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5月宣誓成为美国公民的。本来我一参军,就可以转为美国公民,因为那时候我拿美国绿卡都四、五年了。我试着申请了几回,都没有成功,因为那些给政府干活的人,就是政府公务员,干活不认真,总把我的文件材料弄丢。我说我自己寄,他们还说不行,必须由他们来做,可是又从来都做不好,真是烦人。后来我到波斯湾打仗去了,想管也管不了,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变成美国公民。我到达第二个基地后,不再出海打仗了,在陆地上工作,轻松不少,我就找时间把这件事情给办了。刚开始要学修发动机,太忙,我也就没有去申请,反正是不是公民都一样干活,对我没有太大影响。2007年年底时,我从第二次出海打仗回来以后不久,跟一个白人姑娘结了婚。因为我娶了一个美国女孩,所以也可以通过她申请美国公民,但是如果我按婚姻类申请的话,尽管等的时间不长,还是没有按美国军人申请公民来得快,所以我还是决定按军人类申请。
我从参加美国海军,到当上飞机维护长,再到乘卡尔·文森号航母出海打仗,再荣获年度最佳飞机维护长,再去修理e-2飞机的发动机,再一次乘斯坦尼斯号航母去出海打仗,再到在波斯湾里亲手驾驶斯坦尼斯号美国航空母舰,直到我去修理f-18飞机的发动机,整整七年时间里,我都是一个拿着绿卡的美国居民,法律意义上的中国公民。当时我的中国护照已经过期,但在我加入美国国籍之前,从原理上说,我就是一个中国公民。当然对我来说,具体是什么都无所谓的,我就是一个小兵,干活挣钱去了,跟着别人出海打仗去了,就是这个样子。
我去见她之前,收到她来的一封信,只是说让我去面试,没有说要考试。那天是星期五,大家都在上班,因为这件事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平时我从来不请假的,只有这一天我请了假。我按时去见她,进门以后,她说,你把后面的门关上,我说ok。她说坐下,我就坐下。然后她就开始跟我聊天,问我一些问题,就算是面试了。她跟我说话,就是要看我这个人有没有最基本的英文能力,如果我连这些都没有的话,就不好办了。其实也不是说你当了几年美国兵,英语就可以了。我见过一些军人,干活还行,跟美国人一聊天,他就不行了。这个移民官又给我看一张纸,上面是英文问题,她说,你能不能口头给我回答出来?我就一一回答了。她又说,我再问你几个问题,我嘴巴说,你给我写出来。我也一一写完了,然后交给她。她看了一看后说,你通过面试了。
那个女移民官接着说,你可以下午两点钟回来,直接参加宣誓仪式。你要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能等下去的话,也可以先走,下次我们再通知你到这儿来宣誓。她说她现在就把我的材料交给她的上司去批,下午我就可以马上入籍。我说我还是争取一天之内把这件事办完吧。我就给我的老板打了一个电话,说移民局的人让我等一会,这样我今天就能宣誓成为正式的美国人了。如果你现在要我回去上班的话,我现在就回去,但是下次我还得请假再来。因为当时已经到下午了,我上的是白班,三、四点钟就该下班了,我的周末就开始了。我的老板说,你现在回来干什么?你回到车间,我们就该下班了,晚班的人就到了。你不用回来了,这件事对你和对我们都非常重要,你去把它弄好。
我就吃点东西,坐在那儿等着。另外三个人也在那里等。其中有两个人跟我一样,都穿着海军军服。还有一个男的,穿的是海军陆战队军服。只有我一个人是中国人,另外三个全都是墨西哥或南美洲人。后来我们四个人一起宣誓加入美国国籍。然后移民官发给我们国籍证书,还让我们拿着自己的证书给我们照像。移民官还说,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正式成为美国公民了,祝贺你们!(fromtody,youareofficiallybecominguscitizen.congratulations!我心想,至于吗?不就是美国公民吗?虽然我自己也希望当一个美国人,但是真到他们宣布说,我是美国公民了,我又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美国公民,好啊,哪又怎样?(ok,sowhat?)我并没有那种兴奋(exciting)的感觉,公民就公民吧。
成为美国公民对我的军队生涯还是有一点帮助的,总体来说比较划算,把我在军队里面的路打开的稍微宽一点吧。只有绿卡的时候,有些事情人家就会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有可能透露机密。成为美国公民以后,就不太一样了,就是说还是有些微小的区别的。你自己的感觉好一点,别人也更加信任你。我不能说是美国人在这一点上有歧视现象,那不是的,人家只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他们不能说为了照顾你一个人的面子,就泄露很多机密,给自己造成巨大损失。全世界都是互相保密的,美国人也没有做错什么。
我是2007年底在木沟点e-2飞行队时领证结婚的。本来我结了婚后马上可以问军队要房子,因为当时我马上就要离开那里去拉莫了,就没有申请。欧克纳德的木沟点离我太太的家比较远,开车要六个多小时。拉莫就近多了,只要两个小时。
我到达拉莫后,和太太在基地外面租住了一个连栋屋(townhouse),离我工作的地方开车20分钟左右。当时基地里的军队的房子不够,就给我们这些军人一点补贴,让我们自己在外面的公寓里租房子住。我当时租了一个四室一厅的小二楼,我一个月付1200美元房租,军队给我补900美元,等于我只花300美元。拉莫在加州内地,比较偏僻,所以房价比较便宜。
我当时的基本工资大约每个月1600多美元。我结婚有了家属以后,根据我的军衔,还有在海军中呆的年数,还有我工作的地方,军队还会再给我一些律贴,就是额外的钱(extramoney),让我去生活。再把租房补助加上去,我一个月的净收入将近3000美元。可是没有过多久,我太太的娘家要开一个披萨店,为了省钱,把她拉回去免费打工。她住在父母家,却又问我要600美元住宿费。这样光是住宿就花掉我1800美元。剩下的1000多一点,要覆盖两个人的汽车、电话和吃穿,实在非常紧张。
除去住房补贴,军队给已婚人士的另一大福利,就是全家医疗费用全包,老婆孩子看病都不要钱。对于我太太来说,她身体不好,经常要去医院看病拿药,这些都免费,她不用付一分钱。她在拉莫时,就去我们军队上的医院看病。她回家以后,因为她是一个军人家属,她可以在她家周围找一个医生看病,那个医生会把帐单直接寄到军队上要钱。
我在那个大房子里住了两年。大部分时间都是我自己呆在那儿,我太太回家打工去了。我觉得总这样分开不行,说了她很多次,她就是不听,她父母也不放她走。我说我一个人住这么大一个房子干什么,不如到基地里住去,还可以省一点钱。后来我就搬到基地里住进了军人宿舍。
拉莫基地的军人宿舍不是单元房,两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没有厨房,没有厕所,更没有隐私,跟木沟点比起来,条件差十倍,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来拉莫。不过,也有很多人在那里渡过了自己整个海军生涯,一辈子都呆在那儿。我原来的一个上司就是,他在美国海军里面工作了十六年,从一个飞行队转到另一个飞行队,中间还升了一级,都是在拉莫基地里面转圈圈,别的地方哪里也没有去过。这是因为这个地方没有人愿来,上级就把他留在那儿了。只要招进来一个人,他们就想尽量留住他,不想让他走。我在陆地工作(shoreduty)两年期满时,因为只剩一年服役期,没有海上工作的地方要我,就给我们基地的特别咨询员(detailer)打电话,说我想留下来再干一年,问他行不行。他很高兴,说为什么不呢(whynot)?当场就同意了,因为那个地方没有人愿去。我干了二年了,什么都会了,正是出活的时候,他们当然愿意要我,后来一年他们就是经常派我出差,使劲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