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去世后,南方集团也和北方一样出现了分裂。以汪精卫为首的华中势力组建了武汉国民政府(汉),以蒋介石为首的华东势力组建了南京国民政府(宁),分庭抗礼。随后爆发的宁汉战争以南京政府胜利告终,基本实现了中国南方政治和军事的统一。南方集团的军事胜利,实得益于苏联的帮助,因此其在中国的意识形态代言人中国共产党也借助南方集团的军事发展而悄然壮大。在蒋、汪政府采取反共政策后,共产党在江西湖南等地组织武装起义并在江西南部山区形成了自己的势力范围。
张作霖退出关外时在皇姑屯被日本人炸死,其子张学良接手后宣布东北易帜,支持南京政府。至此中国基本完成了形式上的统一。但南北方军事对峙的格局并未完全结束。北伐胜利后,重新成为北方集团关内势力的冯玉祥、阎锡山,以及南方集团原桂系首领李宗仁与蒋介石展开了中原大战。失势的汪精卫在反蒋集团中起到了重要的联络作用。中原大战以东北军张学良宣布拥蒋并带兵入关而宣告反蒋集团的失败。战后张学良势力扩张至蒙古高原和海河平原,并占据了平、津重镇。冯玉祥西北军被事实上瓦解。阎锡山势力龟缩山西一隅(山西在名义上被编入东北军)。李宗仁退居广西。中原大战中倒戈的韩复渠获得了山东,杨虎城获得了陕西。甘、宁、青一带则重新由回族军阀势力马家军占据(马家军曾投靠冯玉祥)。
至中原大战后,蒋介石南京政府在华中、华东的势力范围基本得到巩固,并可进一步辐射到粤、滇、川、黔等地。但广西的李宗仁和江西南部山区的共产党对其南方的统治仍有较大威胁。而整个北方地区仍事实上处于南京政府的统摄能力之外。
侵华战争前中国主要地方势力分布图
三.经济基础
中国历史上相当长一段时间一直是世界经济霸主。唐朝的经济总量占全世界的约60%,直到清朝末年中国的经济总量仍然是世界第一。但在西欧和亚洲的日本等国逐渐步入工业化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时,中国却固守着自身的农业经济模式裹步不前。终于被迅速超越。辛亥革命过后,中华民国虽战乱不断,但却在悄然融入工业化的大潮。各种工商企业在一些大城市逐渐建立起来。然而数百年的积贫积弱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中国除了不断被西欧国家超越以外,和亚洲的日本差距也在不断拉大。
从经济总量的角度来看,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日本因受资本主义世界最严峻的大萧条经济危机影响,工业产值下降了约30%,出口额下降了约50%,而中国经济则在战火纷飞中艰难起步。这时候中国的经济总量大概是日本的两倍(这类数据的版本很多,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很难有特别准确的统计结果。但中国大于日本,并且中日两国处于同一量级应是大致不差的)。似乎中国对日本并没有什么劣势。但一看经济结构,二者差距就很明显了。
中国人口约4亿,日本人口约6000万。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粮食产量十分巨大,约是日本的十倍。这也是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的主要原因。但这时候日本的工业产值占经济总量的比例大概在40%左右,主要为机器工业和重工业,而中国不到10%,主要为轻工业和手工业,消费资料生产占工业生产总值的70%(可近似认为是轻工业比重),手工业所占比重也在70%左右。在重工业中,冶矿业占工业总产值的15%,而机器制造业仅占0.1%。中日两国主要工业品产量如下:
煤:1931年,中国2724万吨,日本2798万吨
原油:1930年,中国5万吨,日本28.2万吨
铁矿石:1929年,中国205万吨,日本8.8万吨
生铁:1928年,中国30万吨,日本111万吨
粗钢:1934年,5万吨,日本384万吨(此时日据东北钢铁厂尚未建成,而该数据东北地区的产量是计入中国的)
发电量:1930年,中国15亿度,日本158亿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几个基本事实:
1.中国的经济构成依然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非常薄弱。而日本已经有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工业发展已达到相当水平。
2.中国工业以轻工业和手工业为主,日本工业以重工业和机器工业为主。
3.中国重工业以工业原料生产为主,而日本以原料加工和机器制造为主。中国的铁矿石-生铁-粗钢产量一个比一个更小,而日本则一个比一个更大。
4.日本石油产量较低,而中国则几乎没有。
不单如此。日本早已实现了国民经济的独立和资本输出。而中国的经济命脉,特别是工业则完全掌握的世界强国手中。1936年外国工业资本已占中国整个工业资本的71.6%。中国生铁产量的96.8%,煤产量的65.7%,发电量的77.1%,棉布产量的64%,关内外洋航运吨位的83.8%,国内航运吨位63.1%。铁路里程的90.7%,出口额的80%,进口额的99%,全部控制在外国资本手中。民族工业相当薄弱。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中国在经济总量上对日本有优势,但工业生产和日本的差距却是很大的。在下一节“军事实力”中,我们可以更清楚的体会到这种差距对国防力量的根本影响。
从地域分布的情况来看。可以将中国经济带分为东北,关内北方、关内南方三个部分。见图《侵华战争前中国经济主要分布示意图》(该图只标注了当时中国经济的主要分布情况,未标注的地方并不表示为零)
东北是中国的缩小版,工农业各方面条件都具备。无论粮食产量还是煤、铁、盐等战略资源含量及工业产值都很高(当时尚未发现有石油)。关内北方经济带以自然资源为主,山西的煤、河北的铁、河南山东的棉以及沿海地区的盐非常丰富。西北地区还有少量石油。而关内南方经济带以工商业为主。又可细分为东南沿海和长江流域。占全国面积12%的沿海地区工业产值占关内工业产值的70%(包括关内北方的青岛、平、津等地),其余30%主要集中在武汉、重庆等长江沿岸城市。全国3925家工厂,仅上海一地就占了1235家。而且上海还是全国乃至亚洲最大的金融中心。
用一句话来概括中国的经济分布特点就是:南方有产业,北方有资源,东北是大全。
苏日中立条约
(1941年4月13日于莫斯科)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日本皇帝陛下,基于加强两国间和平和友好关系愿望,决定签订一个中立条约,并为此目的指派代表如下: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人民委员会主席兼人民外交委员维•米•莫洛托夫;
日本皇帝陛下:
外务相松冈洋右;驻苏联特命全权大使建川美次中将;
上述代表相互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保证维持他们之间和平和友好关系,并相互尊重缔约另一方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第二条
如果缔约一方成为第三者的一国或几国的战争对象时,缔约另一方在整个冲突过程中将保持中立。
第三条
本条约自缔约双方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如缔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一年未通知废止本条约时,则本条约应视为自动延长五年。
第四条
本条约须经尽速批准,批准书也应尽速在东京互换。
本条约由上述代表签字盖章以资证明,共两份,以俄文和日文写成。1941年4月13日,即昭和16年4月13日订于莫斯科。
声 明
按照1941年 4月13日苏联和日本所签订的中立条约的精神,并为了保证两国间的和平和友好发展的利益,苏联政府和日本政府庄严地声明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园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1941年4月13日于莫斯科
(请注意签约时间)
1905年9月5日,日俄战争后双方签订《朴次茅斯和约》
条约正文十五条,附约二条,主要内容是:
俄国承认日本对朝鲜“政治军事经济上均享有卓绝的利益,如指导、保护、监理”的权利。凡是日本认为必要的措置,俄国“不得阻碍干涉”。
“俄国政府以中国政府之允”,将俄国从中国攫取的旅大租借地及其附属的一切权益均转让给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