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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事情经过时间的洗礼,都会慢慢冲淡,淡到最后便是遗忘。景逸和我之间的点滴,我不可能记得一清二楚,什么情景说的什么话,现在都有些模糊。我只能尽量回忆那些记忆深刻的事情,或者说是现在已过而立的我看来才能理解的事情。这也是我为什么写这篇帖子的原因,我想留住一些东西,哪怕不是全部,哪怕有些模糊,总比忘却了好。

研究生的生活是比较惬意的,一个学期里除了英语,专业课就两三门,课业压力不大,英语是大专业人一起上,专业课按方向走,各上各的。所以,我们有大把时间在一起潇洒,每天睡到自然醒,洗漱完就开始串宿舍,景逸在另一个宿舍,楼道尽头,她不睡懒觉,早晨会帮我们去食堂打好早点,看着我们睡眼惺忪地过来讨饭,她总是一脸嫌恶的表情,再加上一句,睡死你们算了!脸皮厚就有这个好处,挨说也不当回事儿,饭照吃,觉照睡。

我和宝宝、小峰,其实也是性格不一,各有特点。宝宝是个大咧咧的东北姑娘,一说话一股大碴子味,嘎哈呢?她是我们里边对理财比较精明的,一般出去吃饭,算账的都是她。我总结,她在挣钱这方面应该是有天赋的,她家是开小超市的,从小耳濡目染,熏陶地相当到位。小峰给人感觉是浑浑噩噩的,总用一双无比大的眼睛无辜的看着你,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糊涂,所以她做出什么可笑出格的事儿,都相当正常,可就是这种每年有摔跟头指标的人,大事儿上从不糊涂,这点我服她。和她俩相比,我觉得我是最正常的人,没什么个性,也没那么可爱。

我是挺没个性吧?我问景逸。她乐了,说,你要是没个性,其他人都得平凡死!你们仨在一起,你知道我最先看到谁吗?你可能不是最漂亮的那个,最可爱的那个,可你确是最吸引人眼球的那个。你们仨一出现,人们总是能第一眼看到你。这话我爱听,把我乐坏了!以至于这么多年过去,我还记得。夸我的话,我总是记得很深刻。

我这个人对感情的事一向比较麻木,总是后知后觉,说白了,就是脑子里缺那根弦。高中时,有一个每天混在一起的男生,我是真把他当闺蜜了,放学了吃饭一起吃,租住在一起,不是同丨居丨哦!我们上高中时,因为家在县里,学校在市内,所以都会选择住校或者在附近租房住,学校条件不好,十多个人挤在一起。父母也怕人多耽误学习,于是就租房,房子都是那种专门用来出租的,一个楼道里四五间小屋,屋里十二三平米,够放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我和他住对门,一人一间。

高中三年,在嘻嘻哈哈中度过,每到周末一起坐长途车回家时,他总帮我背包占座。曾经不止一次,我们一起设想未来,他说,以后有钱了咱们还在一起住,买个别墅两家人住一起,反正父母也都熟识。我说,是啊,那多好啊!老人退休了都有伴儿,咱们也还能在一起!我是真傻,真天真,人长大了,无亲无故怎么会住在同一屋檐下,还两家人一起住?我想他对我的愚钝也是很无奈吧。我们的家教都很严,高中谈恋爱是不可能也是决不会被允许的,所以,我从未把我们的感情往男女之情上琢磨。而他,在高考前也绝不会明说,能跟我说长大后住在一起的愿望,大概就已经是极限了。然而,很不幸,我没有听懂。

恍然大悟是在上了大一后,我们考到了不同的地方,尽管当年也努力了,想报同一个地方,可奈何我的分儿不够,他学习好,所以走的更远。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他冲我发火说,你怎么那么笨啊!我嬉笑着摸着他的头说,这几年跟你混腻歪了,我需要自己独处了。就这样,我们各奔东西,大一的圣诞节,我收到他的贺卡,上面一朵玫瑰,里边用他歪七扭八的字写着:我用鲜血浇灌玫瑰,只为了送给你。或许是大学校园里的恩恩爱爱让我开窍了吧,我忽然意识到他对我或许并不是单纯的友情,我对他亦不是。因为我不曾告诉他,在分开的许多个夜晚,我会一边洗脚一边流泪,因为想念。对那个他是如此,对景逸亦如是,我总是后知后觉,哪怕当年的一些举动令自己诧异,让其他人觉得不可思议,我仍然以为那是友情在作祟。

研一即将结束的时候,景逸和我已经成了密友,无话不谈。说来奇怪,景逸和别人在一起时,话很少,脸上要不就没表情,要不就浅浅笑着,似乎让她动容的东西很少,以至于很多人都觉得景逸的性格有些孤僻,整个人都是高冷的感觉。有几次我带她和其他朋友吃饭,其实她也认识,只是不是太熟悉,她全程就说几句话,搞得别人很尴尬,事后偷偷问我,逸姐话还是这么少?我只能打马虎眼儿说,还好吧,她一直就这样。回来后,免不了说说,还得注意态度,很委婉地问,怎么了?吃饭兴致不高呀?人家直接甩一句,没什么可说的呀。我就觉得天雷滚滚,姐姐啊,每天跟我们在一起说个没完,笑个不停的人是你吗?和我独处的时候,她虽然不是话唠,但总是有话题,说点这儿,说点那儿,不觉得无聊。怎么一到外边就变样儿了呢?果然是妖精变的。人不疯狂枉少年,说说我当年干的疯狂事吧。

研一放暑假,我和景逸,宝宝都准备回家,小峰家就在本地,标准地头蛇。景逸和宝宝家虽然在一个省,可也搭不上同一个车,我家倒是距离不远,六个小时的车程。一放假,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从小到大,我都是个乖孩子,大学期间,只要有假期我都是雷打不动的回家。有一年国庆,班里一玩得不错的男生邀我去北京玩,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因为得回家呀!后来,过了一年他带一个学妹去了趟北京,回来就成了男女朋友,我才明白原来他是这么个意思呀!怪不得那段时间每天陪我上自习,还总买小吃,没办法,就是这么愚钝,估计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话说回来,假期回到家,爸妈上班,我照例地宅在家里无所事事。夏天的老家很热,热得地脚线都是烫的,所以不出门是最好的选择,家里开着空调和景逸她们发发短信,聊聊qq,日子悠悠哉也很不错。就这么过了大半个月,有一天和景逸短信聊着天,问她干嘛呢,她说没事,收拾家。我说我家快热死了,现在地上铺着凉席躺着呢,一动一身汗。她就幸灾乐祸了说,我这儿凉快着呢,晚上还得盖棉被,要不你来这儿?这不消遣人嘛!于是不理她,爬起来去冲凉,冲着冲着,一个念头就冒出来了,我要去找她!就现在!冲完凉,顶着大太阳冲去了火车站,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迫切,只是很想见她,很想和她面对面说说话。那时候没有12306,能不能买到票一是靠运气,二是靠毅力。还好,我买到了,我家到她家,没有直达,需要中转,家里到中转地需要七八个小时,因为不是热门线路所以有卧铺,从中转站到她家,需要36个小时,买到了硬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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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曾遇见你[GL]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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