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开了这个帖子,我就要求自己要天天更新,虽然没人逼我,但是有一天不更新我就会像一个逃课的学生,会在心中有不安,会在心中有自责,更新变成了我的负担。最近感觉有些累了,想让自己轻松一点,不要每天都像一个小学生去完成每天的作业。
也许有一天在闲暇时,我会再重新敲起键盘继续讲述宇航和雨林青春后的故事,这也许只是也许,但我确实舍不得志同里的朋友。
往远了说三年来,往近了说半年来,志同的朋友陪伴我度过了每一个寂静的夜晚,给予我关爱,给予我鼓励,给我带来无数的欢乐。
我一个人到中年的已婚男士,还能得到这么多人的喜爱,真有受宠若惊的感觉,在心里除了感谢还是感谢,我要真诚的对你们说:谢谢你们对我及这个帖子的喜欢,谢谢你们这么多天不离不弃的陪伴。
我相信缘分,朋友们如果有缘一定会再次相见的。
最后祝楼里的所有朋友幸福安康。
番外一:我和我的小伙伴
我原本是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的,只是为了创造一个生命的奇迹,带着特殊使命才来到这个世界。
妈妈在生我的三年前得了骨结核,由于当时的医疗条件,跑了很多家的医院吃过无数个偏方都不能治愈,腰部和手背上各有一个化脓的疮口,始终不能封口,多年的疾病痛苦让妈妈的身体和精神都到了崩溃的边缘。
爸爸却一直没有放弃,四处为妈妈寻找着治病的方法,一天爸爸的同事说,在他的老家有一个老中医治疑难杂症很厉害,远近闻名。爸爸和妈妈那个时候都到了有病乱投医的地步,听说后也没有多问,要了那位老中医的地址,第二天就坐上火车去看病。
老中医住在一个偏僻的村庄,下了火车还要坐两个小时的汽车,下了汽车走一个多小时的路,才找到老中医住的三间茅草房。
爸爸妈妈早上从家里出来,晚上才找到地方,一天的车马劳顿让重病缠身的妈妈几乎散了架,爸爸是连背带抱的把妈妈带到了老中医的面前。
听爸爸说老中医是一个白头发白胡子老头,看到妈妈后问了问病情号了一会脉,就一个劲的摇头不说话。
急得站在一旁的爸爸,赶紧把事先准备好的钱送到老中医的面前,老中医却把钱给推了过来晃着头说:“无药可救呀。”
听到老中医的话,妈妈可能是早就对自己的病不抱希望,反倒很淡定。爸爸却好像刚刚燃烧起的希望被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一般,一手紧紧的抱住妈妈一手抓住老中医的手哀求着说:“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求求你老人家给想个办法吧。”
也许是爸爸的真诚,也许是爸爸对妈妈的爱感动了老中医,老中医想了一会捋着发白的胡子说:“也许有一个办法可以治好她的病,不过风险很大。”
爸爸听说有一个办法,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急切的问:“什么办法?风险再大我们也愿意试一试。”
老中医看了看爸爸,看了看妈妈说:“再生个娃吧,如果是男孩这病有可能好,如果是女孩就可能丢了性命。”
听了老中医的话,爸爸立刻就泄了气,妈妈现在的身体自己活着都费劲,生孩子怎么可能?
老中医没有收爸爸的钱,还让爸爸妈妈在他家留住了一宿,第二天爸爸妈妈很失望的告别了老中医,又一路奔波的回到家。
回到家后,爸爸依旧是到处寻医问药,妈妈更加的少言寡语,天天好像若有所思的样子。
三个月后妈妈突然对爸爸说:“我们要个孩子吧,与其这样不死不活的活着,还不如来个痛痛快快的,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爸爸开始并没有答应,架不住妈妈的态度坚决,一年后我顺利的来到了这个世界。
说来也真是奇怪,自打妈妈怀上了我,病情就一天天的向好的方向发展,待我出生满月时,三年没有封口的骨结核竟然奇迹般的好了。这里到底有什么因果关系我至今还不得而知。
妈妈说我生下来五官端正白白净净的,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大胖小子,街坊邻居大姨大妈的都喜欢,谁见了都要抱一抱亲上一口。
那时候我们家住在一个有七户人家的大杂院里,七户人家谁家做好吃的都会给我吃,我妈妈说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我吃着百家饭慢慢的长大,虽然是个男孩子,却天生皮肤白皙面容姣好像个女孩,妈妈带我外出不知就里的人总是把我当成女孩,有时妈妈说我是男孩她们还不相信,妈妈为了证实我的男孩身份,不止一次的掏出我的小鸡鸡给她们看,有的大姨大妈大爷大叔还要捏上一下,然后留下几句对我相貌的夸奖。我对大人们看我捏我小鸡鸡这件事一直很奇怪,一直不知道大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从小就喜欢安安静静的玩,不会像其他男孩子那样连蹦带跳的没有一会老实的时候,自从我记事时起,就不断的听到大人们夸我可爱招人喜欢,每到有人夸我时妈妈总是会说:“宇航是托生错了,本来是个女孩硬生生的带了一个拴马桩出来。”我当时当然不知道拴马桩是指我的小鸡鸡,有时后会很好奇的在自己身上乱找一气,找不到就会缠着妈妈问:“拴马桩在哪?”大人们听到后就会笑的前仰后合。
后来当我真真正正的爱上一个男人时,我在想:也许老天爷在创造我时,我可能真是一个女孩,只不过感悟我妈妈的善良,感悟我妈妈为了活下去勇敢的选择,才临时给我安上了那个男孩子的标志---小小的拴马桩。
就是这身男孩子不像男孩子的臭皮囊,在我成长过程中带给我许多本不应该有的经历,也导致了我走上今天的一路同行。
我们家的大杂院七户人家,和我岁数相仿的男孩子有钱叔家的大宝和二宝庞叔家的宝印三个,再加上后院的一个举子,他们四个就是我儿时的玩伴,后来是我的同学直到初中毕业,其中宝印和举子按照当时的说法是所谓不爱学习的坏孩子,他们也确实不爱学习一天到晚和一些比我们大的野孩子混,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书,偷着学抽烟,也比我早熟。在我还懵懵懂懂想着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时候,他们却都情窦初开,开始四处寻找猎物,我这个长得像女孩的玩伴就自然而言的成了他们亲亲摸摸的对象。
我小时候家家户户的小孩子是散养的,爸爸妈妈管吃饱管穿暖,只要不在外面打架惹祸,基本上就不再管什么了。
上学自己走去放学自己走回来,学校离家并不是很近大约有三站地的距离,中午回家吃饭,一天来回要走上四趟。早上上学时几个小伙伴结伴而行,中午放学时走出校门就像一群刚刚放出的散鸭子,挤挤擦擦叽叽喳喳连打带闹的往家走。大人们白天都要上班,中午饭就放在锅里,一年四季无论春夏秋冬都是吃凉的,那时候好像吃什么都香,一顿饭总是吃的狼吞虎咽瞬间把肚子填饱,然后就跑出家门进东家窜西家的会齐了一起上学的小伙伴,边玩边去上学。
在我们上学的路上有一家商店,商店门口有一个老头常年在那里卖瓜子毛嗑,老头卖毛嗑不用称称,用玻璃杯量,开始是一毛钱一杯后来是两毛钱一杯,还有一个老太太卖玻璃球啪叽等小玩意。这里是我们中午上学路上每天必须逗留的地方,有时买上一杯两杯毛嗑大家一起边走边嗑,有时会买一些小玩意去学校玩,爸爸妈妈一年到头给的有限的零花钱基本上都花在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