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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之后我才想起来这时候最重要的应该叫个救护车,我把Vick抱到床上,用额头贴他的额头试试有没有发烧,有点微微发烫,我摇了一分钟,Vick终于清醒了,我问他吃了多少药,他说不知道,吃了大概四五把,然后喝了四瓶啤酒。药就着酒劲更容易出问题,好在Vick酒量小,而且可能喝的太猛,吐了好多,把大部分药都吐出来了。我问他难受不难受,他说心里难受,肚子不难受。唉,让我说什么好呢,我坚持要叫救护车,他说他没事,而且也没有钱,就两千多块钱,去一趟医院就没有了。你是何苦啊,这么折腾自己。

我给他倒了一杯水,喂他喝了,让他休息一下,我把屋子收拾收拾。过了一个小时吧,Vick起来了,呆呆的坐在床上,声音很微弱,语速慢慢的,一副很虚弱的样子。已经八点了,我问他饿不饿,想吃什么。他摇摇头不说话。我去煎了个鸡蛋,煮了一大碗泡面,端到Vick面前。Vick不吃,说不饿,吃不下,要我把泡面吃了,我说我也吃不下,他没说话。突然他抓起桌子上的一包药又往嘴里塞,我冲上去把他嘴里的药抠出来,然后把家里所有的药全部倒在马桶里面。每年回家都会买不少常用药,北京这边看病贵,买药也贵,没想到这点药竟然惹出这么大的事情。Vick依然没有表情,我既心疼又害怕, 不知道他下一步会做出什么。好吧,我就按你要求做吧。我拿起泡面三口两口吃个精光,然后坐在床边,拉着vick的手。

Vick直勾勾的看着前面,面无表情,他淡淡的说,“我明天就走,但是我走之前想再看你穿一次西装。”

我:“你想看你就别走,我天天穿给你看!”Vick喜欢大叔,他说我传正装很帅,很有男人味儿。

Vick:“没事,你不想穿就算了……”唉,这种情境,这句话太有杀伤力了。我赶紧把西装拿出来,衬衣、领带、裤子、外套、袜子、鞋,整套换上。

我问Vick:“这样行吗?”这时候我突然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这个事情会发展到哪一步,只能顺着Vick来。

Vick:“你脱了吧,我睡觉了,好累啊。”

我把西装收拾好,也躺床上,Vick背对着我躺着,我凑上去,从后面抱着他,他没有任何反应。平时,我抱上去,他要么抓住我的手,要么把我的手放在他想放得地方。我试图让他转身,我们面对面抱着,他不配合,试了两次他一动不动,只好作罢。那个晚上不知道怎么过的,回想白天的一切如他做梦、演电视一般。

第二天是周六,早上起来Vick还是不怎么说话,我问吃什么,他要么不理,要么说随便,我做好饭,盛好给他,他倒是会吃几口,一整天基本没怎么说话。晚上睡觉的时候,Vick跟我说了几句话。

Vick:“你那个小朋友我让他走了,你很恨我吧?”

我:“我跟他真没什么,他本来也是要走的。”

Vick:“不过你放心吧,他走的时候我给了他20块钱,让他出去有点钱吃饭、坐车、打电话,你不是有他妈的电话吗?你可以找他让他回来。”唉,这么平静的说出这几句话,让我内心极度难过。从这里你们也可以看出来Vick是个什么样的人,非常善良,但是又小心眼。看到需要帮助的人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可是内心又不够豁达,很容易纠结,但即使是纠结的状态,也不会做出过分的事情,于是让那孩子怎么走的我不敢问,但是我相信绝对没有为难他。仔细一想,说Vick不豁达好像也不太对,有些时候是小心眼,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应该是把一个人放到最大装在心里,已经没有一点点地方再放别人了,如果有人闯进来,只能二选一,搞个鱼死网破。

随后的几天,Vick一直是冷冷地态度,说话语调平平,完全搞不清楚是在想什么。后来他约了之前的一个朋友一起吃饭,席间说到他可能要离开北京,那朋友还打趣的说,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舍得走啊。我尴尬的笑笑。然后就开始聊别的,逐渐的Vick的语言和动作又恢复到最初的样子,也就从那天起,我们就再也没提那件事,谁也没提分手、回四川的事。这次的风波也就慢慢平息了。

很多人可能觉得太匪夷所思了,闹这么大就这样淡淡的完了。其实这就是vick或者说白羊座的好处,真的是来得快去的快,有啥话直接说,不藏着掖着,情绪宣泄完了,事情说清楚了,就会很快过去了。

不知道这段,大家觉得过瘾吗?

把系统搞崩溃了 折腾了一下午终于弄好了

我太佩服我自己了 现学的用u盘做启动盘ghost系统

不过瘾?那再来点吧。

看到大家对这个文的支持和关注,心情非常激动,不过不争的事实就是大家更偏爱Vick,每个人都希望我对Vick更好一点。心里多少有些不平衡啊。上面那一段迟早要写,只不过是在Vick的要求下我提前写了。

带小猴子回家这件事我没有别的想法,但是在做法上确实有不妥的地方,没想到最终会引发那么严重的事情。可是下面要写的这件事情就完全是我的错误了,发生在2010年,可能是Vick确实大了,遇到这个事情竟然很淡定。在写之前一直在纠结要不要写出来,好吧,我豁出去了,我也充分做好被骂的准备了。

每年的三四月份,是Vick过生日时期,一些平时很难见面的朋友都会借这个机会聚聚。挨个跟原来的那些朋友发短信,约吃饭或者唱歌,工作之后大家都很忙碌,晚上或者周末不是应酬就是陪朋友,要么就是宅在家中好好休息一下,原来的固定班底现在很难凑在一起。不知谁说了句,很怀念“学院路小孩”的那个时候,隔三差五就能聚聚,吃吃饭、唱唱歌、聊聊天,抱怨下各自的生活、学习,现在连见个面都困难。是啊,社会人就不再像以前那么自由了,不过见不了面至少可以在网上聊聊,有个稳定的据点,于是我决定恢复“学院路的小孩”这个群,不过名字改了,叫“On the Way”。我很难解释“on the way”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过给我感觉是挺积极的,在路上,一直在前进,不管学习、工作还是生活。我还想了个很幼稚的群说明:“we are gay,on the way,we are happy everyday!”然后把qq上的好友全部邀请进群,不过好友只有三四十个,群里的人一直就二三十人,每天都冷冷清清。极力让人介绍点新人进来,还许诺给管理员,不过好像没有啥兴趣。经过两三个月吧,群里差不多有50多人了,于是有人提议搞次活动,说不定这个群就又火了。

征求了部分人的意见,决定在某个周五的晚上去工体糖果通宵ktv。选择这个地方有三个原因,一方面这里是无线麦克风,我比较喜欢;二是这个地方的音响效果很好,超过钱柜,而且价格比较实在;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这个地方就在Destination目的地酒吧对面,拿这个当诱惑更容易拉来人,目的地周末门票好像已经涨到80一位了,在糖果唱歌,过了凌晨一点,可以溜进去,门票钱就省了。

当时我只有两个群,一个是on the way,另一个是人大的群,所以聚会的消息就同时在两个群发布。我的固定班底已经所剩无几,只有四五个,群里面有一两个新人报名,还好人大的群主给面子,不仅自己过来,还在群里帮忙找了几个人,勉强凑够了十个人。一般出去玩,我喜欢人稍微多一点,那样热闹,玩的比较happy;人大的群主属于麦霸型,这也代表一部分人,出去ktv就是为了唱歌,人不要太多,不然唱得不尽兴。十个人差不多了,既不会太冷清,也不会抢麦太严重,更重要的是人均的费用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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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友同居生活的那些事![BL]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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