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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问题_第六章 论归纳法

罗素
宗教哲学
总共16章(已完结

哲学问题 精彩片段:

第六章 论归纳法

在几乎所有我们以上的讨论里,我们一直想通过对于存在的知识来弄清楚什么是我们的材料。宇宙中究竟有什么东西是由于我们认识了它们才知道它们存在的呢?至今我们的答案一直是:我们认识我们的感觉材料,也许还认识我们自己。我们知道这些都存在,记忆中的过去的感觉材料,我们也知道它们在过去曾经存在过;这种知识给我们提供了材料。

但是,倘使我们要想能够从这些材料作出推论来,——倘使我们要知道物质的存在、别人的存在,要知道远在我们个人记忆开始以前的过去的存在或者未来的存在,那么我们就必须知道可供我们作出上述推论的某种普遍原则。我们必须知道某一类东西甲的存在是另一类东西乙存在的标志,乙或者与甲同时,或者稍早于或稍晚于甲,比如说,雷声就是闪电已先存在的标志。如果这一点我们竟不知道,我们便永远不能把我们的知识扩充到我们个人经验的范围之外了;而我们已经看到,个人经验的范围是极有限的。我们现在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样扩充知识是否可能?如果可能,怎样去实现?

让我们举一桩谁都不怀疑的事为例。我们大家都相信太阳明天还会出来。为什么呢?这种信念仅只是过去经验的盲目产物呢,还是一个可以验证的合理的信念呢?要找到一种标准来判断这样的一种信念究竟是否合理,并不是容易的事。但是,最低限度我们能够肯定,有哪类普遍信仰(只要它是真确的)足以证明太阳明天还会出来这个判断是合理的,以及我们的行为所依据的许多其他类似的判断是合理的。

显然,倘使有人问为什么我们相信太阳明天还会出来,我们自然会回答“因为它总是天天出来的”。我们坚信它以后还会出来是因为它过去总是出来。如果有人追问我们,为什么我们相信它今后仍会照样出来,那我们就要诉诸运动定律了:我们要说,地球是一个自转的物体,这样的物体只要不受外力干涉是会永不停止地转动的,而今天和明天之间并没有外力干涉地球。当然,可以怀疑我们怎么能那么肯定没有外力干涉,但是这种疑问并不是我们所感兴趣的。我们所感兴趣的疑问是:运动定律会不会到明天也依然有效。倘使有人提出了这个疑问,那么我们便和当初有人对于日出提出疑问时所处的地位相同了。

我们之所以相信运动定律将继续有效,其唯一的理由就是:就过去的知识使我们能作出的判断而论,这些规律一直是有效的。不错,根据过去所得的大量证据,其中可以支持运动定律的要比支持日出的为多,这是因为日出仅仅是运动定律起作用的一个特殊事例,而像这种事例是不计其数的。但真正的问题是:一条定律在过去起过作用的例子很多,这就足以证明它未来也会起作用吗?如若不然,那便显然可见,我们没有任何根据可以预料太阳明天还要出来,预料下一顿吃面包时不会中毒,可以做出任何其他控制我们日常生活而我们不大意识到的预料。应当注意,所有这些预料都仅只是或然的;这样,我们便无需再去找一个证据证明这些预料必然会实现,而只须寻找一个理由支持那个可能使它们得以实现的见解。

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必须先作出一个重要的区别,不这样做,我们很快地就会陷入绝望的混乱里。经验已经向我们指明:到目前为止,某种同一的序列和并存往往重复出现,这便是我们预期下次会有同样的序列或并存的一个原因了。一般说,什么样子的食品就有什么味道,当我们发现所熟悉的样子和一种异常的味道结合在一起时,我们的预言就受到了一次最严重的震荡。由于习惯,我们看见的东西逐渐变得和我们的某种触觉联系在一起,我们去摸它们时就预期到有这种感觉;鬼魅所以可怕的一个原因(在许多鬼怪故事里)就是它不能给我们任何摸触的感觉。没受过教育的人第一次出国时发现他们的土语没有人听得懂,便惊奇得不敢置信。

这种联系能力不仅限于人;动物也极强。要是一匹马经常走某条路,你想叫它走另一个方向,它就会抵抗。家畜看见了经常喂它们的人时,就期待着饲料。我们知道,所有这些对于一律性的浅薄预料都可能引致错误。每天喂小鸡喂了它一辈子的那个人,临了却可以绞断这只小鸡的脖子,这就说明:如果能对自然的同一律性具有更精密的见解,对于小鸡是更有利。

尽管这种预料会错误,它们还是存在着。某一件事物已发生过若干次,只凭这一点就使得动物和人预料它还会发生。这样,我们的本能当然使我们相信太阳明天还会出来,但是我们所处的地位并不比脖子出乎预料被绞断的小鸡更好些。因此,过去的一律性形成了对于未来的预料,这是一回事,预料的有效性问题提出之后,究竟还有没有什么合理的根据使这些预料可以有分量,这是另一个问题;我们必须区别这二者。

我们这里必须讨论的问题是,有没有理由可以相信所谓“自然的一律性”。相信自然的一律性就是相信每一桩已经发生过的或者将要发生的事物都是某种普遍规律的一个事例,普遍规律是不容有例外的。我们考虑过的浅薄的预料是都可以有例外的,因此,会使那些抱有这种预料的人大失所望。但是,科学在习惯上认为——至少是作为一种实用的假说——凡有例外的普遍规律,都可以被那些没有例外的普遍规律所代替。“物体在空中没有受到支持就会坠落”,气球和飞机对于这条普遍规律就是例外。但是,运动定律和引力定律非但可以说明大部分物体坠落的事实,同时也说明气球和飞机能够上升的事实;这样,运动定律和引力定律就并没使它们成为例外。

倘使地球忽然和一个庞大的物体相碰撞而后者破坏了它的自转,太阳明天还会出来这个信念就可以成为虚妄;但是运动定律和引力定律却不会被这样一桩事变所违反。科学的任务就是要找出像运动定律和引力定律这种的一律性来,这种定律就我们的经验所知而言,还没有例外。科学在这方面的研究是异常之成功的,这种一律性迄今一直可以认为是有效的。这就使我们又回到这个问题上来:既然认为它们过去一直是有效的,那么是否我们有任何理由可以假定它们未来也永远有效呢?

我们已经论证过,我们之所以有理由知道未来会和过去相似,是因为以前曾经是未来的,都已经不断地成为了过去,并且我们发现它们总是和过去相似的,所以我们事实上有着关于未来的经验,也就是有着关于在以往曾经是未来的那段时间的经验,这种未来我们可称之为过去的未来。但是这样一种论证其实是以未决的问题作为论据的。我们对于过去的未来虽具有经验,但是对于未来的未来却并没有经验,而问题是:未来的未来是否和过去的未来相似呢?这个问题并非是单凭过去的未来可以解答的。因此,我们还得寻找某种原则,使我们知道未来是和过去一样地在遵守同样的规律。

在这个问题中,推论未来倒不是最根本的事。当我们把经验中有效的定律应用到我们所没有经验过的已往的事物上去的时候,—— 例如应用到地质学上或者应用到关于太阳系起源的理论上去时,——就会出现这个问题。其实,我们所必须问的问题是:“如果发现两件事物常常是联在一起的,又知道从来没有过只出现其一而不出现另一的例子,那么在一次新例子中,如果其一出现了,是不是就使我们有很好的根据可以预料会出现另一件呢?”我们对于未来的全部预料的可靠性,我们由归纳法而获得的全部结果事实上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所依据的全部信仰,都须取决于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

首先,必须承认:我们发现两件事物常常在一起并且从不分开,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足以径直证明在我们所要考察的下一例子里它们也会在一起。至多我们只能希望:某些事物被发现在一起的次数越多,那么下次发现它们在一起的或然性便愈大。如果发现它们在一起的次数已经足够多,那么或然性也就差不多等于必然性。它永远不能完全达到必然,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尽管有着频繁的重复出现,但是有时候;临了却像被绞断脖子的小鸡那样又是一次失败。因此,或然性才是我们所应当追求的全部问题。

也许有人反对我们所提出的这种见解而坚持说:我们知道一切自然现象都要服从定律的支配;并且有时候根据观察我们可以看出,只可能有一条定律适合我们例子中的那些事实。现在对于这种见解可以有两种答案。第一个答案是,即使有某种没有例外的定律可以适用于我们的例子,但是在实践上我们还是永远不能肯定说我们已经发现这条定律了,而且也不能肯定说它就是一条绝无例外的定律。第二个答案是,定律的支配力本身似乎便仅仅是或然的;而我们相信它在未来或者在我们未曾研究的过去例子中也是有效的,——这种信念的本身就是以我们现在正在探讨的这条原则为根据的。

作品简介:

本书作者、分析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英国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是当代西方最知名和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也是最为中国读者所熟知的西方哲学家之一。他在数理逻辑的研究领域曾作出过开创性的贡献,同时他还是一位社会活动家和政论家。由于他多方面的成就,他一生曾获得过多种荣誉,包括1950年的诺贝尔奖。在哲学上,他的观点大抵早期是属于新实在主义的,晚年逐渐转向逻辑实证主义。本书是他早期的最后著作之一,书中较全面地阐述了他对许多哲学问题的论点,可以代表他早期哲学思想的一个概括性的总结。

作者:罗素

翻译:何兆武

标签:罗素西方哲学政治英国思想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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