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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朋友和友情,我想我是一块煤,虽然我极度渴望朋友,渴望友情,但我不会轻易被一个人点燃。一旦点燃,就会烧得很旺。
刘彬是我少年时期第一个朋友。
虽然,我们之间没有海誓山盟,没有出生入死,但我们轰轰烈烈的友谊就此拉开了帷幕。
刘彬领我去他家贴止痛膏。
贴止痛膏时,他用红花油帮我搓屁股上的淤青。
竟然把我搓硬了。
贴完止痛膏,提裤子时,他伸手弹了一下,说,靠,没看出来,还不小哩。
我当时脸就红了。
刘彬就比我大一岁,但显然他在性方面比我成熟多了。
他在我面前总是一副痞痞的样子,最喜欢说的脏话就是去个鸡吧。
有一次,他约我踢足球,抢球时摔倒在地,屁股受伤了,要我帮他涂红花油、贴止痛膏,我帮他做这些时,他把裤子脱到了膝盖,还在镜子前晃起了他的大根。
我都看呆了。
他却露出了坏坏的笑。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这样的,还是他本来就是个大大咧咧,或者说毫无羞耻感的人。
我当时真有一种颓然的阴冷。
那次更离谱,我们一起去那个废弃的公厕撒尿,他竟然毫无避讳在我面前打起了飞机,还非要我和他一起打。
我当时就觉得他太不知羞耻了。
后来,发现他总是这样,见多了,也就不足为奇,见怪不怪了。
他甚至教我怎么夹马,演示给我看,演示了半天,没夹出来,憋得难受,竟然要我帮他撸出来。
我当时也傻,稀里糊涂就帮了他。
帮他弄出来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还是别人撸比自己撸舒服啊。
为了感谢我,他说也要帮我撸出来。
我没答应,下意识拒绝。
他就把我顶到墙壁上,目光炯炯直直视我,说,不行,我不想欠你的。
我闭上了眼睛,背心抵在墙上,那墙是冷的,我的后脊背也生出一片冷来。
他帮我撸了很久,一开始我很紧张,时间一长,我也慢慢松弛下来,最后真就硬生生被他给弄出来了。
出来的那一刻,我感觉全身都麻了。
飞飞,对不起,我并不是一个纯洁的人,这也是我在你面前总是感到自卑的原因。
(题外话:看到这,我终于明白段小兵在我面前为什么总是那么开放和大胆,原来他都是照抄照搬的刘彬的套路,而我竟然也上钩了。看来,青涩年代对性的懵懂很容易被人带入歧途。)
我继续往下看。
段小兵说,有一次,踢完球,刘彬又邀请我去他家玩。
进了院子,听见屋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哼哼声。
他拉着我的手不让我进屋。
我当时傻,没听出来了。
我说怎么了?
他不说话,拉着我出了小院,才气鼓鼓地说,操他妈的,哪天我非阉了他不可。
原来,有个包工头经常上他妈那大批量购菜给工人吃,一来二去,看上了他母亲。买菜是一方面,那个包工头出手很大方,可能确实喜欢他母亲,钱啊,金银首饰啊,衣服啊,化妆品啊,哪一样也没少给他妈。他妈也不拒绝,当然,能报答得只有身子了。
刘彬的父亲是个老实的连屁也不敢放响的人,虽然也有所耳闻,却只能听之任之。
当然,刘彬也只是说说气话。
要对付那个包工头谈何容易,那人不仅人高马大,手下还有一批身强力壮的人马,而他毕竟还只是个未满十八岁的少年。
直到有一天,事情突然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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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上完晚自习回到家。
正要睡觉,刘彬过来找我。
我注意到他全身上下都汗津津的,湿湿的头发紧紧贴在头皮上,两只小眼睛贼溜溜乱转,像是要从深深的眼眶里溜出去。
我说,彬哥,这么晚了,有事?
他说,小兵,今晚在你家躲躲。
我一楞,看他神色慌张,知道他肯定出了什么事。
我说,进来吧。
他迟疑一下,迈着缓重的步子进来了。
我给他端了一张凳子。
他屁股一扭,拒绝坐下。
我也没强求。
他掏出一根烟,点亮,吸了一口,一点点火苗,忽明忽灭,在屋子里一点也不起眼。
他把烟递过来,问我:“想吸吗?”
我摇摇头。
那时,我还没学会吸烟。
突然,他屁股一动,呲牙裂嘴了一番。
我说你怎么了?
他指了指自己的裤裆。
我惊讶地看见他裤裆的开口处,一团红红的血色。
由于他穿的是白色裤子,这团红色非常的醒目和刺眼。
老实说,我当时真的抖了一下,脑海马上有了这个念头:他是不是又打架了?又杀人了?难道他去找那个包工头,准备阉割人家,却被对方先下手?
我说,彬哥,你出血了。
他说没事。
他拿起烟,本想再吸一口,没来得及吸,我就看见他的脸突然变形了,撕牙裂嘴的,好象是身体的某个部位突然间就痛到了极点,让他无法忍受,突然就发出了一声尖细的“哎哟”的叫,如同一柄锋利的刀,划过屋里凝带的气息,继而如撕裂的布匹,陡然凄厉得紧。
我的心一下紧张了起来。
我说,彬哥,你到底怎么了?
他摆摆手说,没事。说没事,痛苦的表情却愈演愈烈。
最后,他痛苦得一屁股跌坐在凳子上。
我忙问:“要紧吗?去医院所看看?”
他马上把头摇得像来回转动的风扇。
我忍不住了:“彬哥,你是不是又和人打架了?”
“小兵,你别问了。”他声音哽咽,脸发红,像是要从凳子上摔下来。
我过去扶住他的肩。
我宽慰他:“彬哥,没事,你也不是第一次打架,伤着了就要去看医生。”
他终于说:“小兵,我做坏事了,我把他的女儿搞了。”
我一惊,当场就楞住了。
我问,他是谁?
他说,那个包工头。
我一下明白过来了。
那个包工头的女儿叫陆美华,读初二,高我一个年级,好象只有十五岁。
原来,刘彬是在陆美华放学的路上把她劫持了,然后强奸了她。
我把他扶到床沿,小心翼翼给他脱裤子,白色裤子的裤裆处的那一大团血色令人触目惊心。
脱了裤子,更让人触目惊心的场景出现了。
简直惨不忍睹,他的龟头红肿得就像胡萝卜,在灯光下闪荡出可怕的亮光。血还在一点一点往外渗,再一滴一滴往下掉。撕裂的包皮耷拉在龟头的下方,就像是被人活生生撕断后再往外拉扯。
显然,刘彬有着严重的包茎,强行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激烈中带着一腔怒火,怒火中暗藏着强烈的报复欲,猛烈的动作中,发生撕裂扯断之类的意外就再所难免。
我给他找来碘酒、纱布、药棉和止血的消炎药粉。
涂碘酒时,我问:你怕不怕痛吗?
他说:我能忍!
我说你还在滴血。
他牙根一咬,说:我不怕!
消毒,涂上药,包扎好。
他光着屁股躺在床上,浑身像一团丢进水中的麻绳,松懈开来。
他看我一眼,说:早知道,我应该去医院做个手术,把包皮切了。
我没说话。
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包皮手术。
躺了一会,他微闭着双眼,估计消毒酒精的刺激还没散去,时而皱眉头,时而发出轻微的哼哼声。
我帮他洗着裤子。
也许是累了,也许是疲倦了,他在痛苦的哼哼声中,发出了轻微均匀的鼾鼾声。
洗完他带血的脏裤子,清理完,天已经很晚了。
我熄了灯,上床,靠在墙壁。
借着月光,我看见了他的眼睛有些红,或许是做噩梦了,他的嘴巴时不时抽动着,似乎要说什么。白百的月光,把他下体包扎着的纱布映得惨白惨白的。
第二天醒来,我们并排靠在墙上。
他抽了一口烟,神色慢慢轻缓下下来。
我问他好点了吗?还疼不疼?
他说好多了。
我问他要不要换点药。
他说不用,也不怎么疼了。
我就没说什么了。
我也实在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
要走的时候,他突然说话了。
他先是吸了一大口烟,透过丝丝絮絮的烟雾,我看见他看了我一眼。
他问我:小兵,你说我会不会坐牢?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又吸了一口烟,吐完,才说,她只有十五,比我小两岁。
过了好大一会,他把烟头往地上一扔,说,不会的,我不会坐牢的,我未满十八岁……再说,我用黑布蒙着脑袋了,她不知道是我干的!
放学后回到家,他已经离开了。
那以后,我就再也没看见他。
据说,他离开了望江,去了很远的地方躲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