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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那里,浑身发抖,这里比家里要冷得多,冷得多也黑得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而且人,我不是说过么,都是些白痴之类的。我说,‘那个车夫不是可以带我一程么?’

‘车夫?’警卫说着,然后对着那个车夫大喊,‘要个车夫!’

‘一个车夫!’

他们都大笑起来知道笑得开始咳嗽起来。警卫拿出了一个手帕,擦了擦嘴,然后说道:‘我的天啊,哦我的天,一个马楼的车夫!

‘哦,混蛋,’我说,‘你们俩真是混蛋!’

然后我抓起我的行李箱一直走到可以看见一两盏灯亮的地方,我想那一定是村庄里的房屋。警卫说,‘嘿,你真是粗野!我会让威先生知道你的,看他会怎么想,你把伦敦的粗话都给带来了!’

我不能说出接下来我要去干什么,我也不知道从这里到布莱尔还有多远,我甚至不知道我该走哪条路,伦敦到这里有四十英里远,而且我害怕母牛和公牛。

不过毕竟,村路不像城里的路,这里只有四条路,而且最后都通向同一个地方。我开始步行,直到听到从后面传来马蹄和车轮吱吱作响的声音。一辆马车走到我身边,车夫停了下来,点亮了一盏灯笼,看着我的脸。

‘你一定就是苏珊.史密斯了,’他说,‘从伦敦来的吧,莫德小姐为你担心了一整天。’

他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名叫威廉姆.因克,是李先生的车夫。他拿起我的行李箱,扶着我坐进了他旁边的座位,然后吆喝着继续赶车,一阵阵的风吹打在我们身上,他感觉到我在不断地发抖,于是拿了一张毛呢毯子让我盖住腿。

到布莱尔大约有六到七英里远,他驾着马车一路疾驰,边驾着马车他还边抽着一管烟。我跟他说起大雾-现在也还有些雾,甚至现在火车也还是慢吞吞的。

他说,‘这就是伦敦,以雾闻名,不是么?以前离开城里到过很远的地方么?’

‘从来没有这么远过,’我说。

‘在城里做女仆的,是不是?你最后一个工作的地方好么?’‘相当好,’我说。

‘你真奇怪,跑这么远来给一个小姐做女仆,’他说,‘以前去过法国么?’

我又拿出了一张毯子盖住了膝盖,‘一到两次,’我说。

‘我猜法国的那种皮套裤都很短的,我是说他们腿短。

那时,我只认识一个法国人-一个入室强盗,他们都叫他德国杰克,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叫,只知道他个子很高,不过为了取悦威廉姆.因克,我说,‘应该是很短的。’‘我也这么想。’他说。

这条路非常安静而且非常的黑,我能够想象着马的声音,车轮的声音以及我们的声音正迅速地传到原野的另外一边。然后我听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收税的鸣钟-一种非常悲伤的声音,至少对于我来说是那样,不像伦敦的钟声那么的欢快。鸣钟一共响了九下。

‘这就是布莱尔的铃声,听起来像整点报时,’威廉姆.因克说。从那以后我们一直安静地坐在马车上,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一个高石墙处,然后绕到它旁边的一条路继续前行。很快,那个高墙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拱廊,然后我就看到了在它背后的一个略灰的房子的屋顶和有尖角的窗户,窗户的一半都被常青藤覆盖着。我以为会有个很大很壮观的房子,但和绅描述的不同,既不是很大也不是很规整,接着威廉姆.因克放慢车子步伐,我正打算把毯子拿开时,他叫道,

‘等等,甜心,我们还有一半的路没走呢!’栅栏的门口有一个拿着灯笼的人,威廉姆.因克喊着:‘晚安,老兄,你可以在我们之后就关上门了。这就是史密斯小姐,看,安全到达了。’

我原本以为就是布莱尔的那个建筑物居然仅仅是个入口!我目瞪口呆。我们驶过那里,行驶在两列赤裸裸的黑暗的树中间,树沿着路拐弯的方向排列成两列,在这个开阔的村间小巷里,空气似乎清新了一些,然后又变得浓厚起来。越来越浓,我的脸上,嘴唇上分明地感觉到空气中的潮湿,我闭上了眼睛。

湿气逐渐散去。我凝视着这一切。渐渐清晰了起来,透过一排排的树,虽然被浓雾所笼罩,仍然是一幅非常清晰的景象—所有的窗子都是黑色而且紧闭着的,墙壁上布满了让人联想到死亡的爬墙虎,从一对烟囱飘出细细的灰烟—这里就是布莱尔,李莫德的豪宅,我的家。

我们没有直接从正面进入,而是选择了绕过其侧面的一条蜿蜒小路。那里有一个近乎废弃的院子,还有拱廊,以及更多的黑色墙壁和观者的窗子,并且不时地传来狗吠声。有个建筑上高高的挂着一个白底黑色指针的钟,我曾经在野地里听到过它的钟声。威廉姆.因克在它下面勒住了马,把我抱了下来。一扇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因为寒冷而双手交叉。

“这是斯泰尔斯太太,专门为这事赶来,”威廉姆说。我们穿过那个院子到达她的身边。前面有一个小小的窗子,我想我看到了那里有烛火,但很快就熄灭了。

过了这个门是一条通向厨房的过道,一个宽敞明亮的厨房,由我们在兰特街的厨房的5倍大,墙壁洁白,餐具整齐的排成排,天花板上挂着一些野兔。在一张噌亮的餐桌旁坐着一个男孩,一个女人,还有三四个女孩子—当然,她们全部都疑惑地看着我。女孩们在研究我的帽子以及斗篷的裁剪。而她们都是仆人的装扮,我就没有浪费时间去研究了。

斯泰尔斯太太说:“好了,你们来得真够晚的。再晚一点你们就可能要在村子里过夜了。我们这里天黑得早。”

她四十岁左右,带着一顶漂亮的帽子,说话的时候不喜欢看着对方。她的腰上挂着一串钥匙。普通的,过时的钥匙,我可能复制过其中的每一把。

我对她行了个半鞠躬礼。我没有说你应该感谢我没有在帕丁顿转头打道回府—也许我应该说。我希望我那样做了。任何人,花像我这么多的时间,远离四十四十英里,都会发现伦敦是一个值得呆下的地方—但是我没有这样说。我只是说:“我非常肯定,也非常高兴,最终还是有马车去接我的。”餐桌旁的女孩子们窃笑了起来。有个厨子坐在她们旁边,站起身,拿起一个大盘子为我准备食物。威廉姆.因克说,“史密斯小姐从伦敦来,斯泰尔斯太太。她还去过几次法国。”

“真的”斯泰尔斯太太说。

“就一两次吧,”我说。我想你们大概都认为我在吹牛吧。

“她说那儿的小伙子腿都很短.”斯泰尔斯太太点点头。女孩们又一次窃笑,其中的一个对那个男孩耳语了点什么,他的脸红了。这时我的食物准备好了,斯泰尔斯太太说,

“玛格丽特,你可以把这个拿到我的餐饮室去。史密斯小姐,我想我应该带你去洗洗手洗洗脸什么的。”

我猜她的意思是要带我参观一下厕所,于是我回答说好。于是她让我端着一根蜡烛,把我带向另一条短的过道,通往另一个院子,那儿有一个落地壁橱,壁橱的表面上用钉子钉上了一些纸。

接着她把我带到她自己的小房间里。打量这个房间,一个灯罩,上面搁着白色的蜡花,一个相框,里面是一个水手的照片,我猜是出海去了的斯泰尔斯大人;还有另一张照片,是一个黑头发的天使,这个我猜是上了天堂的斯泰尔斯先生。她坐着看我吃晚餐。我的晚饭是羊肉,果酱,还有面包和黄油。你可以想象,在如此饥饿的情况下,我是如何迅速地把它们扫荡干净。在我吃饭的时候,传来熟悉的钟声,九点半的钟声。我问:“会整晚打钟么?”

斯泰尔斯太太点头。“整日整夜,每个整点和半点。李先生喜欢有规律的日子。慢慢你就会发现的。”

“那李小姐呢?”我一边擦着嘴角的面包屑一边说,“她喜欢什么呢?”

她整整裙边,回到道“她舅舅喜欢什么,李小姐就喜欢什么。”

然后她抿了抿嘴,说道,

“你慢慢会发现,史密斯小姐,李小姐非常年轻,但是却是一个大房子的女主人。仆人们不会去打扰她,他们直接听从我的吩咐。我应该已经说过我是一个有经验的女管家,我知道如何为女主人保护她的女仆—但是,女管家也必须要做她应该做的事情,对这一点莫德小姐非常清楚,我也同样。我从未想过一个像她那种年龄的女孩能够如此聪明,但是我们会看到的。”

我说,“我相信李小姐能够把每件事情都处理好。’

她说,“我有足够的仆人,以确保一切万无一失。史密斯小姐,我希望你能适应这个井井有条的大房子。我不了解你以前呆过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在伦敦女仆的职责是什么。我从未到过那儿”—她没到过伦敦!--“所以我不知道。但是如果你惹了其它的女孩,我很肯定她们也不会让你的日子好过。那些男人和男孩么,当然,我希望我不会看到你在不必要的时候和他们说话。”

她就这样一直说了一又四分之一小时—就像我曾提过的,由始至终没有过多的注视我的眼睛。她告诉我该从哪进入房间,在哪里用餐,我可以用多少糖,多少啤酒,以及什么时候该洗自己的内衣。至于莫德小姐的茶壶里的剩茶,她说,莫德小姐上一个女仆的习惯是把它交给厨房里的女孩们处理。同样对于莫德小姐烛台上剩余的蜡头:要交给威先生处理。威先生会对应该有多少蜡头剩下心里有数着呢,因为是他亲自把蜡烛分发出去。塞子们则交给查尔斯,一个厨房里打下手的男孩。皮和骨头交给厨师。

“至于莫德小姐留在她浴缸里的肥皂头呢,”她说,“太干了没什么用了,你可以自己留下。”

哼哼,这些佣人们—总是喋喋不休这些无聊的小破事。就好像我很关心那些蜡头和肥皂头似的。如果说我以前只是感觉到,现在我已经清楚地认识到,那种感觉,一种处于对三千英镑的渴望中时的感觉。

然后她说如果我吃完了,她很乐意带我去我的房间。但是呢,她希望我在这段路程中能够保持安静,因为李先生喜欢安静而无法忍受被打扰,而且莫德小姐也有这种习惯,不允许任何人打扰她的休息或者让她感到烦躁。

她就是这样说的;然后她拿起她的灯,我拿起我的蜡烛,她带着我穿过一条过道到达一个黑暗的楼梯前。“这是仆人通道,”她边走边说,“你必须走这条道,除非莫德小姐有其它指示。”

越往上走,她的脚步和声音越轻柔。最后,当我们最终爬完了三套楼梯,她把我带到一扇门前,用一种耳语的声音告诉我这就是通往我卧房的门。把手指竖在唇前,她慢慢地扭开门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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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gersmith译本[GL]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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