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我不在乎他怎么说。”她摇摇头,语气很坚定。“只要你……我真的不在乎。但我不想卷进小孩子一样的游戏,你懂么?我不喜欢你跟别人拉拉扯扯,也不想跟你那样拉拉扯扯。我不是二十岁了,已经过了因为一句话就能伤心落泪、因为一束花就能破涕为笑的年纪了,你明白我的意思么?”她又咬着下嘴唇,见我的眼泪已经流下来,又舍不得,抬手帮我擦掉:“你别这样……”

我慌忙拿袖口把眼泪擦掉,吸了吸鼻子。刚才在学校确实让她尴尬了,可我也从来无意卷入那样小女儿态的嗲嗲的纠缠中啊!我承认我肯定还不够成熟,可我也真的没有那样幼稚。

但我却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年龄的差距让我没有底气给她任何保证,并且说了也没用——我并不坚定地相信抬头三尺有神灵,那即便是诅天咒地的誓言也就没有了任何意义。我很想用行动告诉她即使我的肩膀并不宽厚,却也可以给他们母子提供一个停靠的港湾,但行动首先要经过许可——这便让我如何是好?

我拼命想组织好语言,思考了半天最后还是放弃,只能讷讷的解释:“下午的事情我很抱歉,以后不会那么冲动了。我心里只有你,别把我推开。我承认我年纪不大,但好歹我也成年了,只有你说要跟我分开的话会让我落泪,如果送我一个菜花我会考虑笑笑。当然,如果……如果你有更合适的选择……比我合适的肯定有好多……还得对毛毛好,必须对毛毛好……我放手,只要你幸福就好,我只想你幸福就好……”那一刻我的心竟是平静的,因为我是诚恳的。直到现在我也是如此认为,只要她跟毛毛幸福就好,哪怕这幸福不是我给的,我也会很坦荡的接受这个事实。

然而她却哭了,伏在我肩上不停地流泪。我有些慌,我只是说了我心里想的,并不想把她弄哭啊!只好轻拍着她的背,吻吻她的额头。她似乎在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两手紧紧抓着我的腰,说实话,很疼。

我哄着她:“乖,不哭了,眼睛哭肿了就不好看了。”她不理我,继续流泪。我又威胁她:“不哭了,一会儿毛毛进来看到该笑话妈咪了。”这一招很管用,她终于收了泪,但继续趴在我身上哽咽。手上的力道小了很多,总算能让我松口气。这样过了一会儿,她把头用力的在我肩上顶了顶,以便把眼泪全部抹在我的衣服上,然后满意的吸吸鼻子,命令道:“脱衣服。”

“啥?!”我很惊恐。

“脱衣服,我给你擦擦伤口。”说完她转身去拿药盒。

我这才想起胳膊上的伤,不好意思的扭捏起来:“不用了吧,没关系的,大不了留个小疤,不用管它。”

“你脱不脱?”方颖手上抱着药盒,一脸严肃。

“不脱。”里面虽然穿得不薄,但是短袖的,全仗着棉布衬衣厚实了。

“你还非要留下那样的抓痕做纪念?”她又生气了,哭红的眼睛瞪着我。

“哦。”我赶紧乖乖的把衬衣脱掉。才发现伤口已经结痂了,脱掉衬衣的时候又扯开,血又流出来。

“她到底用了多大的劲啊!”方颖皱着眉,把我按到床边的椅子上,蹲下来,小心翼翼的用棉签沾上碘酒给我擦拭。“以后别再捋着袖子,天还没暖和呢!”

我笑着用另一只手摸摸她的脸:“以后不会再让她抓住我。以后我保证都离她八丈远,好不好?”

“我才不管你和她的事。”她别扭的说着,拿棉签的手突然用力一按,疼得我汗毛都立起来了。

我和她的第一场风波,就这样有惊无险的过去了。其实我跟她的感情应该算是比较顺利的,起初我是有点趁人之危的嫌疑,但好在她也不扭捏,喜欢了就是喜欢了,除了有些纠结我的年龄外,还是很大方的承认了对我的好感。当然这也感谢她前几年的留学经历,思想没那么保守,没有一口咬定甜蜜的感情里一定要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后来的相处中她很少提及她过去的感情,我猜测她是不想让我顾虑太多。毕竟都过去了,何必让过去的事情来牵绊现在的生活呢。

我不想再让她觉得我孩子气,以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因为要粘着她而逃课。大二结束后的暑假我只回家呆了半个月,然后就脚底生风的回到了学校。她要在假期里赶出一篇论文,我就抓住照顾毛毛的借口再次住进了她家里。不过这次就不需要从宿舍搬运日常用品了,她准备了全套全新的。当我在卫生间看到跟她配套的牙缸牙刷时,清晰的感觉到有股暖流从心中流过。

于是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我跟她说,我准备考研。

这似乎是她预料到的,只是点点头,问我想考哪个学校哪个专业。我说想考C校的,自然还是金融专业。她说C校的英语系主任曾是她本科毕业论文的导师,如果我能通过初试,她可以去找导师联系一下金融系的老师,复试前争取安排你跟老师见个面。我马上自信心慢慢,拍着胸脯表示一定尽全力准备,争取能跟她成为校友。

接下来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充分体会到了跟老师谈恋爱的幸福和痛苦。幸福那是自然的,至少英语复习我不用像其他同学那样花钱上课还往往学不出个所以然来。方颖尽职尽责的帮我辅导,从纠正发音开始,一丝不苟尽心尽力。不过也正是因为她的认真,所以要求不是一般的高,一点不许我放松,教师的职业病在我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那段时间我唯一的消遣就是在周末给他们娘俩做顿大餐,看着毛毛壮得跟头小牛似的我就异常开心。偶尔还是可以在她房里陪她看部电影,一律都是英文的,她很绝,取消了字幕,生生的逼我练听力。甚至有次还放了一部法语片,我干脆躺她身边睡到不省人事。

做饭我在行,做题就差很多了。我脑子慢,不会一心二用,想做好什么事,脑子里就只能想着这件事,关于其他的思考就自动存档隐藏了。所以在准备考研期间虽然跟方颖在一起的时间有很多,但我们之间的感情纠缠反而少了。大多在一起的时间都是我做题,她备课或者看书。在学校的时候我俩尽量避开,不想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见过几次王强在她身边殷勤的跑前跑后,她的表情总是冷冷的,只有在不经意间穿过人群瞥见我的时候脸上的线条会柔和一点。自从我咬着牙赚到王强那堂食品营养学的学分后就再也没跟那家伙打过交道,他恐怕压根不知道有我这一号的存在,仍不死心的追求方颖。后来尚琳也看出来了,督促我看紧点。我无所谓的笑笑,继续背书,急得尚琳直跳脚。后来我告诉她,我没个周五去幼儿园接毛毛然后等她妈咪过来一起回家,差不多一个月陪毛毛去吃一顿肯德基,儿童节的时候还跟毛毛买了一大一小两套同款式的衣服看上去就像“情侣装”,而据毛毛所说,他根本没见过一个叫王强的叔叔。

尚琳点点头,说了句“I服了you”。

尚琳没有考研,她说也不完全为了木木,只是不想再读,想工作了。木木也没再犯癔症,乖乖的跟尚琳谈恋爱,乖乖的上课考试做实验。以尚琳那强大的气场工作自然是比较好找的,还没毕业就被一家500强要了去,年薪在应届毕业生里还是挺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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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将子拐走[GL]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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