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经听一个前辈讲过:不要去尝试喜欢不喜欢自己的人,更不要盲目冒险和不在乎自己的人谈恋爱。
一直都把这句话奉为人生的信条。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能体会到卑微不被尊重的感情是最不值钱的,被纵容的一方往往会得寸进尺,不断蚕食你的尊严,吞噬你的灵魂,最后让你遍体鳞伤,死无葬身之地。
和陈国志在一起的四年光阴,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这里面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值得回味,不管是哭是笑,快乐还是忧伤,都是我们青春年华里共同成长的见证。
虽然我当时26岁(有过两段似是而非的感情经历)陈国志35岁(已婚,有过关系的女人一大堆。),但实际上这都算是我们彼此的初恋(这是我们第一次深深地爱上一个人,并相守相栖了几年时间)。陈国志给我的爱,不仅是对我生活上的各种照顾和关心,更多的是他给了我人格上的尊重和精神上的自由。
爱情不是商品买卖,不是因为你物美价廉,性价比高。爱你,不是因为你优秀,而是因为那个人碰巧是你而已。
今生今世,有缘相聚肯定是上一辈子积下了德,所以才有此福报。
虽然不是佛教信徒,但我一直相信行善积德会让一个人活得更好,过得更幸福。
离开陈国志的那三年,我的精神世界如一潭死水,就像一具没有灵魂的木乃伊一样,行尸走肉地活着。
直到龙斌的出现,让生活在黑暗中的我看到了一丝亮光。
他性格热情爽朗,乐观豁达,生活中自律严谨,幽默不油滑,聪明不算计,工作上业务水平高,看得清,放得下。
这也深深感染并影响了我。
更难得的是他身上综合了北方男人的阳刚豪爽和南方人的俊朗儒雅,身材挺拔,风度翩翩,成熟睿智,为人处世有原则有底线,是我身边难得一见的精品男人。
平凡普通的我只能远远地仰望他,不敢靠前,生怕唐突了佳人。
我之所以沦陷在龙斌身上,不是因为他有一大堆的内在优点,也不是因为他出众的外表。
那是因为,我很早就知道:
一个再优秀,再迷人,再有魅力的男人,人家不鸟你,跟你有一毛线的关系么?
我,寇海洋向来心高气傲,虽然长相平凡,条件普通,但要我低声下气,自作多情去倾慕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那是万万做不到的。
这是我一贯做人的骨气和底线。
可现在,问题是我对你完全死心的时候,你nnd却在我身上放了一把火,让我欲火焚身,你反而逃之夭夭。
这是什么逻辑?
什么概念?
什么行为?
你已婚,你直男,你优秀,有魅力,这跟我没关系啊?
我承认,我对你有好感,有非分之想,但我有自知之明,千辛万苦地控制住了自己啊!
可你呢?你做了什么?
可你不应该来撩我啊,你来招惹我干屌啊?
我又没喝你家的可乐,吃你家的烤鸡翅,凭什么啊?
是你一心死蹭到我的跟前来的(我…顶多算是欲拒还迎嘛):
每次出现都对我关怀备至,照顾得无微不至,从人生的规划到身体的调养,你都关注到了,换谁不会动心啊?
真是居心叵测啊!
哪怕,就是一块石头都该焐热了吧?
何况,我还是不是呢。
话说你已年过四十,五年本科毕业的内科医生,高学历高智商,经历丰富,见多识广,什么事情没见过,难道你还不能觉察我对你的感情吗?
你潜伏了那么久,装得那么累,看上去好像是天衣无缝,可是一辆大卡车就戳中你的死穴了,趁着月黑风高的杀人夜,你就持爱行凶,在我身上任意妄为,苦心经营了那么久的禅定老僧到最后还不是原形毕露了?
你要清楚明白:
是你主动抱我的,我没碰你之前,你的下面就早已一柱擎天了,你那么冲动,那么热烈,差点没把我的嘴唇都亲肿,耳朵咬烂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你本能的反应,难道你可以自欺欺人,从此一笔勾销么?
周围虽然一片漆黑,但你做的一切,老天爷可是睁着眼看着呢!
你个王八蛋!龙斌你正是个混蛋!
悲愤交加,郁结难平!
望着径直走在前面那个男人的背影,越走越快,越走越远,越走越决绝,他连转身看我一眼的举动都没有,更不用奢望能回过头扶我一把了。
这个无情男人的心也太狠,太硬了!
越想心里就越憋屈,只感到浑身无力,双腿像灌满铅一样,举步维艰,鼻子一酸,眼眶里顿时热辣辣的。
向来傲娇的寇海洋,自诩一身傲骨铮铮,这一辈子何曾受过这等被人当面羞辱的窝囊又憋屈之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