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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7月初,我们毕业了。
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
一个个送那些离校的同学去车站,最后只剩一个人时,我的心里只有凄楚和酸痛。
那天晚上,我最后一次绕着大操场跑了好几圈,然后倒在操场上,就这么睡了过去。
出国日期也终于确定了。
我仓促地做着各种准备。
接到段小兵的电话时,我们已经毕业离校,我和我的同学就像随风飘零的树叶各奔东西。
我的心情自然还是很差。
其实也不算太糟糕,可能是已经下定决心结束吧。
我就是这样一种性格的人,决定该爱时,绝不拖泥,决定该结束时,更不带水,果断还决然。
我反复告诫自己,要克制,要冷静。
拿起电话,我就真的平静、镇定了许多。
段小兵说,飞飞,你在干什么呢?
我说,你说我啊,我在吃菠萝。
其实,我在拿着那一整套出国的证件来回翻来覆地看,但我的语气根本听不出我曾经有多么的痛苦和黑暗。
他说,真好,还有菠萝吃。
我就扑哧一声,笑了。
这笑声,是从鼻子里发出来的,充满着嘲讽。
窗外,阳光普照,但我心如死水,就像湖面上,没有风,没有荷叶,没有波纹,没有蜻蜓,没有游船,没有两个依偎的人,没有表达,没有爱。
他说,哟,这么好吃,还笑了。
我说,恩,是挺好吃的,我爷爷每天买一个菠萝,切了撒上糖,放在水果盘里,插上牙签,我一次吃两三块。
我说这些时,看了一眼窗台水瓶里的桃花。
那是段小兵在春天桃花盛开时,特意为我折下来,插到水瓶养着。
我在想,真是造化弄人,我和段小兵的感情,正像水瓶里的桃花,早已注定逃不脱某种宿命——桃花用它香消玉陨的命运为我提供了一个警示,没有根的生命即使美丽也是短暂的,不可能会有美好的结果。
他说,这么好,哪天我去找你玩,玩累了就上你家吃菠萝,你给我留点。
我没说话,兀自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我就想,靠,还来找我玩,有什么可玩的啊,难道还要我像那个混混,脱光衣服和你搞来搞去吗。
没想到,他真来找我了,拿着一张报纸,在楼下喊我的名字。
我挣扎了片刻,还是下去了。
我这个人讲究善始善终,就算是结束,也是要当面和他说清楚。
当然,我的意思也很明显。
无疑,我要出国,开始一份笃定的新生活。
所以,我不想再纠缠过去。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种“过去”像端水果似的端到桌面,与过去的当事人来一次正面分享。
分享完后,用手绢擦擦嘴唇,必要时再擦擦眼睛。
之后,摆摆手,各走各的道儿。
是呀,这次见面后,我和段小兵,就是浮游在深水中的两条鱼儿。
如果能有机会再碰面,在相遇的一瞬彼此抬头看对方一眼,心情好,可以打个招呼,笑笑。心情不好,各自甩甩尾巴游向属于自己的水域——生活这东西,既然无法改变,就得顺着往前看。
我是戴墨镜下去的。
看见段小兵的刹那,我用微微发青的眼白狠狠剜了他一下,墨镜的边框在太阳下,散射出大义凛然的光芒。
我以为我会无所谓。
可当我看见他穿着我送他那件高档衬衣,我的思绪就开始翻滚。
段小兵挥了挥报纸,说他带来了一篇他发表的小散文,题目是《我只在乎你》。写的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那种浓浓的思念和爱。
他说,飞飞,我用的是笔名,叫小雄,我们的名字各取中间那个字。
他这种刺激我的举动,无疑让我悲从中来,万箭钻心一般。
我从他脸上、眼睛里,分明看到的是那个混混猥琐的神情。
我真的很想给他一个耳光。
但我忍住了。
我对自己说,去他妈的《我只在乎你》,段小兵,你要敢侮辱我的智商,我就一定会让你现出原形,揪出你到底是属于哪种男人。
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我躲闪了一下,就像他会把我弄脏似得。
我看他一眼,像是昆仑山上未化的冰霜,闪着冷冷的光。
我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