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人们心目中的班房、监牢、监狱实际上其实就是广义上的我们国家的整个监管系统,包括的许多年前的收容审查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看守所、劳动教养所和正式监狱。除法院裁定有罪的在正式监狱服刑之外,其它各类关押、处罚都在收容审查所、行政拘留所、看守所、劳动教养所、强制戒毒所进行。正式监狱又专门设立了关押未成年的少管所、女子监狱和关押专门人员的特殊监狱。

根据现在的统计,我们国家的正式监狱有近700所。各地各级的其它监管场所更多,中国有多少个县份它们就有多少,而且还要乘以倍数,这是因为每个县份还分别建有不同的监所。其中正式服刑的在押犯人有近170万,那么处于羁押阶段的违法人员有多少,大家可以自己估算一下。不过随着多年来的法治进步,管理的完善和加强,正式的狱警也增加到了30多万,这同样是一个不小的成绩。

监管场所给所有人的感觉之所以神秘,是因为监管场所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外人想真正的了解它几乎是不可能的。监所方面为了自己的形象和业绩也会尽量报道好的方面,而在押人员因为要在里面待很长时间,为了能早日回归也不太可能讲实话实说。

那时许多人都在想,监狱里的条件好得连干警们和职工都在羡慕,那不是人人都想去吗?那为什么许多犯罪的宁愿自伤自残,宁愿自杀都想逃避惩罚呢?其实在采访期间吃得比平时好是正常的,因为毕竟要起到正面宣传和教育的作用。

在九十年代初期的监狱法公布后,监狱的环境和管理的确好了很多,正规了不少,但服刑犯人和在押人员的伙食福利都是国家规定了的,不可能人为的增加。在法院判决过后,犯人们为自己赎罪的方式就是在政府的组织下充当劳动力,由国家来分配他们创造的价值。监狱的每个监区、大队就是对应的工厂和车间。犯人们的伙食和医疗福利就是从他们创造的劳动价值中来的,并不是国家无偿的供给。当然,部分效益好的监狱单位给犯人们提供的伙食福利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要多一些,这实际上相当于奖励。

在吃饭和基本的医疗之外,犯人是没有工资的,每月有少许的补助,也就几十块钱,极个别效益好的监狱要多一点。医疗方面主要是处理一些小病,像感冒、胃病什么的,免费的都是常用药,由于每个监狱都有数以千计的犯人,所以年底结算时就有不少的费用。严重的病人,监狱会主动联系犯人的家属,给他们办理保外就医,如果要国家来给犯人治疗癌症之类的重病是不现实的,并且犯人死在了监狱,国家会对家属赔偿。极少数没有家人的孤寡犯人,监狱在负担一段时间医疗后,都会想法让他们出狱去治疗,总之监狱里如果死了人,在现在是非常严重的事故。

现在收容审查所已经取消,劳动教养所也已宣布停办,差不多都改成了强制戒毒的地方。在这几个监管部门里,除了监狱是国家允许进行生产劳动的外,所以伙食医疗和福利要正规和好很多。像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都是国家明令不准进行生产活动的,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地方的这几个监管场所都在自行生产,其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因为要弥补在押人员在伙食和医疗上与监狱的差距。除了北上广、直辖市、江浙、沿海的城市条件要好些,其它地方特别是落后地区只能是保证在押人员能吃饱,要吃好就要靠自己的来源了,不然那菜汤喝久了,肚子里没有油水,米饭馒头吃再多都感觉是饿的。当然自己有来源的话,就可以在伙房定菜或在监所小卖部开卖时买些需要的来改善生活。当然,国家财政上对在押人员的拨款用在了什么地方,作了那些建设,领导们始终都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刘涛想整理出自己监狱经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觉得部分监狱类题材类的小说虚构太多。虽然作为小说不可避免的会有加工娱乐的成分,并且中国这么大,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风土人情,所以不同地方的监管场所有不同的故事发生就很正常,只不过一些基本的实质的东西始终是不会变的,如果虚构就失去了写监狱的意义。并且一些人在监狱或看守所一年半载的经历,加上知识的贫瘠,对许多事物的认识就很片面,不管是作为什么目的来写作,对别人误导都是不应该的,特别是针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像关于犯人们所创造价值的分配,便是刘涛后来从财经大学毕业后自己的体会,因为政治经济学讲过相关的知识。

再比如死刑犯,2005年以前在法院正式判决的当天,在押人犯一回到监舍就会上死囚床,所谓的死囚床是专门为死刑犯准备的,其目的是怕刚判决下来的在押人犯会情绪不稳定,由此而发生自伤自残或伤害其它人员的事故。这床就像医院的病床,不过是铁制的,在床头至床尾的三分之一处有活动的开关,可以让犯人坐起身来以便于吃饭或方便,在手脚的部位各有十多公分的铁链拴着,铁链的长度制约着手脚活动的空间。收到判决的死囚犯通常会在床上待到执行的时候,有些一审下来还要上诉的就待得更久,时间短的六七个月,时间长的有一两年的。几乎每个死刑犯到最后都会肢体萎缩,到执行时刚下床时几乎不能站立,从而保证了死囚犯们在押期间不出任何事故。只有在执行的前一天晚上把死囚犯人从集体监舍接出去单独关押,由轻刑犯护理,之所以这样是方便值班的管教干警和监所领导来与犯人谈心或安抚,让犯人写写家书或遗言,并让伙房把最后的晚餐送上,好让犯人在第二天上午执行时能顺利上路。死刑犯下死囚床的情况只有在家属接见、律师会见、二审上庭、看病或接受检查时才可能发生。

不过随着制度的完善,人权的加强,现在已经要求废除死囚床,但许多数地方仍在保留作为戒具使用,代替死囚床的是手铐和脚镣,每晚监舍里轮换值班。当然,在手铐脚镣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死囚床仍会发挥它的作用,特别是死刑执行的前一夜。每个监舍的已决死刑犯只能保留一人,这更是绝对的规矩。

@香菇哥哥3章检讨书与梦境

刘涛第一次被公丨安丨机关处罚就进的是收容审查所,而他对收容审查所的理解却是成年后才形成的,在当时根本就分不清收容审查所、看守所、拘留所和劳教所、监狱有什么区别。其实,收容审查所是中国特有制度下的产物。十年动乱结束后,国家对收容审查专门作出了规定,《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对于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又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来历不明的人,或者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又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需收容查清罪行的人,送劳动教养场所专门编队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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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监狱传说(最真实的狱中经历)原创纪实连载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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