效的。

作品简介:

约翰·厄普代克是集小说家、诗人、剧作家、散文家和评论家于一身的美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他的“兔子四部曲”是当之无愧的经典巨作,本书是其中的一本。故事发生在1959捻月至6月。讲述年轻的主人公“兔子”哈利因不满平庸的工作和家庭而离家出走、不断逃跑的经历。

作者:约翰·厄普代克

翻译:刘国枝

标签:约翰·厄普代克兔子四部曲兔子,跑吧美国外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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