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已经开始一个月了,晚上寝室的人又在卧谈,这是我们的最重要的晚间活动,因为当时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大家就只能说话。
开始不知道聊着什么话题,忽然,李信松说:“李越啊,你说吴则剑怎么总是往咱们寝室跑啊,我坐在门边上,每天要给他开门n次。”
“我也不知道啊。”
“他在咱们寝室的时间,应该比在他自己寝室的时间长吧。”宋勇接过话说
“差不多,你看他天天泡在这里,估计是因为我这里有吃的。”
“而且你们天天那个打闹啊,多大了,李越,你可比我大三岁啊,我都已经不打闹了。”宋勇又补充。
“而且还捏脸玩,唉……”他又补充,幸亏是黑夜啊,要不然我都要脸红了。
“他天天找你,估计是喜欢你啦,哈哈。”陈哲乾这个家伙,说不好普通话,忽然说一句,吓死人。
“我看也是,估计吴则剑是同性恋,你要小心他。”李信松趁机跟风。
又听到这个词了,上一次,是高韧攀在床上问我,问的我哑口无言,而这一次,是寝室的人,说吴则剑是同性恋,我心里一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听到这个词,隐隐的有点高兴,难道他真的是……
过了没几天,学校组织新生杯辩论赛,我也报名参加了,因为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拿过全市的冠军,所以,这次理所当然的成了队长。听到这个消息,吴则剑比我还兴奋,几乎是手舞足蹈了,“没看出来啊,我怎么觉得你说话没我多呢,这么说,我也可以当队长的啊,真是屈才了。”
“你去啊,就你的样子,上场对方不是被你辩倒的,是被你吓到的,每天都像耍宝一样。”
“我怎么了,我一枝梨花压海棠,玉树临风赛潘安……”这是他的口头禅,曾经是QQ签名档,我喜欢他这种充满自信的表现。
其实,吴则剑也只是在我的面前表现得活灵活现,如果是陌生人的场合,他基本上话很少。比赛真正开始了,每周一场,他每场必到,而且在旁边端茶倒水,殷勤备至,赢了比赛,他比我还高兴,眼睛笑的眯成了一条缝,总是拍拍我的肩,“不错啊,没看出来啊……”
依稀记得当年,高中的时候参加比赛,每次开场以前,我的目光总是在场下寻找,寻找高韧攀的身影,看到他,心里觉得那么的踏实。而今天,我竟然开始不自觉的寻找,但却是寻找吴则剑的身影,看到他,也一样有种安心的感觉。物是人非,但是开心依旧,人就是怕寂寞吧,所以心里总需要装着另外一个人,寻找一种寄托。那是,我的心里仿佛已经有了两个人,一个远在北京,一个近在咫尺……
一路走来,我们顺风顺水,打进了决赛。可惜,强中自有强中手,对方的整体配合略胜我们一筹,我们在决赛中输掉了,屈居亚军。
比赛一结束,吴则剑又是第一个冲了过来,我当时沮丧极了,本来以为到手的冠军,就这样飞了,低着头,一言不发。
“李越,不高兴吗,都是裁判偏心,我觉得你们队比他们强多了。不怪你,都怪裁判。”
“你别瞎说了,不用安慰我,我们的配合是不如他们。”
“怎么会,你一直都是表现最好的,真的。”
“那是你觉得吧,你要是裁判我就的第一了。”说着,我竟然话语里带了很多的委屈。
“嗯,我要是裁判,你不说话,就能得第一。”
我听着他这么说,本来灰心丧气,差点笑出来,把衣服往他身上一扔,“走吧,都输了,等你做裁判,我都做主席了。”
也许,输了一次比赛,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在我失意的时候,有吴则剑在身边,给了我最强有力的支持。如果换成高韧攀,就只能是无言的站立,而吴给我的,让我觉得无比的温暖。我的天平,在一点点的向吴则剑的方向倾斜,虽然,在见面的一刹那,没有惊鸿一瞥的震撼,在相处的过程中,没有心跳加速的激动,但他的到来,就像不停歇的水滴,只要时间足够,就一定能穿石。
开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为每天一起上课,而且都是寝室挨着寝室,我已经和自己班上的同学慢慢熟络起来了。也认识了军训时,站在台上大声喊名字的同学,张浩楠,虽然我们还不是很熟。
人和人真的是要讲缘分的,如果命运注定你们要相遇,那就一定躲不开。一天,我在上楼的时候,张浩楠正好从旁边走过来,满头大汗,我就随便问了一句,“你干什么啊,累成这个样子?”
“打羽毛球,好久没运动了。”
“你也打羽毛球啊,以后我们可以一起玩啊。”
“是吗,你也玩,那好啊,我们一起去订个场地,以后可以每周去。”
我们简直是一拍即合,张浩楠虽然是四川人,但是有亲戚在学校,所以算做半个教工子弟,而且是保送生,所以已经学校就成了系里的骨干。他对学校很熟,因为以前来这里看亲戚,在学校住了比较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