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军统(418)
半年以后,袁露等辗转到了上海,准备转往后方,为避免牵连更多的人,京沪区以詹长炳、詹长麟兄弟二人的名义,给日本人写了一封公开信:
“我们兄弟两人在日本领事馆几年的服务期间,非常忠于职守,没有一次做过违背你们的事。这你们也是相信的吧。说实话,不幸的是,发生了中日战争,我们目睹了日本对中国的无理侵略,对日本人确实感到失望。然而我们只是从新闻报道中看到你们日本人的凶残,但还不是亲眼看到,因此还没有改变我们在领事馆内服务的忠心。后来南京被你们日本兵占领,我们亲眼看见日本兵在南京烧杀奸淫的一切兽行,甚至连我们的家也被你们烧了,我们的妻子也被日本兵强奸了,家里的东西也被日本兵抢劫一空。我们兄弟虽如此忠实地在领事馆内服务,而我们的家被烧,妻子被奸污,财产被掠夺,可怜劳苦半生的血汗,全被你们破坏尽净。”
“既然如此,我们还有什么希望?我们决心要为国报仇,为国雪耻,我们已经和日本人誓不两立。只是我们既无兵,又无力量,加之总领事对我们又很好,因此至今我们都下不了手。十日总领事招待客人,我们知道总领事不能出席,才决定下手,生死难料定,这就要看他们的运气了。”
“我们不管成功的可能性大小,只是为了满足报仇雪恨的心愿。我们事先对谁也没有讲,事后更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好汉做事好汉当,我们不想再说假话。我们已经来到上海,明天就要去香港,你们有本事就请来捉我们吧!但不要怀疑其他的人。我们既然做了此事,就不怕死。如果被你们捉住,愿为多数被你们蹂躏的人报仇雪耻,死而无憾。像我们这样的劳动者,除以这样的死作为代价外,没有比这更光荣的。我们在领事馆进行了这次行动,惟恐牵连总领事,但想不出其他报仇雪耻的方法,所以就在公馆宴会的时间下手了,这样做对不起总领事,感到遗憾。”
在上海过了半年,詹氏兄弟携家带口转往后方,詹长麟回忆说:“我们全家坐上一只海船离开了上海,上面让我们全家独自流亡,一站一站地,到地方才有同志接应。我们先到了浙江,有一个叫宜阳的县城。在那儿上岸,用牛拖车子上岸。我们路过戴老板的家乡,他母亲迎接了我们,还请我们吃了饭,对我父母也很好,很亲切。但在温州住店的时候,一天半夜,店主雇了几个人偷偷把我的箱子偷走了。箱子里有全部的盘缠,还有我的一支枪。我睁着眼睛看着他们拿走的,我想,他们也知道我看见了,但我不能说话,否则全家就没命了。”
路上,詹长麟得了黄疸性肝炎,幸而遇上一个好心的中医,救了他一条命。但他新生的女儿则在颠沛流离中死在了福建莆田,詹长麟回忆说:“老伴后来经常想起这件事,一想起就哭。”
经过千辛万苦,詹长麟一家终于来到了后方,他回忆说:“1944年,根据军统局的安排,我辗转来到了湖南衡阳干部培训班,这是军统局照顾我,让我当个拿工资的学员。在培训班里,我学打算盘,练毛笔字,我的班主任叫胡静庵。毕业的时候,还发给了我一张八级财政稽查员的证书。”
按:詹长麟说的1944年来到衡阳,有点问题,这一路不可能走4、5年,疑为1940年。另外他说的“胡静庵”,即戴笠原来的上司、后来的下级胡靖安。
为表彰詹长麟的功绩,国民政府奖励他一面刻有“忠勇杀敌”四个字的银盾。
抗战胜利以后,詹长麟回到南京,脱离了军统,用政府奖励他的钱开了一家旅店,其兄詹长炳则留在了军统组织,并参与了战后的肃奸工作,詹长麟说他的哥哥当时曾“红极一时”。
晚年,回忆起当年这段经历,詹长麟说:
“我并没有觉得自己亏呀,虽然没有文化,但我活到了今天,多少聪明人都在前面走了。我没有病。我天天锻炼,打太极拳,在床上做俯卧撑,现在还能做二十几下,我天天锻炼呢。”
回过头来说京沪区,“金陵毒酒案”之后不久就出事了。潘光祥说:
“1939年9月,南京区城里组织遭到江伪特工破坏,负责人谭秘书、译电员杨国栋、电台人员张云飞、温酿均被捕,不久即投靠了汪恃,分别做了汪特专员、科长等伪职。”
“谭秘书”即谭文质,促使他叛变的,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陈明楚。
李雨生说:“缘南京区助理书记陈弟容、化名陈明楚(明楚二字乃取自区长及副区长化名中之第一字而来),于二十六年年底自南京区调至上海区,仍任助理书记。陈在沪工作期间,于二十八年初,受胁诱而投入汪伪‘特工总部’,任‘第一处处长’。继则出卖我京沪各重要组织,并勾引其同乡时任南京区专员谭文质交出南京区留守人员名单(尚副区长振声适去江北六合洽公,故未受株连)。”
陈明楚、谭文质出卖的京沪区重要干部,就包括卜玉琳。李雨生说:
“时卜玉琳同志及部分同志于二十八年八月(某日已记不起)在南京被捕,拘禁于南京白下路日本宪兵队(原我国货银行大楼旧址)卜同志虽倍受酷刑,但坚不招供,且开始绝食,决心殉国。未久,消息传出,卜同志在被拘第十日,果瘐死狱中,悲壮成仁。与卜同志同案前后殉难者,尚有南京区行动总队所属大队长王愈同志。”
陈明楚、谭文质二人,也是最早被军统“制裁”的叛徒,李雨生说:
“卜、王二同志之牺牲,直接受害于陈明楚、谭文质二人之变节所致也。其后陈、谭二逆均为我方绳之以法,是死有余辜。”
陈明楚的死,以后再说,先说谭文质。潘光祥说:
“同时对城里的叛变投敌分子也采取了措施,准备把他们暗杀掉。不久,从后方调来一个女特务(姓名不知),化装成女学生,设法和杨国栋接近,以谈恋爱为名进行勾引,终于在新婚之夜把杨国栋、谭秘书杀死。那个女特务完成任务后,曾来到六合八百桥区部,不久又回后方去了。”
潘光祥的说法,为陈恭澍所否认。因为,谭文质就是在他的命令下,由上海区执行“制裁”的。陈在回忆中说:“上海区奉上级制裁令,即交由第二行动大队赵圣、陈默执行,乃于二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将之(指谭文质)击毙于上海愚园路。”
在回忆中,陈恭澍似乎对这种针对原来的“同事”、今天的叛逆的“制裁”行动略有不忍,他说:
“说起来,这都是不该发生的事,一旦发生了,不幸就会接踵而至。如检讨其原因,从人性到现实,有太多的微秘之处,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得尽的,还是就事论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