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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室友问我,你哥走了?
我说他回去上班了。
室友又说,晚上出去吃饭,好几个寝室联谊,人很多。
实习的去处大都定完了,再过几天,我们要各奔东西,再回来,将是两个月后了。其实,那时候,机会并不多,实习和工作去处,有门路的找门路,没门路的只能服从分配。这段时间,他们就经常三五成群出去聚,在饭桌上小心翼翼经营着自己的未来。
我摇摇头,你们去吧,我哥今天发工资,请我吃了一顿好的。
他们三三两两走后,宿舍楼寂静一片。
我躺在床上,拿起随身听,听起了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甜美的歌声中,我想起了段小兵。
很快,十三年来,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放电影般在我脑海一一闪现。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做爱,
他脱掉我的衣服,用嘴唇,一小寸一小寸亲着我的肌肤,仿佛在给我通电,光影流动到他的身上,反射出白光。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接吻。
他睁着眼睛把嘴唇伸过来,先是碰触我的嘴唇,然后把舌头伸出来,接着,他又用舌尖舔了我的鼻梁、脸庞。他温润柔和的舌头从漂亮整齐的牙齿间伸出,顽皮地摆动,很是可爱诱人。
我想起,那天晚上,我们去抓田鸡,穿过一个长满蒲公英的小土坡,突然,我听见段小兵叫了起来,呀,飞飞,你看!
原来,路过土坡时,栖在蒲公英绒球里无数的萤火虫赫然飞起,满天星星点点,衬着月光下波浪一样摇曳的绒球。
段小兵说,哇,真好看!
我看见段小兵感叹时,脸上流露出欣悦的柔和之情,与月光下满天萤火形成了一幅协调的山水人物画。之后的岁月,这幅山水人物画仍然会在时空无常的流变里泛现,每当我看见段小兵的照片,我就会想起萤火虫如何从绒球中赫然飞起,想起段小兵脸上绽放的柔和的光泽。
我是个迷恋特定感觉的人。
这种迷恋,是一种吞噬,情不知所起,却一往情深。
可能,这“情”,从九岁那年就慢慢开始了,时间长点,就变成爱了,再长点,爱得深,爱得沉了。直到有一天,在感情中迷失了方向,才发现不慎而始,而祸其终的俑者是个男人。
在和段小兵分开的岁月里,我也试过去接受别的男人,但我发现我做不到,做不到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我无法从别的男人身上找到这种类似的特定感觉。
这么想着,很快,迷迷糊糊稀睡着了。
我又做梦了。
我梦见出国前一天,我向段小兵告别。
来到他家,突然飘起了雪,他站在院里那棵榆钱树下,我喊了他一声段小兵,他没动,我又喊了他一声,他还没动。我走过去,雪落在他的衣服上,立刻融化成点点黑色花瓣,站得久了,花瓣连成一大片一大片的,闪闪发亮,直到风起——
倏地,
他消失了!
醒来,我平静了许多。
很快,我做出了新决定——去上海实习。
一方面,是为安抚段小兵,假装告诉他,我听从了他的意见,打算去上海实习并参加培训,做着出国准备;另一方面,是想迷惑戴燕燕,我并没有欺骗她——这种出国的想法一直都未变。
当然,这只是一个幌子。
我的打算是,实习结束后,回学校参加研究生保送的选拔考核,凭我当前优异的成绩加上系里的青睐,问题不大。至于托福考试,我当然也会去参加,就当应应景,让段小兵和戴燕燕知道有那么回事就行。
这不失为一个两全之策——既安抚了戴燕燕,也成全了我和段小兵。
要放弃梦想,虽然说很艰难,心很痛,但其实并非想象的那么艰难,尤其当你决定要放弃的时候,整个过程中最艰难的部分已经过去了。
段小兵让我见识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快乐和简单,这种明快又清凉的舒服感,就像是一种生命的本能,召唤着我,我无法抗拒。
我对自己说,不管那么多了,哪怕这是个天大的坑,我也认了。
是啊,人生如白驹过隙,仓皇若梦,不可逆的生命只有一次,既然相爱了,又何必分开。
我很清楚,时间是超乎我们想象的,它能把一切厚重的东西冲薄,把薄的东西变厚。彼此的想法、信任和承诺可以走在时间前面,但我们到底还是要遵循时间的规则,如果时间到时候给予了我们一些超乎想法、信任和承诺,现实的、血淋淋的东西,我们除了接受,还能怎么样呢。
所以,如果想阻止那些现实的、血淋淋的东西发生,就只能跑在时间的前面。
至于戴燕燕,是我辜负了她。
我也不去多想了,反正以后的生活也不打算跟她有太多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