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是稀里糊涂的上了飞机,去了Vancouver。一个人,走的时候,连最基本的英语都差不多忘得差不多了。可是,我的牛脾气告诉我,这件事情是我自己的决定,不可以反悔,谁让我一直都是老妈的骄傲——当然是对比了小妈的那两位之后。所以,我只能更加的努力,为了我拿可怜的老妈……
之所以说上这么一大段,也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其实是铺垫。(废话!)可是,我真的想好好的诠释一下我之所以后来会变成这样的原因。我不是学文科出生的,所以,有很多的时候,我的表达不是很好,虽然高中的时候,文科比理科要好了很多,可是为了那什么一时的义气——当时我跟我的一女性同学非常之要好(只比我小了十几个小时,我厚脸皮的认作了妹妹),她当时准备选理科,我一听到她的想法,立马不容置疑的填下了理科的志向。后来,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也是因为觉得我会选择理科而选择理科的。中国人的含蓄在这点上让我体会的淋漓尽致,我恨透了这所谓的不动声色的为某个人着想,爱她,为她好,就应该让她知道!要不然,不是白痴么??选择理科之后,我才开始有点的着急了,要知道我的物理在全年级都能排上位置的——只不过是倒数而已啊!本来以我的成绩,如果选择文科,肯定是毫无疑问的重点本科,而且还可以走我自己喜欢的英语专业,要知道当时我的英语成绩那可不是一般的好,全国比赛都是有名次可以拿的。可是……唉,结果是,我只考了一个国内的@@@@那什么,算了,过去的事情都不提了。要不是因为这些事情,我是万万不可能收获这份感情的,所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就这样上了大学,还是一如既往的原始的中性甚至有点偏男性的打扮。这所大学不在我所居住的城市,所以,我也成了名副其实的住校生。跟其余的三个女性住在一块,可能当时的她们会觉得这简直是引狼入室吧。我不知道她们现在在不在看这篇帖子,反正如果有在看的话,会不会在心里××××……
算了算了,大学的那点事情如果有需要,到时候再说吧。我的女王如果看了我叽里呱啦说了这么一大堆还没有她的出现,估计也受不了了。
认识她,是在我去Vancouver的第二年,那个时候,我的英语水平基本上是可以游刃有余。我实在是想有点自己的钱,这样可以用的舒坦一点,虽然老爸给我的金卡一直都在,我也一直都没怎么用过。所以我,选择了去打工,而且是多份工。因为我的课程基本都是在上午,所以,下午的时间,基本都是空的,而我的打工时间,则是安排在了晚上七点到十一点之间,四个小时,跑两个点,一家咖啡馆,一家酒吧。我喜欢走极端,这也就是表现之一:咖啡馆里,几乎都听不到什么声音,安静的只有舒缓的背景音乐流淌,偶尔的伴着勺子碰着杯子的声音,在这里,也闻不到烟味,里面自始至终都是散发着咖啡的浓香,我实在是感叹外国人的高素质,因为在我出国之前的那会儿,我们那儿咖啡馆里也会有人抽烟。九点去的那家酒吧,是在全Vancouver都比较出名的一家慢摇吧,里面的现场DJ真的算得上数一数二,不仅仅是帅,更重要的是,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带着什么样的心情,他都能很轻易的将你带入他的音乐世界里去。想当初参加应聘的人很多,而且像waiter这种,只招收男性。由于我那什么长的OOXX,本来觉得没什么希望的时候,却被老板一眼看中,于是乎,我就成为了这家酒吧里唯一的一位女waiter,不过,也只有那个女老板知道真相。
说起这位女老板Sammy,也真的能算得上比较特别。她大约三十多点,打扮的非常时髦、洋气,但是又不会让人联想到她却是酒吧的老板。对了,她是一位有着黄色皮肤的亚洲人,只是,我真的不知道她到底是中国人还是韩国人抑或日本人。我从来都没有问过,即使是在我们独处的时候……只是在很久之后的有一天,她突然用很正宗的普通话叫了我的中文名字才让我知道,我的老板,原来跟我是同一国度的。
我的个性,是那种对不熟悉的人拒之于千里、跟熟悉的人又废话特多啰啰嗦嗦,我的骨子里冷漠,可是心里却如烈火。在Vancouver的几年里,我虽然跟好几个女孩子合租一套公寓,但是,也是拥有自己很独立的空间,很多的时候,我都是一个人。我喜欢安静。所以,选择打工的酒吧时,也排除了那些很high很爆的超现代吧。在之前也说过了,我是一个女孩,我一直觉得女孩子对女孩子,应该只有友情,以至于在后来碰到了那么多的同性对我示好的时候,我也只是尽可能的远离她们,因为我觉得,我是喜欢男性的。
这些也都是后话,无关我跟我的女王。但是,请允许我插播一下,我跟Sammy之间的某种东西。是的,她喜欢我。不止一次的暗示过我,或者说是going我,不是我的神经有多敏感,也不是我有多自信。因为……还隐约记得第一次,那时酒吧重新装潢没多久,酒店的生意非常的火爆,本来十一点的时候,我就要走人了,可是因为人手太紧张,导致我连续的端了六个小时的盘子之后,还没看到一丝一毫下班的可能。加上那天真的是不太舒服。正在我愁眉不展的时候,Sammy走了过来,点了点我的肩膀,示意我跟她一块出去。在这之前,我跟她,什么交集都没有。具体的原话,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只是记得用英语说了一大堆,意思只有一个,她的酒喝得有点多,让我开着她的车送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