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去后,就让前门敞着。这就跟那次我和莫德一起逃出布莱尔一样容易:只是走到了屋前,我受了点儿惊吓,因为我不得不经过一小段石子路时,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是一个声音。这声音轻轻地喊道,“嗨!”——听在耳中,我差点没吓死。我以为那是在喊我。这时,又传来一个女人的笑声,我看到了人影子:两个男的——贝特斯先生,我觉得是,还有另一个人;一个护士——福洛护士,那个眼睛滴溜乱转的。“你会得到你的——”其中一个说道;不过我就听到这些。他们穿过了房子旁边的灌木丛。福洛护士又笑了。然后笑声被捂住了,一阵静默。我也没等在那儿看这静默之后究竟会如何。我跑起来了——刚开始是轻手轻脚地跑,跑过那段石子路——然后快步跑,跑过了草坪。我没回头看那幢房子。我也没去想那些女士们,依旧住在那里边。我本该高兴地说,我跑掉了,还把我的钥匙扔进了那个小花园,就为了他们中的谁能找到它;不过我没有这么做。除了我自己,我谁也没搭救。我太害怕了。
我找到了那棵最高的树:然后,这又花了我半个钟头,爬到树枝高头——掉下来了,就再试一回——掉下两次,三次,四次——终于爬到最低的一根树枝上,从这根树枝,又攀上高处的树枝——又爬过一根吱呀作响的树干,直到我够着了院墙……上帝知道我是如何做到的。我只能说,我做到了。
“查尔斯!查尔斯!”我坐在墙头上喊道。无人应答。不过我并没有坐等。我跳下来了,我跳到地上,听到一声惨叫。那正是他。他等得太久,就睡过去了;我差点要揍他了。
惨叫声把一只狗招得狂吠起来,就在房后边。那只狗又把别的狗发动起来了,查尔斯手捂住了嘴巴。“来吧!”我说道。我抓住他的胳膊。我们转身背朝院墙,没命地跑啊跑。
我们跑过草地和篱笆。夜晚还是一片黑暗,条条小路都躲起来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异常恐惧,竟没有花费时间看看路。
查尔斯脚底下会时不时地绊一下,要么他就放慢脚步,手按住身侧,大口大口地喘粗气。这时候我就会侧耳倾听;可是除了鸟儿的声音,风声和田鼠的动静,我什么都没听见。很快,天微微亮起来了,我们也辨出了一条灰白色的路。“哪边走?”查尔斯说道。我也不知道。从我上一回站在路上,不得不选一条路走,至今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我看看四周,大地和渐渐亮起来的天空好象忽然间变得广阔无垠,令人生畏。
这时,我见查尔斯望着我,等我指示。我想到了伦敦。“这边走。”我一面说,一面开步走;那阵恐惧已经过去了。
于是,一路上都是这样:每回我们碰到十字路口或者三岔路口,我就会呆立一分钟,苦思冥想伦敦的方位;就好象我是迪克.惠廷顿,自会知道(theideawouldcometome)我们应该走哪条路。
当天空变得更亮更白时,我们开始听到马匹和车轮的声音。
我们本应该高高兴兴搭个顺风车的,可是,每次我都害怕那马车或货车是从疯人院里开出来追我们的。只有当我们看到一个老农夫,驾着驴车出了大门时,我才觉得,我们可以认定了,他不是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我们冲到路当中,他拉住驴,让我们坐在他身边,搭了一个钟头的车。
我先前已梳开了头发里的发结和发辫,头发就乍着,象棕毛(coir)一样,我又没有帽子,于是便拿查尔斯的手绢包住了头。我说我们是姐弟俩,跟婶婶一起待了一段时间之后,正要回伦敦去。
“伦敦?哦?”农夫说道。“他们说一个人在那儿住四十年,也碰不见他的邻居。这是真的吗?”
到了集镇外面,他把我们放在路边,还给我们指了路。我猜我们已经走了九里到十里路,我们还要走四十里。当时还是清晨时分。我们找到一家面包店,买了面包;可店里那个女人望着我的头发和衣裳,还有我的胶鞋,目光怪异,我真想丢下面包,饥肠漉漉地一走了之。
我们坐在教堂墓地的草坪上,背靠着两块歪斜的墓碑。教堂的钟声响了,我们俩都吓了一跳。“七点了。”我说道。我忽然感到忧心忡忡。我望着培根护士的梳子。“现在他们肯定都醒了,发现我的床空着;要是他们还没发现”
“魏先生会擦皮鞋,”查尔斯说道,他嘴唇开始抽搐。
“想想瑞富斯先生的靴子,”我飞快地说道。“我敢打赌,那双靴子得好好擦擦了。伦敦可从来都不善待绅士们的靴子。”
“是吗?”
这令他感觉好多了。我们吃完面包,便站起身来,拍掉身上的杂草。
有个人扛了把铁锹路过。他望着我们,眼神特象面包店的那个女人。当我们目送他经过时,查尔斯说道,“他们以为我们是补锅匠。”而我却以为这个人是疯人院来的,正四处打听一个身穿花格呢和胶鞋的姑娘。“我们走,”我说道,我们又离开了大路,走上一条横穿田野的安静小路,我们尽量沿着篱笆走,尽管篱笆旁边的杂草长得更高,更不好走,让我们走得更慢。
日头晒得空气也热烘烘的。有蝴蝶和蜜蜂飞来飞去的。我不时地停下来,解下包头的手绢,擦擦脸。我这辈子,还没走过这么远的路,也没走得这么辛苦过。有三个月的时间,我的活动范围不过是在疯人院围墙围出的那个小花园里一圈又一圈地转圈。我脚跟起了泡,有先令那么大。我心想,“我们永远也到不了伦敦啦!”可是每回我想到这儿,就想起了萨克丝贝太太,我想象着,当我出现在蓝特街门口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然而,对于我,她的面孔好象模糊了。这种模糊令我烦恼不已。我说道,“告诉我,查尔斯,李小姐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是褐色的吗?还是蓝色的?”
他奇怪地望着我。“我觉得是褐色的,小姐。”
“你肯定?”
“我觉得是,小姐。”
“我也觉得。”
可我拿不准。我加快了脚步,查尔斯在我身边小跑,气喘吁吁的。
那天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走过一排小农舍,就在通往一个村子的路旁边。我叫查尔斯停住,我们站在一段篱笆后面,我看到了门窗。在一扇窗前,一个姑娘站在那儿抖衣裳——不过,过了一分钟她就进去了,然后窗户关上了。在另一扇窗前,一个女人提着个桶,前前后后地跑,也不朝外边看一眼。
隔壁农舍的窗子都关着,黑洞洞的;不过我猜想,窗子后边肯定有什么东西,值得一偷:我想走到门口,敲敲门,要是没人应门,就探探门闩。可就在我站在那儿,脑筋运转的时候,从最后一幢房子传来一阵声音:我们张望着,那边院子门口有一个女人和两个小孩。那女人正一面戴帽子,一面跟孩子们吻别。
“好了,珍尼,”她在跟那个大的说话,“仔细留心看着弟弟。我回来会给你的鸡蛋分给你。如果你喜欢,你可以绣绣你的手绢边儿,只要你拿针的时候小心点。”
“是的,妈妈。”那小姑娘说道。她仰起脸给妈妈亲了一记,然后站在门口,摇晃着门。她妈妈快步离开了农舍——从我和查尔斯跟前走过,虽然她自己并不知道;因为我们还藏在篱笆后头。
我看着她走远。然后我目光转向那个小姑娘——她现在已经不在院门口,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带着她弟弟,朝敞着的农舍大门走。于是我望着查尔斯。我说道,“查尔斯,命运之神终于要改变我们的方向了。给我一个六便士,有吗?”他在口袋里摸了摸。
“不要那个。你没有新一点儿的吗?”
我把他手里最崭新的硬币拿过来,又在衣服袖子上再抛抛光,让它格外闪亮。
“你要干什么?小姐?”他问道。
“别担心。待在这儿。要是有人过来了,就吹一声口哨。”
我站起来,抻抻裙子;然后从篱笆后边走出来,身手敏捷地钻进农舍院门,就好象我是一直沿小路走过来似的。那个小姑娘转过头,看到我了。
“还好吗?”我说道。“你一定是珍妮。我刚才碰到你妈妈。瞧这儿,她给你什么了。一个六便士。这钱怎么这么好看啊?她说,“请把这个六便士交给我的小女儿珍妮,告诉她快点到商店去,买面粉。”她说她忘记了,刚才。知道面粉是什么吧?知道吗?好姑娘。知道你妈妈还说了什么话吗?她说,“我女儿珍妮可是个好姑娘,告诉她,留半便士,买点糖果。”啊。喜欢糖果,喜欢吗?我也喜欢。好吃,不是吗?不过对你的牙齿可不好。不要紧。我敢说你的牙还没出齐呢。噢!瞧瞧这亮晶晶的小白牙!像串在绳上的珍珠一样!买糖果之前呢,最好先跑到商店去。我会待在这儿,看着房子,好吗?这个六便士可再别闪了!这是你的小弟弟,瞧。你难道不想带他一起去吗?好姑娘?”这是最卑鄙的骗局,我不喜欢干这个;可是我能说什么呢?我曾经让一个卑鄙的骗局降临到我身上。
我说话的时候,一直飞快地看着四周,看着其他农舍的窗子,还有小路上;不过没人过来。那个小姑娘把钱放进围裙口袋,抱起她的小弟弟,歪歪扭扭地走了;我看她走了,便飞一般地奔进屋子。
这是个非常穷困的家庭,不过在楼上的一个箱子里,我找到一双黑色的鞋子,差不多合我的尺寸,还有一件印花布衣裳,包在纸里。我觉得这件衣裳是那个女人结婚时穿的一件衣裳,我要跟上帝发誓!我基本上没拿那件衣裳;不过到最后,我还是拿了。我还拿了一顶黑色的草帽,一条披肩,一双羊毛袜子,从碗橱里拿了一块馅饼;和一把刀。然后我跑回篱笆后边,查尔斯藏身的地方。
换衣裳的时候,我说道,“转过去。转过去!不要一脸惊慌失措的样子,你这个该死的大姑娘(biggirl)。”我说的是莫德。我在想那个小姑娘,珍妮,带着面粉和糖果袋,回到农舍。我在想她的母亲,很快就回家了,要喝茶了,发现她结婚的衣裳没了。“她这个该死的!”我抓着莫德的手套,撕扯着,撕到线头也露出来了。然后我把它扔到地上,跳上去又踩又跺。查尔斯在一旁看着,一脸惊惶。
“不要看我,你这个傻小子!”我说道。“噢!噢!”可是随后,我便害怕有人过来。我又捡起手套,将它放回我心口处,再系好帽子上的绳子。我把我疯人院的衣裳和胶鞋都扔到水沟里。我脚上的水泡都破了,象眼睛一样冒着水;可是那双袜子,那是双厚袜子。那双黑鞋已经破了,倒是柔软合脚。那件衣裳上有玫瑰的图样,帽子边儿上缀着雏菊。我想象着我得是个什么样子——像一副画,我觉得,贴在奶牛场墙壁上的,画中是一个挤奶女工。不过那都只是,我觉得,乡下的事。我们离开了田野和幽暗的小路,走回到大路上;过了一阵,又有一位老农经过,他搭我们走了几里路;然后我们又步行。
我们还是走得很辛苦。查尔斯一路上都默不作声。临了,他冒出一句:“你拿了人家的鞋和衣裳,也不问一声。”
我还拿了这块馅饼呢。”我说道。“拿了又怎么样,我打赌你要吃这块馅饼。”
我说我们会把这个女人的衣裳送还给她,还要在伦敦给她买一块新鲜出炉的馅饼。查尔斯有些怀疑地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