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周末休息,只要不是想单独在一起,准会约一帮子朋友在家打牌或者玩什么的,可今天回到门口,里面却出人意料的安静,里外两道门都是关着的。我以为他还在睡觉,怕吵醒他,小心翼翼地开了门,刚打开门,惊喜变成了惊吓。房间里面居然传出阵阵**的呻吟声,我怀疑是不是飞机降落引起的耳鸣还没有过劲,打开房门一看,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脑袋更是一片空白,只见J高抬着双腿,架在林的肩膀上,而林在那卖力地做着活*运*,看来功夫不错,刚才那个让人丨春丨心荡漾的声音是从J的嘴里发出来的。可能是过于投入,直到我在门口站了一会,他才发现旁边有人。
我冷冷地从包里掏出买给他的围巾,朝地上一甩,“不好意思!打扰了,你们继续!”强忍泪水,掉头走人。林赶紧停下了身下的动作,追出几步,才发现身上什么都没穿,又赶紧折回房间,连丨内丨裤都没穿,随便套了外衣裤就追了出来,可他还是慢了一步,我已经关上了电梯,在电梯里,我终于忍不住泪水。
心乱如麻,实在想不出为什么会这样,我失魂落魄地拖着手拉箱在前面走,林坐了另一部电梯下来,在后面边喊边追。回想着刚才那不堪入目的一幕,连头都不愿回,只想着赶紧离开那个曾经留下N多美好回忆的地方。
出了小区,也没管林是否追来,直接召了辆的士。林还是不死心,取了车就一路追过来,载我的司机大叔见到后面一部O牌车紧追不舍,还以为是自己哪出了差错,有点紧张又有点疑惑,我不忍心司机跟着受罪,告诉他那是我朋友,不用怕!
回到我家楼下,正逢小鬼当班,看见我回来,赶紧走出岗亭,想要来接我的箱子,但见我的脸色不对,正在纳闷。林已从后面追了上来,也没顾旁边站着小鬼,拉住我就忙着解释,“翔,你听我说,是J引诱我的,我并不喜欢他的,只是玩玩而已。”
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的话都说得出口,我真替他难堪!我把他的手一甩,退后几步,好像要跟他保持距离,冷冷地说,“是吗?那你回去继续玩吧,不好意思!刚才打扰了你的雅兴!”
他知道这次闹大了,走上几步,又想过来拉住我继续解释,这回小鬼不干了,挡在了我身前。“帅哥,有话好好说,干吗拉拉扯扯的?”
本来林心里就对小鬼充满了猜忌,现在又是着急上火,见他替我挡驾,醋意加上着急,想都不想,用力一推小鬼;而小鬼也因为上次事件,早已对林心存芥蒂,再加上当兵出身的吃软不吃硬的性格,哪能吃得了亏?回推了林一下,一来一回就在小区门口推推搡搡开了。本来小鬼把我们隔开以后,我以为林会作罢,毕竟这是公共场合,实在不想再看见他,拉了箱子,转身准备上楼,刚走了几步,才感觉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吵杂,回头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没想到他们真能在这样的公共场合动手,不能让事请闹大了,赶紧把箱子放在一边,跑回去分开他们。
可是已经迟了,小鬼的嘴角,林的鼻子都挂了彩,两个壮实的男人打架,结果肯定比较惨烈。我吼了一句“都给我住手!”可他们好像没听见,还想继续上演全武行,我眼睛一闭,死就死吧!硬往他们中间一站,等待着被前后夹击,终于两个都没舍得把拳头落在我身上,停了下来,在那大眼瞪小眼。见好戏收场,围观的人也散了,现在的人真是悲哀,都是一副看热闹的心理,就没人站出来劝一下架,唉!
我从包里掏了纸巾,揉了一团塞到了林的鼻孔,然后不再理他,故意转身帮小鬼拭擦嘴角的血迹,“小鬼,你没事吧?干吗这么傻,跟他打架?万一被你们管理处发现了,会处分的。”
“不碍事!我就是看不惯他那盛气凌人的样子,丨警丨察了不起呀?更何况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的!要处分就处分好了,大不了不干!”一股正义凛然的样子,像极了武侠小说的侠士!
林听到小鬼说这样的话,又看见我撇开他,在照顾小鬼,气得鼻孔直冒烟,但知道自己理亏,也没敢再发作,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在人前认亏。
======================================================================
(要开会去了,先写到这,未完待续)
我看见小鬼嘴巴已经不再流血,觉得僵持在小区门口也不是办法,拉了箱子准备上楼,林跟上几步,欲言又止。
“你还跟着我干吗?我不想听任何解释。你走吧!”
林还是不死心,尾随我进了家门,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恶心!这算是哪门子的事?刚从别的男人身上爬起来,现在又到了我家。进了房间,我随即把门反锁了,让他一个人留在了外面,管他走还是留。
想想自己本来满怀喜悦,以为小别胜新婚,可以跟自己心爱的人,好好温存,一诉半个月来的相思之苦,没想到等待自己的却是这样一个场面。都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可我们在一起才一年多一点点呢,难道这么快就厌倦了?更何况昨天还在电话里说想我、爱我,今天却已经跟妖精上了原本只属于我们两个的床,难道真的爱已不在,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
我趴倒在床上,用枕头捂着脸,任凭泪水浸湿枕巾。回首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虽然也矛盾、风波不断,但一直以来也只是些小摩擦,或者性格冲突,并没有实际上的背叛彼此。
去年国庆节,七天长假,独自守在深圳,百般无聊中,我参加了一次同志羽毛球群组织的活动,有意无意地我们配对双打,由于我水平一般,再加上配合又欠缺默契,不出意外地一败涂地。我礼貌性地说了声“不好意思!”他用拍子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PP,笑着说“没关系!只是运动一下,主要目的是出汗,别放心上,打多了就好了。”就是那刹那的笑容捕获了我的心,而他似乎也对我印象不错。
我们下场后,干脆就坐在场边聊开了,从交流中得知了他是一名丨警丨察,跟我是一年的,而且我阳历的生日跟他阴历的生日是同一天,平时的爱好主要是爬山和打球。我也简单地介绍了自己,并交换了电话,约定下次再一起打球。
我是个感情论者,那时正渴望着爱情的幸运之神降临。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不错的,但可能是香港的警匪片看多了,知道他是个丨警丨察以后,却多了一丝惶恐。处于对交友的谨慎,又或许对丨警丨察的敬畏,那次一起打球后,我一直没有主动跟他联系,直到过了两个星期以后的周六下午,接到了他的一个电话,意思是约我第二天去爬马峦山,我想反正周末也没事,参加一下户外活动也没坏处。
第二天,是他开车到我家附近接的我(初次认识,只告诉了他大概的位置),车里还有两外两个帅哥,(后来知道他们是一对)我们先驱车到小梅沙停车场,然后再开始登山。由于山的海拔不高,大家都觉得走山道没意思,于是一致同意以溯溪的方式上山,这样的登山方式,人少,空气也好,再加上都是正当壮年,行进的速度很快,上山仅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下山的时候,林的职业本性就露了出来,他嫌正儿八经地下山没意思,于是把我们领到了一个从来没人走过的山的另一边,打算开路下山。如果把那个地方称作原始森林,那是一点都不为过,人影都没一个,就更别提山路了,全是比人还高的灌木和茅草。行进的过程中,往往都是走几步,发现此路不通,又得折回来重新开路,林当然是尽其所能地在我面前表现着,充当了开路先锋。
林毕竟是训练有素,所以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困难的地方,而我们三个一看都是从小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哪里经受得了这样的折腾,所以都是走走停停。好不容易下到一个山坳里头,在草丛中彻底迷了路,除了能看见太阳,根本无法辨别该往哪走?眼看太阳渐渐往山顶靠近,大家心里更是着急,(大家都知道,如果太阳下山就更无法判断方向了)水往地处流,最后决定沿着山涧走,心想沿着水流的方向,一定可以走得出去。
走着走着,突然我觉得脚下一软,右脚陷进了溪边的淤泥里,紧接着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不自觉地大叫了一声“啊”。林马上回头,以为出了什么事,过来帮忙把脚拉出来,才发现脚掌边上被一根尖尖的树枝刺下了一块皮肉,鲜血直流,他赶紧把擦汗的毛巾就水洗干净后,把我的脚扎了起来。好在下脚的时候是侧着的,要不非把整个脚掌洞穿不可,真是想想都后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