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凌乱得很,这是王峰早已习惯了的,相反在他心里,越乱越好,因为那代表了一种自由.就像他一回到家里就一定要先脱下警服一样.仿佛是脱下一层枷锁.恢复了自由.这当然是他自己的想法.他自己也确实是这样的心情,平时一回来就外衣连同自己往沙发上一丢,舒服也伸着身子.从一年前从警校毕业参加工作开始,他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了.好像是为了补偿自己在警校里的刻苦的生活一样,如此静静地躺着什么都不想,是一种难得的轻松.平时就算开了电视,他也不知道电视里放的是什么,就这样什么都不想。
但今天他不能像平时那样什么都不想了。躺在沙发上。眼前总晃着那个少年的身影。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那个小孩子,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不禁苦笑。正因为自己知道自己的想法,他才会破天荒按时间下班,跑回这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根本就是一种逃避。
手机响了。铃声是吕方的那首《朋友别哭》,接了,是局里打来的,小郭的声音:“王队,那小子不愿说话。怎么办?”王峰想起那双惊恐的眼睛,不禁又是叹气,“好吧。先给他吃饭吧,我等下过去。”挂了电话。对于要不要马上过去,他犹豫不决,最终还是决定先洗澡再去。
收拾了一下要换的衣服,走进浴室,慢慢地脱下衣服,只留下了丨内丨裤,这是他洗澡的习惯,不管是在学校里还是出来后,也不管是有人没人他都给自己一个底线。浴室里的大镜子里可以看见自己的形象。细细地看自己,应该是比一年前刚从学校里出来的时候成熟了吧。其实眉目依稀,只是感觉不同而已,他双后从胸上滑下,到了下面鼓起一包的地方,轻轻按下,软软的感觉很让自己舒服,其实他自己从来不是很刻意地去看或者摸那个地方,当然是除了自己夜深人静时寂寞的需要外,今天是怎么了,他又叹气了。
冷水从头上冲下来,王峰只觉得有一种激情后的畅快感,睁开眼睛看晶莹剔透的水珠从身子上滑下,整个身子也仿佛发着莹莹的光.看着这年轻的身子,他忽然想:不知会在几年后这身子也会变得干瘪或者是臃肿,变成那种惨不忍睹的样子。不禁一笑,但转眼又想:就算如今这样子,又有谁人欣赏呢?不觉又叹气了。又有点可笑,这不分明就是一种自恋么。“去!”他对着镜子低低的骂了一声,然后在水的冲击下双手用力的搓着身子,仿佛要把那种卑微的自恋心态从身子里搓出去一样。
说实在的,王峰也觉得自己窝囊得很,做什么事都从来不去想太多的人,今天连洗个澡还胡思乱想了那么多,那么久,等他收拾好自己后,已经是小郭第二次问怎么处理的十分钟后的事了,王峰说了句“就到了,你等着。”就急匆匆地走出了家门了。
从王峰家到局里,只用十三分钟。这是他一向开摩托车的准确时间,既不会多一分也不会少一分。但今天他却像是感觉自己用了一个小时开车,当然也觉得像是只用了三分钟。但可在时间还是没有骗他的,一看还是只用了十三分钟。他点点头,自然不知是赞自己这个时候还能这么准时还是损自己的时间准时得没有人情味。总之来了就是来了,也不能再分心去想是赞是损,因为得好好想想怎么处理那个小子了。眼前又浮起那小孩子的惊恐的眼睛。他耸耸肩。算是下了决心吧,至于决心是什么,除了先去见人之外,其他有什么决定,也就不再想了。与人周旋不是讲究随机应变么,到时再说吧。王峰是这样想的。
从门口到科室还要两分钟。但这两分钟王峰却想了很多事,第一当然还是那个老问题:我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呢?但这个问题已经问了自己六年了,从十七岁那年开始问,一直没有答案,因此今次再问也不会有什么新意,但每次要问的第一个问题却非此不可。不过近年来想这个问题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今次想这个问题还不是因为那小子。不过想这个问题是不能用太多时间的,因为越想越会觉得自己卑鄙无耻。是啊。一个堂堂的七尺男儿,还穿着一身代表正气正义的警服的人,怎么会是一个喜欢男人的GAY呢?喜欢男人也就算了,因为现在好像很开明的样子了,人们真的好像有了宽容的态度了,但自己却是喜欢一些小男孩子的GAY啊。“他妈的,我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呢?这不是变态么?”其实他就最恨自己这点。如果是喜欢一个同样的大男人或者会好受点的,但自己却是专门喜欢小孩子呀,但恨归恨,喜欢却是无法改变的。王峰也不知自己发了多少次誓要改变自己,但如果真的改变得了的话,也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有段时间,那个美国的杰克逊不就是因为“恋童”而被搞得焦头烂额么,那时只要有他的报道,科室里的人都得飞唾淹耳。王峰在跟着别人“靠”杰克逊的时候,心里却知道要骂的是自己。
感觉到自己的变态的时候,王峰就爱跟着想自己究竟是怎么会成为这个样子的.去找一些GAY是怎么样形成的书去查一查,其中看到的有喜欢老的叫恋父情绪,是因为从小失去或者缺少父爱的原因,喜欢同龄的是多数是兄弟情绪,是因为与女孩子在一起久了对女孩子没有感觉,等等,当然还有很多,但王峰却从不去认真看,也就没有认真去记住这些鬼东西鬼论调。因为总没有说恋小了的形成的根本原因,所以不禁对那些吃饱了撑着的人表示不满,对GAY的研究太不深入了,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吧,是不是天生就是同志的,没懂事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就是同志,因此这个“天生的”很可能是把同志的形成的罪推得一干二净的一个好办法。王峰也宁可相信自己是天生的同志。但他也知道后天的诱惑对同志形成的作用。因为他在十七岁之前也是受过诱惑的。
记得很清楚,诱他用是一个比他大着几年的家伙。那年王峰才十六岁。刚上高一。现在想想,因为对自己是个变态的否认,他就后悔当初不听父母的话住在家里,如果是住在家里的话,自然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那也许自己就不会是个变态的人了(当然这得是说不是天生的前提下了),王峰从不愿意去想这件事,但偏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把这件事从脑子深处挖出来想想,也许这是人们所说的第一次的深刻性吧。
尽管自上就被父母与两个哥哥宠着爱着,但他并不恋家,更是想摆脱这种宠爱,这是他读高中虽然离家不远去坚持要住校的原因,但口头里却要找一个“我一定要上一所好学校”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又因为这个借口他不得不改变自己不爱读书的习惯。当然这种爱读书的习惯形成后,也不是没有收获的,考上警校就是证明了。这是小事,最大的光荣是自从成绩在全班的倒数第五滚打摸爬到全班的前十名之后,就成了老师作为教育其他学生的标本和同学们勤奋向上的榜样后,同样满足了虚荣了王峰那种“不靠你们(父母)的关系我也能上大学”得意的心思。当然他除了要付出没日没夜的学习外,还得付出从此成了“变态”的惨重代价。
王峰脚步匆匆地走过大厅,走廊尽头就是科室了,但他仍没有去考虑如何处理那小子,思绪还在高中的那年里,还在那些现在想起既心动又心悸的让他走上“变态”的日子里。还在那个本是自己的老师自己却要叫他哥哥的老师身上。那是一位长得挺帅的老师,当然是王峰用现在的眼光去看的,因为那时他还没有帅的观念,尽管平日里有人说老师好看,他也不懂,反正这个老师是全班同学都喜欢的,只是王峰黏着他却绝不是因为他帅,而是为了自己的成绩,为了补回初中时差得可以的英语,他决心黏着他了。在保证自己其他科目有长进的前提下,余下的所有时间都给了这位老师了。好在这个英语老师并不像外表那样高傲不近人情,对好学的学生无论男女都一样无偿地开小灶,直至如今这都是王峰承认老师是最值得尊敬最值得怀念的人的原因。他甚至愿意陪这些学生熬到十一二点也无一丝怨言。能不让人感动尊敬吗?但也许是他对所有同学都这么好的原因才激起王峰要独占老师的想法吧。他就是不能容忍老师对每一个同学都那么好。于是在临近期考的时候,,他故意找了一个十点多钟而且是下着雨晚上才跑去问老师,要老师帮他复习,然后又故意把一些十分钟能做好的题目用到二十分钟来做好,并且本来十一点雨停就可以回去的却非要一直到十二点多雨又下起来才做好,以便顺理成章而且堂而皇之地对老师说“这么晚我不回去了在你这里睡,行吗?”然后在老师还在皱眉未及回答的时候就跑到老师床上去了。目的就只有一个:证明给所有的同学看,老师是对我特别好的。 我才是与老师关系最亲密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