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这个县令的清廉,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脚踏黑白两道的宋江的灰色收入。
所以,宋江跑去通风报信,其实是一件低(无)风险、高收益的投机行为!同时,还可以坑害时文彬县令,实在是一举多得。
23. 晁盖相信宋江吗?
当时,宋江骑着快马赶来给晁盖通风报信。来到晁盖庄上,庄客进去通报。
晁盖问道:“有多少人随从着?”
庄客道:“只独自一个……”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晁盖对宋江还是持有很强的戒备心理和警惕性的,先要问清楚他带了几个人来。并不是嘴上说的“心腹弟兄”那样放心。
上回我们说了,晁盖和宋江之间,实际上,就只是“认得”而已,谈不上有什么深厚交情。因为天天和晁盖混在一起的吴用,居然不认识宋江!两人从来也没见过面!
现在,宋江进来了,说道:
“哥哥不知,兄弟是心腹弟兄,我舍着条性命来救你。如今黄泥冈事发了。白胜已自拿在济州大牢里了。供出你等六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若不快走时,更待甚么!……”
先夸自己的功劳,“我舍着条性命来救你”。再讲你现在出了事,你应该快点跑。
更有趣的是,真正的心腹弟兄,是不会挂在嘴上念的。而宋江一进门,开口第一句话就说:“哥哥不知,兄弟是心腹弟兄”。
宋江都说完了,晁盖却未必相信。
姓宋的,你小子该不是在诈我吧。
哦,你叫我跑,我就跑?我有那么傻吗?!
我一跑,不就是不打自招吗?哼哼,我晁盖怎么会中你这个黑押司的圈套呢?
姓宋的,你小子该不是也想浑水摸鱼,分一杯“生辰纲”的羹吧?再说了,我抢的那几个担子,是“生辰纲”吗?里面也没几个钱呀。
哼哼,想诈老子,没门!
老子就不跑。
事实上,晁盖本人,当时听了宋江的话之后,并没有跑。
我们来看书上的记载:
宋江回去后,装模做样地对县令向前禀报。
知县看了公文,大惊道:“这是太师府差干办来,立等要回话的勾当。这一干贼,便可差人去捉。”
知县大人正要马上去捉。宋江道:“日间去,只怕走了消息。只可差人就夜去捉拿得晁保正来,那六人便有下落。”
宋江叫夜里去捉,明显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好让晁盖有充分的时间逃脱。
应该说,当时就去捉,即使有人报信,消息泄露的速度也不会比缉捕人员快。因为到晁盖庄上,不需半个时辰。并且,大白天肯定要比夜里更容易抓捕。
下面,我们就来算一算这个时间差:
宋江跑去报信的时间,是巳牌时分,上午9点钟,知县退了早衙,大家吃早饭的时候。
而朱仝、雷横两个缉捕队长去抓晁盖的时间是:夜里一更天气,黑定了。
中间有至少12个小时的时间。
晁盖如果是相信宋江的,那早就跑的没人影了。
无论如何,晁盖不至于呆12个小时还不跑!朱仝、雷横夜里来的时候,晁盖根本就不应该还呆在家里!!!
这个晁盖,大大的狡猾,多疑,他先叫其他几个人转移了,自己却呆在家里观望:
如果宋江说的是真的,他再走不迟,
如果宋江说的是假的,他就完全没必要跑了。
结果,朱仝、雷横来的时候,庄客们看见,来报与晁盖说道:“官军到了,事不宜迟。”
晁盖就放火烧了房子,跑了。
事实证明,宋江说的是真的。那么,晁盖真的会感激宋江吗?又会怎样报答宋江呢?
24. 王伦如何不能容人?
晁盖等七人逃往水泊梁山。
梁山的老大,王伦,会不会收留他们呢?在我们一般人的印象中,总是觉得王伦是个不能容人的人。不想收留他们。
那么,王伦为什么不肯收留他们呢?
细读《水浒》,我们发现王伦一开始其实还是比较欢迎各路好汉来投奔梁山的。
当晁盖等人来投的时候,书上这样描写:
先是“王伦领着一班头领,出关迎接。”然后,“山寨里宰了两头黄牛,十个羊,五个猪,大吹大擂大筵席。”
非常热情。非常好客。招待晁盖他们,开始还是很够意思的。
但是,当晁盖把抢了生辰纲,又杀了五百官兵的事,从头至尾都说了之后,书上写道:“王伦听罢,骇然了半晌。心内踌躇,做声不得。”
也就是说,从这个时候起,王伦的态度开始发生了细微的变化。
我的妈呀,犯的是弥天大罪,收留他们,不是在找死吗。
不想收留了。怎么办呢?
请大家都吃饱了,王伦叫端个盘子上来,白送一盘子金银,做为跑路费。我这里太小了,安不下许多真龙,还是麻烦大家到别处去寻个大寨安身,些许薄礼,万望笑纳。
婉言拒绝,礼数周到。
我们再看林冲来的时候:
来到聚义厅。只见中间交椅上,坐着一个好汉,正是白衣秀士王伦。(左边坐着杜迁,右边坐着宋万。)
朱贵向王伦介绍,说这位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绰号豹子头。因被火烧了大军草料场,杀死三人,“逃走在柴大官人家,好生相敬。因此特写书来,举荐入夥。”
紧接着,书上原文:
林冲怀中取书递上。王伦接来拆开看了,便请林冲来坐第四位交椅。朱贵坐了第五位。一面叫小喽罗取酒来,把了三巡。
从这里我们看出,林冲一来,王伦不假思索,就请林冲坐了第四位交椅。取酒来招待。
王伦与林冲有交情吗?根本就没有。但居然请他坐了第四把交椅!这完全是看的柴进柴大官人的面子。
开始还是非常客气的。但是,酒过三巡之后,王伦蓦然寻思道:“我却是个不及第的秀才,又没十分本事。……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不若推却发付他下山去便了。免致后患。”
“蓦然”之间,感觉到这个人的存在,对自己是一种威胁。怎么办呢?
安排酒食筵宴,请林冲吃饱了,端个盘子上来,送给他“五十两白银,两匹纻丝”。很有礼貌的站起来说,我这里是个小寨,恐怕日后误了足下,亦不好看。略有些薄礼,望乞笑留,寻个大寨安身歇马,切勿见怪。
婉言拒绝,礼数周到。
从王伦对林冲、晁盖这两次的表现来看,一开始,对他们都是很好的,都是中途临时改变的主意,不想收留他们了。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王伦只是个干“小买卖”的小盗,还没有引起朝廷的足够重视。而林冲、晁盖都是十恶不赦的通缉要犯,收留他们,毫无疑问是在惹火烧身自掘坟墓。
根本就没必要承担这种风险。你们往别处跑,才对大家都好。
(而杨志就不存在这个问题,王伦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挽留他。怎么说不能容人?)
梁山的老大是王伦。王伦当然可以收留他们,也可以不收留他们。
现在,王伦突然想通了,不想要了,就打发他们走,更何况还倒贴了价值人民币两三万元以上的跑路费。这又有什么不对的呢。
因此,王伦这个人其实还是非常够意思的。只不过本事太小,能力有限,在性格上显得有些“小肚鸡肠”罢了。而在行为上,实在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这就是所谓王伦不能容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