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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陪老婆看《陆贞传奇》时觉得其内容与史实严重不符,所以决定自己动手写一本关于北齐的通俗读物。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北齐的奠基者高欢及其后人的故事,从高欢年轻时写起,到北齐灭亡时结束。有一些人可能会对这一段历史的“很黄很暴力”津津乐道,但我认为北齐历史的内涵远远不止于此。这里面有富不过三代的永恒定律,有专制体制下任人唯亲的历史传统,有腐败导致亡国的深刻教训,也有各路人马在职场上的宝贵经验。如果我的文章能够对别人有所启发,哪怕就一句话有用,我就感到心满意足了。

一、高欢的早期奋斗史

除了对南北朝历史感兴趣的人外,也许很多中国人并不知道历史上还有姓高的皇帝。北齐王朝的皇族姓高,它的奠基人叫高欢。高欢他们家从他祖父那一辈开始就住在北魏的北方边境怀朔镇(今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高欢的父亲高树生性情豁达,但不善治理家业,家里很穷。高欢出生时他的母亲韩氏就死去了,高树生没有能力养育高欢,只能将高欢交给自己的女婿尉景抚养长大。尉景是一名狱卒,算得上是一名公务员,总算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因此小高欢至少衣食无忧,不会过上那种有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小高欢就此安顿了下来,在姐姐姐夫的抚养下逐渐长大。

高欢一家已经几代住在北方,所以也习惯了北方的风俗,和当地的鲜卑人没有什么两样,属于鲜卑化的汉人,他有一个鲜卑名字叫做贺六浑。高欢长大以后为人深沉大器,喜欢结交朋友,他仗义疏财,虽然自己没有多少闲钱,但只要朋友有需要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钱全部给对方用,所以地方上的豪侠之士都奉高欢为大哥。

高欢小伙子长得很帅,史书记载高欢双目炯炯有神,长脸高颧骨,牙齿洁白如玉。不过长得帅也不能当饭吃,高欢这个时候依然很穷,只有一份看城门的工作。

北魏鲜卑贵族娄内干的女儿娄昭君年轻漂亮,当时怀朔镇很多豪门大家都想聘娶她,但娄昭君都没有同意。娄昭君有自己的想法,她不一定要找一个富二代或官二代,而是要找一个自己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和自己的情投意合的男人。

有一次娄昭君外出,无意之中看到了正在城上站岗的高欢,一时惊为天人。这是怎样一副画面,一个美少年手指兵器笔直地站立在城墙上,迎风屹立。此情此景让娄昭君情愫顿开、怦然心动,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正在怀朔城墙上。娄昭君在心里对自己说:“此人就是我命中注定的丈夫。”

她似乎冷若冰霜

她让你摸不着方向

其实她心里寂寞难当

充满欢乐梦想

有一天我们相遇

孤独的心被救起

面对她的疯狂

我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惊慌

一段尴尬的沉默

我说你要做点什么

她突然紧抱住我说啊哈

已经顾不了太多

因为我的爱赤裸裸

我的爱赤裸裸

你让我身不由己的狂热

我的爱赤裸裸

我的爱赤裸裸

你不能让我再寂寞

——《赤裸裸》歌词

娄昭君是一个奇女子,在对高欢产生了爱慕之情后,她毫不扭捏,打发自己的婢女向高欢通告了心意。高欢在知道这样一个富家小姐看上自己后也是高兴万分,但他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那就是——他太穷了!高欢的钱只够和朋友们喝一顿酒,他拿什么去迎娶娄小姐呢?当然自己可以找姐姐姐夫帮忙,但姐姐家也不富裕,他们已经养育了自己这么多年,怎么还好意思让他们为自己准备聘礼呢?在得知高欢家境贫寒后娄昭君并没有退缩,她把自己的私房钱都拿给高欢,好让心上人来自己家行定婚之礼。这种行为叫做倒贴,在当今这个社会像娄昭君这样的女子已经基本绝迹。

娄昭君的父母是赔了女儿又折钱,他们之前见女儿这个不满意那个看不上,以为女儿一定会找一个达官贵人家的子弟,没想到最后却挑了一个穷光蛋。这下亏大发了,但娄昭君的父母非常了解自己的这个宝贝女儿,她一旦决定了的事就一定会坚持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任何人劝也没有用。虽然很不情愿,但老两口还是不得已同意了娄昭君和高欢的婚事,于是白富美娄昭君下架给了穷小子高欢。

一次无意的邂逅改变了高欢、娄昭君两个人的命运,也改变了中国的历史。在高欢那个年代要想行军打仗得自带装备,人们想参军得向《木兰诗》中所写的那样“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高欢家里穷,直到娶了娄昭君后才有钱买了一匹战马,因而得以在怀朔镇上当了一个小队长。

这时的高欢只是一名普通的下级军官,没有人会想到高欢以后会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不过怀朔镇的镇将段长慧眼史英才,他对高欢说:“阁下有安定天下的济世之才,你的一生一定不会白白虚度的。”段长还把自己的子孙托付给高欢。后来的事实证明段长没有看走眼,高欢确实成就了一番大事业。高欢显贵之后也没有忘记段长,追赠段长为司空,提拔他的儿子段宁并加以重用。

漂母对韩信有一饭之恩,韩信被封为齐王便送给漂母黄金一千两来答谢她。段长对高欢连一饭之恩都谈不上,仅仅是说了一句鼓励他的话,高欢后来也对段长报以很大的恩情。也许正是段长的话在高欢卑微的岁月里照亮了他前进的道路,人在落魄的时候虽然只受到别人一点点帮助也会感到刻骨铭心。

后来高欢在怀朔镇当了六年信使,这六年的时间高欢一直往返于洛阳和怀朔镇之间。在洛阳的时候高欢在令史麻祥手下做事,有一次麻祥吃饭的时候菜很多,估计他一个人吃不完,就随手拿了一块肉给高欢吃。高欢一向不站着吃东西,便坐下来和麻祥一起吃。麻祥见高欢居然大模大样地坐在自己旁边,认为高欢太不懂规矩,竟然鞭打了高欢四十下。

人在功成名就之前不要在乎自己的尊严,因为你根本就没有尊严。高欢,你不需要郁闷和悲伤,任何人处在你的位置上都会有相同的遭遇,小兵被长官揍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尊严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建立在权力和财富的基础上。

高欢继续做他的邮差,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高欢没有背景,邮差也立不了什么大功,看来高欢要想出人头地要比登天还难。时势造英雄,个人的发展离不开时代背景,如果高欢生在北魏孝文帝时代那么高欢真的很可能一辈子默默无闻。但是高欢有幸生在乱世之中,却可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有一次从洛阳回到怀朔镇后,高欢开始倾其家产结交英雄豪杰。亲戚朋友们都感到很奇怪,问高欢是什么原因。高欢回答说:“我在洛阳时看到宫廷的羽林军一起去烧领军张彝的宅院,朝廷害怕引起动乱竟然对此不加过问。朝政已经衰败到了这种地步,后面的事也就可想而知了,钱财这种身外之物还能守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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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高家的荒唐史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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