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皓家之前,我去超市买了些水果和一瓶酒。其实本来我也不知道该买些什么好,皓起先说什么都不用买,他爸妈是请我去他家吃饭感谢我的。可我坚持,他只得告诉我他爸嗜酒,我便投其所好。
他家非常偏,但也正因如此,整个小区绿化极好,如同一座巨大的花园。我俩站在门口,他掏出钥匙的时候,我的心简直忐忑得快要跳出胸口。
他爸正坐在客厅看电视,屋子里飘满了食物的香气,想必是他妈正在厨房烧菜。我微笑着跟他爸打了声招呼,并将水果和酒放在茶几上。他爸一边嗔怪我不该这么客气,一边嚷嚷着告诉他妈客人到了,啥时开饭。他妈洪亮的嗓门儿穿过厨房、走廊,来到客厅,说马上就好。
开饭前,皓推开房门,喊了一嗓子“吃饭”。我这才想起他还有个弟弟,据说比他个儿还高,现在正上高中,网游深度上瘾患者。
我和皓以及他爸妈都开吃了,他妈又喊了一嗓子,他弟才不耐烦地从房间走出来。好家伙,出房门时头顶几乎都擦着门框了,径直扒拉下椅子,坐了下来。我偷瞄了几眼,比皓更嫩些的小脸儿,跟皓一样的浓眉高鼻,既有三分皓的神韵气质,更有七分独具的俊美轮廓。透过他少年特有的清澈眼眸,我似乎看到了骤雨过后一碧如洗的蓝天,嫩芽破土而出的勃勃生机,和晨光熹微的山头朝阳羞答答地露了脸。
我本以为跟他家人都不熟,来做客应该会很尴尬。没想到他爸妈都很能聊,而且大部分都还是让我挺受用的话。比如夸奖我学习好念了间好学校啦,在那么厉害的公司上班、待遇又好啦。我赶忙说,我们加班儿多,累起来没日没夜的,性价比真不高。又说我成熟懂事,比齐皓他们兄弟俩稳重多了。我笑着说,没有没有,有时我幼稚起来比齐皓像小孩子多了。说完还偏过头,朝皓挤眉弄眼地扮了个鬼脸。
他爸又关心了下我是哪儿人,家人有没有在北京,将来打算不打算在北京安家啥的,我一一作答。他妈又笑眯眯地问我谈了女朋友没,我心情复杂地摇摇头,心想,女朋友没有,男朋友倒是有一个,还是您儿子…不过也不清楚到底算不算男朋友。哎呀,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惊讶于他爸妈竟知道如此多有关我的事,而且是伟光正的光辉一面居多。看来皓没少在家里提起我,我也趁这个机会知晓了更多,原来我在他心中是这般的形象。
从小一路学霸(勉强属实),高中都在玩也上了所全国知名重点大学(其实跟北京如云般的好学校比简直不值一提),爱好涉猎广泛、啥方面的事儿都懂(杂而不精啊喂),心思细腻、做事考虑周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婆婆妈妈),对未来规划清晰又付诸行动(我也想混吃等死,可家境贫寒实力不允许),精通几国语言、去过很多国家(英语还OK,日语自大学后就逐渐遗忘中,法语就会一句Bonjour,韩语就会撒拉黑哟,泰语就会萨瓦迪卡,跟精通毛关系没有)…等等等等。
我听到这些话从他爸妈嘴里蹦出,半是害羞半是享受。但最重要的是,一直在我心中宛若神祇的皓,平日里虽没讲过,原来心里竟如此高看我。不由得心花怒放。
他爸爸又说,这段时间皓在我那住,打扰到我了,下学期还是让他回自己寝室住去。我忙不迭地解释道,其实一点儿都没打扰。以前我一个人在那儿住,也怪冷清的。每天跟皓一块儿健完身,再一块回去,还有个伴儿。而且皓还会做饭,我不会,净拿他做免费劳动力了,我还赚了呢!
她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地道:“那就好!看你们哥俩那么好,我心里也高兴。齐皓得多向你学习学习,齐淼也要以你作榜样,别再天天就知道玩儿电脑了。”
我留心了他弟弟一眼,果然是大翻白眼。便陪笑地说,其实高中的年纪都贪玩儿,我高中时也有一段时间沉迷上网,我妈还在上课时间去网吧逮过我呢!再大一点自然就懂事了,都这么过来的。
他弟弟倒是有点感兴趣了,问我都玩什么游戏。这还真把我给问倒了。我高中那阵儿经常逃课去网吧,一坐就是一整天,却并没在玩游戏,基本上都是在看外国h网或是看小说。
我想了想,回他说:“我玩过4399的“宠物连连看”,还有以前的一款单机游戏“暴力摩托”。嗯,差不多就这些吧。“
然后我看到他弟弟的表情一阵扭曲,似乎是不敢相信有什么样的智障会逃课去玩这些“弱智”小游戏。末了,他慢慢消化了,便低头猛扒饭,不再开口。
我们边吃边聊,等吃饱喝足,天已经黑透了。我本想着也不早了,赶紧道别回去吧,还得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呢。他妈妈却体贴地将我拦下,说我和皓今天才从天津回来,赶一天的路也挺累,就别再折腾回去了。不如晚上就跟皓挤一晚,明天早上再直接从这儿去上班吧。
理智告诉我,这样太叨扰人家了。可是,能跟皓一起睡,还是在他从小长大的卧房里,更是被他家人热情邀请(而不是自己上赶着贴上来的),这于我而言,简直太具诱惑力了!
恰好这时,皓也敲边鼓道:“明儿早上我还有一门考试呢,你在我家睡,明天咱俩一块儿过去呗。”
他的那一句“咱俩”,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我望向他妈妈满脸的真诚与热情,笑着回道:“那今晚就打扰叔叔阿姨啦。”
191京城帅哥(廿七)—那我们复合吧
皓的爸爸在客厅看电视,正播着新闻。我听到新闻里在说武汉发生不明肺炎的事,就留心听了一会儿,似乎并无大碍,便进了皓的房间。
他的房间不大,却布置得十分温馨。想想我上学时,自己那如猪窝般的卧室,不禁感慨现在的孩子果然生活得精致许多。
他正瘫仰在床上带着耳线听歌,我冲过去扑倒在他身边,扯下一边耳机塞自己耳朵里。是很狂躁的摇滚乐,似乎还嗅到了几分金属撞击得火花四溅的灼烧味儿,很符合他这么一个青春阳光又活力四射的年纪。
他轻轻闭着眼睛,黑而浓密的睫毛贴合在一起,让我总想凑上去亲一口。正看得出神,他冷不丁睁开眼,与我四目相对。我俩静静地也没说话,然后我就忍不住弯了嘴角,他捏了捏我鼻子,说你有啥好听的歌单推荐我一下。
我挑了几首我最近常听的慢歌,像《我在十点差三分的时候开始想你》、《心花怒放》、《我也很想他》、《小半》,还有一首粤语歌《如风》。他说我品味真不错,每一首都很好听,还硬要我教他唱《如风》。
其实这首歌是我上大学时,算是初恋那会儿吧,特别喜欢的一首歌。我和初恋认识的第一天,彼此一见钟情,我俩从鲁磨路走到我们学校门口,一路上一人一边耳机在听《如风》,一晚上便学会了。
有一个人,曾让我知道。
寄生于世上,原是那么好。
他的一双臂弯,令我没苦恼。
他,使我自豪。
…
我一字一句认真地教他这首王菲的经典,可跟王菲同为北京人的他,却唱出一股独特的卷舌音粤语,让我哭笑不得。不过渐渐地,他找到了些许感觉,配上他富有磁性的男低音,竟还怪好听的。
来又如风,离又如风。
或世事通通不过是场梦。
人在途中,人在时空。
相识也许不过擦过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