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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有个教过他的特级语文老师,她在给他作文的批语中写道:"我实在没法再教你了。"陈可的父亲看到了以后火冒三丈,抄起皮带往他身上劈头盖脸地打了一顿。后来那个语文老师亲自打电话来解释说,她是觉得这个孩子看问题太透彻、太独特了,自己实在没东西再教给他了,若非要再给他灌输些什么那就是扼杀孩子的天分了。

陈可始终不知道到底是自己不理解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不理解自己,就象他从来没搞明白自己到底对女朋友做错了什么,结果招来了那些早已习惯了的口诛笔伐。

陈可他们一起去了龙庆峡、康西草原,和一个他已经忘了名字的野长城。

他们在龙庆峡一块玩蹦极,在康西草原一起骑马和射箭。张树和刘海斌都为陈可而折服,无论是策马驱驰还是弯弓搭箭,他都是那么天生得有模有样。虽然他们总是要上气不接下气地追赶陈可的步伐,但当他们看到陈可兴高采烈的样子,又都情不自禁地原谅了他。

而陈可最喜欢的还是那一段荒芜的城墙。

他不顾室友的劝告,轻巧地蹿上几百年前留下的残垣断瓦,坐在孤凄的高处,任由其他同伴们在导游的指引下象被驱赶的羊群一样走到这,走到那。

张树拿起他心爱的奥林巴斯把这个时候的陈可拍了下来。

他坐在野草丛生的城墙上,用两只手撑着,自在地驼着背。

两条腿悠闲地摆动成小小的角度,头微微仰着,眼睛失焦地对着远方。衰败的残阳蒙在他的脸上。

秋风吹动起满头的乌发,也在黄昏中染上一片令人悲伤的红色。

于雷常常独自呆呆地看着照片,看很长很长时间。他身上的每一个细微末节,都在静谧中生动如栩,好象没有一秒钟是同一个他。

这趟旅行让陈可高兴极了,他甚至一路上都在和朋友们谈天说地,晚上住在宾馆还和海斌一伙打了两圈升级,把张树他们宰得一败涂地。

陈可甚至都忘记了那个法学院大一男生的存在。

星期五晚上回到寝室,隔壁的班长过来给他们一人发了一本选课手册,嘱咐他们一定赶快拿主意,明天上午八点是第一批选课的时间。

宿舍的其他三个哥们商量好要一块选一个名教授的历史类课程。

陈可早就准备好了台词,他说自己对这门课兴趣不是很大,他想选中国哲学史。显然,后者是很难激起一个金融系大一男生的兴趣的。张树和海斌都表示了极大的遗憾,并力图说服陈可和他们一起选课。

陈可用他能想到最最委婉的词拒绝了。他很想珍惜这两个朋友,所以他决不能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当天晚上,兴奋的陈可翻书翻到一点多,才沉沉地睡去。

中国哲学史的选课时间是在星期六的下午两点,所以陈可安心地睡了个懒觉,一直到将近十二点的时候才从床上爬起来。他抓起枕头边上的丨内丨裤穿上(陈可一直是裸睡的),光着膀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从桌子上拿起一只印有小熊图案的杯子,在牙刷上挤了点牙膏,用一只手拿着,另一只手拿上兰寇的洁面凝露,拧开门走了出去。

刚出门陈可就被吓了一跳。一个高他们两级的师姐正在门口的地方站着,和隔壁的班长说些什么。陈可有些害羞,躲之不及,他以为师姐会大叫起来,至少也会红着脸扭过头去。谁知师姐倒是久经沙场,上下打量着笑道:"身材很好啊。"但当她瞥见陈可手里的兰蔻的时候,却象是看见男生裸体一样尖叫了起来:"兰蔻!"陈可连忙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趁着还没有更多人围观的时候回屋里找了一条短裤穿上。等他系上松紧带走出来的时候师姐仍盯着他的兰蔻啧啧称奇。

"你喜欢就拿去试试吧,我觉得挺好用的。"陈可一点也没想到把自己用过的日用品赠送给别人有多么的不合适。

"真的?!"好在粗线条的师姐也没想得那么远,"这一管大概就要三四百块钱吧!""没关系的,我还有。"陈可想尽量让她别内疚太多,可在旁人听来却总有些炫耀的意味。

师姐突然冲上来抱住了陈可,她的头发扫在陈可光溜溜的胸膛上让他觉得很讨厌。

"这还是我第一次用兰蔻的东西呢!"师姐放开陈可,依然非常兴奋地说,"我中午一定要请你吃饭,你肯定还没吃吧?"师姐的做派让陈可想起了开学典礼上那个令人作恶的国关大四女生。

"我下午两点选课,不好意思,我怕会迟到了。"陈可解释说。

"你选什么?我去帮你选,然后咱们一块吃晚饭。"师姐固执地一定要报答陈可些什么。陈可觉得有些可笑,自己不过是把用剩下的洗面奶送给她而已,用得着这样么。不过想想反正自己也不愿意去和别人挤来挤去地选课,倒不如遂了她的愿吧。陈可就在自己的选课条下面写上了自己的宿舍电话、课程名称和选课地点,交给了师姐。

"你的字好漂亮啊!比我强多了。那你就安心在这等着我的好消息吧,陈可。"师姐说完就撇下目瞪口呆的班长,捧着兰蔻和选课单扬长而去了。

陈可对班长无奈地笑笑,接着刷牙洗脸去了。

陈可从洗漱间回到寝室,见其他三个室友都已经回来了。他们早上是什么时候出去的,陈可连一点印象都没了,反正他记得有个人帮他把被子往上拉了拉,他知道自己的睡相是极糟糕的。

张树打量了一下光着膀子的陈可,笑着说:"看样子还没吃饭吧,早知道就给你带上来些。"另一个室友叫何进的递上了一盒曲奇问他吃不吃。

陈可摇了摇头,说:"还是正经吃顿饭实在。"陈可把短裤脱下来,换上一条LEVIS501,又套上了一件CK的白色紧身汗衫,从床底下拉出一双黑色的乔丹(不知道是第几代的),穿戴整齐,就拿上饭卡出去吃饭了。

陈可住的41楼是全校最大的宿舍楼,和42、43楼都是连通的,三个楼共用两个出口,陈可一般都往西走42楼的门出去。当他走到两座楼交接的地方,突然被拐角处42楼301里传来的一声巨响吓了一跳,仿佛是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门上的感觉,接着从里面穿来了男孩子嬉笑打闹的声音。陈可对这样的场景很陌生,但又觉得很亲切,因为这样的声音唤起了他对那仅有的、短暂的童年欢乐的回忆。

陈可记得那时侯他父亲还在部队,当一个小小的军官,还没有开始为转业、复员之类的琐事而整天四处奔波。那个时候父亲常把陈可放在自己的腿上玩骑马,颠儿颠儿的,每次都把陈可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在他们住的平房外面有一口井,井前头是很大的一块空地,外婆就在那里画上八十八个琴键,跟陈可说:"这里弹下去就是DO……"祖孙两个常常就这样在一架没有一根琴弦的钢琴前面一首接一首地弹。外婆的口袋里永远装着讲不完的故事,吃不完的糖果,唱不完的歌。

还有那一群小朋友。陈可常夹在一群小毛孩里,由一个比他稍大一点的男孩子带领着,四处去探险。陈可当时最佩服的就是那个叫黑子的男孩,每天都期待他领着一支威武的杂牌军到家门口叫上自己,出发到院子后面的大草原里去冒险(陈可现在知道那里不过就是厕所前面的百来平米的野草地罢了)。

后来,陈家从那个院子里搬了出去,住进了爷爷名下的一套楼房里。后来,家里真的添置了一台钢琴,父母开始每天逼着他练琴、练字,后来又去练了篮球和声乐(声乐是作为文工团团员的母亲出的主意,篮球是怕他唱声乐唱得太女气的父亲出的主意),陈可的那一段短暂的、自由自在地寻找快乐的黄金岁月就这么结束了。

陈可把可乐从自动售货机里拿出来,冰冰地捂在手里,这几天虽不象刚来时那么热了,中午的时候却仍是暑气逼人。他到学一食堂的时候已经没什么人在打饭了。陈可凑到正厅的橱窗前面看了看,只剩下一些烂白菜什么的。于是便走去东厢,现要了一个小炒,打了一份米饭,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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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BL]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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