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根据地的基本条件,是要有一个抗日的武装部队,并使用这个部队去战胜敌人,发动民众。所以建立根据地问题,首先就是武装部队问题。从事游击战争的领导者们必须用全副精力去建立一支以至多支的游击部队,并使之从斗争中逐渐地发展为游击兵团,以至发展成为正规部队和正规兵团。建立武装部队是建立根据地的最基本一环,没有这个东西,或有了而无力量,一切问题都无从说起。这是第一个条件。
和建立根据地不能分离的第二个条件,就是使用武装部队并配合民众去战胜敌人。凡是被敌人控制的地方,那是敌人的根据地,不是游击战争的根据地;要把敌人的根据地变为游击战争的根据地,非战胜敌人无从实现,这是自明之理。就是游击战争控制的地方,如果不粉碎敌人的进攻,不战胜敌人,自己控制的地方就要变成敌人控制的地方,也无从建立根据地。
和建立根据地不可分离的第三个条件,就是用一切力量,包括武装部队的力量在内,去发动民众的抗日斗争。要从这种斗争中去武装人民,即组织自卫军和游击队。要从这种斗争中去组织民众团体;无论是工人、农民、青年、妇女、儿童、商人、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据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斗争情绪提高的程度,将其组织在各种必要的抗日团体之内,并逐渐地发展这些团体。民众如没有组织,是不能表现其抗日力量的。要从这种斗争中去肃清公开的或隐藏的汉奸势力;要做到这一步也只有依靠民众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从这种斗争中去发动民众建立或巩固当地的抗日政权。原来有中国政权未被敌人破坏的,则在广大民众拥护的基础之上去改造它和巩固它;原来的中国政权已被敌人破坏了的,则在广大民众努力的基础之上去恢复它。这个政权是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它应该团结一切人民的力量,向唯一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汉奸反动派作斗争。
一切游击战争的根据地,只有在建立了抗日的武装部队、战胜了敌人、发动了民众这三个基本的条件逐渐地具备之后,才能真正地建立起来。
此外,还须指出的是地理和经济的条件。地理条件的问题,在说“几种根据地”时已经指出了三种不同的情形,这里只说主要的要求,即地区的广大。处在四面或三面被敌包围的中间,要建立长期支持的根据地,山地当然是最好的条件,但主要是须有游击队回旋的余地,即广大地区。有了广大地区这个条件,就是在平原也是能够发展和支持游击战争的,河湖港汊更不待说。这个条件已因中国领土广大和敌人兵力不足,一般地提供于中国的游击战争了。从游击战争的可能性说来,它是一个重要的甚至是第一个重要的条件;在小国如比利时等,因没有这个条件,游击战争的可能性就很小,甚至没有。但在中国,这个条件已不是什么待争取的条件和待解决的问题,而是自然具备只待人去利用的东西。
经济条件的性质,从其自然性一方面看来,也和地理条件相同。因为现在并不讨论在沙漠里建立根据地,沙漠里也没有什么敌人,讨论的是在敌人后方建立根据地,而一切敌人能到之处,当然早就有了中国人,也早就有了吃饭的经济基础,故在建立根据地问题上,不发生选择经济条件的问题。一切有中国人又有敌人的地方,不问其经济条件如何,都应尽可能地发展游击战争,并建立永久的或临时的根据地。但从其政治性一方面看来则不然,这里的问题是存在的,这就是经济政策的问题,这一点对于建立根据地是带着严重性的。游击战争根据地的经济政策,必须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原则,即合理负担和保护商业,当地政权和游击队决不能破坏这种原则,否则将影响于根据地的建立和游击战争的支持。合理负担即实行“有钱者出钱”,但农民亦须供给一定限度的粮食与游击队。保护商业应表现于游击队的严格的纪律上面;除了有真凭实据的汉奸之外,决不准乱没收一家商店。这是困难的事,但这是必须执行的确定的政策。
第四节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
为了把侵入中国的敌人围困在少数的据点,即大城市和交通干线之内,各个根据地上的游击战争必须极力向其根据地的四周发展,迫近一切敌人的据点,威胁其生存,动摇其军心,同时即发展了游击战争的根据地,这是十分必要的。这里,要反对游击战争中的保守主义。保守主义不论是由于贪图安逸而发生的,或由于对敌人力量的过高估计而发生的,均将给予抗日战争以损失,对于游击战争及其根据地的本身也是不利的。另一方面,不可忘记根据地的巩固,而其主要的工作是发动和组织民众,以及游击部队和地方武装的训练。这种巩固,是支持长期战争所必需,也是向前发展所必需的,不巩固就不能有力地向前发展。只知道发展忘记了巩固的游击战争,经不起敌人的进攻,结果不但丧失了发展,且有危及根据地本身之虞。正确的方针是巩固地向前发展,这是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好办法。只要是长期战争,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的问题,是每个游击队经常发生的问题。具体解决时应依照情况去决定。某一时期,把重心放在发展方面,这就是推广游击区、扩大游击队的工作。另一时期,则把重心放在巩固方面,这就是组织民众、训练部队的工作。因为二者的性质不同,军事部署和工作执行随之而不同,必须依情况分时期有所侧重,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第五节敌我之间的几种包围
从整个抗日战争看来,由于敌之战略进攻和外线作战,我处战略防御和内线作战地位,无疑我是处在敌之战略包围中。这是敌对于我的第一种包围。由于我以数量上优势的兵力,对于从外线分数路向我前进之敌采取战役和战斗的进攻和外线作战的方针,就使各个分进之敌的每一个处于我之包围中。这是我对于敌的第一种包围。再从敌后游击战争的根据地看来,每一孤立的根据地都处于敌之四面或三面包围中,前者例如五台山地区,后者例如晋西北地区。这是敌对于我的第二种包围。但若将各个根据地联系起来看,并将各个游击战争根据地和正规军的战线联系起来看,我又把许多敌人都包围起来。例如在山西,我已三面包围了同蒲路(路之东西两侧及南端),四面包围了太原城;在河北、山东等省,亦有许多这样的包围。这是我对于敌的第二种包围。由是敌我各有加于对方的两种包围,大体上好似下围棋⑻一样,敌对于我我对于敌之战役和战斗的作战好似吃子,敌之据点和我之游击根据地则好似做眼。在这个“做眼”的问题上,表示了敌后游击战争根据地之战略作用的重大性。这个问题,提在抗日战争面前,就是一方面在全国军事当局,又一方面在各地的游击战争领导者,均须把在敌后发展游击战争和在一切可能地方建立根据地的任务,放在自己的议事日程上,把它作为战略任务执行起来。如果我们能在外交上建立太平洋反日阵线,把中国作为一个战略单位,又把苏联及其他可能的国家也各作为一个战略单位,我们就比敌人多了一个包围,形成了一个太平洋的外线作战,可以围剿法西斯日本。这一点在今天当然还没有实际意义,但不是没有这种前途的。
第七章游击战争的战略防御和战略进攻
游击战争战略问题的第四个问题,是游击战争的战略防御和战略进攻的问题。这是第一个问题里所述的进攻战方针在抗日游击战争处于防御姿势和处于进攻姿势中如何具体地应用的问题。
在全国的战略防御和战略进攻(正确地说,战略反攻)中间,每一游击战争的根据地上面及其周围,也有其小规模的战略防御和战略进攻,前者是敌取攻势我取守势时的战略形势和战略方针,后者是敌取守势我取攻势时的战略形势和战略方针。
第一节游击战争的战略防御
在游击战争已经起来并有相当的发展之后,特别是在敌人停止了对我全国的战略进攻、采取保守其占领地的方针的时候,敌人向游击战争根据地的进攻是必然的。对于这种必然性的认识是必要的,否则游击战争的领导者们全无准备,一旦遇到敌人严重地进攻的形势,必至惊惶失措,被敌击破。
敌人为达到消灭游击战争及其根据地之目的,常会采取围攻的办法,例如五台山地区就已有了四五次的所谓“讨伐”,每次配置三路、四路以至六、七路的兵力,同时有计划地前进。游击战争发展的规模越大,其根据地所处的位置越重要,威胁敌人的战略基地和交通要道越大,敌人对于游击战争及其根据地的进攻也将会越厉害。所以,凡属敌人进攻游击战争越厉害之处,就证明那里的游击战争越有成绩,对于正规战争的配合也就越有作用。
在敌人数路围攻的情况之下,游击战争的方针是打破这种围攻,采取反围攻的形态。在敌数路前进,但每路只有一个或大或小的部队,没有后续部队,不能沿途配置兵力、构筑堡垒、修筑汽车路的情况之下,这种围攻是容易打破的。这时,敌是进攻和外线作战,我是防御和内线作战。我之部署应是以次要兵力钳制敌之数路,而以主要兵力对付敌之一路,采取战役和战斗的袭击战法(主要的是埋伏战),于敌行动中打击之。敌人虽强,经过多次的袭击,也就削弱下来,往往中途撤退,此时游击队又可于追击敌人时继续袭击,再行削弱他。当敌人还没有停止进攻或实行退却之时,总是占据根据地内的县城或市镇,我便应包围这种县城或市镇,断绝其粮食来源和交通联络,等到敌人无法支持向后退走时,我便乘机追击之。一路打破之后,又转移兵力去打破敌之另一路,这样各个地击破敌之围攻。
在一个大的根据地内,例如五台山地区,是在一个“军区”之内分为四五个或更多的“军分区”的,每一军分区都有独立作战的武装部队。在上述作战方法之下,往往同时地或先后地打破了敌人的进攻。
在反围攻的作战计划中,我之主力一般是位于内线的。但在兵力优裕的条件下,使用次要力量(例如县和区的游击队,以至从主力中分出一部分)于外线,在那里破坏敌之交通,钳制敌之增援部队,是必要的。如果敌在根据地内久踞不去,我可以倒置地使用上述方法,即以一部留在根据地内围困该敌,而用主力进攻敌所从来之一带地方,在那里大肆活动,引致久踞之敌撤退出去打我主力;这就是“围魏救赵”⑼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