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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人轻蔑的看了我一眼。

“可是美容院里减肥的都是这种造型”我自圆其说。

前面的人转过身来。我承认,我先闻到的是那种奇特的香水味道,是在我认知范围外的一种味道,似曾相识。然后,看到的才是那张脸。白天显然要比晚上的光线好很多,她不再是那个轮廓、那双犀利的让我不能正视的眼睛。那是一张清秀的,飘逸着神采和自信的脸,有几粒若有若无的雀斑,但看上去还是很舒服。我放肆的打量着她,就如同她打量我。

是这个女人吗?十年前见过,几个月前见过的这个吗?

我怎么都无法把她们联系到一起,可是,真的就是这个,就这一个,从始至终。

她说话了:“作者想表达的可能是男人在所有的看似纯真透明,而实际上被物质和现实包裹的紧紧的女人面前无奈的缺氧状态……当然,还会有其它解释,比如说减肥什么的。”

小亦面部做了个习惯的怪像,“是够缺氧的。”

旁边的人递给她名片,她说:“我叫艾希,在旁边的画廊,没有名片。”

是的,我听清楚了,她是叫艾希,没错,是她。

表演的人开始来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我看到女人们被裹得很紧很难看的样子很是难过。

“走吧,会让我对女人失去兴趣的。”我拉小亦。

小亦说,等会有几个大腕儿要来呢,还有个晚餐会。

算了,我们还是放弃与艺术家共进晚餐的机会吧。

走出来的是三个人,对,她在后面。

出了门,她对我说,"有时间可以到我的画廊。"

“去过了,谢谢。”

“没关系,以后联系,我有你的电话。”她意味深长的笑着。

路上小亦问我,怎么和她认识,我说,谁知道。

是啊,鬼知道呢,那个放荡的夜,怎么还会留个电话。莫非……,的确,我承认,那夜我爱上了那激情洋溢胜过爱自己所有尊严与体面。

是的,那些看似的体面,像那厚厚的塑料膜紧紧的包裹着我。

谁还不是在包裹中行走和舞蹈,我突然觉得这场行为艺术好像不是单纯的无聊了。为什么是透明的,为什么又要紧紧裹住,为什么还要麻木的行走。这场倒霉的行为艺术像在影射着我的灵魂,让我深感不安。

在不安中,我送走了还在絮叨的小亦。对,晚上于晨约了我,在皇家粮仓看昆曲。他并不小资,其实我也不。但他坚持认为我是,因此,把我像小资一样对待,固执而热心的搜罗各种唱念坐打的演出信息,配得起二人世界的时尚餐厅,新开的pub,最潮的夜店。当然,做为一个文化工作者,他也有着可以走进京城80%剧场的便利。他是个标准的北京人,风趣,简单,对吃和玩有着无限的兴趣,喜欢帮别人做安排。初认于一次年会,他有着比同年龄人更沉稳的气质,往往是这种不张扬,更能吸引我的注意,是我当时最偏好的类型。会上没说几句话,但我记得当时他当时还是说了些非常精辟的句子,让我另眼相看。回头就互相留了电话,一周后他电我,我们一起吃了顿饭,饭后去了sexcity酒巴看了会儿钢管舞,评价了一下谁腰长谁腿粗谁更具挑逗性什么的。两人相处,成为了一种模式,有时做爱,但不一起过夜。

我赶到还是晚了点,伴着黝暗灯光和咿咿呀呀的曲调我们竟然坐在了第一排。离演员不过两米的距离。我竟不能像往常一样昏昏欲睡: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则为你如花美眷

似水流年

是答儿闲寻遍,

在幽闺自怜,

转过这芍药栏前,

紧靠着湖山石边,

和你把领扣儿松,衣带宽,

袖梢儿揾着牙儿沾也。

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

是那处曾相见?

这些妩媚入骨的唱词,那个摄人心魄的杜丽娘,那隐隐的脂粉味道,撩动了我那些性感的神经。我又开始了不安,怕内心的秘密会不经意的流露。我偷偷向于晨看去,也在认真的听着,没有要睡着的意思。

无论于晨有多温暖,多温柔,我也坚持不相信这就是爱情,我在头脑中严格的区分着"爱情"与"欲望的满足"这两个概念。它来自于我在青春时得到的某些灌输:深刻的感情从来与满足无关,满足只能贬低情感,使情感堕入舒适、惬意和自我庆幸的泥潭。爱一段不被世俗认可的感情,爱一个渴求不到的人,一个柳下惠,一个同性恋,一个无力满足你的人,这样你可以更加清晰的感受爱情的重创,没有虚荣心的愉悦,安全感的满足,甚至没有身体的舒适,只有爱情,令人身心疼痛的爱情……

它窒息你的自尊,抛弃通用的爱情准则,忘掉幸福的标准模式,剥掉这一层层使感官迟钝的世俗的茧壳,赤裸裸的,脆弱柔软的,只剩下爱情了,要多疼有多疼,它美丽的不可方物,可以改变天空的颜色,物体的形状,让每一次呼吸都带有质感,生命从此变得不同……

可于晨是能够满足我的身体我的情绪的。他或者会认为我是个热爱床地之欢的女人,因我的表现与我表面的温良安静完全不相称。但那些激烈的冲动,颤抖,尖叫,撕咬,依然是一种表像,我渴望与追逐的是深深入肌髓的激情,它是感情中最无形无影无以把持无从寻觅的,肉体的欲望与它相比平庸且无聊。我无法和他描述我在女人怀中感受到的激情,哪怕是最轻微的触摸带来的战栗,都会让我哭泣,感动到哭泣。它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都无从知晓,同样是手臂,同样是身体,同样是嘴唇,激情藏在哪一处隐秘的角落,又被什么样的声音、抚摸、听觉或是触觉所开启?也从来无法和他交流那些永远吸引我的东西:致死的激情,永恒的欲望,征服与被征服,施虐和受虐,与快感相生相伴的忧伤,在痛楚和迷狂中获得的永生……

在上面的于晨渐渐幻化成了那个迷离的身影,带着一缕女人特有的体香,我看不清她,总是看不清,但是却如此渴望。远处有飓风,有海啸,那一波最后袭来的巨浪夹卷着柔媚的风情,掠过婆娑的帆影,挟持我,一同向最远的彼岸……

十一

十天后的一个上午,高非打电话来,说他哥回北京了,晚上要一起聚一下。老高比我大九岁,画油画的,应该还算半个诗人。我曾经在喝醉了时,直言不讳的说过我喜欢他,他竟然脸涨得通红,很羞怯的样子。其实我真的只是喜欢他,喜欢他画家的才情和诗人的灵性,与爱和冲动什么的,一点边都不沾。但后来也不想和他解释喜欢和爱的区别了,让他觉着总有那么多女人爱他说不定创作的灵感会更多点。他冷不等丁一瞅是个相当冷漠的造型,会让人敬而远之,但其实他率真得厉害,也任性得很。无论男人女人,除非和他往深里交往,才能知道他的好。

我前些年之所以疏远他是因为一次亲眼看到他喝醉了领了一个小姐去凯宾斯基,虽然长得还算有几分姿色。我倒不是生气或鄙夷,而完全是恨铁不成钢:他明摆着可以凭着自己冷峻英挺的外型,内敛忧郁的气质,艺术家的才气吸引无数少女趋之若鹜,干嘛还要整这些着三不着两的破事,还得自己掏腰包。更可气的是,哪的小姐不好领,非要找“天上人间”的,这里的性工作者们是以价格严重背离价值而出了名的,不活挨宰么。我曾因为他做出了这种京城四大傻的傻事而耿耿于怀,也许别人也有同感。值得庆幸的是,他总能时不时的出些好的作品。这样,其实就和那些特有个性的名人一个路子了,反正是红了,在圈子有了相当的知名度,也就有了相当的人气,自然有了相当的人缘,一俊遮百丑的事,况且还好几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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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君醉笑三千场[GL]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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