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祷 精彩片段:
行走的年代
第二章 父与子
一、陈香和老周
老周是陈香的丈夫,也是她同班的师兄,叫周敬言。只不过,周敬言这名字,平日里很少有人叫,大家都叫他“老周”。还在做学生的时候,他就是“老周”了,全班男女,无论大小,大家都“老周、老周”地叫,听起来朗朗上口,老少咸宜,好像他生来就该是个老周似的。
说来,一个班里,比他大的,也不是没有。像贾爱斌,比他大一岁,却很少有人叫他“老贾”。和他同岁的,有好几个,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被人以“老×”冠名,唯独老周,是毫无歧义的。你站在他面前,面对着他的脸,不叫他“老周”还能叫什么呢?在某种意义上,那是一个尊称——“七七·一”全班的老大哥。
老周是个善良的人,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老周结过婚,有过一个孩子,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儿,孩子不满周岁时,因为一场中毒性痢疾死了。这件惨痛的事最终导致了他们夫妻的离异。老周的前妻,是一个“北插”,孩子的去世使她椎心泣血地痛恨这个客居之地,她对老周说,我就是回北京要饭也不在这鬼地方待了。于是,她抛下老周走了,当然她没有回去要饭,家里给她托门子找了一个不错的接收单位。但是北京不接收老周,北京有什么理由接收一个毫无名堂的外乡人呢?北京最终使他们孔雀东南飞。
可是你在老周身上,几乎看不到这些伤痛的痕迹,他一点儿也不愤世嫉俗,对世界抱着几近天真的善意。他生来是个天真的人,这使他的笑容纯净而温暖。他像孩子一样欢笑,像哲人一样思考,只不过,年轻的陈香不知道这一切有多么珍贵。
老周不算英俊,远远不算,他有一张扁圆的大脸,中等个头,偏胖,还有一点微微的驼背,总之,他只能是一个兄长似的“老周”而绝非陈香心里的白马王子。陈香甚至都不知道他其实一直在喜欢着自己,四年的时间,朝夕相处,陈香过得轰轰烈烈又浑浑噩噩,直到她遇上了那个大麻烦。
她几乎没有什么妊娠反应,她唯一的反应就是变得格外贪吃。她的饭量几乎是以几何倍数增长着。一顿饭,她可以吃下四个馒头、三碗小米粥、两碗大烩菜。他们出去打牙祭,吃灌汤小笼包,她一个人足足吃下去八屉!吃得所有人目瞪口呆。她的好朋友明翠看出了事情的古怪和蹊跷,当天下午,把她约到了河边,对她说道:“陈香,出什么事了?”
陈香微笑,眯起眼睛看河,不说话。明翠清晰地看到了她鼻翼两侧的蝴蝶斑。陈香的脸,从来是洁净无瑕的,像玉一样纤尘不染,但现在它看上去像张画稿一样纷乱。明翠觉得自己的心揪成了一团。
“几个月了?”她只好摊牌。
“嗯,怎么算呢?我想想,”陈香回答,“两个月零十三天。”
“谢天谢地!还来得及,”明翠长出一口气,“陈香,今天太晚了,明天早晨,我陪你去医院。”
陈香不笑了,她转过脸来,犀利地、凌厉地逼视着明翠,说道:“明翠,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要我放弃这个孩子,杀死这个孩子,对不对?这话,我只说一遍,我要把他生下来。不管谁说什么,千难万难,我也要把他生下来!我想好了,大不了,我不留校,大不了,没有任何单位接收一个单亲妈妈,那我就去海子边摆地摊卖大碗茶,卖糖葫芦,卖烤红薯,要不就开家小饭铺卖油条丸子汤,总行吧?所以,那些残忍的话你最好让它烂到你的肚子里,不要让我的孩子听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明翠,我不希望我们从此成为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