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迅速决定,不能让孩子往火坑里跳。要是富兰克林失败了,难道要让女儿跟着倒霉鬼,也跑到巴巴多斯去?因此托媒人回复:我家穷,没这么多钱。
这场婚事就此告吹。女方父母庆幸自己英明果断。
很快,他们发现自己错了,想补救,但富兰克林对此事再也提不起兴趣。
情意不深的爱情,经不起挫折。
受到打击的富兰克林再一次放纵自己。
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饮鸩止渴。经历的女人越多,内心越寂寞。
千帆过尽皆不是,回到心灵深处,还是只有一个人----里德。
这一切,逃不过一个人的眼睛。
这个人,就是里德她妈,富兰克林曾经的准岳母。准岳母象很多父母一样,为自己的精明后悔莫及。后悔不该给富兰克林出难题,后悔不该劝女儿另觅新枝,后悔……
想想女儿现在的境况,真是一地鸡毛,无从收拾。
好在机会还是来了。里德父亲过世后,家里没了男人,有事没人拿主意。妈妈就经常请富兰克林来,商量事情。
情人相见,分外眼红。来往次数多了,一对老情人那里控制得住。三句旧情话,九滴新眼泪,就让感情迅速恢复。
里德家里出现了久违的欢笑声。
自然而然想结婚。只是里德无法离婚,她那死鬼丈夫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等无所等,就不等,1730年9月1日,他们结婚了。
黛博勒.里德变成了黛博勒.富兰克林。婚后不久,新女主人发现嫁给了两个男人,因为家里平白无故多了个小男孩。这孩子的来历无人讲得清。后人有的说,这是富兰克林婚前混乱感情生活的副产品;也有的说,这对老情人是奉子成婚。
不管怎样,有情人终成眷属,婚姻生活比较美满。富兰克林老时还这样评论他的真命皇后:
“她是一个善良而忠实的伴侣,大力帮助我照料铺子,我们在一起兴旺起来了,我们一直总是相互安慰体贴。”
这就是现代90后小女生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
----这么说,是否有点肉麻。
第二十二节 第一位蜚声世界的巨人(7)
一个一年之内就能考全年级第一的小孩,自然是个天才的苗子。拥有天才癖的人,总是对奇怪的事感兴趣,对复杂的事感到好奇,一旦喜欢上什么事物,这事物就在劫难逃,会被天才人物穷追不舍。许多事物的秘密,就是这样被天才人物死磕出来的。
富兰克林自小对万事万物怀有浓厚的兴趣。约赛亚带他看工匠,无意中把他引入百科之门。各种东东他都喜欢尝试,经常在家里做些小实验。
这种天性,贯穿他的一生。
青年时代发奋读书,偶尔搞搞科学观察,但迫于生计,难有余暇从事科学活动。直到他成为大老板后,空余时间多起来了,才有精力探究日常生活碰到的事物。他觉得其乐无穷。
最先取得成效的,居然是一般人想不到的消防。别人看到火灾,总是急吼吼喊救火,至于怎么救才好,没人认真想过。富兰克林就不一样,人家天才就是天才,硬是作个课题来研究。研究来研究去,愣是出成果了。
1735年2月,他在自家办的《宾夕法尼亚报》上发表《论保护城市不受火灾》的文章。市民见了文章后,大声叫好。不久,就有30人自愿跟从富兰克林组成救火队。后来,消防队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费城想发大火灾也难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1744年4月,他发起组织“美洲哲学学会”,尽可能把各领域的杰出人物集合起来,交流知识,研究科学。会员中数理化、文史哲的专家都有。
1748年开始,富兰克林童心大发,观察起蚂蚁、鸽子、天气、空气和光线来,得出了一些有趣的结论。还制作了美洲第一根弹性导尿管,发明了省柴取暖炉。别人把他的炉子稍作改进,大赚其钱。
1755年,富兰克林父子和塔斯克上校等人到马里兰乡下去。路上刮起一股小旋风,漩涡越卷越大。富兰克林象看到外星人一样好奇不已,目不转睛地盯着旋风。风越转越远,没等其他人反应过来,富兰克林已经脱离队伍,撒丫追风去了。他的儿子也飞奔跟了过去。塔斯克上校目瞪口呆,惊讶地看着父子俩跟着旋风,穿马路、过小溪、跨田野,冲进树林。风刮到哪里他们追到哪里,扎扎实实追了3/4英里(约1.2公里)。直到旋风演变成了小型龙卷风,担心半空中的树枝掉下来砸头才停止。塔斯克又好气又好笑,没想到一个年近五旬、地位尊崇的人,居然这般孩子气。
富兰克林良久回身,还抑制不住好奇心,问塔斯克:
“上校,这样的旋风在马里兰常见吗?”
塔斯克无可奈何地笑答:“不,不常见。这次旋风,是我们特地拿来招待富兰克林先生的。”
在富兰克林之前,欧洲人发现了电。但电到底是什么,还不清楚。电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神秘得很。更加激起了富兰克林的好奇心。1746年开始,他沉迷于电学实验。进过不懈努力,他就得出了惊人的结论:电是一种以一定比例存在于一切物质中的要素。他把超比例存在的电称为正电,低于比例存在的电为负电,并用正号“+”和负号“-”来表示。这在电学研究上,是一项远超前人的巨大贡献。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提出,天上的雷电也是电。不信可以做实验证明:在房屋顶上树一根20多英尺高的尖铁竿,当雷雨云经过时,铁竿会把电传到铁竿底部。1750年,他正式向英国皇家学会提议进行雷电实验。
雷电,亘古以来就是令世界胆寒的神秘力量。每当乌云电光一闪,一声炸天裂地的巨响破空而来,人类会吓得心惊胆颤。电光有时候还会击毁房屋、杀死人畜、点燃火灾,大家对这一神秘力量惊恐不已,对之顶礼膜拜。
很显然,这是天神在发怒。除了天神,谁也没有这么巨大的威力。
现在居然有人提出,闪电打雷这种伟大的神的力量,竟然是一种实验室里能够发现的电学现象,这近乎是发神经。
用这样一种简单的方法去研究那可怕的雷电,这好比是小孩子过家家。
英国皇家学会就是这样认为的。而且认定,只有美洲那种贫穷落后的蛮荒之地,才出产这样的傻B理论。
墙内开花墙外香。富兰克林的理论在法国激起了大众的兴趣。国王也高度关注。1752年5月10日,科学家们在巴黎郊区用40英尺的铁竿实验成功。这一成功震惊了法兰西,轰动了欧洲,富兰克林成为家喻户晓的大科学家。
富兰克林还不知道法国已经试验成功。6月份,他和儿子,用风筝飘入乌云,进行接电试验,获得成功。
他还突发异想,在自家烟囱安上铁杆,下面连线入地,接上两个小铜铃铃,每当乌云压顶时,小铃就会响起来。
此后,小铃响了很多年。
受此启发,发明了避雷针。
当然,富兰克林最富创意的想法是:用电杀鸡。用电击,牛都可以杀死,火鸡肯定不在话下。
1750年圣诞节前,富兰克林抓了一只火鸡,立马放电。顷刻之间,只见富兰克林轰然倒地,那只鸡安然无恙。
鸡没触电,人触电了。
富兰克林几分钟内失去了知觉。
好在未出人命,富兰克林后来苏醒了,到第二天早上,肩上还感到有点麻木。
富兰克林的贡献,在当时的人的眼里是一种奇迹。哈佛大学、威廉和玛丽学院授予他硕士学位。后悔不迭的英国皇家学会授予他金奖。他成了世界级名人,人们称他是“盗取天火的普罗米修斯”。
第二十三节 第一位蜚声世界的巨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