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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69楼,是这个城市最高的建筑。如果我纵身而下,就可以像一只蝴蝶一样翩翩飞翔……生活如同故事,故事组合成生活。没有相遇,就没有故事,可故事是悲是喜,我们自己却从来都做不了主。春夏秋冬周而复始,那些逝去了却仍然叫人怀念的痛与笑的日子,如同一束束幸福的轨迹。那些飘飞的蝴蝶,它们仿佛来过这甜暖世界,绚烂过,就别再说一切是枉费……

第一部分

有的女孩生下来就是被娇宠的命。若玫就是的。十四岁开始她的身后就跟着一大帮的男生,纤手一挥,什么样的体力活都不用亲自动手。这就罢了,她还有一个比她大八岁的哥哥,这在我们同龄的女生看来是不可思议而又令人羡慕万分的事。记得那时刮点风下点雨,我们都顶着大书包拼命的往家赶,若玫会有她哥哥骑着摩托来接,给她套上透明的雨衣,还替她细心地理好衣角再扶她上车。

第1节:野百合也有春天(1)

野百合也有春天若玫是我初中时的死党。你看她的名字或许会想:若是一枝玫瑰?其实不是若是,若玫就是一朵玫瑰,我没见过比她更像一朵玫瑰的女孩子。有的女孩生下来就是被娇宠的命。若玫就是的。十四岁开始她的身后就跟着一大帮的男生,纤手一挥,什么样的体力活都不用亲自动手。这就罢了,她还有一个比她大八岁的哥哥,这在我们同龄的女生看来是不可思议而又令人羡慕万分的事。记得那时刮点风下点雨,我们都顶着大书包拼命的往家赶,若玫会有她哥哥骑着摩托来接,给她套上透明的雨衣,还替她细心地理好衣角再扶她上车。女孩们嫉妒得直咋舌头。不过和我好上后若玫就拒绝她哥哥来接她了,宁愿和我冒着雨或是顶着一把小花伞说着心事回家。若玫喜欢我是因为我勇敢,我敢和最凶的数学老师顶嘴,还敢站在教学楼四楼的窗户外一边擦玻璃一边冲里面的人做鬼脸。慌得若玫直跳着向我挥手说:"死叶叶,求求你快下来,你再不下来我心脏病要犯啦。"如果说若玫是玫瑰,我就是一株小小的野百合,相互映衬着长大,只是若玫视我如知已,所以我从不自卑。我和她哥哥的第一次接触是在若玫的十四岁生日那天,若玫对她哥哥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叶叶。"然后对我说:"这是我大哥若松。"若松伸出手来和我握手,我吓得脸通红,忽地往后一跳。逗得他们兄妹俩哈哈大笑。就是在那一晚爱上若松的。很多年以后,我也觉得用一个"爱"字并不过份。若松很会唱歌。若玫是五音不全的,我真没想到他有一个那么会唱歌的哥哥。那是夏天的夜晚,就在若玫家的客厅里,他抱着吉它,一首一首地唱给我们听。"世界不像你想像的那样悲戚,每当春风吹过,树叶在枝头绿呀绿,夏天刚刚开始,蝉儿在枝头谱着歌曲……"都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的歌,他的嗓子干净极了,唱的时候,他偶尔会看我,我就羞涩地低下头去。奉若玫之命,那晚是他送我回家的,我坐在他的摩托后面,紧张而慌乱地拽着他的衣服。心里波涛汹涌。恨不得家永远也不要到才好。下了车,他对我说:叶叶,慢慢上楼,我看着你。他的声音真温柔,长得也很好看,回到家我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他的歌和他的样子。我叹着气想,一家子不是俊男就是美女,真不知道若玫的妈妈前世修了什么福。那以后我常常希望若玫能邀我到她家去玩,若玫要是老不请我,我就找借口去。运气好的时候总能碰到她大哥,他叫我丫头,拍拍我的头说:"丫头,又长高这么多!"我喜欢他叫我丫头,心里甜到不像话。

第2节:野百合也有春天(2)

不过,年少的情感只有对自己来说珍贵,在别人看来,不是不可救药就是不值一提,我很小心地保护着自己的秘密,不让他有一丁点儿的外泄。就这样苦苦地长大了。虽然高中不和若玫在一个学校念书,但我们之间关系还是很好。也许是爱屋及乌,若松也很疼我,在我十八生日的时候送我很漂亮的皮夹子。我爱不释手,捏着它背书和苦读。高三一晃就过了。高考结束,我考上了一所南方的大学,若玫则留在本地念书。从车站送我走的时候若玫抱着我泣不成声:“叶叶,你走了我会寂寞。”我拍拍她的肩表示安慰。越过若玫的肩我看到若松,他拎着我的一大袋行李,目光深遂难懂。直到车开他才说了两个字:“保重。”我说:“好。”然后很平静地跟他们挥手再见。直到车开了,我才坐在车厢里开始不停地流泪。对面的阿姨说:“丫头是第一次出门吧,别难过,下一次就会好多了。”她不知道我哭并不是舍不得离开家,我其实只是舍不得离开若松,尽管我和若松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我的若玫当然不会寂寞,恋爱故事一个接一个,因为美女永远也不会有寂寞的机会。离家的第一个中秋节,我站在秋风瑟瑟的操场用IC卡给妈妈打完电话后给若玫打电话,若玫不在家,电话是若松接的。我问他中秋节好,他很礼貌地问我在外面还习惯吗有没有哭过鼻子。我有些骄傲地说女孩们都在宿舍抱着电话哭呢,只有我没有。但电话不够用,我只能到操场来打电话。“勇敢有奖,”若松说:“回来请你吃哈根达斯。”我笑:“你还知道哈根达斯?”“若玫天天吵着要吃么,”若松说:“跟着她永远走在时代的最前端。”“对,我还记得她初二时穿那种细高跟的吊带凉鞋,被我们老师骂个半死。”“呵呵,”若松说:“冷不?”“还好。”我以为他要挂电话,真有些舍不得,谁知道他说:“那把电话号码告诉我,我打过来给你。”那晚我站在操场上和若松聊了差不多有半个多小时,在这之前,我和他之间从来没有说过那么多的话,听筒捏在手里都微微地发烫了,直到他说:“去睡吧,做个好梦!”我很甜蜜地挂了电话,回到宿舍满面红光。下铺的女孩看着我说:“叶叶你不是恋爱了吧,怎么在悲伤的中秋节能有这么好的气色?”“谁像你们那么没出息?”我掩饰地说:“迟早是要离开家的么。”第二天若玫就给我打来电话,就是昨晚玩到差不多十二点才回家骨头都快散架了所以没打电话祝我中秋快乐。

第3节:野百合也有春天(3)

“去你的,”我埋怨说:“你心里哪里有我?”“赌咒发誓。”若玫说:“不过叶叶你怎么还不谈恋爱啊,你不谈恋爱叫我怎么对你放得下心啊?”从若玫的语气里,我看出若松并没有告诉她我们昨晚通电话的事。我当然也不会提,只是说:“我绝不会在校园里恋爱。”若玫骂我不开窍,我却不敢告诉她,我爱上了她大哥,爱了整整六年了。除了她大哥,我谁也看不上眼。大二的那一年,若松来我这里出差,这一年若松近30岁,不再弹琴唱歌,而是经了商,在一家很大的电脑公司做到很高的职位,年薪颇丰。我妈和若玫托他带了一大包家乡的小吃给我。他还带我到很高档的饭店吃饭,第一次和他单独相处,我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傻瓜。若松一边替我夹菜一边说:"叶叶念了大学变文静了?" "才不是。"我回嘴说:"我一直这么文静来着。"若松哈哈大笑:"你和若玫疯在一起的时候当我都没看见?"我红了脸,说:"若玫的生活还是那么丰富多彩吧?" "是啊,"若松叹气说:"也太丰富了一些。" "你妹妹是你家的骄傲。" "你也不差啊。"若松说:"和你比起来,她的自理能力就差多了。亏在她没有考走,她要是像你这样在外面念大学,我妈非逼着我陪她不可。" "那是她有这个福。"我有些酸酸地说。“呵呵。”若松不置可否。吃完饭若松问我:“还想去哪里玩吗?若玫让我一定要好好陪陪你。不然回家饶不了我。”“那唱歌好吗?”我鼓足勇气说:“好久不听你唱歌了。”“呵呵,好。”“若松出乎我意料的爽快地答应了。那晚若松为了唱了好多的歌,我点什么他唱什么,我深深地沉醉在他的歌声中,很多从不敢幻想的东西在我心里来回游移。最后若松说:”叶叶,我唱了这么多你也该唱一首了吧?“我忸捏了很久,终于点了一首我喜欢了很多年的歌——《野百合也有春天》。”仿佛如同一场梦,我们如此短暂的相逢。你像一阵轻风轻轻柔柔吹入我心中……“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唱歌的声音竟然是那么好听,我唱歌的时候若松燃起了一根烟,他在烟雾袅袅中看着我唱,我又紧张了,死死地盯着屏幕,只是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花了,怎么也看不清屏幕上的字,一首歌唱得虎头蛇尾。唱完歌已是夜深了,若松还打车送我回学校,一路上叮叮嘱嘱的,仿佛我是他亲妹子一般。我说不上来的幸福,告别的时候忍不住叫住他:"若松。" "嗯?"他回过头。"谢谢。"我说:"今晚很开心。"

第4节:野百合也有春天(4)

"丫头别跟大哥客气啊。"他笑着说,亲热地捏我的脸一下。"丫头长大了。"我鼓足勇气说。"那么好,"若松说:"大丫头再见!"若松走后我好多天还沉醉在那晚的记忆里不能自拔。暑假。我迫不及待地回家,希望能早点看到若松。我想其实有很多话是可以跟若松说的,年龄不是问题。一切都不是问题,虽然没有若玫漂亮,但我确信我已经长大,长成了一个讨人喜爱的大姑娘。去他家的那天刚巧若玫心情不好,我问她为什么她死也不肯讲,只是约我看晚场电影,看完电影还要去酒吧。我依了她。但回家的路上,我们不幸被几个喝醉酒的小混混缠住,为了保护若玫脱身,我的肩上挨了重重的一刀。医院里若玫抱着我哭得死去活来,我疼得脸都发紫还直安慰她没事。直到若松来到我的病床前,我才抑制不住地哭得像个泪人儿。若玫抽泣着说:"大哥,叶叶都是为了我。" "还说?"若松很凶地朝她一板脸说:"这么大了还一点不懂事!" "别骂若玫。"药性上来了,我气若游丝地说。"好。"他用手指轻轻地触了我的脸一下说:"你好好休息。"我就在那带有魔力的微触中入睡。然而我出院没多入,就听说,他快要结婚了。我见过那个幸运的女孩。也是美女,刚从美国留学回来,穿很名牌的衣服,跟我打招呼的时候,用的是英语。我英语一般,只好跟她吱吱唔唔。若玫不喜欢她的准嫂子,背对着她冲着我做鬼脸。她大哥见了,冲她一瞪眼,若玫吐吐舌头,乖乖地拉了我出门逛街,阳光很好,我的心碎成一片又一片。真好笑,我什么都来不及说,不为人知的恋爱,又不为人知地失恋。我想送若松一样结婚礼物,想来想去,也许最好的礼物是我这些年来一本一本的日记,写满了对他的牵挂思念和祟拜。我一直不是一个任性的女孩子,但事到如今了,我对自己说,任性一次又何妨呢?我并不想得到什么,我只希望若松还来得及知道我的心,这样我就没有白白地爱一场了。我顶着烈日到了若松的公司,他正在忙,见了我,也放下手中的活,请我到对面的咖啡店坐坐。"祝你新婚快乐!幸福就就好啦,比什么都好!"我有些语无伦次。"还疼吗?"他替我往咖啡里放了两粒糖,俯过身子来问我。"疼。"我说。其实我说的是心疼。"那就好好在休息,别到处乱跑。" "我来祝你新婚快乐。"我说。"还早着呢,"若松说:"我看你比若玫还着急,怎么都担心我娶不了老婆?"

第5节:野百合也有春天(5)

"不是不是。"我慌乱地摇着手说:"你要想娶,不知道有多少人排着队呢。" "小丫头嘴真甜。"若松说:"要是真有这一天,我请你维持秩序好啦。" "不,"我低着头说:"我想加塞儿。" "呵呵。"若松不以为然:"小丫头还挺幽默。"我站起身来,把那一大包日记往他面前一推,然后我就跑掉了。接下来的几天,我大门也不敢出,就在家里等若松的电话,我想他总会给我一个说法的,我了解他并且相信他。若松的电话没来,若玫倒是打电话给我了,在电话里向我诉苦说:"哥哥不让我晚上出门,我闷到死。" "你就行行好,"我说:"让你那些狂蜂乱蝶休息休息?" "死叶叶,"若玫骂:"越发会损人了。" "你哥哥呢?"还是忍不住问。"和那洋妞在客厅里看电视,像两尊门神,想溜出去都不可能。"我的心里划过一阵疼痛,若松在陪他的女朋友,或许,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翻那些我自说自话的东西。"好叶叶过来陪我。"若玫在那边发嗲说:"再替我带两对辣鸡翅,一根玉米棒和一盒土豆泥。我饿。" "饿?" "减肥,晚饭没敢多吃。" "再减你进难民营吧。"我没好气。"你不知道瘦骨美人现在多流行。"她说:"快来,快来,我哥说买双份,他请。"当我拎着肯德基进她家的时候,正碰到若松的女朋友夺门而出,视我如空气,脸色铁青地拂袖而去。若玫在客厅里,委屈地嘟着嘴。"怎么了?"我问。若玫见我如见救星,连珠炮地说:"她在我家讲英文,我受不了她了就问她会不会中文,她说会,只是习惯,我说你在我家就得按我家的习惯,她说你真是被你哥宠坏了,我就骂她狐狸精,她就这样气跑了。" "呀!"我说:"若玫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就是看不惯她。" "你哥呢?" "露台上。你去劝劝他吧,叶叶我洗个澡消消气。"若松地露台上抽烟。见了我,若无其事地说:"哦,叶叶来了?" "若玫任性。"我说:"你别怪她。" "怎么会?"若松说:"我不会生她的气的。" "你不去追?"我问道。"呵呵,"若松说:"想回来自会回来。" "我来要回我的东西。"我压低声音说,怕若玫听见。"什么东西?" "你知道的。"我快被他逼得哭出来。"不还了。"他有些霸道地说:"给了我还想要回去?"我无所适从。若松你是什么意思呢?"你还小。"若松说:"故事长着,开心点?" "若松。"我尽量语气老成,想和他平起平坐:"要知道没有合意的主角,就没有任何故事而言。"

第6节:野百合也有春天(6)

"可是很多时候你不能做导演,选角的事岂能由自己?"说完,他拍拍我的肩,进了自己的房间,一直也没有出来。若玫洗完澡,碧罗轻衫,她真美得令人炫目。我看着她感叹说:"像你这样的美女,告诉我你还会缺什么呢?" "爱情。"若玫趴到我肩上来。"是太多应付不过来吧?" "我只想要唯一。" "呵呵,"我说:"我们的公主为谁欢喜为谁忧?" "叶叶,叶叶!"若玫靠着我说:"有件事我才知道。" "什么?" "我大哥不是我亲大哥。我妈妈以前以为自己不能怀孕,就领养了我哥哥。谁知八年后又意外地怀上了我。"我犹如五雷轰顶。"我爱他。"若玫说:"从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天起,我就想嫁给他。其实我妈妈也有这样的意思,我妈说,我太任性了,只有他能管住我。但是叶叶,我不想他是为了报爸爸妈妈的恩才娶我。" "你哥哥那么疼你,"我说:"你要什么他会不给你?" "真的吗?"若玫转忧为喜:"我想告诉他我的心事,你说妥不妥?" "妥。"我抱抱她,其实是我自己觉得冷。走出若玫的家,我脚步凌乱,如果说我以前还带有一些什么幻想的话,现在也早就消失殆尽了。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懂爱的女孩,才可能将一份爱埋在心里那么多年,直到现在,才明白自己其实完全不懂爱情真正的面目,它变幻莫测,转身之间就会令你绝望。我又回到了南方继续我的学业。之后的假期我忙着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或者背了小小的背包进行自助旅行,就是没有再回过家。毕业以后,不顾众人的反对,选择了一份可以留在南方的工作。家乡的朋友都渐渐地淡了,只的若玫常常会给我来电话,报告她和若松爱情的进程。"太熟了。"若玫说:"没什么新鲜感,但我想,也许我生下来就是属于他的玫瑰。所以我幸福。" "祝福你们。"我说。"叶叶我们结婚你会回来吗?"若玫说:"我哥说你该回家一趟了。" "还叫他哥?" "改不过来了,就叫一辈子吧。"若玫咕咕地笑:“你呢?还没有等到值得爱的人吗?”“月上天自明,春来草自青。”我说:“不着急。”“叶叶啊,”若玫说:“我真怀疑你不解风情。”我笑笑的挂了电话。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到底没有回去。但我寄了很贵重的礼物,两枚白金的戒指。想像他们戴着它们,携手走过漫长的红尘岁月。就在他们结婚的前一天,我收到了一封特快专递。是若松寄来的,一张纸上面,只用笔写了一个网址。我飞快地上网。那是若松为我制作的一首flash,歌名叫做《野百合也有春天》。我曾面对面为他唱过那首歌,在我每本日记的扉页上,都是这首歌的歌词。Flash制作得非常的精美,歌曲的最后跳出一行字:“送给叶叶。答应我,你要幸福。若松。”我该如何告诉若松,我幸福。我真的幸福。我已经在善良和宽容里找到我的春天。也明白了,爱,原来真的不一定要真正地拥有。

第7节:两个人的八小时(1)

两个人的八小时忽然有一天,我很怕睡觉。我怕我睡着了,就再也不会醒来。于是我整夜整夜地失眠。有时想想,睡不着就算了,偏偏还要被胃痛反复折磨。陶然当然不会知道我胃痛,他白天太累了,晚上睡觉总是睡得那么的沉那么的香。我辗转反侧的时候,想起医院里那个戴眼镜的医生冷冷地把病历递给我说:“你的胃,怕是还要好好检查一下。”是我们单位组织的体检。同部门的小齐安慰我说:“别听医生的,他们总是危言耸听。”说完她先走了,说是和男朋友有约会。我只有一个人,穿着我灰色的风衣,从医院里走出来,一只灰色的鸽子斜斜地掠过我的身旁。我开始不会走路,有些歪歪倒倒,于是想念F,想他曾爱怜地对我说过:“M,你就像是一只灰色的小鸽子。”F其实是看不到我的,我们隔得很远,通过网络聊天。有时也说些亲密的话,聊天室里花里胡哨的名字层出不穷,我们只是随手敲两个寂寞的符号在聊天室里相逢,然后互相安慰。彼此感觉很好,于是再相逢。仅此而已。可是我总觉得,F比陶然更能靠近我。我是为了陶然来这座陌生的城市的。其实我非常的不习惯,吃不习惯,睡不习惯,连呼吸也不习惯。我爱上陶然最初的原因是因为他个子高,可是现在,满街都是高高大大的男人,而我只是一个娇小的女子,讨厌漫天漫地的风沙和永远也排不完的报纸版面。寂寞的夜里,我在网上对着F絮絮叨叨:我和陶然是重点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我跟他回了他的老家,他分到了电视台,我分到了晚报。彼此的工作都还不错,我们租二室一厅的房子,同居。晚上没事的时候,拿出存款来点一点,想象住进完全属于自己的豪宅的那一天。为了让这样的等待短一些,我开始写书,希望可以赚得一些稿费,那些书是不会署我的名字的,我的一个学姐给我这个机会,她只需要每天喝着咖啡收取我的E-—mail,却可以比我多得两倍不止的价钱。F取笑我说:“难怪你聊天时文采斐然,哪些书是实际上你写的,告诉我,我去买。”

第8节:两个人的八小时(2)

“莫买,”我说,“我分不到一分钱版税,你不如请我吃个糖葫芦实在。”“把你的作品MAIL给我,”他说,“我会认真看。”我依言mail给他,他看不看其实我并不在意,至少在我的心里,我总算有了一个真正的读者。他在第二天一早便给我回信,信中说:“原来你叫麦丫,麦丫是真名还是笔名呢,喜欢你的文字,你可以成真正的作家。”并将我的稿件做附件送回,错别字用红笔标出,看得出来他是很认真的读过的。深夜打字的时候,我常常有很多的错别字,懒得去改。很谢谢F的这份认真。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要一个男人认真地看一些文字,是很难的一件事。除非,他喜欢你。陶然就是没空看我写的东西的。为了挣钱,他已主动从电视台的新闻部调到了广告部,他的业绩相当的不错,只是很少回家吃晚饭了,我做了他最爱吃的麻辣豆腐,看着上面的葱花一点一点的瘪下去,等到十点钟的时候,我原封不动的倒掉它,因为我的胃,再也不能吃有任何刺激的东西了。我喝了一杯白开水,又开始上网和F聊天。我对F说:“寂寞是最大的杀手,杀掉生命里所有的激情。”F说:“我是寂寞最大的杀手,瞬间让他无影无踪。”“那是真的,”我说,“F你抱我紧一些。”他紧紧拥抱我,我们三分钟不说一句话。屏幕上是空白的。可我真的觉得没那么冷。我把手指放在键盘上想,其实我早就不是孩子了,可是我还是沉迷于这样的游戏,我真是空虚到了极点,不然一定不会这样子的。然后F说:“坐两个小时的飞机,我就可以真正地拥抱你。”我给他一张飞机的贴图。他还我两个相亲相爱的小人。男小人搂着女小人的腰,女小人的眼睛笑得弯起来。大大的嘴咧到脑后。“呸呸呸,”我不高兴地说,“我才没有那么丑。”他说,“说真的,想见我么?”“呵呵,”我说:“我是有夫之妇。”“呵呵,我是有妇之夫。”“所以,不会有真正的拥抱。”我说。“这么保守?”他取笑我。“对。”我说。“底气不足啊,”他说,“我要在你身边,我赌你会让我抱,你信不信?”“信!”我说。我就是喜欢F的这种自信。这样隔着不为人知的距离,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说一点暖昧的话,夜总算变得稍稍轻盈了一些,我对F说我要下了,F吻我一下,祝我好梦。他是从来不会留我的。我疑心他还有别的聊友,但往往很多次我再折回聊天室,他就已经不见了,是不是换了别的名字,我不得而知。

第9节:两个人的八小时(3)

总之,F对我来说是很神秘的,除了知道他在哪个城市,其它的我一概不知,我也不想去追问,所有的网络情缘,大抵都是如此的吧。我笑着给自已又倒了一杯白开水。我还有一万多字的稿子要赶,但是我已经很累了,我怀疑我打着字的时候就会睡着。我用倒水的时间想像F,我希望他的个子不要太高,穿得体的西装,干干净净的,笑起来,有洁白的牙。如果我们真有见面的那一天,我才不会失望。陶然回来的时候已经半醉,说很多莫名其妙的话,我伺候他梳洗,扶他上床,他抱我,一身的酒味,我不露痕迹地推开他,然后我听到他喊“翠娜!”“嗯?”我看着他。“翠娜!”他接着喊,然后歪头睡去。我听得很清,翠娜应该是个女人的名字,她应该刚刚陪陶然喝完酒。或许陶然的手刚刚才离开她的腰。我正在讨厌自己的想像力的时候陶然的手机响了,一个女声在问:“陶然,陶然你去了哪里?”我一声不吭地关了他的手机,心酸到极点。我没有人可以说心事,也没有回到网上去找F,F只是个飘渺的影子,可是翠娜是个真人。我想起在大学校园里,穿着球衣球鞋的干干净净的大男孩陶然,在寒冷的冬天里把一大袋烤红薯送到我们宿舍,全宿舍的女生都羡慕地对我说:“陶然真会疼人,麦丫你这辈子有福了。”爱情,只属于那片大学校园的月光。在这个冷得让人受不了的城市,它注定了要渐渐萎缩。我一夜无眠,写伤感的爱情小说,女主角和男主角青梅竹马。但是最后她终于还是失去了他,我一边写一边流泪。写完后我照样发一份给学姐,然后我给F发了一封信,我在信中说:“F,给我打电话吧,我是H.”我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坐着看天渐渐亮起来。陶然在清晨的时候醒来,他说:“麦丫,你又写了一晚?”“对。”我说:“学姐催着要。”他从身后环住我:“这样的钱我们不要挣。你那么有灵气,自己完全可以成作家。干嘛要当别人的枪手?”“那挣什么样的钱呢?”我转头问他。他迟疑了一下放开我说:“挣钱应该是男人的事。”“呵呵。”我强作欢颜说:“没钱怎么结婚,我急着要嫁给你呢!”“麦丫。”他看着我:“你在生气?”“没有。”我说。“你在生气!”他叹气说:“我以后尽量回家早一些,昨晚是一个很大的广告客户,他非要让我喝……”我掩住他的口不让他说下去。然后我说:“你替我给报社打个电话,就说我病了,我想睡觉了。”

第10节:两个人的八小时(4)

我躺到床上,其实我一直没睡着。听着他洗脸刷牙,吃早饭,替我打电话告假。临出门的时候,我感觉他在我的床边站了一会儿,但是我没有睁开眼。我根本就睡不着,胃又尖锐地疼了起来。我爬起来乱吃了一把胃药,疼痛一点也没有减轻。我心甘情愿地忍受着这份疼痛。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男声:“你好。”我的电话差点从手里掉下去。“对不起,”他说,“今天开信箱晚了,才看到你的信。”“比我想像中快多了。”我说,“我该叫你什么?F?”“呵呵。”他笑说,“今天凌晨五点,你寄信的时候,我其实醒着。”“那又有什么用呢?”我说,“你又不在我身旁。”“胃还痛?”他问我。我哭起来,只有一个陌生人记得我胃痛。“不乖。”他说:“越哭胃越疼。”我继续哭。他挂了电话。我嚎啕大哭,一个总是幽怨的女人,有谁会喜欢?我终于在那种时轻时重自暴自弃的疼痛里慢慢入睡,我在梦里梦到妈妈,妈妈说:“你非要走那么远,我再也管不了你了。”又梦到我回到考场里,高三的时候总是有考不完的试,我拼了命要考上一所好大学,每天都睡不饱,天没亮就要起床背单词。没完没了的闹钟没完没了的响。醒来的时候发现不是闹钟响,是手机。“喂。”我梦游一般接电话。“F。”他说:“我在新世纪大酒店1306。”“F!”我睡意全消。“我说过了,”他说,“只要坐两个小时的飞机,我就可以真正地拥抱你。”我握着电话,说不出一个字。“我在这里可以停留八个小时。”F说,“麦丫我等你。”我飞快地下床,梳洗,化妆,换衣服,二十分钟后,我已经站在了他的房门口。我在要敲门的那一刹那才清醒过来。等等。他是谁?F是谁?凭什么要为一个陌生的女子跨越千山万水?就在我犹豫的时候门忽然地开了,一个男人立在门口,用我似曾相识的口音说道:“麦丫么?我感觉到你来了。”我看着他。他应该是我很喜欢的那种男人,比我想象中老了那么一点点,但有很儒雅的气质,看着我的眼睛,充满了疼爱。最重要的是,他可以感觉到我,时时刻刻,与我心灵互通。我扑到他的怀里,门在我们的身后关上。他在我的耳边说:“麦丫,我实在听不得你那样的哭泣声,所以我不打招呼就来了。”“带我走吧,”我说,“F,我要远远地离开这个鬼地方。”

第11节:两个人的八小时(5)

“什么都可以。”F说:“来日方长。”“不。”我缩到他怀里说,“我但愿只有八小时的生命,那么八小时我都给你。时间再长些,爱情就会褪得毫无颜色。”“这话多不中听。”F无可奈何地说。我向他展露一个笑容,他吻了我的眼睛。然后说:“来得匆忙,什么礼物也没带,只好在楼下买了一束花。”我抬眼看到那束花,是玫瑰,粉红色,一大把精致而高贵地开着。我走过去,把脸埋在花心里,傻傻地说:“有钱的男人,又会浪漫,麦丫掉进童话里,正在漫游仙境。”他哈哈大笑,说:“女儿临睡前,都要听爱丽丝漫游仙境的故事。”我低声问:“你来这里,你夫人知道吗?”“我没有太太。”他说,“两年前她死了。”我吃惊极了:“为什么会死?”“癌症。”F说:“我那时天天忙公司的事,她天天说身体不舒服,我没在意。如果发现得早,她应该有救。”“F.”我走到他身边:“你内疚?”他紧紧拥抱我说:“是的,一直。”“你很爱她?”“是的。”“再也不会爱别的人像爱她那样?”F迟疑了一下说:“是的。”“那你为什么还要来看我?”“你是我喜欢的女孩,”F说:“不知道为什么,你总让我心疼,我希望可以让你快乐些。所以我来了。”我注意到他说的是心疼。可是我喜欢极了这个词,自从我工作了远离了家乡了以后,我就没被人疼过了。我一直以为我和F之间会发生些什么,但实际上什么也没发生。我们就那样依偎着细语,我叫他F,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没问他的真名,他也一直没说。我也知道了F上网的原因,妻子走后,他内心一直非常苦闷,所以才会到网上找人聊聊。而我,就是他最好的聊天对象。就这样一直到聊到吃晚饭的时间,F说:“找这里最好的饭店。我请你好好吃一顿。”我很少在外面吃饭,但我想起陶然曾经跟我提过多次的“怡然居”,应该是很不错的一个地方,我们打的去了“怡然居。”F一直握着我的手,因为一出门我的手就变得冰冰凉。在出租车上,F对我说:“我看北方不适合你,要不你跟我去南方吧,我家门口有一大片的花园,你可以坐在阳光里写作,写你自己的书。”“你在诱惑我,”我轻笑着说:“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呢,焉知你会不会把我给卖掉?”“要想过新生活,就得冒险,为可是没办法的事。”他的下巴低着我的长发,司机暖昧地看我们一眼,我闭上眼睛,什么也不愿意去想。

第12节:两个人的八小时(6)

两个人,要了很大的包厢。没想到的是,我去上洗手间的时候,竟和陶然狭路相逢。我有些惊慌,但瞬间安定下来。陶然显然比我更吃惊,他说:“麦丫?你怎么会在这里。”“有朋友请吃饭。”我说。“什么朋友?”陶然说,“你哪里来的朋友?”原来他也知道我没有朋友。我正想着怎么回答他呢,他一把把我拉到边上低声说:“麦丫,你是在跟踪我?你不会变得这么俗气吧?”我狠狠地甩开他。低声说:“滚。”我回到包厢,F说:“怎么搞的,出去一下脸色就这么差?”“没什么。”我说。“喝杯酒暖暖身子。”他把酒杯递到我面前,我推开说:“我从不喝酒。”“喝一点点酒对你有好处。”F再将酒杯递到我唇边说:“试试?”陶然就在这时推门而入,他看看我,再看看F,厉声说:“麦丫,他是谁?”“朋友。”我说。“我看不是一般的朋友,你跟我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陶然气势汹汹地盯着我,没有风度到了极点。服务小姐赶紧带上了门。“请你出去。”我说,“这里不欢迎你。”F低头喝茶。陶然说:“你马上给我回家去,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说!”“别对她那么凶。”F说话了,“她今天是我请来的客人。”“她是我的女人!”陶然说,“这里没你说话的份!”“知道是你的女人,你急什么?”F淡淡地说:“何去何从是她的选择。”“出去!”我再次说。陶然铁青着脸拂袖而去,一句话也没有留下。我强作欢颜跟F说:“干杯!”“他很爱你。”F说:“可惜的是年轻人总是不懂得呵护爱情。”“你是在说你自己?”我敏感地说。“也许吧,”F笑笑:“不过他要是失去你,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何去何从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把他的话扔还给他。他哈哈笑着说:“我也算是你的一个选择么?”狡猾的F,可是我打算比他更狡猾,于是我埋头吃菜。好象很长时间我都没有觉得菜有这么香了。吃完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F就要赶到机场。出租车一直送我到小区的门口,F也下了车,对我说:“到了家不要跟他吵,有什么话都是可以慢慢说的。”“好的。”我说。“乖。”F摸一下我的头发说:“是我不好,本想给你带来快乐,没想到却是给你那么大的麻烦。”“别这么说。”我说。“那我走了?”他说:“我出差三天后回家。到时我们网上见?”

第13节:两个人的八小时(7)

“好。”我说。车子开走了,可过了一会儿又绕了回来。F摇开车窗大声对我说:“麦丫,我说的都是真的!”“什么?”我问。“全新的生活,阳光下的写作,你完全可以自己做选择。”说完他递给我一张名片说:“想好了,给我打个电话。”我在路灯下看F的名片,他姓居,叫居新。呵呵,居心不良。难怪他一直没主动告诉我他的真名。名片上很精致,上面的头衔也很大:某公司总裁。我信,F有总裁的气质。我回到家里,等了很久,陶然一夜末归。我在天明的时候打他的手机,接电话是一个女人,我记得那声音,她应该叫翠娜。她对我说:“陶然不想见你。”我强撑着去报社上班,我在摇摇晃晃的公车上想,命运和爱情,原来从来都由不得自己。所有的来去,不过都是一场梦。到了单位,大家都用关心的眼光在看我。小齐上来挽住我说:“麦丫我想会没事的,做个小手术也许就会好起来。”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小齐掩口奇怪地说:“你昨天没来,我以为……”我走到我的办公桌前,上面放着我的体检报告。“没事的,没事的,”小齐罗罗嗦嗦地说:“发现得早,根本就没事的。”我笑着说:“当然,当然,这没什么。”我在第二天办了辞职,我没有跟陶然说再见,当然也不会去找F。拿着我的行李去了北京,隐瞒了我的病情。只是说自己失恋。我的学姐收留了我,给我吃给我住。还给我一台手提电脑。我整天整天地趴在电脑前敲字,幻想着自己在写作中死去。奇怪的是我一直没死。我的勤奋感动了我的学姐,她有一天对我说:“有个长篇的机会,版税挺高。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我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写完了一本长篇,拿到生平第一笔版税后我去复查了我的病,我拿着我以前的报告单,北京的医生愤怒地说:“这报告真不负责,要真是这样,你还能活到现在?”“那……?”我问。医生俏皮地说:“注意你的饮食和心情,你可以长命百岁。”我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经过书店,我的书正在热销,学姐说已有人想将它拍成电视剧,爱情剧,总是有人愿意看的。我想起陶然,不知道他会不会坐在空屋子里充满悔意地想念我。我又想起F,我没有给他答复,他就永远地在网上消失了。F不知道,我没有选择他只是我不想再次伤害他,那时的我真的以为自己活不长了。但是我一直保留着那张名片,我很想去看看名片上的那个地方,是不是真的终日阳光灿烂,开满了鲜花。我掏钱买了自己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两个人的八小时》。走过邮局的时候,我把书寄给了妈妈。我又开始对人生充满了希望,当然,也包括对爱情的希望。爱情是长长的一生的,怎么可以只有短短的八小时?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这是苏替我租的房子,里面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电脑,因为苏的生活不能没有电脑,不过他很少来这里了,最近是七八天才来一次,我总以为他是在忙,没想到他是在别的女人身边忙。想起五年前我和苏初识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大学生,他省下午饭的钱买很贵的冰淇淋给我吃,陪着我逃课到南京看齐秦的演唱会,他不是没有疼过我爱过我成全过我的任性。我们有过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我一只是个招人喜爱的女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舍得离开我。

第14节: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1)

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我失恋了。我其实早就失恋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当我在人潮拥挤的街头看到苏拉着别的女孩的手一晃而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真的已经失恋了。这时正是春天。春风渐入迷人眼。我刚失业,继而失恋,世事残酷得让人觉得滑稽。我以为我会大哭一场,或者,冲上前去扭住苏问个究竟。但奇怪的是我没有,我花了很多的钱,到美容院剪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发型,化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妆,当我再乱七八糟地回到大街上的时候,苏和那女孩早就不见了踪影。我毫无选择地回了自己的小屋。这是苏替我租的房子,里面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电脑,因为苏的生活不能没有电脑,不过他很少来这里了,最近是七八天才来一次,我总以为他是在忙,没想到他是在别的女人身边忙。想起五年前我和苏初识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大学生,他省下午饭的钱买很贵的冰淇淋给我吃,陪着我逃课到南京看齐秦的演唱会,他不是没有疼过我爱过我成全过我的任性。我们有过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我一只是个招人喜爱的女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舍得离开我。我端起水杯,用力地往墙上一掷,到处都是水渍。我有一种莫名的快感。苏有洁癖,每天我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地等着他来,不过现在不用了,我又胡乱地摔了一通东西,当我觉得自己像个无聊的怨妇的时候,我决定上网chat.我是失业后才学会上网聊天的,以前都是看苏聊,看他在聊天室里左右逢源春风得意。看漂亮妹妹给她寄妖艳的照片。我曾问过苏,你不会网恋吧。苏抱着我,吻着我的鼻尖说:“傻瑟瑟,谁会有你真实呢?”但是现在,真实的我也成为他爱的过去式。我在网上碰到小丹尼,小丹尼是我唯一亲密的网友。我开始以为他是女的,他很惊讶地问我难道你没有玩过“大富翁”,小丹尼可是个彻彻底底的男性。我说没有,我不会玩电脑游戏。我顶多就是看苏玩,在很热的夏天替他擦汗,在很冷的冬天替他泡茶。哦,苏。你竟然舍得离开我。我对小丹尼说:“我失恋了。”“好啊。”死没良心的小丹尼说:“这下你可以体会爱情最美妙的感觉了。”“我想跳楼。”“我在你楼下接着,你跳到我怀里?”

第15节: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2)

我无心理会小丹尼的暖味,其实我满心满脑都还是苏。于是我又下线来给苏打电话。我装做若无其事地问他在哪里,他装做若无其事地答我说忙着呢。我说忙着泡妞吧,他沉默了一下说瑟瑟啊你真是的,对了,我朋友那里听说可以谋到一个职位,你准备一下我过两天来带你去面试。“好的。”我说:“苏,我爱你。”然后我泪流满面地挂了电话。挂了电话我又再上了网,我对小丹尼说:“我又回来了。”“我知道,”他刻薄我:“失恋的女人无处可去。”“讨厌的小丹尼,”我骂他说:“你往我伤口上洒盐。”“呵呵,别这么说,痛在你身上还不是痛在我心里?”“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吗,我给你MAIL照片吧。”我说。于是我就真的MAIL了,那是我和苏的一张经典的合影,我放在电脑上做屏保的。苏搂着我的肩,我抱着他的腰,傻傻两个人,笑得多甜。小丹尼惊叹说:“好漂亮的瑟瑟!”“金童玉女也是分手,”我叹息:“小丹尼你说这世上还有什么天长地久的爱情?”“不全对,”小丹尼说:“玉女还勉强算得上,金童就欠点火候啦。”我知道小丹尼是在哄我,不过我爱听这样的话,让我有稍微的安慰。春寒料峭,春天的黄昏还是让人瑟瑟发抖,我有些忧伤地对小丹尼说:“抱抱我吧。我冷。”“基本上是这样的,”小丹尼回我:“我只抱笑着的瑟瑟。”“^_^”“口水都滴下来了,不过我喜欢。爱一个?”“不。小丹尼。”我说:“我不爱你。我只爱苏。”“讨厌的瑟瑟,”他骂我说:“往我伤口上撒盐。”我哈哈大笑,我不明白,事到如今,我竟然还能这样哈哈大笑。两天后苏果然来接我去面试,他看到我吓了一大跳说:“头发怎么这样了?快去弄清爽一点,不然怎么面试?”“我不够清爽吗?”我说:“是你不够清爽吧?”“说什么呢?我是特意请假来的,时间不多。”“你跟你的新女朋友请假,告诉她要为旧女朋友找工作?”我恶作剧地说:“这场子你赶得过来吗?”“瑟瑟,”他拉下脸来:“你去还是不去?”“不去。”我说:“没事你可以走了。”他铁青着脸摔门而去。等我追出去的时候,他早已不知去向何方。我回到小屋里嚎啕大哭。这不是我想像中的结局,我的本意不是要这样的,我还是希望苏回到我身边,我可以乖乖地做她的女朋友,我可以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笨!”小丹尼骂我说:“你会有新的恋情,然后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第16节: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3)

“怎么可能?”“怎么不可能,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你胡说八道。”“小丹尼就就算是极说八道,也是极有道理的。”“呸!”呸完小丹尼我下线,我又过了几天黑白颠倒的日子,然后我恢复乖乖女的模样,决定去找苏。苏在单位,他真的很忙,走路如风,手机响个不停。见了我,苏说:“瑟瑟你瘦了。”“谁让你不要我。”我半天玩笑半认真。我笑笑地等他的答案,其实我很紧张,我希望苏回答我:“谁说我不要的,我要。”然而他没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听到他说:“对不起。瑟瑟。”呵呵,对不起。五年的爱就是一声对不起。我头也不回的走掉。他追上来,递给我一张小纸片说:“我朋友公司的地址,你去试试?我给他打过电话了。应该没问题的。”“苏。”我说:“这算什么?”他不答,我还是接下纸片,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一点地将它撕得粉碎。在我走过的地方,春风扬起,碎纸如蝶。我以为我会死,但是我没有。也许是老天可怜我,我很快找到了一份适合我的工作,到一家公司做文员。我很漂亮,一分钟可以打很多很多的中文和英文,我年轻的老板一下子就看中了我,还给我宿舍住,并常常请我吃晚饭。老板讲话很风趣,他还没有结婚,他很正儿八经地追我,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大把粉色的玫瑰,告诉我他爱我。我说我还不想恋爱呢,他笑着说没关系,我有足够的耐心。我没感动,但很安慰。有空的时候,我会在单位上网聊天,小丹尼告诉我他恋爱了,爱了上公司里才来的一个女孩子,那女孩真像你,小丹尼说,我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送了玫瑰,我告诉她我爱她。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到她爱我。这世上有无数的巧遇。我不敢相信童话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但是我相信了小丹尼的话: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最起码,我不会再活在回忆里。

第17节:花雨夜(1)

花雨夜安然进了直播间,片头音乐响起的时候,她悄悄地拿出了一小瓶红酒,低低悄悄地啜了一口。然后,推上话筒,讲话。其实安然以前滴酒不沾,她是一个稍有洁癖的女生,容不得一点点的污浊。但自从遇到庄栋后一切都改变了,记得庄栋和她第二次约会就喝得烂醉,差不多吐得她一身都是,不过庄栋清醒的时候风度翩翩,又会说话哄她,所以安然对他死心塌地。她常常想,一个人注定是为另一个人存在的。她,也许就是为庄栋而存在。二年了,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庄栋却说要分手。他的理由很简单:你太优秀了,不该找我这样的凡人。每一个爱情分手时都需要借口,庄栋的借口无懈可击。安然不是没有哭过闹过,披头散发的时候,庄栋给她一面镜子说:“你自己看看,城市里最有名的主持人,像什么样?”庄栋的眼神近乎嘲弄,安然对爱情彻底绝望。爱也好,恨也好,一旦决心放手一切都成流水。流过之处,只映衬些旧日的影像,徒留一点岁月的残渣。比如喝酒。以前是不喜欢庄栋喝,后来是陪他喝,到现在是自己想喝,上节目前,如不喝上两口,仿佛就开不了嗓子一般。接进第一个热线,是那个熟悉的男声,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开始参与安然的节目,,总是执着地要点一首歌:《花雨夜。》。“今天还没有我要点的歌吗?”“没有,报歉。”安然说:“听首别的?”“那不要了。”他说:“等你放这首歌的时候我再点吧。”然后他就挂了电话。真傻!一定又是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吧。安然推上一首莫文蔚的《电台情歌》。心里浮上的却是“花雨夜”的旋律:昨夜梦里有个地方红叶森林的牧场隐约听见有人吹着一首歌叫雨夜花……山风溪水狗狗炊烟热汤木桌别喝醉就算醉有了我你更陶醉……不过她的节目里是再也不会放这首“花雨夜”了,有些过去能不触碰就别去触碰。记得和庄栋在爱里宿醉的日子,伴奏的多半是这首歌。不过少一首歌真的没什么关系,这个世上有无数伤感的情歌,像一贴贴失恋的解药,往都市人的伤口上猛贴。而自己就是那个发药的人,只是常常发到手酸,忘了留一贴药给自己。少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啊。早就不想庄栋了,不过是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而已。下班出了电台才发现下雨了,春雨蒙蒙不伤人,但打在脸上冰冰凉的。安然一眼就看见了那辆红夏利。车号是:91854。车主是安然的忠实听众,一个安静而略显苍白的男孩……每到刮风下雨,他总是准时地来接安然下班。安然的原则是不和听众走得太近,但这个男孩话不多,安然只知道他是才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学中文的,毕业后没找到工作,就做了的哥。他很喜欢音乐,车里永远放着电台的节目。还记得他对安然说,我的车号好记:“就要发五次的意思!其实哪要五次呀,一次我就够了!”说完了有些羞涩地笑,挺可爱的样子。而且从不拒收安然的车资,安然就乐得让他服务了。那天临下车的时候男孩递给她一样东西说:“给你一个小礼物,最近我发现你嗓子有点哑啊。”安然接过,竟是一盒绿色的“清嘴含片。”看车在细雨里欢乐地绝尘而去。忍不住淡淡地笑了。不知是谁造的成语:祸不单行。造得真好。安然在直播间里喝酒不慎被下来视查的局长看到。

第18节:花雨夜(2)

局长对台长发了很大的火:“你说你们这像什么?电台是酒吧?!”台长对安然发了很大的火:“再这样下去,节目主持得再好,你也给我下岗!”“下吧。”安然说:“我早就不想干了。”台长倒是先消了气:“好了,我放你半个月假,你出去散散心再回来。”“我不要放假,”安然近乎无理取闹地说:“你让我下岗。”台长叹口气说:“天天听你在电波里替人解忧,自己有什么事是过不去的呢,回家休息几天,节目我找人替你代。”呆在家里的几天,雨总是不停地下,打在窗玻璃上,让心烦的人更加地心烦意乱。邮递员送来一封特快,信封上写的是“安然”收,显然是听众。拆开来,竟是一叠厚厚的零钞和一封信。“安然:你好。这些天听不到你的声音。日子真难过啊。呵呵~~打电话到电台,他们说你病了。其实做一个主持人也挺不容易的对么?你以前常常放的那首”花雨夜“,我点了好多次你也不替我放,是不是有点不给面子呀。(电话里没听出是我吧?哈哈)。当你收到我这封信的时候,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谢谢你曾坐过我的车,这一叠钞票,都是你一张张亲手交到我手里的,我真舍不得把它们还给你。但我保存过,就足够了。希望我走之前,还能听你为我放一次那首叫”花雨夜“的歌。也许你不知道,一年前我失恋,正是你的节目和你的这首歌救了我。我还记得你对我说:”人生没有过不去的痛苦,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谢谢你啊安然,今后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永远记得你的声音,你的声音让我相信,这世界充满了爱。以后有风有雨的日子,我不能再来接你下班了,愿你为了你的听众,好好地珍重自己。落款是:91854。雨还在下,打在窗玻璃上,静了心看上去,像一朵朵绽开的小花。安然想明天该回去上班了,希望还来得及,用一首叫”花雨夜“的歌,为一个不知名的朋友和自己的过去送行。

第19节:错了又错(1)

错了又错朱朱把小嫣带回家的时候,我正在接一个美术作者的电话,本来说好明日交封面稿,他却以出差为由硬要拖我一周,我火冒三丈,差点把手提电话扔上屋顶。回过头,两个女子看着我,一个是我女朋友朱朱,还有一个就是小嫣。朱朱指着我说:“罗明,编辑。”又指指小嫣说:“我好朋友小嫣。”朱朱热情万丈,层出不穷的新友出没于她的四周,生活永远不怕没有装点。可是这个小嫣有点与众不同,她穿一条素白的布裙,脸上不施粉黛,但唇红齿白,煞是好看。我目不转睛看她近五秒,这才艰难地把视线移开。她并没有不自在,手提包放到沙发上,自己坐了下来。朱朱这才说:“罗明,我和小嫣要来这里住几日。”“哦?”我扬扬眉毛:“美女双双离家出走?”“老土。”朱朱说,“我们只是想找个地方聊聊天。你这里清静,又可以不花钱。”“好的好的。”我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面对美女,除了好的,我还能说什么?我跑到阳台上吸烟,朱朱一会儿溜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说:“罗明你不会生气吧?”“看看我脸色呢?”我问她。她嘿嘿地笑:“我本来应该跟你先说一声的,可是事情比较突然。所以……”“好了,好了。”我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婆?”“那我买菜去,”她喜滋滋地响亮地吻我,“晚上给你做糖醋鱼。”吃喝对我现在均无味,我脑子里全是封面的事,于是到客厅打电话转求另一个老友:“书市迫在眉睫,书在印刷厂等着发排,你无论如何要救火。”“我在西藏采风。”他无可奈何地说,“回来的时候书市都该结束了。”“那就在西藏做,完了快递给我。”我蛮横地说。“猪头,我五年才放这一次假!”他挂了电话,我再打,关机了。我嘴里不能控制地滑出一句脏话。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声。我转头,是小嫣,她指指卫生间说:“不好意思,请你去看看水笼头。”我三步并做两步奔进卫生间,笼头果然是又坏了,水四处漫射,锐不可挡。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它控制住,浑身都湿透了,小嫣递给我一张干毛巾:“真是对不起,我只是想洗一下手……”话没说完,她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亏我眼疾手快扶住了她。“该我说对不起。”我说,“是我家的东西缺少教养,老欺生。”她并不理会我的幽默。轻笑一下走开了。朱朱大包小包的回来,一幅要大宴宾客的样子。我躲到厨房悄声问她:“这小嫣是何方神圣,劳你如此大驾?”“刚认识啊。”朱朱抱怨说,“这次泰国的旅游团,我和她分到一个房间,我们一见钟情。我在电话里跟你提起过的,可见你当时根本没听我说话。浪费我的国际长途费!”哦,对。朱朱刚从泰国回来,瞧我,忙得什么都忘了。她凑到我耳边来说:“你讲话的时候要注意些,她刚刚失恋。还不想回家,所以我带她来这里。”完了又说,“我和她甚是投机。”“晚上她睡客房?”“你睡。”朱朱说:“我和她在卧室聊天。”“是否过份?”我虎脸。朱朱埋头刺鱼,看也不看我:“不过份,两三天而已,我们要讲讲知心话。”

第20节:错了又错(2)

“三人讲也无妨啊,”我说,“让我来安慰你们的寂寞。”她把腥红色的鱼肚毫不客气地摔到我身上。吃饭的时候,小嫣很客气地称赞朱朱的手艺,夸我有福气。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朱朱笑得像朵花,完了也夸我说:“罗明也很能干啊,他正在做一本书,很有希望畅销呢。”“莫提那本书。”我板脸说:“从头烦到尾。”“是封面的事?”小嫣忽然说:“或者我可以试试?”“你?”“对呀,对呀!”朱朱拍手说:“小嫣是学设计的呢,她的画一流!”我将信将疑,在电脑里将书稿调给她看,照样骑着车出门去找别的工作室,磨破嘴皮跟人家定时间,砍价钱,再将要求重复数次。烈日炎炎,神经错乱。回到家的时候是深夜。客厅里的灯开着,不过没有声响。二女想必已躲在被窝里呢呢喃喃。我刚走到浴室门口就和一个人撞个满怀,吓我老大一跳。定神一看,竟是小嫣,她换成了淡紫色的长裙,头发扎成松松的马尾,用一双大眼睛看着我。“对……对不起。”一向伶牙利齿的罗明竟然结巴,只因没见过那么美丽的眼睛。“朱朱有事出去了,我在做你的封面,你要不要来看一下?”我随她到书房。一张美伦美奂的图已出现在我面前,线条简洁明快,颜色绚烂但一点也不显俗气,我要的就是这样的封面!小嫣说:“明天中午可以交货。但愿你会满意。”“满意!”我搓着手,毫无原则地说:“傻瓜才会不满意。”完了又加上一句说:“明晚庆功,我请你和朱朱吃饭。”“不必,天太热。喝稀粥就可。”“那岂不是太便宜我?”“我只有一个要求,书上别署我的名。”“那署什么?玫瑰?”我绞尽脑汁拍她马屁,她却做出赶我的手势:“我要加班了。”我乖乖退出。朱朱回来,我把她拉到客房问小嫣到底是做什么的。她摇摇头一问三不知的样子。我没好气地说:“不明底细的人就往我家带,当心人家把你卖到东北!”“罗明你就是太俗气!”朱朱批评我说:“交朋友只要感觉。”我撵她出门,被子蒙起来睡大觉。翻来覆去,脑子里都是那双美得要命的眼睛。美编和老总看了小嫣设计的封面后大为赞叹,我心情大好,打电话让朱朱带小嫣出来喝咖啡。朱朱说:“她回家了。”“啊?”我说,“不是说好住三天?”“你舍不得了?”朱朱说:“我可以替你致电告诉她你想念她。”“狗屁。”我说,“要打我会自己打。”她咯咯笑着挂了电话,之前没忘记吩咐我替她买好张学友演唱会的票子。

第21节:错了又错(3)

那晚我独自在酒吧宿醉,酒吧里放着一首老歌:“这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独留下我,惆怅旧欢如梦……”我骂自己说:“罗明你脑子发昏,死有余辜。”恶毒地诅咒完自己,我付帐离去。生活和以前一模一样地继续。我拼命工作,常常加班,有时在排版公司呆到深夜,骑着我的破摩托在城市的夜色里踽踽穿行。内心当然是有盼望的,至少,盼望我做的书可以畅销,让我可以在出版业混出点名堂。再或者,盼望一次重逢。老天有眼,没想到的是,二周后的一次晚宴,我竟然又看到了小嫣。那是出版届的一次盛会。各路相关人马纷纷前来。我一眼认出小嫣,这一次她化了淡淡的妆,穿晚礼服。精致而高贵的一张脸吸引了众多的目光。我按住一颗狂跳的心上前与她打招呼。“哦,罗明。”她记性还行,笑笑说:“朱朱可好?”“好。”我的眼光没法从她身上移开。“怎么啦?”她笑着说:“你的书就快要出来了吧?”“就这几天。”我说,“你看我,一直没机会谢谢你。”“朱朱的事就是我的事。”她的措辞无懈可击:“你这么客气到是见外了。”“朱朱就是你你就是朱朱那该有多好。”“你这张嘴啊。”她板起脸来,不再与我多话。转头找别的朋友去了。我甚是失落,看来我对她并无半点吸引力。同去的编姐凑到我耳边问:“你居然认得于嫣儿。”谁?谁是于嫣儿?小嫣原来叫于嫣儿?“她和所有的名作家熟络,让她替你约两部书稿,你很快就会做红。”编姐激动地说。“她到底是做什么的?”编姐嘴里轻声吐出一个名字,那是我们业内的大红人,不过至少也该过四十岁了吧。编姐说:“于嫣儿从十七岁时就死心塌地跟着他,今晚她应该就是代表他出席吧。这件事当时全城都闹得沸沸扬扬,你会不知道?”我不知道。记得朱朱说小嫣和她同年,那么于嫣儿十七岁的时候我也不过十八九岁吧,整日在球场上蹦达,渴望朱朱等年轻MM倾慕的目光,肤浅得至死,哪里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我唏嘘。谁让我比人家晚熟数年,不然说不定也能来场对手戏,谁输谁赢谁知道呢。席间我还是忍不住溜过去问她的联系方法,老着脸皮说等书出来了要给她开封面设计费。她低声说:“不必了,算我那两天住在你家给的房租。”“到底是有钱人,”我说,“我那破屋也让你出手如此阔绰。”她的脸色微变,但尽量维持着风度。我自知自己说错话,赶紧向她道歉。她转开话题说:“你告诉朱朱我最近忙,有空的时候再约她聊天。”

第22节:错了又错(4)

我真疑心她们同性恋。吃完晚饭后到停车场取车,我那辆破摩托怎么也发动不了,一个恬静的声音从身边传来:“不介意我送你一程?”我知道是她。我上了她的车,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车。她将车开得极为平稳,我们一路上无话,车子快要经过立交桥的时候,有一个小广场,她忽然将车停了下来,告诉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后开门下了车。我看到她灰败的脸色。她显然是喝多了。“何苦呢?”我对她说:“不能喝就要少喝些。”“世事无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叹息:“别以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么甜蜜快乐。”“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说。“我那日匆匆出门,报了个旅行团,胡乱跟人就上了机。亏得朱朱对我细心照料,晚上的时候,她把她自己带的真丝睡裙让给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问我到底是谁,单纯得让我妒忌。”“呵呵。”我笑。这个聪明的女子,我知道这是她给我的解释,当然还有很多背后的她认为不必要对我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要匆忙离家,为什么要不开心等等,相信她对朱朱也末曾说过,我当然也不会问。我在天桥下跟她告别,自己打车回家。忘掉于嫣儿,我对自己说。可是有一日,朱朱却苦着脸对我说:“小嫣手机号码也换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忘恩负义之徒,”我说,“你想她做什么!”朱朱说:“那日分别时她送我一枚钻戒,说是给我玩玩,我今日才知价值近万,说什么也要还给她,怎么可以收?”“我替你找她!”我恼怒地说。我也不知道恼怒从何而来,有钱了不起么?有钱就可以随便摆谱么?去她妈的!我托编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查到她办公室电话,本想打电话过去,可最终还是亲自上了门。走到她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才惊悚地发现其实我是想见她。但是我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声音:“罗明?”的确是她。她手里拿着文件袋,一身黑衣,头发束起来了,露出颀长的脖子。与我上两次见她有很大差异。我罗明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千变万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我找你。”简直是废话。“我知道。”她微笑替我开门,“请进。”我把一个信封递给她:“这里面是你的报酬和朱朱还你的戒指。”她收起微笑:“你们都太认真。”“这是原则。”我努力调节气氛,“再说朱朱的钻戒应该我送,你送像什么话?”“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欢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欢,随时扔掉就是。”她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罗先生我还忙,你还有事么?”

第23节:错了又错(5)

“有。”我说。她奇怪地看我。“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因为你寂寞。”我说。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她不再与我说话。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多好的一个词。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嘘,秘密!”轮到她将我军。“不许笑!”我呵斥她。她不解地看我。“你笑得我方寸大乱。”我老老实实地说。她果然收住笑,叹息说:“罗明,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以前是为了生计。”我说,“不过现在我发现有更大的妙用。”“为何?”“为了讨你欢心。”我单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脸色突然菲红。调过头去。我自知有戏,穷追不舍:“请你夜宵?”她没拒绝。我们到“名典咖啡屋”。很优雅的包间,我喝乌龙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时我坐到她身边,她往旁边躲了躲,心里一定在骂我猪头。可是她毕竟没有骂出口。我嘶哑着声音问:“可不可以追求你?”她忽然落泪,弄得我手忙脚乱。然后我听到她说:“罗明,我十七岁时怎么没遇到你这样的男孩,不然,一辈子可以不是这样的。”“还来得及后悔。”我说。“来不及了,我连糖醋鱼都不会做。”“我可以学。”我是真心话,我为她什么都可以。“为什么喜欢我?”她问。

第24节:错了又错(6)

“我也想知道。”我说。“你是个傻瓜。”她以手抚额,“你比我还要傻。”她疲惫的样子也是如此的优雅,我维持君子风度,差点撑到青筋爆烈才没吻她。之后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见我。我当然知道原因。于是我开始疏远朱朱,她打来电话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间不开门。她终于在单位逮到我,厉声说:“罗明你找死,你在搞什么鬼?”“我忙。”我苍白地说。“忙什么忙?看你做的破书!”她把我桌上的书甩得啪啪作响:“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卖不出去!”“是是是。”我任由她骂。她夺门而出。晚上接到小嫣的电话,我欣喜若狂:“出来喝咖啡?”“罗明。”小嫣的声音很沉静:“朱朱在我这里,她快要心碎。”“关我什么事?”我硬着心肠。谁让我遇上于嫣儿?“我会同她说。”小嫣说。“说什么?”我紧张。“说你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留恋。扔掉也罢。”她恶狠狠地挂了电话。扔扔扔!此时的罗明,也就跟一张破抹布没什么两样。我自暴自弃,又独自到酒吧喝酒,酒吧里的歌还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惆怅旧欢如梦。酒醒了后,我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人影立在窗前,我脱口叫出:“小嫣!”真的是她。她转头向我说:“朱朱说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时候,你已烂醉,正在和服务生吵嘴。”“为什么吵?”我全不记得。“你骂她赶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带你来这里。”“这是哪里?”我问她。“我的家。”“我们可有……?”“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还搞得像小孩子一样深情。”我趁势拥抱她,她的身子很软,我将头埋在她胸前说:“为了于嫣儿,赴汤蹈火。”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颤栗。我以为我会赢。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输得彻底。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于嫣儿,她送我到家门口,摇开车窗在阳光下跟我挥手,我以为我们会有美好的将来,我没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国。美国。她留下两样礼物,一样是给朱朱的,还是钻戒。不过比上次给她的还要漂亮许多,盒子里有张小卡,上面写着:给朱朱和罗明的结婚礼物。还有一样是她的书稿,图文并茂。书的名字叫《错了又错》。她写道:罗明,相信这会是本畅销书。记得给作者署名叫“玫瑰”。我熬夜读完她的小说,应该是于小嫣的自传,于小嫣不输于任何的作家。朱朱又回到我身边。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聪明的女子就是这样,可以将不快乐的事很快地抛于脑后不去想它。躺在我怀里读《错了又错》的时候,她说:“罗明,结尾处这个角色怎么看怎么象你?”我苦涩地笑。我终于事业有成,只是那个叫于嫣儿的女子,与我永远地错过。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卷发,特别是洗过头后,卷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我这样小家碧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的想疼爱。

第25节:冰淇淋恋爱了(1)

冰淇淋恋爱了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阿朵唏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卷发,特别是洗过头后,卷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我这样小家碧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的想疼爱。我们一见如故。在我们班上,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它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贴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奋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些喜欢他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带着我跳舞的时候,阿朵正在唱一首王菲的歌,那歌词很有意思,“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爆米花好美……”

第26节:冰淇淋恋爱了(2)

凌在阿朵的歌声里问我说:“那女生好像不是我们老乡?”“对,是我好友。她跟我一起来玩的。”“她的头发就像爆米花。”凌批评说。“你没听她正唱,爆米花好美?”我呵呵地笑着说。“还是你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凌的唇边扬起一丝微笑,“她俗气了些。”“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朋友,”我推开他说:“也完全不必喜欢我。”“哦?”他又一把拉过我说:“好啦好啦,我承认爆米花好美好不好?我可不能让冰淇淋流泪!”一个很懂得哄女生的男生,且帅气。我真的是有一点动心。完了他又请阿朵跳舞,我在闪烁的灯光下看阿朵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娇笑,想必凌一定也是讲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了,凌也笑得很舒心,把阿朵搂紧了一些。我听到我心里微微失落的叹息。但我不允许自己有不快乐。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阿朵会和凌恋爱了。因为阿朵老在我面前提起他,而且每个周末都拉了我和她一起去看校乐队的彩排。确切地说,是去听凌唱歌。凌唱着那些情歌的时候常常会用眼睛看着我们笑。阿朵也看着他笑,头一点一点地合着拍子。我却常常不知不觉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终于有一次,凌从舞台上下来,邀请我们晚饭后一起去喝茶,我找了借口说去不了,凌当着阿朵的面说:“怎么?怕我吃掉你?”阿朵哈哈大笑说:“你别小看冰淇淋,她胆可大着呢。”“是吗?”凌转头对阿朵说:“我看你胆子比她大得多。”“看对了,”阿朵说,“她不敢去我敢去!”那晚我去了姨妈家,阿朵独自赴约,穿着她心爱的蓝色长裙。也许是预感到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她的脸一直红红的。分手的时候,她就那样脸红红地对我说:“冰淇淋你还是不要去你姨妈家了,陪我一起去好么?”“不好啊,”我说,“我要是真去了你又会嫌我多余了。”“不会不会!”阿朵说:“你永远也不会多余。”但她到底也没有坚持,最终还是自己去了。我坐在姨妈家的沙发上恶狠狠地啃着一个苹果,想像阿朵和凌坐在学校门口那间叫“蓝月”的灯光幽暗的茶坊里说着那些暧昧的话,命令自己不许伤心。可是苹果没啃完就接到阿朵的电话,她在那边哭得气喘吁吁。我问她为何?阿朵直骂凌是猪,请了她喝茶,却在茶室里和另外三个男生打扑克牌,完全把她晾在一边。“你快来,”阿朵说,“来替我教训你老乡。”听不得阿朵哭,我心急火燎地赶回学校,阿朵在公车站牌下等我。一见我就扑到我怀里来,双眼红肿,低声说:“冰淇淋我自尊伤透了。我再也不要见人!”

第27节:冰淇淋恋爱了(3)

我把阿朵安顿到宿舍里,这才出去找凌,凌果然还在“蓝月”打牌,见了我,有些吃惊地站起身来,和我一起走到室外。我问他说:“你可过份?”“如果是你,”凌说:“待遇会不同。”“不稀罕。”我说,“你伤害我姐妹,就得向她道歉。”“行。”凌说:“你说什么都行。”“那么不打牌了,”我说,“跟我去宿舍哄她。”“你想好了?”凌说,“你确定?”我恨他的这种腔调,转身欲走,他却一把抓住我说:“好,我跟你去。”“不用了,”我冷冷地甩开他说:“要是没心思,请看在老乡的份上,下次别再拿她开心,OK?”“那你何以为报呢?”“如果你一定要,那就是一耳光。”“冰淇淋你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子,你心肠真硬。”他说。“但是我心肠好,这一点比你优秀。”“我喜欢心肠好的女孩,可是老是躲我远远的。”凌说,“我希望有机会对她说点什么,你看好不好?”我真怕他说出点什么来,赶快转身跑掉了。不管怎么说,我讨厌他让阿朵不开心。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凌这样的男生会为谁而停留,他踌躇满志,爱情永远只能是调味品,我才不会上当。没想到第二天凌真的来道歉,油腔滑调的说了不少好话,我说你说再多也没有用啊,最好是唱首歌,凌就真的唱,好几首歌串来串去的逗阿朵开心,阿朵生气之余总算有些安慰,但看得出,她伤得不轻,笑容总是牵强。我悄悄地走开,心里渴望凌能更多的安慰阿朵。我在楼梯的拐角处掉了一颗眼泪。但我飞快地擦去了它,没人有看见。那天夜里,阿朵躲到我的小床上来,把头埋在我的胸前,对我说:“他不会爱我,我死了心了。”“为什么?”我心里一颤。“他说他谁也不会爱。”阿朵说,“我想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我们不现实。所以不愿意游戏爱情吧。”“我要也是你们的老乡多好。”阿朵最后叹息说:“好不容易遇见爱情,却只能放在心里。”她卷曲的长发散在我的手臂上,疲倦地睡着了。以后凌不再约我们,我们也很少再去看彩排,彼此见面的机会不多,比如偶尔是在食堂里,然后他会喊住我们说:“冰淇淋,爆米花,今天想吃什么?”阿朵一般会回嘴说:“想吃什么你请么?”然后他会说:“请,请到倾家荡产在所不惜!”他走后,阿朵就对我说:“此人八面玲珑,没一句真话。”不过凌还真请过我们一次,那是他毕业之前,请了满满的一桌。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座城市谋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业。我们一起祝贺他,那晚他多喝了一些酒,手放到我的肩上来,叫我“冰淇淋小妹。”并对别人说:“要照顾好我的小妹老乡和她的好朋友,我走了,她们要是在学校受委屈,我可饶不了你们。”

第28节:冰淇淋恋爱了(4)

阿朵有些伤感,眼睛湿湿的,我则飞快的把他的手推开了,冷冷地说:“多谢关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那天晚上女生宿舍的楼下突然传来很优美的吉它声。那时我们刚刚梳洗完毕躺上床,那吉它声就完美无缺地从窗口飘了进来。阿朵扑到窗口,然后我听到她压低声音的尖叫:“凌,是凌!”真的是凌。他的歌声对我,其实已经是那么的熟悉。凌在唱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谁不知不觉叹息叹那不知不觉年纪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早晨你来过留下过弥漫过樱花香窗被打开过门开过人问我怎么说你曾唱一样月光曾陪我为落叶悲伤曾在落满雪的窗前画我的模样那些飘满雪的冬天那个不带伞的少年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夏天的月光弱弱的,像轻纱一下地笼罩在他的身上,从四楼往下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整个女生楼都沸腾了,有女生冲进我们的宿舍对阿朵喊道:阿朵你真是好福气啊,八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有人这样向你表达过爱情。阿朵在那样的歌声里痛哭失声。但是她没有下楼。我也没有。凌唱完后就起身走掉了。我坐在我的小床上抱着腿,心却一路追着凌的脚步而去,月光一下子变得扑天盖地,但我没有表露伤感和激动的机会。全世界除了凌,只有我知道,那首歌其实是唱给我的。我有把握。凌那么骄傲的男生,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坦露真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无能为力,我和他之间,跟阿朵和他之间一样的有缘无份。凌走后就一无消息,整整的一年,我和阿朵再也不提他,仿佛从来不认识他一般。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就关在宿舍里下棋,阿朵再也不唱那首叫做《催眠》的歌,冰淇淋不再流泪,爆米花也没心情好美。爱也好,恨也好,我知道我们都想念凌。但是我们都不说。我安慰自己说,其实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命中注定不属于你的生活,温柔地出现,然后硬生生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不再有一丝一毫的关联。对于这样的人,是没有必要去疼痛的,因为他感觉不到你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也就毫无意义可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radio里听到了凌那晚唱的那首歌,才知道那首歌叫《月光倾城》,原唱是老狼。我有些要命的恍惚和怔忡,歌的旋律直击我心,对于不谙流行音乐的我,那只听过一次的歌感觉却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我瞒着阿朵,千方百计地要来了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地抄好,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夜夜枕着它入眠。

第29节:冰淇淋恋爱了(5)

就是这样的回忆,其实也挺好。别的,我真的不想要求什么了。我没有想到会和凌重遇。那是在我们毕业的前一天。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炽热的阳光无孔不入。我和阿朵买了一大瓶的防晒霜,从脸和脖子一路抹到脚丫子。离愁别绪像夏日骄阳一般折磨得我们不得安生。阿朵比我幸运,她在北方的父母已经替她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我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待业等待机会,心情一直处于低谷状态。阿朵说:“冰淇淋我有个好主意,我们去买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来穿,回家的时候一穿这裙子就想到对方,顺便也可以享受一下大商场里的冷气。”“好。”我说。当我们穿着一色一样的大花裙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太阳不再那么的毒,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享受到一阵凉风。就在学校的门口我们碰到了凌,他背着一个背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看到我们非常的开心,说:“看看你们俩,真恨不得是孪生姐妹才开心。”我疑心是梦,可他却是那么真实地站在我们的面前。“怎么了?”凌笑笑地说,“不认识我了?”“你还活着?”憋了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和我相比,阿朵则显得要沉静许多,她微微地笑着,然后说:“欢迎,晚上我们请你吃饭。”“我请。”凌说,“我请你们去香格里拉。”“也是,”阿朵说,“你现在比我们有钱。”我和阿朵就那样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和凌到了酒店,服务小姐很奇怪地看着我们。凌幽默地说:“别看了,双胞胎各自长变了形。”小姐笑得差点打翻酒瓶。其实我们和凌并不算很熟悉的朋友,就算有些什么样的感觉,也从来没有说破过。再加上这么久不见面,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显得有些生疏和尴尬。冷场了半天凌问起我工作的事,我说还没有着落呢,最好别提这个,要么我们说点别的。“那么说什么?”凌问我。阿朵埋了头笑,然后抬起头来对凌说:“说我们一直没来得及说的,爱情,好么?”阿朵的神色真是勇敢极了,凌的回答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好。”我故做轻松地一眨眼说:“你们可嫌我多余?”“还真有一点。”阿朵拿筷子打我的手。凌却说:“不多余,不多余,至少,你要做见证人的么。”我脸上拼命的笑,心却酸酸地疼起来。阿朵一把揽过我说:“乖乖冰淇淋,我们来喝酒。今夜我们不醉不归哦。”“好好好。”我说。那天晚上我好像喝了很多的酒,说了些什么话我也不记得了,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空了,阿朵正在收拾行李。我记得,她的火车应该是中午十一点,我还要在姨妈家住上十几天,等待一个有一丁点可能的就业机会。如果不行,再回老家。

第30节:冰淇淋恋爱了(6)

我头还是有些疼,睁着眼呆在那里看阿朵忙碌。看了半天,忍不住问:“凌呢?”昨晚的事我真的是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在楼下。”阿朵说,“一会儿送我去车站。”“他专程来送你的吧?”我撑起身子,装做若无其事地问道。“也许是吧。”阿朵诡秘地一笑说:“看来我魄力还真是不小呢。”“废话哦。”我说,“可是你要回老家,你们怎么办?”“那有什么?”阿朵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冰淇淋你还记得我跟你打过的赌么,看我们毕业后谁先恋爱,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赢了?”“当然算。”我说。凌果然等在楼下,白天里认真地看他,发现他成熟了不少,和学校里的那个他其实已经判若两人了。但还是有棱有角的那张脸,还是让我有不敢注视的喜欢。我想起很早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说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忘记却需要长长的一辈子,看来真是这样的啊。我知道这一次是阿朵让他回来的,阿朵总是比我勇敢,即然忘不掉就努力地去争取,所以她可以得到想得到的任何东西,也可以比我幸运。想到这里我沮丧极了,至少昨晚不该喝醉,那么还有机会听凌唱那首叫《月光倾城》的歌。站台上,我和阿朵哭得像两个泪人儿,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终于哭够了,火车也快开了。阿朵跳上车,我在窗口和她依依不舍的握手,落入我手中的,是一个蓝色的信封。车开了,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阿朵的信,四年来,这还是阿朵第一次写信给我呢,只是那纤细的笔迹我再熟悉不过了:亲爱的冰淇淋: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你的身边(这话真老套耶,不过你原谅我吧,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文笔)。更要原谅我的是,我是一个那么粗枝大叶的好朋友,让你无端的,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和折磨。不过,我已经将功补过了,不信,你往身后瞧瞧?我只是把你放在枕头下的歌词寄给了他而已,其它的,我可什么也没说,嘻嘻。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你是如何真正地爱着我,这份友情是我今生今世也丢不掉的美好财富。我真的愿意输给你,真的愿意。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双双赢来幸福。你说,是吗?恋爱吧,冰淇淋!没有我的日子,你保重。有他在你身边,我放心。永远爱你的爆米花我转过头,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凌正把手插在口袋里,朝着我微笑。

第31节:爱情本是独角戏(1)

爱情本是独角戏夏天到来之前,宝意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谈恋爱。和夏天一起来的,是一个叫夏之平的男人。那天宝意正在办公室打一份文件,电脑突然死机了,宝意对着它一阵怦怦的乱拍,就听见身后响起一个浑厚的男中音说:“请爱护公共财物!”宝意回过头去,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个子不算高,且瘦,但穿着考究,有很坏坏的笑容。“我的电脑!”宝意讨厌他多事,不满的说:“我知道怎样让它听话!”“你的电脑?”那人加重语气地问。宝意听懂了他的意思后有点脸红,强辞夺理地说:“我在用,使用权是我的!”男人笑笑,没多话,走开了。五分钟后宝意才知道,他是公司新来的主管,33岁,名叫夏之平。之后的日子,宝意多少有些提心吊胆,好在很快发现,夏之平并不是一个难处的上司,做事一是一,二是二,从不拖泥带水。对人也和气。来的第一个周末就请全公司的人去吃饭。宝意虽生怕活泼,但刚从学校毕业,还是乖乖女,并不懂得应酬。几大桌的人坐着吃饭,就觉得别扭。刚好那天夏之平坐在她边上,很体贴地替她夹菜,大家都说夏总细心,嚷着宝意敬他的酒,宝意从不喝酒,左右为难,还是夏之平为她解的围,说:“小姑娘,别为难她了,我喝一杯就是!”说完一杯酒慷慨下肚。宝意心存感激,明白他是一个懂得疼女孩的男人,忍不住悄悄地多看他两眼。吃完了饭就是唱卡拉OK.宝意的歌倒是唱得不错,在众人的推搡下唱了一首张清芳的《花雨夜》。很有意境的一首歌,只是不适合那天吵吵嚷嚷的气氛。最后好象只有夏之平一人在认真的听,一边听一边漫不经心地抽着烟,宝意的眼神匆匆而慌乱地掠过去,就被他听歌时专注的神情俘虏了。那之后,宝意就常常失眠。每晚躺在床上,盼着天一点点亮起来,可以穿着自己心爱的蓝裙子去上班。多打几份文件是最好的,可以拿到他的办公室去给他签字。单恋一个人的时候,他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会让人心动。夏之平的手指很细长,签起名来很有气质,有一次宝意就看得呆了过去。以至于夏之平把文件递回给她的时候竟忘了接。“你怎么了?”夏之平问:“最近脸色都不太好啊!”“是吗?”宝意慌忙掩饰说:“可能是太累了!”“那我放你三天假?”“不要了……”宝意并不领情,拼命摆手。夏之平就很开心地笑了:“放假不要?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小姑娘。”“夏总多发奖金就是!”夏之平虽在笑,眼光却是锐利。他又叫她小姑娘,宝意就心慌意乱了,真怕他看出点什么,赶紧拿着文件笑笑地走开了。

第32节:爱情本是独角戏(2)

不过宝意人虽不大,工作是做得相当出色的。这一点夏之平看得清楚,总是在公开场合称赞她,开会的时候也忘不了肯定她的成绩,宝意在公司的地位也在悄悄地上升着。除了暗恋,宝意对夏还有一份感激之心,在这个是日渐冷漠的红尘世界,知遇之恩也算是大恩吧!如果是故事,有了开始,就注定要有它的过程和结局。所不同的是高手可以让故事朝着自己所想的方向随心所欲地发展,比如夏之平这样的男人。而象宝意这样不经世事的女孩,就只有听任故事的摆布了。那天是意外,临下班了突然冒出一大堆事来,宝意只好饿着肚子埋头苦干。等到干完出来,天早在不知不觉中黑了,还落着不大不小的雨,初秋的雨已有些微凉,宝意只着一条薄裙,又没带雨披。打的吧,自行车又不知该放在哪里好。只好无措地在公司的门口踟蹰起来。夏之平就是那时从电梯里出来的,原来他也没走。看着宝意,他说:“回不去了?”“是啊!”宝意说:“雨太大了,我等会儿!”“走,我开车送你吧。”宝意拒绝说:“不用了,自行车不骑回家晚上会丢的!”“丢了我赔!”夏之平说:“你要是感冒了我可赔不起!”没听过男人的甜言蜜语,宝意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走啊!”夏之平说完,便一把拉过她,把身不由已的宝意带上了他的平治。然而夏之平并没有直接把宝意送回家,而是带她去了一家很雅致的日本餐厅。他的理由很站得住脚,你为我加班,我请你吃饭。宝意也就没有推。餐厅里若有若无地飘着松隆子的歌——爱在樱花雨纷飞,那是宝意很中意的一位日本歌手。看着坐在对面的夏之平,成熟的有轮廓的脸庞。听他对自己说:“你要多吃点,你太瘦了!”宝意就不知不觉地掉到了平日常看的言情剧的情节中去,幸福得不能自拔也不想自拔了。吃完饭出来雨小了不少,细细渺渺地落着,不经意就会觉得是停了。夏之平对宝意说:“好天气,陪你漫步花雨夜,如何?”“好啊!”宝意也大胆起来:“夏总若愿意我奉陪到底!”说完宝意就有些后悔,若真是玩火,自己哪里是他的对手?但戏已经上演,就算不是对手也得演下去不是?好在那天什么也没发生。散了一会步夏之平就送她归家。一路上彬彬有礼。可宝意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时,却总觉得什么都发生了一样。这种精神上的被占有让宝意对这份虚幻的爱情充满了无限的向住和追求。甚至满心欢喜地想象起公司其它人会有的暖味的眼神来。只是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去单位,发现————自行车竟然真的丢了!

第33节:爱情本是独角戏(3)

是才买不久的新车,宝意多少有些沮丧。跟同事说起时就把小偷狠狠地骂了一气。宝意生起气来时说话又快又急,象炒豆子。看夏之平拿着公文包从她的办公室经过,宝意赶紧闭了嘴。下班之前桌上的电话响了,竟是夏之平打来的,只说了六个字:“宝意,晚一点走!”宝意来不及哎一声,他的电话就挂掉了。等到大家都走了,宝意坐在办公桌前无心无绪地敲着电脑,夏之平那边迟迟也没有动静,宝意就疑心自己听错了电话,又不敢去那边看看,不知所措地要命。等待的那十分钟就象是过了十年。终于等到他来,带着宝意到楼下,宝意看到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捷安特的新款,很时尚也很好看。“赔给你的!”他说:“我说话一向算数!”“那怎么可以?”宝意尖声地叫起来:“不可以不可以!”“你不收我炒你!”夏之平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让你疑心他说的话是真的。宝意有些怕,不知该说什么好,想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说:“炒就炒吧,反正我不能要!”一边说一边眼泪就下了。这可是夏之平始料未及的。当然宝意也不想在他面前哭,给人看见不知象什么话。再看看四周无处可躲,只好一转身住楼上跑去,一口气跑回自己的办公室,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喘了喘气,这才把头埋下去继续哭。直到身后传来夏之平的轻笑声:“你真是个孩子,我们公司当初为什么要招一个孩子?”宝意不理,继续哭。夏之平突然从身后揽起了他,把她一把扳了过来,近乎蛮横地说:“你再哭,你再哭我吻你!”两人隔着很近的距离,宝意清晰地看到他左眼角边的一颗淡淡的黑痣,吓得全身发软,哗地一下闭上了眼睛。但夏之平并没有真吻她,只是很温柔地替她擦去了脸上的泪水。骑着夏给的车回家的时候,宝意有一种委委屈屈的失望。他知道夏之平是有家庭的男人,还有个4岁的孩子。但是我完全可以不在乎啊,宝意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可以,哪怕只是演一场戏,有这样的对手,也是幸运啊!宝意知道自己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又没有多的乞求,想来是值得夏疼爱的。不过夏之平是老江湖,在之后与她相交,举手投足之间也不露丝毫痕迹。宝意就不同了,每一天上班,心里盼望,眼睛张望,设想着无数和他之间波澜壮阔的爱情情节。遗憾的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夏也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表示。宝意思忖再三,终于决定主动出击。那一天还是送文件到夏的办公室。文件递上的时候,宝意说:“夏总,我想请你吃顿饭,可以吗?”“哦?”夏之平抬起头来,温和地看着她说:“为什么?”宝意没想到他会问为什么。憋了半天后说:“我想谢谢你对我的关心!”“应该的啊!”夏之平说:“你不要客气了!我心领就是!”被拒绝后的宝意也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他的办公室的。女孩的自尊往往比命还重要,那一整天,宝意浑浑噩噩,简直连去死的心都有。第二天就听到夏之平升职的消息,要调走了,到总公司任副总,听说是有史以来公司最年轻的副总。大家都争先恐后地祝贺他,语气里都有些恋恋不舍。宝意看看桌上的日历,夏之平和他在一起工作的时间,刚刚是一百天。夏走的时候和每一个人握手,说是自己也没想到会走,走得匆忙,欠大家一顿告别宴,一定会补上。快轮到和宝意握手的时候,宝意悄悄地溜到了洗手间。再回到办公桌前的时候,已是人去楼空,曾有的往事连个背影也没留下。宝意恍然大悟夏对自己的冷淡。如果夏不是要调走,宝意安慰自己说,故事该是别样的一种结局吧。强打起精神来工作,电脑竟然又死机了!想起和夏之间的初识,宝意的心里落起大雨来。终于明白,自己的爱情原来至始自终只是一场独角戏,演出了相聚和别离,对手始终只是自己而已。

第34节:我不是鬼马的妹妹(1)

我不是鬼马的妹妹其实我老早就知道鬼马,并且和他熟。他是我们中文系的才子,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滕飞。写得一手好诗,还有副不错的歌喉。是很多女生心仪的对象。就这样一个人,偏偏叫自己鬼马。鬼马他的网名。不过我们系的人都知道,鬼马就是滕飞。久而久之,相熟的人也不叫他真名了,鬼马鬼马地乱叫一气,他也喜欢,乐呵呵地应。当然我还是叫他滕飞的,正儿八经地叫。当我把系报的第一稿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我说:“滕飞主编,你审审吧。有不妥之处尽管讲!”“怎么会有不妥?”滕飞说:“你做事我不知有多放心!”油腔猾调。都是聊天室里练出来的。不过我不吃他那一套,笑也没舍得笑一个,摇摇马尾走开了。但是鬼马老烦我,系报的事啦,艺术节的事啦,好象我多有能耐似的。最要命的还不是这些,有一天,鬼马把我拦在了食堂的门口,文绉绉地说:“佳颖,师哥请你帮个忙可行?”“不行!”我疑心他有诈,一口回绝。“这么小气?我可是诚心的。”鬼马做出一副真诚样。“那你说说看,什么事?”我多少有点好奇。“聊天室里有个妹妹快把我缠死了,你帮我吓走她?不然我没法玩!”“怎么吓?”我没好气地说:“她连鬼都不怕!我可没那本事!”

第35节:我不是鬼马的妹妹(2)

“哈哈哈!”鬼马说:“周六下午做我半天的网上情人,代价是一张萧亚轩的原版CD.成不成交?”他连我喜欢萧亚轩都知道,看来是有备而来。反正周六也没事,我想了想,点点头说:“CD先送到我手里。不然免谈!”他二话没说,喜滋滋地走了。周六的时候我如约来到网吧,鬼马早就占好了两个相临的位子,还为我备好了可乐。我问他:“我用什么名字?”他想了想说:“鬼马夫人?”我狠狠地踹他一脚,踹得他差点跳起来。终于老老实实地让步说:“那就叫鬼马的妹妹好了!”看在萧亚轩的份上我依了他。聊天室里认识他的人还真不少。不少人向他问好。鬼马对我甚是殷勤,又是倒茶又是请坐又是送花,我这个妹妹很快也成为受人瞩目的公众人物。果然就有个叫依柔的缠上来问我是谁,喋喋不休。鬼马扭过头对我说:“让那个依柔滚蛋,你的任务就算完成!”“假惺惺!”我啐他:“你到网上不就为了泡妞?”“是为了泡成千上万的妞!”他更正我说:“我可不能为了一个妞坏了千秋大业!”说完他就在网上吻我。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忽的一颤。长这么大还没有人吻过我呢?这个鬼马,就算是画饼充机,也占了我的便宜不是?我刚要给他一耳光,他就在那边喊起来说:“你要回吻我一下,别忘了你的角色?”我瞪着他。他回瞪我说:“你不敬业?那盘萧亚轩可是我一个星期的饭钱!”拿人手软。我只好依命行事。哪知他竟又为我送起诗来,鲜红的诗句在屏幕上一行一行触目惊心地往上跳:“浓浓的淡淡的我是风中的扬花轻轻的柔柔的细雨在听我说话郁郁的哀哀的染上了思念的萌芽静静的纷纷的为你一片片落下……真是一首好诗,是他写的吗?我忍不住转过头去看鬼马。这一次他倒是没看我,很认真地盯着屏幕。依柔给我发来悄悄话说:”你可是佳颖?“我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这个网上的人都知道鬼马喜欢一个叫佳颖的女孩啊!我现在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啦!“”真的是真话!“有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是鬼马,他早已离开他的电脑,站到了我的身后。终于明白鬼马的把戏,我拍下鼠标,扭头就往外走。鬼马远远地跟过来,也不追上我,只是远远地跟着。我慢慢地停下脚步。停在校园青青的花台边。想想鬼马为我所做的一切,第一次发现,有人费心爱着宠着的感觉,竟是这么的美好,我有些想笑。鬼马走到我的身边来,温和地说:”做我的妹妹,好吗?“我拼命地摇了摇头:”不,鬼马太鬼,我不要做鬼马的妹妹!“鬼马的脸色迅速地暗淡下来,匆忙地解释说:”我真不是要耍你的佳颖,你太聪明了,我不用点手段,怕是追不上啊!“我不作声。鬼马说:”我请你吃晚饭,算是陪罪?“”你不是没饭钱了吗?“”考虑到肯定要请你吃饭,我借了点!“他说。我忍不住笑了。鬼马也笑,得寸近尺地来拉我的手。我摔开他,他一路跟着我问:”什么时候愿意做我的妹妹啊??“”永远也不做!“我很大声地回答,气得他一边走一边直喘气。这个傻鬼马,其实他不知道,我不做鬼马的妹妹,不是不愿意做她的女朋友啊。谁让他耍我。我想三天后再告诉他

第36节:风筝(1)

风筝纪离开我的时候,我二十三岁,他三十岁。在那之前,他曾经无数次地对我说过:“亚亚,快点长大,等你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我就娶你。”纪终于没有娶我,还没等我长大,他就离开了我。而且一去就去得很远,到了地球的另一面。那时是冬天,夜真冷,我躲在厚厚的棉被下闷哭了一整夜。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再也见不到纪,就算见到他,他也不会再是我的亲爱了。两个人,从此就这样远隔天涯。第二天早上照镜子的时候,看着肿得像鱼泡的眼睛,我对自己说就算毁容也无所谓了,因为纪再也看不到我的美丽。十九岁的时候我认识了纪,那时我还在念大二。同伴约我去蹦迪,那是我第一次进迪厅,坐着,不好意思动。身边还有一个人和我一样的坐着,那就是二十七岁的纪。他是陪女朋友来的,她的女朋友化着很浓的妆,在闪烁的灯光下笑得像个妖怪。然后她蹦到我们边上对着纪命令说:“你给我起来,跳!”纪的脸色是黑的。他们对恃了很久,纪最终也没有站起来,女孩狠狠瞪他一眼,重新蹦到灯光下去,重新笑得笑一个妖怪。独留寂寞而尴尬的纪,闷闷地坐在那里抽烟。做为观众的我对此有些忿忿不平,出主意说:“你可以不必等她,先走。”纪很奇怪地看我一眼,天,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还有一对很好看的眉毛,然后他说:“你怎么不去跳?”“不好意思。”我实话实说,“第一次来。”“那么,”纪说,“我请你喝茶去?”戏剧般的相识,很久以后纪用四个字形容见到我的那一刻,他说:“惊为天人。”纪的女朋友来找过我,把我堵在女生宿舍的门口,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我从来没有见过会说那么多粗话和脏话的女人。更难以相信纪曾经和她有过四年的恋爱过程。

第37节:风筝(2)

我一直站在那里很乖地听她骂。脸上微微地笑着。我要做这个世界上最有涵养的女人,我要让纪知道他的选择并没有错。最后是那个女人哭了,她的脸上又抹了好多的粉,被泪水冲得一道一道的。我带她到我的宿舍洗脸。她很绝望地说:“你这么好的皮肤,竟然不用洗面奶。纪第一次吻我的时候,我吓得有些魂不附体,我并不觉得美好。当着纪的面差不多刷了半个小时的牙。想起来了,又冲到卫生间里去漱一下嘴。纪摇着头说:”本来我还想过份一点的,算了,留你一条命吧。“那以后纪真的很少碰我。最多就是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慢慢地在夜风里走,纪的手真大,他握着我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好小好小。纪也总是说:”亚亚,你好小,小得我想把你吃进肚子里。“我抬起头来看他,我以为他会吻我,但他只是在我的唇上蜻蜓点水。那年春节我没有在家过年,妈妈把我的电话狠狠地挂了,她说:”你真的要跟着那样老的男人,就永远也不必回家了。“我把纪的手机还给他,无可奈何地耸耸肩。寒风里,纪的鼻子冻得红红的,他说:”对不起。“我笑笑说:”爱永远也不要说对不起哦。“”值得吗?“纪又问我。”值得!“我拼了命的点头。除夕的时候我躲在纪的怀里看春节联欢晚会,可是我无论如何也看不进去,我又拔通了家里的电话,妈妈在电话的那一端轻轻的哭泣。第二天,纪买了飞机票送我到机场,还给妈妈买了朵尔胶囊。妈妈紧紧地拥抱我,却把朵尔一把扔到了门外。恋爱谈久了,才发现自己的恋爱并不像别人的那样。同宿舍的好友也恋爱了,她把男友带到我们宿舍,然后挤着眼睛要我出去。我动作稍微慢些,便引来无数的白眼。她的男友还给她送很肉麻的情诗,给她唱玫瑰情歌。他们约我和纪一起去野营,纪不肯去,他说他怕蚊子。于是我也不去,我对女友我说怕蚊子。纪离开了她以前女朋友老爸的公司,不过他依然找到了很不错的工作。他总是穿着很干净的衣服坐在写字楼里上班。他很注重仪表,衬衫要是有不慎有了一点点的脏,都会抽空回家来换上一件。我喜欢上了熨衣服,把他的每一件衣服都熨得服服帖帖的。我想唱卡拉OK的时候,多半是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可以很大声地唱,然后放了张学友的歌,想像是他唱给我的。我从来没有听过纪唱歌,他说他喝了酒后会唱,可是我蓄意地灌醉过他好几次,他都没有开口唱过一句。

第38节:风筝(3)

毕业后,我没有回老家。我是计算机系的高材生,凭自己本事留在了这座城市,在一家公司做广告策划。虽然挣钱不多,但不用坐班,也很清闲。有一次运气好,竟有大客户自己送上门来,我没日没夜地趴在电脑前做策划,他们对我的方案十分的满意,采纳了它。我一下子就拿了差不多三万块钱的回扣。我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的钱,我寄了一万块钱给妈妈,然后把余下的都交给了纪。我在信中对妈妈说:“纪替我找的工作我很满意,也很适合我。他很爱我,每天下班替我带一支冰淇淋。妈妈我很幸福。”妈妈终于接受了我和纪在起的事实。她来看过我们一次,坐在我们家里那张小小的沙发上,妈妈说:“亚亚你要小心,刚刚工作可不能让单位的人看不起你。”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我没有告诉她其实我和纪并不睡在一起,也没敢告诉他房子是租的。因为妈妈说:这房子不错,装潢一下可以结婚的。纪的工作却开始不顺利,有一次,他涨红了脸给我借钱。我想说我刚刚不是才给了你两万块存着吗?但我最终也没问。纪有他个人的秘密,如果他有困难,只有我能帮他。房主上门讨房租的时候,纪多半不在,我付掉了,也不说。纪也不问,仿佛这房子真的可以白住。我很努力地工作,为了挣钱,我开始接别的工作。有时替别人做一个网页,没日没夜的做,只能挣几百块钱。脸颊瘦下去一大圈,眼睛也大起来。对面办公的女孩对我说:“亚亚你最好还是化点淡妆,美宝莲的三合一粉条不错。”我想起纪的第一个女朋友,心里是无限的恐惧。那天晚上我挤到纪的床上和他聊天,其实我也常常这样在他的床上睡着,有时醒来的时候,纪会深情地看我。让我相信爱情从来都没有过错。但那天纪很累,他比我先睡着。我来不及问他我是否依然美丽。我睁着眼睛看月光像水一样地漫进屋子,失眠。终于,纪告诉我,他要出国了。那时我正在替纪熨一条裤子。我在的公司准备提我为广告部经理。我还没有来得及把喜迅告诉他。纪就说了,他说亚亚对不起,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对你说,我在申请去美国。阳光明晃晃,我晃了一晃身子。熨斗烫了我的指尖,但是我没有尖叫。我听到自己平静的声音说:“签证办好了吗?”“就好了。”他说。我知道,纪以前的女朋友,在美国。“我就是放心不下你。”纪低着头说。纪啊你在撒谎。放心不下为什么要走?

第39节:风筝(4)

“你还小,”纪将脸拉到底说,“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终于明白这么多年纪为什么一直都不肯和我有真正的接触。我一直当他是爱情的全部,而他不过是我的一个经过。从这点来说,纪还算是一个对爱情负责的人。纪走了。我可以很大声地在小屋子里听歌,不用再怕谁嫌吵。电视里,一个叫孙燕姿的歌手在唱她的一首新歌,歌名叫“风筝”。天上的风筝哪儿去了一眨眼,不见了谁把他的线剪断了你知不知道我不要将你多绑住一秒我也知道天空有多美妙看你穿越云端飞得很高站在山顶的我大声叫也许你不会听到……纪曾经是我的风筝。不是我自己不小心扯断了线,而是他一直有想飞的宏图大志。我将头埋在双膝里,这才发现,其实昨晚,竟是我第一次为了纪而哭泣。是谁说,没有眼泪的爱情不是真正的爱情?我曾经嗤之以鼻,如今终于深信不疑。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

西西和沙果果的“宿怨”是因为一封快件。快件是沙果果的,因为她不在,邮递员就送到了对门我家里,西西是个热心的姑娘,当下就帮她签收下来,等沙果果回来了就屁颠颠地替她送了过去。谁知道沙果果一看信封就把眼睛一瞪说:“我的信你干嘛替我签?你替我签就要负责替我退回去!”

第40节:邻居的耳朵(1)

邻居的耳朵2003年是我最落魄的一年。首先公司倒闭,我丢了赖以生存的工作。其次因为贝斯手张放的出国,我们苦心经营了一年多的“木马”乐队不得不宣布暂时解散。白天不用上班,晚上不用演出,我忽然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闲人,心情坏到极致,整日借酒浇愁。一是为了省钱,二是为了清静,我搬到了郊区的一个小套。房子很旧,离市区很远,里面的住户们大都早出晚归,我弹电吉它的时候,不必担心有人会嫌我吵。不离不弃的当然还是我的女朋友西西,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叶天明,你干脆就在家里好好地写歌,一有机会,你一定会红的。”西西和很多很多的女子一样,有简单却一向自作聪明的大脑。如果爱上一个人,就拼了命的死心塌地。所以虽然她不算漂亮,有时候话又多,我还是和她在一起整整二年。我们并不同居,她只是一周来我这里二三次。替我收拾凌乱的房间或是买披萨汉堡之类的东西来让我“换换口味”。西西是养尊处优长大的姑娘,她不会做饭,替我泡方便面的时候,会再三问我是先放水还是先放调料,在这方面,她迟钝得让一般人都望尘莫及。我对门的女子叫沙果果。不过是十月末,她已经穿很厚的外套,围丝巾,戴丝质的薄手套,看到人的时候表情倍儿严肃。我有时候冲她笑笑,更多的时候,我宁愿装做没有看见她。西西非常不喜欢沙果果,骂她是“老巫婆”。老巫婆沙果果好像也不上班,大多数时候和我一样缩在家里,西西撇着嘴说:“瞧她那个样子,也找不到好工作!”我瞪西西一眼。西西慌忙画蛇舔足地解释说:“别敏感,我说的不是你。”西西和沙果果的“宿怨”是因为一封快件。快件是沙果果的,因为她不在,邮递员就送到了对门我家里,西西是个热心的姑娘,当下就帮她签收下来,等沙果果回来了就屁颠颠地替她送了过去。谁知道沙果果一看信封就把眼睛一瞪说:“我的信你干嘛替我签?你替我签就要负责替我退回去!”说完,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我下班后,西西嘟着嘴使唤我再去做次信差,我勉为其难地去扣她的门,她把门开了一条缝,瞄了我一眼,更勉为其难地把信一把扯了进去。“是男朋友给她的分手信!”西西一边看电视一边分析说,“所以她不愿意收。”“哦。”我说。“喂,叶天明。”西西趴到我身上说,“你不打算去PUB驻唱么,这样下去会坐吃山空的。”“放心,保证不让你养着。”“你们乐队的人都跑场子去了……”“我他妈的事不要你管!”西西撇撇嘴,没敢哭,开门走了。我跑到阳台上去抽烟,看到沙果果也站在阳台上,她正站在凳子上晾衣服。晾衣竿有些高了,她很费劲地往上升着手臂。我从没见过她家居的样子,和平日里有相当大的不同。我正在想这到底是不是那丫的时候忽然看到她眼睛一闭,从凳子上直直地栽了下去,然后我就听到她的头和地板接触时发出的“咚”的一声巨响。“喂!”我吓了一大跳,赶紧灭掉烟头朝着那边喊道:“喂,你没事吧,喂,你听得到吗?”那边一丝儿回音也没有。我惦起脚尖也看不到她人,只看到睡衣的一个小边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用一秒钟惦量了一下自己的本事,再用一秒钟目测了一下从三楼到地面的距离,再下一秒种的时候,我人已经爬过窗台跳到了沙果果家的阳台上。她面色苍白毫无知觉地躺在雪白的瓷砖上,散乱的长发盖住了半张脸,红色的睡衣看上去性感极了。不过我没有时间想入非非,在拍喊多次依然无效的情况下,我只好给她胡乱套上一件衣服,把她送进了医院。医生说:“严重贫血。”又说,“好在送得及时,以后一定要当心。”“哦。”我说。他埋着头哗里哗啦地开给我一大堆补药说:“去拿药!”“哦。”我说。沙果果终于醒过来,睁开眼看到我的时候她的表情很惊讶,然后她很肯定地说:“是你救了我。”这是我第一次听她开口讲话,她的声音很好听,有音乐感。“是。”我说。“怎么救的?”

第41节:邻居的耳朵(2)

“我从阳台上跳过去。”我说。她把眼睛闭起来,看上去很疲惫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又睁开眼,看着我说:“你怎么还不走?”“我等你说谢谢。”我说。她说出的话让我大跌眼镜,她咬着牙说:“我并没请求你救我。”NND,算我倒霉。我把一大堆补药放在她的床头,起身走人。西西还在跟我赌气,我打她电话她也不接。家里乱得我做什么事的心情都没有。傍晚我正在一边吃方便面一面看球赛的时候,门铃响起,我端着面去开门,发现是她。捏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对我说:“给你。”“什么?”我诧异。“药钱,还有救命钱。”她说。这事还真是滑稽,我把面条放在地上,打开信封一看,厚厚的一叠钱。我摇着头还给她说:“不用这么多,你只需付出三百五十二块医药费,再给来回十四块打的费就可。”她迟疑了一下,依我的言把钱悉数数给我,转身走了。西西终于又来,把一个地址往我面前一甩说:“这间酒吧叫‘摩尔吧’,老板是学建筑的,刚从国外回来,酒吧不大,他只需要一个可以弹唱的吉它手,你去试试吧。”我瞄了那张纸条一眼,没做声。西西忍无可忍的吼起来:“叶天明你他妈别这么NB行不行?”我做一个请她出门的手势。她不仅不理我,还直直地朝我扑过来,拳头很暴力地落在我的胸口上。换成以前,这样的花拳袖腿我压根都不会理会,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完全不同了,我把她狠狠一把推开,她的额角撞到了茶几上,立刻撞出一块青紫来。她开始痛哭,哭完后站起身来,把我的电吉它往地上狠狠地一摔,在惊天动地的响声中,她夺门扬长而去。西西这丫头总是这样气来得快消得也快,没多会儿门铃又响了,我以为是她回来,谁知道门拉开来,竟是面无表情的沙果果,她面无表情地对我说:“速食面没营养,我请你吃红烧肉。”她说的时候我已经闻到对面开着的门里传出来的诱人香味。见我没动静,她朝我做了个请的手势说:“你不会是怕吧?”这回她的眼神活了,带点嘲讽。哼哼。我连跳阳台都不怕何况怕吃红烧肉。更何况我的胃现在已经不受我控制。于是我把门一关,昂首大踏步地走进了她的家。这应该是我第二次到她家,不过是第一次有空认真地端详,她把家布置得很漂亮,和我那狗窝有天壤之别。饭菜已经上桌,每一样都让我垂涎欲滴。“喝酒吗?”她问我。“喝。”我索性皮厚到底。她又问:“红酒还是白酒?”

第42节:邻居的耳朵(3)

我不相信地说:“难道一个单身女人的家又有红酒还有白酒?”“还有药酒和黄酒。”她说,“你也可以选。”“那还是红酒吧。”我认输说。谁知道她呈上的竟是马爹利。我不好意思地说:“太隆重了一点吧。”“只有这酒。”她说。“买给男朋友喝的?”我努力调侃。“那与你无关。”她一边冷冷地说一边替我倒酒。很美的手,看得我入神。我一瞬间,我真怀疑我遇到了女巫。直到她举杯对我说:“那天,谢谢你。”我募地反应过来:“哦,不用谢,你又没请求我救你。”她微笑,说:“你怎么敢跳过来的?”我酒壮人胆:“美女有难,当时没空想那么多。”她又微笑:“你若不救我,我也许现在还躺在那里。”我提醒她:“医生说你体质差,你要注意身体。”她的犟脾气忽然没了,而是很温和地说:“是。”我有些呆过去。她又说:“你女朋友摔掉了你的吉它。”原来她什么都听见。“我自然会收拾她。”我说。“怎么收拾?”她很感兴趣地问我。“那与你无关。”这回轮到我拽。“好,那就喝吧。”她说。结果那晚我跟她都醉了,她用CD机放起音乐,是《最后的华尔兹》,然后她走到我面前一弯腰说:“我可以请你跳舞么?”我搂住了她,她的面孔贴着我的,听她在我耳边说:“谢谢你的歌,我失眠的时候喜欢听。”“哦。”我说,“你听过我唱歌?”“你唱的时候我都在听。”她说,“好听。”“谢谢你。”我由衷地说。“你长得很像我男朋友。就是比他高一些。”她说,抱紧了我一些。她的身体柔软地贴住我的,我差点把持不住,不过事实证明我叶天明还算是个君子,我们只是跳舞,没有接吻,更没有做别的。我在她家地板上醒过来的时候是清晨,她靠在沙发上睡得正香,精致的面孔犹如婴儿,落地窗帘被秋风悠悠地吹起,我一时想不起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回过神来后我起身,回自己对门自己的家。刚到家电话就响了,是西西。对我说我们以前乐队有首歌给某家唱片公司看上了,那首歌是我做的歌词,她要我赶快去一趟,唱片公司的人要见我。我没做声。“好啦。叶天明。”她在电话里哄我说,“乖,我们都在等你。”我去了,唱片公司那人留着长头发,跟我说话的时候,时不时把手搭在西西的肩头。然后他对我说:“你妹妹很关心你啊,为了推荐你的歌,往我们公司跑了十趟都不止。”

第43节:邻居的耳朵(4)

西西推开他的手,笑得好尴尬。我他妈都成了什么了?!我站起身来,一语不发地走掉了。西西从后面追过来,满面泪痕地喊:“叶天明,你不是人,我这样都是为了你好!”谢过。骂得对,我不是人。我敲沙果果的门,想让她陪我喝酒,可是她不在。我怅然若失,那之后很多天不见沙果果。这个人仿佛凭空消失了一样。很奇怪,我老想她。再见到沙果果是冬天,也许是觉得我无可救药,西西开始对我爱理不理,我的储蓄差不多花光,一首像样的歌也没写出来,我整日整夜在家里宿醉,被西西砸过的吉它声音破了,估计修不好也懒得去修它所以好久都不再弹。沙果果就在这时候出现在我门口,她脸上的笑很妩媚,对我说:“你瞧,我竟忘了带钥匙,看来要从你家里跳过去了。”“你怎么会消失?”我问她。她哈哈地笑:“我是女飞侠,来无影去无踪。”我咬牙切齿:“女巫婆。”“也可以这么说。”她笑得天花乱坠,“你喝酒了?一个人喝有什么意思哦。”“那好。”我拖她进来说,“咱俩一块喝。”她笑着进来:“你先替我把门打开,到我家喝吧,我家好酒多呢。”“好吧。”我说。我又一次从阳台上跳到了她家,谁知道打开她家门的时候却不只看见沙果果,和她站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胖子。胖子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说:“果果,他是谁?”“对啊?”沙果果看着我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周润发。”我摆个夸张的POSE说。“哈哈哈哈……”沙果果笑得好夸张。“让他走!”胖子发令。沙果果推开他说:“莫吵,让我跟老朋友聊聊!”胖子一把揽住她的腰说:“走,进去!”沙果果再次推开他,这回胖子恼了:“你他妈有点职业道德行不行?”沙果果转身就给了胖子一巴掌。在胖子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一把抱住了胖子,好个沙果果,对着他一阵拳打脚踢。那胖子一定以为遇到了匪帮,显然被我们吓住了,好不容易挣脱后跌跌撞撞骂骂咧咧地跑下楼去了。我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沙果果笑得蹲在地上,腰都直不起来。这个七十二变的巫婆,真不像我记忆里那个老是崩着脸的她。她就那样蹲在地上对我说:“嘿,我真的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叶天明。”我说。“叶天明你唱歌不错。”她站起来说,“听得我这青楼女子都如醉如痴。”“胡说八道找抽啊!”我靠在她家门口,燃起一枝烟。

第44节:邻居的耳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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