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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三、陌生人

托妮·莫里森
总共10章(已完结

精彩片段:

三、陌生人

安居村离莫纳克街十万八千里。自从一战以后,拥挤杂乱的房屋便逐渐占据了山坡和山谷。谁也用不着这个地名,包括邮局和人口普查局。警察倒是很熟悉那个地方,以前在救济办工作的几个人也听说过那里,不过县福利处的新员工都没听过。十区的老师班上偶尔会有那里来的学生,但他们也不用安居村这个名字。那些古怪的没法教的学生被称为“乡下人”。尽管这让从正经农村家庭出来的学生很生气,但老师得挑一个社会上能接受的词来称呼那些孩子,还不能惹火他们的父母,他们迟早会有所耳闻的。“乡下人”的称呼似乎还过得去,尽管从来没有安居村的哪家父母来要求、批准、评论、询问或是抱怨。通知单或者表格交到这些孩子脏兮兮的手里就再也不会返回,也没有任何答复。乡下人在教室里坐上几个月,跟别人合看课本,向别人借纸借笔,但是故意一言不发,仿佛他们来不是学习知识的而是检查教学的,不是回答问题的而是旁观他人的。他们在班上不说话,只和自己人来往,一方面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另一方面别人也小心地躲着他们。乡下人会忽然打起架来,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大家都知道,五十年代末有个校长设法找到了一个叫奥蒂斯·里克的乡下人的家,进行了一次家访。奥蒂斯差点把一个同学的眼睛打瞎,而且既不明白也不遵守贴在他衣服口袋上的开除通知。他每天照常来学校,袖子上还沾着受害者干了的血迹。这趟家访本是想正式通知奥蒂斯已被开除,具体过程大家不甚清楚,只听说了一个生动的细节。校长离开里克家时是跑出山谷的,因为他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回到他的车里去。那辆迪索托最后被警察拖了回来,因为车主宁死也不愿再回去取车了。

年轻时经历过大萧条的老人们现在仍然把那里叫作安居村。如果有人问起,他们就会描述一下那里居民的历史。不过既然很少有人问及,安居村村民就由着外人随心所欲地将他们描画为一群未开化的人,被辱骂,但也被容忍,被忽略,被恐惧。那里基本保持着一九一二年的样子。那时候制麻厂被废弃,能走的人都走了,不能走的人(黑人是因为失去希望,白人是因为没有前途)就留了下来,找个村里人结婚——就算是结婚吧,想办法一天天活下来。他们用别人家的废料盖房子,或者改造一下制麻厂留下的工棚,给在山坡上摇晃或在谷底盘踞的两室一厨的小破房这边加个棚子,那边盖座屋子。他们接雨水泉水,喝牛奶或者家酿的酒,吃打来的猎物、吃鸡蛋、吃家里种的菜。如果出去打工,给别人种田或者做饭,挣来的钱就买糖、买盐、买油、买汽水、买玉米片、买面粉、买干豆子,还买米。如果挣不到钱,他们就偷。

安居村这个名字听上去很安宁,实际上这里却充斥着忠诚与放纵,唯一的罪恶就是离开。曾有一个脚趾并在一起的女孩背叛了这里,她叫朱妮尔。她的母亲薇薇安本想在孩子落地时就给她起好名字。但她的生产很艰难,三天后才能清醒得稍久一点。那三天内,新生儿的父亲已经给她起名叫“朱妮尔”,要么是源于他自己的名字——他叫小伊坦·潘恩☾1☽,要么是出于他的希望,因为薇薇安虽然已经生了四个儿子,却没有一个是伊坦的。后来薇薇安终于给婴儿另起了名字,伊坦搬回父亲家之后她也还用过一两次。但“朱妮尔”这个名字保留了下来。小时候有这么个名字就够了,可后来孩子去十区上学,得有个姓。“朱妮尔·薇薇安”,她嘀咕着。老师捂着嘴笑了起来。她挠着胳膊,才想到她可以只说“朱”的。

安居村的人不鼓励女孩上学,不过朱妮尔那几个舅舅、表兄弟还有同母异父的哥哥都在十区待过。朱妮尔和他们不同,她很少逃学。待在家里要么没有人管,要么随便找个人管,她觉得自己和安居村的狗差不多。这里有五十多只狗,有时被短链子拴着,有时没拴,四处游荡。不打架也不吃东西的时候,它们就被绑在树上,或者蜷在门口睡大觉。它们随意交配,猎犬会和牧羊犬交配,柯利犬会和拉布拉多犬交配。到了一九七五年,朱妮尔出生的时候,它们已经发展成了一种古怪而漂亮的新品种,一眼就能看出是安居村的狗,它们会熟练地赶走生人,但最擅长的还是打猎。

一年又一年,朱妮尔渴望见到父亲,她不停地请求妈妈带自己去看他。

“别吵了行吗?”薇薇安总是这么说。直到有一天,她答道:“他去当兵了。我听人家说的。”

“他什么时候回来?”

“唉,他算什么啊,宝贝。什么都不是。走,快去玩吧。”

她走了,但她一直在寻找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他用自己的名字给她命名,为了让她知道他有多在乎她。她必须等他。

整天和狗还有母亲待在一起终于让朱妮尔感到无聊了。她比哥哥们更机灵也更狡黠,她怕舅舅们,又不喜欢舅母们,因此很愿意去十区上学。起初她只是想远离安居村,后来她喜欢上了学校。她是第一个在课堂上发言和交作业的乡下人。班上的女生离她远远的,有几个想要对她抛出橄榄枝,但马上就被迫做出选择,要么和这个脏兮兮的只有一件衣服的乡下人做朋友,要么像其他女孩一样捉弄她。每一次输的都是朱妮尔,但看她的样子,仿佛对她的拒绝倒是她的胜利,见到那个和她维持了一段课间友情的女生回到原来的圈子里,朱妮尔会露出微笑。最后成功地和她做了朋友的是一个男生。老师们觉得那是因为午饭时他把自己餐盒里的奶油蛋糕卷和核桃雪球饼给她吃,而朱妮尔的午餐常常只是塞在她那过大的毛衣口袋里的一个苹果或者一块蛋黄酱三明治。其他学生则觉得是因为他放学后在沟里和她干见不得人的事——他们当面这样告诉他。但他是个骄傲的男孩,是灌装厂经理的儿子,他老爸可以炒他们爸妈的鱿鱼——他这样回敬他们。

他叫彼得·保罗·弗塔斯,十一年来一直被叫作尿尿☾2☽,这让他养成了对公众的看法傲慢而不屈的态度。彼得·保罗和朱妮尔对彼此的身体并不感兴趣。朱妮尔想知道整缸的可乐原料和装瓶盖的机器是什么样的。彼得·保罗想知道山上是不是真有棕熊,引来蛇的是小牛还是牛奶的味道。他们交换着信息,就像出售赛马情报的贩子,省略基本情况,直接跳到关键部分。不过有一次他问她是不是“有色人种”,朱妮尔说她不知道,可以问一下再告诉他。他说不用了,反正他也不能请外邦人去他家。他不想伤害她的感情。她点了点头,很高兴他用这个正式而美丽的词称呼她。

他从家里偷东西送给她,一支圆珠笔芯、一双袜子,还有一个黄色的发夹,可以夹在她用手梳的头发上。到了圣诞节,她送给他一条蜷在瓶子里的小水蝮蛇,他送给她一大盒蜡笔。很难说谁比谁更开心。

但是水蝮蛇毕竟是条蛇。这蛇把他们害惨了。

朱妮尔有几个舅舅是游手好闲的十几岁少年,被荒凉无望的生活损害了脑子,时而残酷,时而麻木。他们问她:“拿那个玩意儿干吗啊,丫头?”他们不相信那条装在瓶子里的蛇像朱妮尔所说,是学校布置的作业。就算她说的是真的,这种行为也深深地冒犯了他们。属于安居村的东西被弄到了他们经历过失败的地方,这失败太彻底,以至于他们不把它视作失败,而视作自然之光对教育之暗的胜利。也许因为捉负鼠的季节过了,或者前一晚有人把啤酒独吞了,反正圣诞节后的早晨,这几个舅舅清醒得很,开始找起了乐子。

作品简介: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最好看的小说

★马尔克斯写尽爱之多样,莫里森写透爱之深切

★当她开口讲话,整个美国都洗耳恭听。——《观察家》

克里斯廷、留心、梅、朱尼尔、维达、甚至L, 所有的女人都为比尔•柯西着迷。他是著名的柯西度假酒店的老板, 左右着这些女人对于父亲 、丈夫、恋人、守护者与朋友的渴望。 即使在他死后多年,这些渴望依然主宰着她们的生命……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大胆探索爱的本质——它的疯狂、它的占有、它的恐惧、它的绝望!文字背后,藏着一颗深切的、令人无法拂逆的真心。那些流血、煎熬、痛苦、死亡,即使是你闻所未闻的,也一样能让你产生共鸣,感受到切肤之痛。

作者:托妮·莫里森

翻译:顾悦

标签:托妮·莫里森爱美国外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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