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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系列连续剧,名叫《恐怖大师》,每一集一个导演,其中有一集叫《国父要吃人》,应该就是YY的这时候的华盛顿。剧中说粮食不够用了,冻死、饿死了不少美军。华盛顿没办法,先是将死尸全都吃掉了,后来又杀人取肉。再后来,华盛顿就难以忘怀人肉的滋味了,他的家族也都养成了吃人肉的习惯,后来他们这一小撮人就叫做华盛顿人。华盛顿人甚至吃了托马斯.杰斐逊。最后谜底揭开,1美元上的华盛顿头像好像换成了杰斐逊的。

恐怖吧?我看这集时并没觉得恐怖,可能是对美国人来言是最恐怖的吧。因为,毕竟YY了他们的国父。至于在咱国,恐怕没有人敢YY咱们的开国领袖,以电视剧的形式。

不过这纯粹是瞎扯。华盛顿的军队确实饿死冻死了3000多人,可是,华盛顿及时得到了大陆会议提供的补给,没有全军崩溃。后来,有一个同情殖民地人民的德国军官德里希.冯.施托伊本帮助他训练了他的军队,要知道普鲁士的军训可是搞得最好的。这样,华盛顿终于熬过了寒冬,迎来了温暖的春天。

拉法夷特伤愈归队了。华盛顿和大陆会议经过协商,决定给他一个师,让他指挥。对于军队建制的问题,资料太多,说什么的都有,不过,师和军这两级的军事建制肯定形成于17-18世纪的欧洲。那时人口多了,参展的士兵也就多了,如果一个将军指挥N多个团的话,不利于取得战争的胜利。

1778年的1月,拉法夷特和他的参谋们提出了一个远征加拿大的计划,后来,计划取消了。这个计划有点捣蛋,在当时的困境下,如果他们在北方被英国人击败,造成的后果实在是太过严重了。计划是怎么取消的呢?原来,他伤愈归队后,大陆会议给他的军队不怎么好使。这一点等他到了纽约时才发现,这些大兵的素质,实在是让他失望。他请教了一位美国将军,告诉了他的计划,这位美国将军吗,名叫本尼迪克特.阿诺德,他听后连连摇头,说道:“俺认为你们远征加拿大是不可能的事儿,除非你们全部想自杀或投敌。”

于是,拉法夷特就此打住,同时向大陆会议写信抱怨。那么,这个阿诺德将军是何许人也?

猛人也。

他曾经率军取得了萨拉托加大捷的胜利,成功迫使英国名将伯戈因投降。这一战成功使大陆军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他战功赫赫,军事才华远非华盛顿之流能比。只可惜的是,为了奢华生活,他竟然在1780年叛变了美利坚,成了英国的一名准将,最后死在伦敦。

拉法夷特又重新回到了华盛顿身边。

早在拉法夷特想要启程前来北美时,北美一个著名人物就坐上了前往法国的船。他在法国积极奔走,坚定了法国参战狠揍英国佬的决心;他这个人有着天生的魅力,让所有的法国贵族都知道了他并能以和他见面为荣。他,就是一百元美元钞票上的那位人物,大科学家、政治家、发明家、外交家、哲学家、文学家和航海家本杰明.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是美国人,所以,这里对他进行简单的介绍。正是他在法国卓有成效的活动,最终使法国正式承认美国,并和美国签订军事同盟条约。

富兰克林是土生土长的美洲人。他的父母是英国移民的后裔。他老爸和老妈都比较厉害。他老爸的第一个妻子生了七个孩子,他的第二任妻子又为他生了十个孩子,富兰克林在家排行老十五,下面还有两个妹妹。

富兰克林小的时候,就是一学习狂。

54、知识改变命运

这一节献给伟大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同志。

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可是“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是谁说的?

俺以前也不知道,后来才知道这话竟然是香港首富李嘉诚先生说的。也许,有人认为这话早过时了,应该是出身决定命运才对嘛。可是,俺要告诉你的是,通过学习来改变命运的人,一旦他们成功了,当受万世敬仰。而那些通过出身决定自己命运的人,如果他们自己不努力,而最终变成李刚儿子那样的人的话,俺当着他的面就敢对他说:“你只是一坨屎而已!”

富兰克林,标准的白手起家,只上过两年学,最早帮父亲做蜡烛,通过不断地学习成功地成为美国一百元纸币上的人物,你能说不牛叉?

当然,这里说的学习可不是读死书。富兰克林喜欢读书不假,可是,他也注重将自己获取的知识成功地运用到实践中去,从而获得新的发现。避雷针就是这么被发明的。

如果以富兰克林的一生为题材拍摄一部电影的话,肯定会有励志的成分在里面。他和阿甘不一样,阿甘的脑子有点迟钝,神经有点大条。可以说,他之所以能在美国混得很好一大部分取决于运气。而富兰克林,则是主要靠自己的奋斗。几年前,中国流行一部电视剧,叫《奋斗》,俺看了几集,可是怎么也看不出这剧跟奋斗有什么关系。那几个金童玉女,他们那样也叫奋斗?

富兰克林只在学校呆了两年而已。由于他一家子人实在是太多了,光生活费用开销就很大。所以,他退学帮助老爹做蜡烛,以补贴家用。他十二岁那一年,到印刷所当了学徒。这个印刷所,是他哥哥开的。不要以为能开印刷所就多了不起,他哥哥也就是一个体工商户而已。富兰克林在干活的同时,有一件事情一直没落下,那就是学习。通过工作关系,他认识了几个同样是学徒的朋友,不过他们在书店工作。他就拜托他们将书店的书偷偷借给他,然后通宵达旦地阅读,第二天一早再归还书店。他什么书都看,什么都知道,我们可以给这类人取个名号——博物学家。发现进化论的达尔文也是个博物学家。

对于他为啥要那么疯狂地学习,俺也不知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古英雄多磨难,家贫志坚,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反正,总有一条理由是解释得通的。藉着不断地学习,他的知识也越来越丰富,终于,他开始动笔自己写文章了。文章是匿名发表的,看到读者那强烈的反应,富兰克林心底里高兴极了。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富兰克林已经是金子了,他有很多的机会被人发掘出来。1723年10月,富兰克林不满哥哥那严格的管理,从印刷所跑了出来。最终,他到了费城。在又找了个工作后,他给在波士顿的老爸老妈写了封信,说明自己的情况。谁知,这封信竟然被宾夕法尼亚州总督吉斯爵士给看到了。吉斯看过之后微微点头:“嗯,这种风格,俺喜欢。”然后,他就给富兰克林写了一封信。他先是夸了富兰克林一通,又建议富兰克林开办自己的印刷所,还说他一定会大力支持的。

富兰克林接到总督的信后自然很高兴,只是,他想不到,总督竟然忽悠了他。他满心欢喜地漂洋过海到了英国,本来想购买印刷模板和联系业务的,才发现总督并没有给他介绍信。他不甘心就此打道回府,就在英国磨练了19个月,在此期间,通过当印刷工和游泳教练谋生。

20岁时,他回到了费城。在回去的船上,他写下了自己的人生计划,决定以“节俭、诚实、勤奋、得体”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回费城后,他仍然在干自己的老本行,当印刷工。结果,估计就是在此期间,他违背了自己在其自传中写的“十三条成功计划”中的一条,不过这也没啥,因为他写自传时也就行将入土了,那是他年轻时做下的傻事。

那么是什么傻事呢?

原来,富兰克林也是个正常人,是个正常男人,正常男人都会有XX需求,在自己很难节制的青年情欲和周围环境影响下,他经常去找那些“下流女人”,也就是嫖妓。不过,他还真嫖出了名头。他这一寻欢作乐的举动为自己带来了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就是他的私生子,名叫威廉,以后当过新泽西州的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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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凶猛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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