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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_第四章 角落

杜鲁门·卡波特
总共6章(已完结

冷血 精彩片段:

第四章 角落

公共机构的阴沉与家庭生活的欢乐,在芬尼县法院的四楼相容并存。说其阴沉是因为监狱就设在法院大楼的四层;说其欢乐是因为警长公寓也位于同一楼层,那是一处挺舒适的公寓,与监狱只隔着一道铁门和一条短短的走廊。

一九六〇年一月,住在警长公寓里的不是警长一家,而是副警长温德尔和他的妻子约瑟芬·迈耶(“约茜”)。迈耶夫妇结婚已经二十多年了,两个人外貌非常相似:高大魁梧的身材,宽宽的手掌,方形面庞,安详,和善——这最后一项特征在迈耶太太的身上体现得最明显,她是位性格直率、讲究实际的女人,然而却有一种不易捉摸的平和从容,令她光彩照人。作为副警长的助手,她每日的工作时间可谓漫长:早晨五点钟起床读一章《圣经》,晚上十点钟上床睡觉,这期间她要为犯人们洗衣做饭、缝缝补补,要精心照顾丈夫起居,还要打扫五个房间的公寓。室内的摆设都是从旧家具店东拼西凑来的,软软的椅子、鼓鼓囊囊的坐垫和乳白色的丝织窗帘。迈耶夫妇有个女儿,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已经结婚,住在堪萨斯城,因此这套公寓里就只住着他们,拿迈耶太太的话来说更确切:“除非女牢里碰巧关了犯人,否则就只有我们了。”

监狱共有六间牢房,第六间专门是用来关女囚的,与其他牢房分开。这间屋子在警长公寓旁——实际上,它就紧邻着迈耶夫妇的厨房。“但是,”约茜·迈耶说,“我并不担心。我很愿意有个伴儿,这样我在厨房干活儿时也能有人聊聊天。大多数女囚只会令你为她们感到难过,都是和丈夫或情人之间的问题。但希科克和史密斯就不同了。据我所知,佩里·史密斯是第一个住进女牢里的男人。原因在于警长希望在审判之前把他和希科克隔开。他们被带进监狱的那天下午,我做了六个苹果派,烤了一些面包,一面烤,一面注视着广场上的情况。我厨房的窗户正好可以俯瞰广场,你找不到比那儿更好的视角了。我不知道到底聚集了多少人,但是我猜几百人还是有的,等着看杀害了克拉特一家的凶手。我从未与克拉特家的人打过交道,但从我听到的一切看,他们一定是非常好的人。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是很难被宽恕的,我知道温德尔担心人们看到希科克和史密斯时会有所举动,他担心有人会攻击他们。所以当我看见车队到达时,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我看见所有的记者都在跑着、推搡着,但是那时已经过了六点,天黑了,有点儿冷,有一半人已经放弃,回家去了。留下来的人连嘘声都没有,只是直勾勾地盯着看。

“后来,当他们把两个年轻人带上楼时,我第一个看见的是希科克。他穿着一条薄薄的夏天裤子和一件旧的棉布衬衫。想想看那天有多冷,他没得肺炎真叫人吃惊。他看起来完全是一副病歪歪的样子,脸色苍白得像个鬼魂。哦,那当然够他受的了:被一群陌生人盯着,不得不在他们中间走过,而他们知道你是谁,干了什么。接着他们带上来史密斯。我已经给他们在牢房里准备好晚餐:热汤、咖啡、三明治和苹果派。通常我们每天只提供两顿饭,七点半早餐,下午四点半主餐。但是我不想让他们空着肚子上床;在我看来,不吃饭就睡觉一定会令他们感觉很糟糕。但是,当我用托盘给史密斯送去晚饭时,他说他不饿。他当时正透过女牢的窗户向外张望,背对着我。从那扇窗户看到的景象和我从厨房窗户看到的一样:树木、广场和屋顶。我对他说:‘喝点儿汤吧,是蔬菜汤,不是用罐头做的,我亲手做的,派也是我亲手做的。’大概一个小时后,我回去取托盘时发现他一口也没吃。他仍旧站在窗户前,好像一直没有动过似的。外面正下着雪,我记得我告诉他那是今年的第一场雪,在此之前,我们刚好过了一个漫长而美好的秋天。而现在雪来了。后来,我问他有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第二天我会试着替他做。他终于转过身来,看着我,一副怀疑的表情,好像我是在寻他开心。然后他说起了一部电影,声音很低,简直像说悄悄话似的。他想知道我看没看过那部电影。我忘了叫什么名字,反正我没看过,我一向很少看电影的。他说那部电影是《圣经》上的故事,有一幕场景是一个男人被人从阳台上扔下去,一群狂暴的男人和女人把他撕成了碎片。他说那就是当他看见法院广场上的人群时脑子里想到的场面。这也可能发生在他身上,他说这吓得他胃疼,这就是他不能吃饭的原因。当然他错了,我对他说,尽管他干出了那种事,但没有人想伤害他,这儿的人是不会那么做的。

“我们谈了一会儿,他很腼腆,但是过了一会儿他说:‘有一样东西我最喜欢吃,西班牙米饭。’于是我答应给他做,他像是笑了,我立时感到,嗯,他不是我见过的最坏的年轻人。那天晚上,上床睡觉时,我对我丈夫说了我的看法。但是温德尔嗤之以鼻。他是最早到达犯罪现场的人之一。他说要是我也在克拉特家的凶杀现场就好了,那样就能判断出史密斯先生和他的朋友希科克是多么‘温和’。他说他们在挖出你心脏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这倒是真的,毕竟是四条人命呢。我躺着睡不着,一直在想他们俩的良心是否会受谴责——只要想一想那四座坟墓。”

一个月过去了,又一个月过去了。有一段时间几乎每天下雪,大雪给褐色的麦乡披上了银装,城里的街道上也堆起了厚厚的一层,显得那样寂静。

女囚室窗外有棵榆树,树上压着沉沉的积雪,顶端的树枝刚好伸到窗前。几只松鼠就生活在这棵榆树上。数周来,佩里每天用吃剩的早餐引诱它们,其中一只终于从树枝跳到了窗台上,通过铁栏杆钻入牢内。这是一只雄性松鼠,长着一身红褐色的毛。佩里给它起名叫“红”,不久红便在牢里住了下来,很明显它愿意分担它朋友的牢狱生活。佩里教会它几个小花招:玩纸球、作揖、往佩里肩膀上跳。所有这些都有助于打发时间,然而犯人仍然有大量的时间要消磨。他不准阅读报纸,迈耶太太借给他的那些旧杂志——《好管家》和《麦考斯》,他已经看倦了。但他还是尽量找事做:用指甲锉修指甲,磨得指甲发出柔软光滑的粉红光泽;一遍又一遍地梳理他那用洗发水洗过的、散发着香味的头发;一天刷三到四次牙,还频繁地刮脸洗澡。他的牢房里有一只抽水马桶、一个淋浴隔间、一张帆布床、一把椅子和一张桌子,他把这些物品收拾得和他一样干净整洁。有一次,迈耶太太的一句赞美令他感到骄傲。“瞧!”她指着他的床铺说,“那毯子铺得多么平整,简直可以在上面滚硬币了。”不过他大部分醒着的时间还是在桌边度过的,他在桌上吃早饭,坐在桌边为红画素描、画花、画耶稣、画想象中女人的面孔和身体;他也在这张桌上像记日记似的在廉价的格子纸上记下每天发生的事情。

一月七日,星期四。杜威来了,带来几包香烟,还带了一份打印的供词文件让我签字。我拒绝了。

这份长达七十八页的“供词”是由佩里对芬尼县法院书记官口述的,重新叙述了一遍他早先对艾尔文·杜威和克拉伦斯·邓茨的坦白。在回忆那天与佩里的会面时,杜威说,佩里拒绝在供词上签字令他很吃惊。“但这不重要,我可以在法庭上证实他对邓茨和我的坦白。当然,还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希科克就已经在供词上签字了,他的供词里说四个人都是史密斯杀的。不过我实很费解,我问佩里为什么改变了主意。他说:‘除了两个细节,我供词中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如果你让我改过来,我就签字。’嗯,我能猜出来他指的是什么。因为他与希科克的供词之间唯一重大的差别就是他否认四个人全是他杀的。在那之前,他一直发誓说,希科克杀了南希和她母亲。”

“果然被我猜中!他正是要承认希科克说的是真话,正是他,佩里·史密斯,开枪杀了克拉特一家。他说之所以撒谎,用他的话说,是因为‘我想让迪克承认他是个胆小鬼。他的胆子吓破了一地。’他之所以要把记录改过来,倒不是他对希科克突发善心,而是考虑到希科克的父母。他说他为迪克的母亲感到难过,他说:‘她的确是一个心肠很好的人。如果知道扣动扳机的不是迪克,对她而言会是个安慰。虽然没有迪克就不会发生这件事,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主要是他的错,但事实是:我杀了他们。’但是我不太相信他的话,至少没有因此准许他改变供词。所以我说,我们并不根据史密斯的正式坦白来断案。有没有都一样,我们已有足够的证据,够他们受十次绞刑的。”

令杜威信心大增的因素有很多:其一,他们找到了凶手从克拉特家偷走、后来在墨西哥城处理掉的收音机和望远镜。(堪萨斯州调查局警探哈罗德·奈特地飞赴墨西哥城,在一家典当行里找到的。)此外,史密斯在供词中还昭示出其他一些有效物证的所在。“我们冲上公路,向东狂奔。”在描述他和希科克逃离谋杀现场之后的经历时,他说,“迪克开着车,快得像发了疯似的。我想我们俩当时都非常兴奋,至少我是这样。非常兴奋,同时又非常放松。我们俩都忍不住放声大笑;突然间整件事看起来非常可笑,我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如此。但是枪上还滴着血,我的衣服上也溅了血点,就连头发里都有。所以我们拐向一条乡村小路,开出去大约八英里,然后在一片能听见狼嗥的草原上停了下来。我们抽了根烟,迪克不断地拿刚才发生的事开玩笑。我从车里出来,从水箱里舀了点儿水,把血迹从枪上冲掉。我用迪克的猎刀在地上挖了个坑——我就是用这把刀杀了克拉特先生——把空弹壳和剩下的尼龙绳、胶带都埋在里面。此后,我们把车开上第八十三号国道,又继续往东开往堪萨斯城和奥莱西。大概天亮前后,迪克在一处可以野餐的地方停了车,他们称那儿是休息区,在那儿可以生火。我们生了堆火,开始烧东西。手套、衬衫什么的。迪克说他希望能烤头牛吃,他说自己从未这么饿过。到达奥莱西的时候差不多已是晌午了。迪克把我送到旅馆,然后开车回家和家里人一起吃周日午饭。是的,他随身带着那把刀,还有枪。”

堪萨斯州调查局的警探搜查了希科克家,在一个装钓具的盒子里找到了那把刀,而那支枪被漫不经心地立放在厨房的墙边。(希科克的父亲拒绝相信他儿子参与了一起“如此可怕的犯罪”,他坚持说那支枪从十一月初以来,从未离开过他家,因此不可能是杀人凶器。)至于空弹壳、绳子和胶带则是在一位名叫维吉尔·佩兹的公路局工人的帮助下找到的。维吉尔在佩里·史密斯指认的那片地区开着推土机,一寸一寸地挖,最终找到了空弹壳等物证。这样,证据就齐全了,堪萨斯州调查局已经使案件成为不可动摇的铁案;而且,检测表明,这些空弹壳就来自于希科克的枪,而残存的绳子和胶带也与加之于受害者的相一致。

一月十一日,星期一。来了一位律师,弗莱明先生,是个戴着红色领带的老头儿。

由于被告表示没钱给自己请律师,罗兰·H. 塔特法官指派了两位当地的律师担任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分别是阿瑟·弗莱明先生和哈里森·史密斯先生。七十一岁的弗莱明先生是加登城前任市长,矮矮的个子,外表并不引人注目,却系着一条惹眼的领带。他曾推拒此一任命。“我不想为他们辩护,”他对法官说,“但是如果法庭认为此项任命适当,我别无选择。”希科克的律师哈里森·史密斯四十五岁,六英尺高,爱玩高尔夫球,是位热忱的慈善互助会会员。他以优雅的风度接受了任命:“总归要有人去做。我会尽我最大努力。不过我认为这会令我在这一地区不受欢迎。”

作品简介:

★我是个酒鬼。我是个吸毒鬼。我是个同性恋者。我是个天才。即使如此,我还是可以成为一个圣人。——杜鲁门•卡波特

★我在高中时第一次读到英文版的卡波特作品,它让我深叹自己没有写作的才能,所以我在二十九岁之前都没有试图写小说。 ——村上春树

★ 被《纽约时报》誉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好的纪实作品”

★ 55周雄踞美国畅销书榜TOP 1

★ 入选兰登书屋“20世纪全球百部英语非小说”

★ 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史上最经典的百部推理小说”

堪萨斯州,霍尔科姆村。几声枪响,良善温和、广受尊敬的克拉特一家惨遭灭门。凶手异常凶残狡猾:被害人均被击中面部,电话线被割断,子弹壳也消失不见……一时间,案件震惊了整个美国。

卡波特立即赶到当地,开始了长达六年的访谈和调查,对象包括死者亲友、邻居、当地警察,以及两名犯罪嫌疑人。案件逐渐得以还原,两名凶手从这起谋杀案中得到的只有几十美元、一副望远镜和一个收音机。

是什么让他们走上这条冷血之路?当作家试图打开凶手的内心时,他自己也经历了一次自省之旅。

作者:杜鲁门·卡波特

翻译:夏杪

标签:杜鲁门·卡波特冷血美国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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