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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发生这么大的事一定有人报警,只是这里地处偏僻,丨警丨察赶到一定需要时间,从发生殴斗一直到现在,前后大概20分钟左右,按照时间上计算,我只需要再坚持10分钟,就10分钟,丨警丨察应该就能赶到,那时我就可以放心了,就是死也得过10分钟再死,可我的手越来越没力气,腿也越来越沉,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命坚持10分钟了。我只能对小亮子大喊:“亮子!快跑!快跑!快跑啊!”

包括贺老六的所有人都已经被吓傻了,小亮子也是,他浑身颤抖长这嘴打哆嗦,似乎想对我说话,可就是发不出任何声音。

等我依稀听到警笛声时,我总算可以放心了,我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把手里的刀丢向人群意外,确定在警车开到之前不会有人利用它来报复我,最后我闭上眼睛放心的倒了下去。同时我已经感觉到恶风袭来,那是彪子的棍子,目标是我的脑袋,打吧,打吧,老子给你打,反正老子的任务完成了!当那四棱的木棒砸在我头上的时候,我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也许这就是死亡预兆吧。如果我就这样死去,那此时我很想很想很想再看小亮子最后一眼,可惜我已经没有力气了,我只能在心里回忆他的脸,他的大眼睛,和他露着小虎牙的笑容……

如果我说我“死”了以后做了一个关于死亡的梦,你会不会觉得很俗?如果我说我醒来之后就失忆了,你会不会想吐?

我的人生不是台湾偶像剧,没有那么多的波澜起伏。即使有一点小小的意外发生,也都属于咎由自取,与人无尤。

当我再次醒来时,首先看到的是雪白的房顶,身旁是冰冷的仪器,没有医生护士,也没有亲戚朋友。

——我还没死!

又一次死里逃生后,我开始不那么恐惧死亡,甚至存在一种侥幸心里。我已经苏醒,确切的说我只是意识苏醒,身体还不属于我自己,我感觉不到任何知觉,甚至连轻轻动一下嘴唇,或者抬一下手指也不可能办到。

我疲惫不堪,再一次闭上双眼。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在疼痛中醒来,我身旁是母亲憔悴的脸,看见我苏醒母亲忽然呜咽起来……

我想安慰她,可被剧烈的疼痛阻止。我仿佛感觉有人正用飞快旋转的钢锯在锯我的头盖骨。那种疼痛是我平生从未体验过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都激昂澎湃的感受着这种痛,伴随着心脏的积压,这种痛就随着血液源源不断地被送进大脑,然后瞬间扩散到全身。

让我死掉吧!无知无觉的死亡远比这种疼痛更加舒服。

等我渐渐恢复健康,那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情了,母亲说在这一个月里,我时而清醒,时而昏迷,胡话连篇,一会和人打架,一会又和人划拳,最多的就是骂脏话,还有我被送进来的时候反复嘟囔着“小弟快跑!”

母亲说我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在生死关前溜达了四五次,小命总算捡了回来,可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还不好说,需要进一步观察。除了脑袋的伤,我的身上还有多处外伤,而最不幸的消息是和我对战的彪子被我斩断了俩个根手指,由于我已经年满16岁,又是持刀伤人,所以原本的治安案件就变成了刑事案件,我有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判刑,现在所在的医院就是省公丨安丨医院。算了,听天由命吧,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我认了!

关于伤人那天小亮子为什么也会参与期中,其实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们要找的人是同学又是同寝,刚好路过碰上黑五他们三个“抢人”。出于好意,本想上前劝住,可贺老六看他弱不禁风上手就是一巴掌,让他少管闲事,两人言语不和动起手来,结果被小亮子咬了一口,小亮子说要不是突然觉得很脏,他肯定会咬下一大块肉来!之后贺老六恼羞成怒,把小亮子按到在地就是一顿暴揍,合该那家伙倒霉,正巧被我碰上,据说他的鼻子被我打成了粉碎性骨折,复位手术时遭了不少的罪。

我的伤势一点点的好转,只是我的左耳听力受到了影响,几乎等于半个聋子,医生建议我再次手术,被我决绝了。

最近正面临中考,小亮子全力冲刺,所以从我苏醒他只和刘叔叔一起来看过我一次,我和们互相交换了眼神,却没有机会多说什么。事实上我内心中充满了愧疚,也不太好意思和他说话。

DX…

(十七)

三个月后,我出院回家,同时对我的判决结果已经公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换句话说,我并不需要真的去坐牢,但确是会留下终生的污点。去他妈的什么污点不污点的,老子才不在乎呢!

不能去当兵,老子目前最大的冤枉是赚钱养家。给我打官司看病,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如果不是刘叔叔一家鼎力相助,我恐怕不能这么快就康复。

此时小亮子毫无悬念的考进了省重点高中读书,而我就去了批发市场帮哥们儿卖衣服。那是一个很出名的露天批发市场,每天3点钟就要起床,骑自行车到我哥们儿家帮他搬货,再蹬着三轮车赶到市场,面对南来北往的客人,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几乎天天都会上演动作戏,欺行霸市者有之,强买强卖者有之,抢劫偷窃者亦有之。想要在这里生存,唯一的方法就是人家狠,你比他还狠,心狠宰客,手狠就宰人!我剃了一个光头,露出头顶上长长的疤痕,借此震慑那些居心不良之人。这个方法十分管用,几个月下来我一架都没打,却已经在市场里小有名气,一些地头蛇也来主动与我结交,听到我目前还属于监外执行他们都向我投来“年少有为”的目光。

第一次真正踏入社会,我无条件的接受任何朋友。甭管是掏钱包的混子,还是收保护费的痞子,我都来者不拒,一概纳为至交。

那是过年前的一天早晨,我收到一个传呼,号码应该就在市场附近。当时我正在向一个山西老头胡侃推销,大冷的天我只穿了一件衬衫,却还是汗流浃背。那老头看我讲的口沫横飞,就把我的话当真,竟然把我们积压了半你的老款当成“复古潮流”给买走了。看着哥们儿坏笑着点钞,我心里甭提多美了。他随手抽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说:“东子,多亏了你,这个拿去,算哥们儿请你吃辣子鸡!”

我欣然接受,随后推是小货车,去货站发货。路上呼机再次响起,和刚才是同一个号码,也不知道是哪个闲人又找我喝酒,甭管是谁,也别想挡着老子发财,现在没时间,不回就是不回!

“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今日乱我心多烦忧……”我一边哼着歌,一边推着货向货站走,呼机再一次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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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小弟[BL]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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