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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为了巩固战后成果,主动求和。那时老皮特已经下台,主张和平的布特勋爵当了首相。1762年,他派使臣和法国谈判,只要法国愿意割让加拿大(已经给人家占领了),他就给法国两个岛,并归还菲律宾和古巴。11月5日,英法葡西四国签订了《枫丹白露条约》,英法休战。法国丧失的北美殖民地,直到北美独立战争时才因为支持美国在花了无数的票子后才重新拿到手。到了拿破仑时代,拿破仑荒唐地将路易斯安娜以1500万美元卖给了美国,造成史上最荒谬的大宗土地交易,这个讲到拿破仑时再说。拿破仑失败后,法国的殖民地几乎全让英国给占了。所以,拿破仑的侄子拿破仑三世才建立了法兰西第二殖民帝国,虽然哥们在普法战争中败给了俾斯麦。

蓬巴杜夫人因为推动战争导致了一纸丧权辱国的和约,所以呢,就臭了名声。七年战争结束后仅过了一年多时间,饱受病痛折磨的蓬巴杜夫人再也撑不住了。

她走了,带着一片骂声。

路易十五时代虽然是个淫荡的时代,可是,有这么一些人却能够在淫荡的环境中不迷失本性,还用理性的思考来研究这个社会,提出了好多新思想和新理论。按照马克思主义者的说法,这是什么文艺复兴对科学的推动,导致了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新兴的资产阶级,资产阶级为了摆脱封建统治,首先在思想领域展开了思想解放运动。这个运动,就叫做启蒙运动。

法国的启蒙运动最为人所知。有三个大师对后世影响深远,俺们称之为启蒙运动三巨头。

按照时间顺序,第一个巨头是孟德斯鸠,就是提出三权分立的那位。

孟德斯鸠的全名是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一个庄园。他是穿袍贵族出身,他的祖父和伯父相继担任波尔多法院院长,父亲是军人。那时候,似乎搞法律的都是资产阶级花钱买的,那些传统的配剑贵族似乎是不太想整天动脑子,所以不太想从事这一行当。法院院长的职位只有一个,按理说是轮不到孟德斯鸠的,可是,他大爷却没有子嗣,这下子,他注定要当波尔多法院的院长了。不过,他并不太珍惜这个可以世袭的职位,后来干脆卖了个好价钱。

他年轻时受过良好的教育,可以说博闻强记。有两个人对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一个是说过知识就是力量的英国实验哲学家培根,另一个就是俺前面介绍过的勒内.笛卡尔。笛卡尔说怀疑一切,又说我思故我在,所以,孟德斯鸠在看到那些贵族和教士的淫荡后,就开始怀疑起来,怀疑他们为何能如此淫荡且不知羞耻。而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和游历,他终于写出了那部著名的著作——《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卢梭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几乎都没有结过婚,卢梭只是在晚年的时候和戴来斯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婚礼,不能说是正常人的行径。但是,他们却几乎都有好几个情人。

孟德斯鸠19岁的时候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那时可不用考什么律师资格证,他直接就当了律师。29岁的时候,他终于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的职位。

显然,他这个院长做的很不安分。他在审案之余还写书,不管是法学史学政治学,哲学地理自然科学,这些方面他都可以写。1721年,他发表了一本书,这本书使他一举成名。

因为政治问题,他不敢在法国出版这本书,而且,还不敢署自己的真名,他匿名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出版了这本书。这本书书名《波斯人信札》,假托两个波斯人游历欧洲,特别是游历法国期间,与波斯国内人的通信,抨击了法国当时的政治社会制度。

这本书有些少儿不宜,不过少年人在上了高中后对那些肮脏的事情也能够理解了,现在的小孩早熟,也许现在初中的小孩也比当时高中的俺还成熟呢。不过呢,俺还是建议至少在高中后甚至是上了大学再看这本小说。

第一次写书就出了名,这让孟德斯鸠大受鼓舞。他在1726年下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

“切,什么院长不院长的,卖了吧,这样,我可以生活地好一点。”

院长职位让他高价卖掉了。这次交易,让他获得了一笔巨款。这笔巨款可以应付他搞研究写作外加吃喝嫖赌抽。

他在欧洲游历了一段时间,在英国呆了两年多。期间,他深深地被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给吸引了,认为那是世上最好的制度,这在他的《论法的精神》中体现得较明显。

回到法国后,他便潜心著述了。1734年,他写了《罗马盛衰原因论》,这本书并没有引起多大轰动。

14年之后,他最最伟大的作品《论法的精神》问世了。

俺曾经拜读过这一名著,觉得写得不错。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看一下,上狗狗搜索,直接下载就行。

《论法的精神》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

这本书并不单单写了法律,还牵扯到政治和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但诚如题目所示,他主要写的,还是法的精神。

那么什么是法的精神呢?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种。自然法在有人的时候就有了,这就是咱们学哲学时知道的客观规律。而人为法是由人类社会制定的,它又分为政治法和民法等。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这就是法的精神。

书中除了包括三权分立学说之外,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东东。咱们先说三权分立。

孟德斯鸠在书的一开始就论述了三个政体——专制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一开始俺以为他这么分是不对的,君主政体不就是专制政体吗?后来,俺才明白。

孟德斯鸠经过分析后认为,专制政体和共和政体都是不稳定的政体,只有英国式的君主立宪政体才能钻石恒久远。不过,这一点他确实说错了,你看现在那些共和国家,像美国都200多年了,不也好好的吗?

孟德斯鸠指出,在古希腊罗马时期,那些贵族共和政体中,某些“名门望族”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执掌着最高权力,尽管比专制国家有进步,但是,现代民主国家需要这个吗?不需要吗?您想一想,这和当下咱们的国家相似吗?不相似吗?

孟德斯鸠又从立法应同政体相适应这一观点出发,提出了三权分立思想,即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三种权力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就像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一样。

孟德斯鸠认为,君主立宪制真是太好了。

47、论法的精神(2)

最早提出三权分立思想的是英国人洛克,不过他的三权和孟德斯鸠的三权有些不太一样,他的三权中,没有了司法权,取而代之的是对外权。后来,孟德斯鸠把对外权改成了司法权。这是比较合适的,因为对外权完全可以看成是行政权的一部分。

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思想,是当代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思想。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美国。而且,也只有美国做到了真正的三权分立,那些议会制国家则是立法权和行政权不分家,他们最有权力的政府首脑也是议会推选的,向议会负责。

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可以弹劾总统。可是,历史上只有几个总统受到了弹劾提案,还被参议院给否决了。比较典型的如身陷拉链门的克林顿。

三权分立就说到这里。孟德斯鸠还认为,法律同各民族之间的谋生关系十分密切。比如说,种地的民族比打猎的民族更需要法律,而做生意的民族比种地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不种地的民族经常会因分东西不均而大打出手,他们更需要国际法;而种地的民族比较关心土地的分配问题,所以他们更需要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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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凶猛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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