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套节目全部结束时,已经将近10点半了,因为本科时,学校还规定要在11点半熄灯,所以一结束,大家就跑着回宿舍,赶在熄灯前洗漱。我和郁斐她俩匆匆告了别,就和室友们一起回去了。大家都还沉浸在刚才现场效果的兴奋中,一路说一路笑的,等到了宿舍突然发现都过了11点了。然后一窝蜂地冲进水房,刷牙的刷牙,洗衣服的洗衣服……其实,我就是那个临睡前洗衣服的人。我习惯每天把衣服都换洗干净,所以我把自己弄干净之后,就戴上塑胶手套,开始洗衣服,挤在一堆刷牙的人中间,还时不时被人家嘲笑,说我太勤劳了。
等我做完所有的事,爬上床铺,估计都12点了。大家的卧谈会似乎都快结束了,枕头边的手机在那里一闪一闪。
是郁斐。
没过一会儿,手机又震动了一下,还是郁斐。
原来是这样。
记忆的潮水慢慢褪去,周身的冰凉让我从回忆中惊醒。我身处异国他乡,身边没有郁斐,没有我最喜欢的北京秋天的味道。
我缓缓站起身,天已经全部黑了下来。郁斐走时才下午2点多。现在,我一看手表,现在已经7点了。挨家挨户都飘出了饭香,整个小区灯火通明。
我随便弄了点吃的打发了自己的晚饭,然后洗了个热水澡,早早地躲进了被窝。我害怕这样的寂寞。空荡荡的房子,只有我一个人。我把自己蒙进被窝里,多么希望能快点进入梦乡。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只是一切未能如我所愿。
想念一座城,想念一个人,往往会从它的味道想起。北京给我的那些记忆,似乎里面全都夹杂着不同的气息。
在那些秋日的黄昏,郁斐带着我从中关村坐车坐到新街口,走路穿过积水潭医院,从后海后沿一直走到荷花市场正门口。北京的秋天是如此之美。道路两旁的银杏树叶,金黄一片,柿子树的枝桠上挂着沉甸甸的大盘柿;积水潭通往后海的胡同里,乌鸦声又尖又刺耳,卖冰糖葫芦的小车随处可见,烤红薯的香味弥漫在那秋日的空气里。即便北京的秋天,风沙漫天,气候干燥,但秋日的美连同和郁斐的所以回忆,直到现在,我能记住北京那个城市的味道,基本上都与秋天有关。
“郁斐,你知道吗,看见过北京的秋天之后,以后我真想每个秋天都能在北京过。”我和郁斐并肩坐在后海旁的长椅上,仰望着这灰暗的秋天的天空,轻声地说。
郁斐轻轻拉过我的手,放在手心把玩。
“我答应你,以后每年的秋天,我都在你身边,陪着你看北京的美丽。”
回忆有些苍白无力,但在我孤寂的时候,我竭力地从中汲取那点滴的温柔。过完年,我27岁了。那些往事,是我所有青春岁月的留念,我总生怕有一天,我会把它们全部忘记。
那次活动结束之后,我有挺长一段日子没有见过郁斐,或许是因为我去吃烤串吃的次数有所减少,因为大家都决定要减肥,虽然我没这需求,但是没人和我一起,我就少了大半的兴致。我对郁斐这个人渐渐淡忘了。
直到有一天,手机上收到她的短信,
方季同!竟然跟我提这个人的名字。我把手机的键盘按得咯咯响,回复了她。
我跟这个方季同其实不熟,他平时喜欢独来独往,上课时经常发表一些“独到的见解”。刚开学的时候,我在教室里看到他,刚想和他说一声嗨,他总是无视我的存在,或是扭头就走。后来我再也没有理过他,还愤恨地跟女生说,这人很讨厌。不过女生们仍然愿意背地里开开他的玩笑,主要是因为他长得还不赖。很简单麻利的板刷头,配着他俊美的五官,尤其是他侧脸的轮廓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却又不失柔美。175的身高,虽然不高,但很是得体。不过,在我眼里,方季同,也就一垃圾桶!这是有一段渊源的。
那年的冬天来得有些迟,秋日的暖意让大家心里都痒痒地想出去玩一天。同学们商议要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我身为团支书,出谋划策当然少不了我的意见,我提议秋高气爽的还是去爬爬山比较适宜,可以去凤凰山,香山大一那年就已经去过了,这次可以换个稍微偏一点的景点,人也少一些,玩起来也可以尽兴点。这个提议得到大家的拥护,狮子座的我,组织能力似乎还真有一点,很快就商定好出发的时间、行程等。大学时候的班级活动,总有那么几个同学,不跟大伙儿一起。这些人中,各有各的原因。有人家里条件不好,不原意出去花钱,有人家里条件太好,不屑于和你们扎堆,有人就是自视清高,觉得集体活动是件极无聊的事。方季同就是这样的人,他不但自己不愿意去,还怂恿了他一整宿舍的人都不去。
出发当天,约好早上8点在学校东门口的公交车站集合,数来数去,原本报名参加的人数中还少了3个人,都是方季同一个宿舍的。大家分头给他们仨打电话,可电话都是关机。好在他们那栋宿舍楼就对着东门,大伙儿打算让一个男生跑去宿舍楼里找他们,我脑子一热,竟说我也要一起去。
一大早,楼管大爷正忙着收拾门房间,并没有留神进进出出的人。我个子小,跟在那男生后面,嗖就穿了进去。这时我头一回进男生宿舍,简直是脏乱差的代言词啊。正逢周末,这点起床的人不多,零星的几个人端着刷牙杯之类的从水房走出来,虽然没做什么坏事,可走在男生宿舍里,我有些脸红。方季同他们宿舍就在一楼,是靠楼道头的一间。敲门的时候,身旁的男生大喊了一句,“咱团支书也在啊,里面有没穿衣服的就别起来哈!”
开门的人不是方季同,还能是谁。看他那样子,早就起床了,穿戴得很整齐。他压根没看我,开了门就管自己进门了。看他那副样子,我就觉得讨厌,都不知道他有啥好傲的。那三个同学估计早醒了,都躺床上呢。
“你们为什么不来!”我直接了当的问。
他们支支吾吾,看着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要真不想去,昨天怎么不跟我们说,大家都在等着你们。不是说集体活动非要讲纪律,但你们也至少有点责任心吧!”我严肃认真地在“训导”,感觉都快成教教主任了。
方季同的声音竟然在这种时候冒了出来,“集体活动,呵,都几岁啦,还当大家都是小学生啊!”
我有点微怒,我说的句句都是理,他凭什么这么不屑一顾。可他倒好,竟然还自顾自地说下去,“真要搞集体活动,也要问问民意,搞点有内涵的有文化的。”他故意把尾音拖得长长的。我转身冲到他面前,“那你告诉我什么叫内涵,什么叫文化!”
宿舍里的人看到我都气红了脸,赶忙打圆场。最夸张地是张小庆,直接从被窝里跳出来,只穿了一条平角裤,就蹦到我面前。
“欣怡,支书大人,别生气,别生气。你看,我这样子,唉,你还是别看我了,衣衫不整哈。是我们不好,没事先跟班级请假,让大家都等着。今天我们都不去,你们快走吧,不然,大家会等着急的。”
我看到张小庆那副搞笑的样子,气消了一半,也就不跟方季同一般见识,不去就不去吧,那我们走就是了。谁知,方季同冷不丁在身后说了一句,“今天我们宿舍要去北大听哲学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