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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为一点小小的失误,她被顶头上司拿来开涮了。我开门进屋,看她灯也不开,抱着双膝卷缩在沙发角

一面委屈的样子,忍不住上前轻轻地抱住她。

低头问她:“怎么了?”

她把头埋在我胸前,幽幽地向我述说着那个秃头主管的种种劣迹,声音越来越小,以致后来我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我轻轻地抚着她的背,为了逗她和她说着无厘头的小笑话,几乎都是我自己乱编的。

她的情绪开始慢慢地好起来,在我怀里吃吃地笑着。

她说:“我喜欢听你贫。”

我吸了一口气,紧了紧怀抱,继续轻轻地抚着她的背:“别怕,有我在呢。”

低头看怀里的她,她红红的眼眶竟渗出了泪。

这时的她很乖,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狗儿一般乖乖地听从着我的摆布。

不像平时,她喜欢和我顶嘴或者拿大人管教小孩子的姿态来管教我。

以至于每一次调情时我都会对她说:“你是我的领导,你说一我怎么敢说二呢。”

我开始亲她,从额头,到鼻梁,然后是嘴唇。我想,此时的我,一定是一脸虔诚。

听说,摩羯座的性是为了缓解压力而至的。

诚然,在一起那么久了,我不可能在每一次都那么投入。

但大部分时候,我是认真的。就像现在,我的眼里每一分每一寸都只有她。

每一个动作每一丝呼吸都为了让她感受我这么多年来那些流淌在血液里的爱恋。

现实不易,我明白。

但是世间必定有那么一些东西能让你想奋身为之坚持,例如爱情。

怀中的她轻轻的推了推我。

她总说我理智,忘情的时候不多。想必她是有点不习惯我头脑发热的吻。

我没有继续纠缠她的小舌,复又吻了吻她的额头。

亲爱的,我爱你。

小时候——每次说起那段日子,我都会用“小时候”来作为开头。

对此,她很不屑,说我又开始卖弄深沉。

其实,“小时候”之于我,就是一段犯了错后能用“年少无知”、“年少轻狂”这种理由便轻易原谅自己的日子。

好吧,再来一遍。

小时候,我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好孩子。

爬墙逃课,上课睡觉,和老师顶嘴,早恋……

父亲是个生意人,他没有太多时间以一位慈父的身份来教导我应该怎样怎样而不应该怎样怎样。

若果他有更多的时间,我想他比较应该去理清一下他和他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之间的关系。

我记得很清楚,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老师问我父亲叫什么名字,我想都不用想就回答:“不知道。”

为此,同学们笑话了我很久。

“父亲”这个词,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名词。

年少的我已经很习惯,习惯父亲的风流,和母亲因为他的风流而来的无休无止的折腾。

以至于后来我不会再为家里的争吵而难过,和别人谈起父亲的风流韵事能和风细雨得就像谈起一个虚构的故事。

仿佛什么都与我无关。

那时候还不流行“淡定”这个词。

我甚至曾经一度认为自己是冷血动物。

直到后来,我的一位长辈对我说了一句话:“你只是对自己越在乎的事表现得越不在乎。”

我想,大概是这样吧。

刚和她在一起的时候。

无论周末她告诉我将和谁出去,即使对方是她的前男友,我都只是轻轻应一声:“哦”,便若无其事地由她去。

也不问为什么,也不问什么时候回家。

有一次,她出门后不久发给我一条信息:“其实,你到底在不在乎我。”

从那时到现在,已经换了N台手机,那条信息依然存在我每一台手机里。

有一段时间,我总是问她:“喜欢我很辛苦吧?”

她总是笑我傻,然后摇头。

喜欢我很辛苦吧?

我有着那么多“小时候”的后遗症。

告别坏孩子的时代,是因为去了一趟A市,在高一升高二的那个暑假里。

我跟着一个亲戚神差鬼使地进了Chanel的专卖店,无知者无畏地观摩了5千块一对的拖鞋,两万块一件的大衣。

大家别笑我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在那个时候,在那个被我称作家乡的小城里用在Chanel买12对拖鞋,三件大衣的钱就能买一件房子。

我开始意识到我想要一种怎么样的生活。而除了自己,我似乎并没有谁能够依靠。

读大学——是年少的我能想到的唯一一个办法。

功利和现实是魔羯座的属性,在我身上尤为明显。有时甚至成了我致命的弱点。

名牌衣服,名表,名车等一切奢侈品对我来说都是一种良性刺激。

向一种具体的能量化的目标去努力会让我觉得比较踏实,比较安全。

她是很反对我这一种心态的,当我试图向她表述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其实是可以用价值来衡量的时候。

她会幽幽地问我,那她的价值又是多少。这个时候,她抱着我的手会收得更紧,语气也能轻易地被分辨出不愉快的成分。

我说:"我没有想过。",这是真话。

我的一切功利和现实在她身上都是不成立的。

当然,这是后话。

咳咳……我总是那么容易把话题扯到她身上啊。

当然,那时候,我并未认识她。

很多人都很遗憾认识自己的爱人太迟,有人甚至觉得青梅竹马是最好的状态。

我不是这样认为的。

亲爱的,我需要经历,需要遇见过一些人,失去一些人。

我需要时间来成长,让自己更成熟,更可靠。

这样,我才能放心让你在我身边。

从A市回来,我便和初恋分了手,拼了命地读书。

我所有的英语基础都是在高三那一年打回来的。

一个高三的人,天天放了学缠着英语老师学音标,缠着数学老师问一些弱智问题。

那时候,在我的世界里只有我自己和我那些所谓理想。

后来,引用一句很老土很老土的话,皇天不负有心人。

我以班上第一名的成绩考上Z市的一所大学。

临上飞机前,我发个一条信息给母亲:"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

我走了。没有不舍。

生活没有给我预告。

没有告诉我,在那个我即将生活多年的城市,我会遇见她。

而我何德何能,可以这么幸运?

大学生活对于我来说是很具启发性和引导性的。

在那里,我折服于知识海洋的博大,并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其实可以有无限个可能性。

在某一段时间,我竟是有点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倾向。

和我一起到Z市读书的朋友有点惊讶于我长时间处于“零绯闻”的状态,担心我是不是因为有了什么心理问题而不敢发展一段关系。

老实说,那时候的我除了真心想为自己的前途作一番拼搏,确实也在逃避那些太过亲密的关系。

对亲密关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那么多不安全感,反正就是怕,就是不断告诫自己:目不斜视心不动,心不动则不同。

初次见她是在一个饭局。在这个故事,允许我给首长一个虚拟的名字吧,额,就叫她Carmen吧。

初次见Carmen是在一个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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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GL]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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