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自己不爱一个人其实不难……
一场莫名其妙的桃花劫,我回过神来,却没有感觉伤痛,只有啼笑皆非的尴尬。换句话说,还没来得及爱上她,还没来得及培养出感情,已经彻底断了关系。
经历了种种经历,我应该对爱和感情有了足够认识。在我看来,爱和感情的问题就和人们一直在讨论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究竟是由爱生出了感情,还是由感情而生爱?每段恋情都有不同解读。
不是所有的爱都能演变出感情,就像不是所有的蛋都能孵化出小鸡,最初的爱往往建立在主观臆想中,如同一枚圆润完美的蛋。鸡蛋是脆弱的,不小心就会破碎;爱也是脆弱的,不小心维护,同样会破裂。
感情比爱复杂多了,羽翼丰满的感情不会是平白无故的,无论开始有没有爱,都需要积累感受,点点滴滴凝聚成爱。
两个人之间,因为爱会彼此掩饰,因为感情会各自暴露。
爱是烟火,耀眼绚丽;感情是蜡烛,明亮温暖。
当爱和感情混为一谈的时候,简称爱情。
道理再透彻也没用,现实往往不合逻辑毫无规律。
经历了一次次懵懵懂懂的开始又跌跌撞撞的结束,我发现自己其实并未遭遇过真正爱情。躺在床上看着雪白天花板,想想我应该抹掉之前那些只零破碎的记忆,像一张白纸,重新开始!我已经选择了一条非常规的道路,也无奈那是与生俱来的天性,比如长相、身材、个性、喜好有些事情刻意改变就会扭曲,不如顺其自然。所以,我选择认命,没什么可抱怨的。
很庆幸爸妈家人对我的态度:理解但不支持,包容却不鼓励。这已经是很多同志们求之不得的,可以不受阻碍不被困扰地去追求阳光下的幸福。甚至小夏爱上了有妇之夫,也只能成为地下恋情,相比之下,我似乎应该同情她。
从这次回来偏激反常的表现来看,一定和她压抑已久的情绪有关,且当是拿我说事,借机发泄怨气吧。我该原谅她。其实原谅就是一种忘怀,不再追究对错曲直,让整件事情淡出记忆。我愿意自己拿得起放得下。即使再见也可以形同陌路,不必恶语相加。当所有情绪沉淀以后,那一晚温存留下的印象毕竟是美好的。
很多年后的一个炎热下午,我和小夏在路上偶遇,居然还能大大方方相认,都说自己没什么事,不如找个凉快地方坐坐。这个旅游城市的茶馆咖啡店遍布各条街道,我们很快走进了湖边一家小店,独处在小小空间里。
“你还好吗?”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问候加开场白。
从她入时而不俗的衣着打扮上看气色精神都不错,我也正风流倜傥着,比从前更洒脱自在。于是,我们又相互赞美之辞溢于言表。等茶点送上桌来,对视几秒,客套也都放下了。虽然上了点年纪,还不至于太世故,最起码我不喜欢装模作样,她不需要摆什么谱。
那些年间,姐姐时不时会提到小夏的婚姻大事。她嫁了一个年长十几岁的港商,生下一个女儿,好像也多半留守定居在这个城市。
闲聊到天色见晚,她说该去接孩子了。临别小小拥抱,依旧健康紧致的肤色,窈窕身段的这个女人,在我怀里停留数秒,喃喃说了一句:其实,当年我是爱过你的。当年?我顿时疑惑,那段迅速被抹去的记忆又闪回了些许画面。
仅此而已。我们都不刻意或不留神的没有留下彼此联络方式,仅此而已。
闪回到当天,我告诫自己不要再去想那个跟我睡过一晚的女人了,随即起身拿出了外衣口袋里的信封,点了点姐夫塞给我的钱,五十张百元大钞。在万元户尚未普及大众的年代,五千元也算一笔不小财富!够刺激。正好可以开始我追求爱情的新生活。
一切事情都在意外中发生着……
这个城市有道壮丽的风景线,大街上浩浩荡荡的自行车队伍像一条五彩河流,川流不息连贯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因为城区面积不算太大,且道路平坦,最便捷的交通方式就是骑自行车。那个年代,即使在大城市人们也没有私家车的概念。汽车是属于公家单位的,或者极少数做生意需要用车的。
没有过多的汽车排放污染,空气依然清新,自行车流是城市健康的动脉,让我们生活的环境生机勃勃。
我喜欢骑着车穿行在老街的林荫道上,两边还保留有青石板台阶木门槛木排门的老式店铺,偶尔某家杂货店挂出了可口可乐的大红遮阳伞,似乎冒出一点现代的气泡。还有那些开放式的旅游景区,湖边桃红柳绿,远远望去犹如一团团悬于半空的烟霞,洋溢着早春气息。
有钱的好处特简单。我买了一辆当时最时髦的变速赛车,缠着乳白胶带的弯把扶手,像随时准备冲锋的带角公羊。银白色的铝合金车架,窄窄的轮胎里是亮晃晃细密钢丝,车身很轻,骑上去一加速呼呼生风。我又很奢侈地买了一双漂亮的名牌运动鞋。好马配好鞍,好车要配好鞋。蹬上新鞋,跨上新车,果然有了器宇不凡的感觉。
那是一个晴朗的上午,周末,我和几个朋友约在公园里喝新茶打扑克。好天气,好时辰,好心情,阳光下新车耀眼,新鞋耀眼,街边行人带着笑脸。桃花的气息在粉粉地弥漫,柳枝在风中轻佻佻地飞舞,空气里充满了绿色的粉色的光环。
骑车绕在公园外围,我伸着脖子扭着头想找个好位置停车,突然,前方冒出一团红色障碍物,虽然我车速不快也眼看着要撞上了。本能地拧一把笼头,猛往左打方向,来不及脚点地就立刻失去平衡,连人带车跌倒在路边。后面一辆出租车在距离我身体一米的地方嘎然刹住了车。回头从我侧卧在地的角度瞪着车头看,脊背一阵发凉,意识到什么叫死亡线啊。
回过神来再看前方,一个两岁多大穿着红色衣服的小女孩愣在那里,人行道上冲出来的妈妈拉住了孩子。我揉了揉火辣辣疼的膝盖爬起来,拖着自行车先上人行道。出租车司机下来确定没有大碍,训了我几句自顾自走了。
“你还好吧?”孩子她妈过来问候我。
我正猫着腰察看车子哪里摔坏了,很明显脚踏板歪了,笼头上的白色泡沫胶带蹭破一大块,心疼啊,几乎忘了自己身上皮肉之痛。
“多危险!大马路上让小孩子乱跑,你当妈的也太不小心了!”我当然没好气地回答。说着话,撸起袖子卷起裤腿才发现胳膊肘和膝盖都磨破了,渗出血来。
“哎呀,都出血了,赶紧我陪你去医院吧,伤口要处理,你活动活动,看有没有骨折。”这个听起来有点柔弱的声音一直在我旁边啰嗦。
我不耐烦地说:“没事,擦破点皮,去什么医院浪费时间。你赶紧看好孩子吧!”小女孩不知道自己犯的事,咿咿呀呀拽着妈妈要去公园坐飞机。
“别闹别闹,你看你不听妈妈话,瞎跑,差一点就闯大祸了。”“我锁自行车,一分钟没拉住就让她跑了,真对不起,害你摔一跤,还差点……”
我终于抬起头去看这个粗心妈妈。
也许那天的空气里有桃花,也许我心里正好有个缺口,也许突发事件不是偶然,我抬头看清这个妈妈的时候,就决定要追这个女人!哪怕只和她睡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