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王菲是因为爱上了一个遥不可及的自己
哪天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帖子说,但凡同志大都会喜欢王菲。我心想,也许吧!
相信很多歌迷刚开始喜欢的是王菲的歌,然后是她的人,最后才是她那种特立独行,活出自己的个性和精神。
其实很多不是同志的歌迷也喜欢王菲,那是因为我们爱上的其实是王菲身上投射出来的,遥不可及的自己。
其实,人人都想做回自己,成为最好的自己。但是,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呢?
我们70年代中间的这一拨算是见证香港流行乐坛从辉煌走向黯淡的一代歌迷吧!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的三王一后(谭咏麟、陈百强、张国荣、梅艳芳)脱颖而出的闪耀天际,到九十年代初四大天王(张学友、刘德华、黎明、郭富城)和四大天后(叶倩文、林忆莲、王菲、郑秀文)的喷流而出的群星璀璨,再到陈奕迅陈慧琳独木难支的黯然失色,然后香港乐坛已经没有拿得出手的歌手了(纯属个人看法)。
中学时代,无线电视台的每年一度“劲歌金曲”颁奖典礼是我们学生时代期待已久的狂欢。每一个奖项,每一歌曲,每一个细节都会成为我们课余生活津津乐道的话题。
还有很多有心的同学会买来精致的笔记本,贴上偶像的贴纸,让写字漂亮的同学帮忙,用不同的字体抄上自己喜欢的歌手唱的歌,闲暇时大家会心照不宣一起哼唱起来。
好像这种忙,我也帮了不少。
香港经济繁荣,生活富庶,娱乐业的蓬勃发展,五光十色的生活方式通过香港的电视节目源源不断地传播到内地,让思想贫瘠,生活枯燥的又正处于憧憬未来年纪的我们目不暇接,幻化出一个美丽绚烂的香港梦。
粤语流行歌曲成为我们憧憬未来的最好宣泄口。
1989年出道的王菲艺名叫王靖雯,她和15岁移民到香港的刘嘉玲不同,身上完全没有大陆妹的那种乡土味,粤语歌唱得字正腔圆相当地道,完全融入了香港的流行文化中。可惜,掩藏在一众燕瘦环肥的女歌手中的王菲并不打眼,前有百变天后梅艳芳,人靓声甜的叶倩文,性感都市女性代言人林忆莲,永远的香港俏公主陈慧娴,和她差不多的关淑怡、彭玲、郑秀文、周慧敏、刘小慧,紧跟后面的还有王馨平、黎瑞恩、汤宝如、陈慧琳、杨千嬅等等。
王靖雯时代的王菲可以讲就是按照香港乐坛典型的女歌手形象来包装的,走的也是很庸俗的偶像歌手的平常路线。
但是自从去美国进修两年以后,王菲就脱胎换骨了。一首《容易受伤的女人》虽然还没有走出香港流行乐坛的轮廓,但是已经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风格,奠定了她在乐坛的一席之地。1993年,首次填词代表作《执迷不悔》横空出世,开启了王菲领先乐坛潮流的一个传奇时代。
1994年,王菲不再叫王靖雯,改为本命王菲。发行首张国语专辑《迷》,其中有一首主打歌《我愿意》。
这张国语专辑让王菲真正摆脱了香港乐坛那种传统意义上流行女歌手的形象,让她的音乐走出香港,走向大陆内地,然后再走向国际。
流行乐坛主流的女歌手中,不管那亚太地区,还是欧美世界,大都是大嗓门的实力派唱将占据主流。香港老一辈的是叶丽仪、杜丽莎、朱咪咪,跟着后面的梅艳芳、叶倩文、郑秀文,台湾的又苏芮、齐豫、张惠妹、国内的毛阿敏、韦唯、韩红、田震等,国外的卡朋特、莎拉布莱曼无一例外都是有个大嗓门,有一个巨肺,音域非常广,高低音转换自如,多数流行的作品都是波澜起伏,震撼人心的。
小嗓子能站到一线的女歌手很少,前有邓丽君是开山鼻祖,然后就是王菲了。
王菲更是在音乐风格呈现不同一般流行音乐派别,在唱腔开创了属于自己的咽音唱法,令人耳目一新。这时的王菲完完全全已经做回了自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音乐路线,所以她的音乐成就不是一般流行歌手可以达到的。
在物质空前丰富的时代,大部分的人有了更多时间和空间面对自己,大多数的平凡人也不可能像小说故事主人公那样有起起落落轰轰烈烈的人生经历,没有那么多爱恨情仇,撕心裂肺。只能像王菲那样,气定神闲,朱唇轻启,低吟浅唱,淡淡地诉说自己或喜或悲的心情。
我的生活与你无关。
爱就爱了,恨就恨了,无所畏惧,无怨无悔。这就是现代人执拗的生活态度。
爱王菲不就是爱自己么?
《我愿意》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
刚开始,还听不出味道。慢慢地有了岁月和经历,就能咂摸出其中的味道了,那种感觉乃至深入骨髓,让在你深夜里辗转反侧,不能自已。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
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
转眼吞没我在寂默里
我无力抗拒特别是夜里
想你到无法呼吸
恨不能立即朝你狂奔去
大声的告诉你
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
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
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只要你真心拿爱与我回应
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为你
王菲音准乐感,咬字断句,真假转换,颤音气音,很细腻,有意境,让人感觉不到震撼。她的声音很通透,很干净,很空灵。
彷如天籁之音,遥远缥缈,如诉如泣,像喃喃自语,又如梦呓一般。
她的很多歌感觉唱得轻轻松松的,但你自己去唱却唱不出来。
每一首看似简单,但是你就唱不出它的味道和神韵,呵呵,这就是王菲的神奇之处。
套用一句俗气的话就是:只有被模仿,从来没有被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