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
我这个人,无论对任何事情,再坏再差也习惯性地抱着乐观心态,去努力,能挽救一定不惜余力。
永远不会在第一时间就悲观地面对。所以,虽然杯子小炜拿在了手里,我当下条件发射的仍是侥幸地希望她要不没看到,或者她也只是刚拿起来。
总之,希望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我这个人很多事情都处于精分状态。
特别是对二人这份情感。
内心深处,站在小炜立场,我从很早以前就觉得,像她这样的女人,不需要再与南瓜耗下去了,没前途。
可一旦站在南瓜立场,我不知道,除了小炜还能有谁能够与她一起走下去。我们这些作为周围围观群众的,也不想对任何情感大放厥词,无论是好是坏,是贱还是趾高气扬都是她们自个儿的事。唯有祝福。
只是下午,小炜与我一起逛琉璃厂时,心里就一直在想:
有些事情,哪怕以前再美好,到末了如果结果注定就是这样,不要再纠缠了。反复如此,久了谁都会会倦,会累。
抓不住的那就放手。
有时,放弃是另一种坚持,错失了夏花绚烂,必将走进秋叶静美。
任何事,任何人,都会成为过去,而你终究还是你。
永远不要对一个人太好,特别是她的行为根本不值得你这么做的时候,因为你终于有一天会发现,真的不值得。
最可怕的是她会将这一切看作是理所应当,其实本来我们真的是可以蠢到不计代价不顾回报的,但现实总是让人寒了心。
九十三
有时候我们真的不知道到底是因为爱上这个人所以会去对她好,还是因为同情她心疼她整好内心各种漫山遍野漫无边际的大爱无从发泄,那就全部给她。
总之,随着时间流逝,我们都从最早时候的只会爱自己,进而转变成去爱那个爱自己的人,到了最后,我们会成为一种因爱无所爱只好将爱分给那些其实与自己无关,却真的需要被爱的天涯沦落人。
我们已千疮百孔,却仍鼓足勇气坚持继续做一个爱心四溢且愿意毫无保留去为对方付出的人,我们一定要感谢一个人。
感谢那个我们深爱许久最终对我们置之于不顾的人。
感谢那个用各种弥天大谎包裹着自己,将我们玩弄于鼓掌中的人。
感谢那个将我们的智商以及爱情随意践踏的人。
是她们,导致我们不但能够刻骨铭心认清自己,最终也能因为她们破茧为蝶,脱胎换骨。
终于认清,从前那只以为——彪悍人生不需要解释的感情,其实不过是一直靠幻觉支撑的傻逼情感。
九十四
总之,我的态度永远旗帜鲜明的就是——
如果放不下,那就继续,贱就贱,什么尊严人格被践踏到无以复加也不管,让它们去死,这世界没有比我爱她更大,我爱她大过天。
一旦最终看到通通透透,那就走,走就走的心无旁骛,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藕断绝对不让丝连。哪根连着我刀砍斧劈接着砍哪根。
自认为这是一个不彪悍,但绝对正确的面对爱情的态度。
无论怎么做,都是自己想做的,都无愧于心。
我努力过,我追逐过,最终如果发现真的犹如俗语那句——
最卑贱不过感情,最凉不过人心,那我认了。
我想好了,如果小炜知道此事,我一定和盘托出,至少承认南瓜确实已经与其他女人有染。
放不放手随她。
但这屁股,再不帮南瓜擦。
九十五
我们俩从琉璃厂又跑到东直门办了点事,接着从东直门到簋街,最后又从簋街回东直门,在附近吃了意大利餐,小炜帮我点了份西红柿炙鲜鱿鱼,加了橄榄油,还有别的调味料,和一点点现磨黑胡椒提味的开胃小菜,整个盘子端上来一目了然但滋味无穷。简单却又深刻且诚挚。
吃到我又忍不住诚挚地开始热爱海洋。
小炜车驾的飞快。偶尔窜到人行道上贴着行人擦肩过去,我坐副驾驶,每每看着窗外,都感觉即将剐蹭到行人,忍不住让她开慢点。
她倒是很淡定地说:哎呦喂,路易,我你还信不过呀。
脸上挂着真是发自内心的笑意。
我看着她那一脸的没肝没肺笑容,真是觉得有些寒。
然后我们扯了下各自的兴趣爱好,她问我除了喜欢玩木头还喜欢别的什么?我想了想说,不知道天涯写帖子进行自我深刻剖析以及揭露各种与我相关的其他围观群众的隐私算不算?
她哈哈大笑说,算,当然算。
然后说她自个儿没事就爱和家人斗地主,和同事同学打麻将,麻将打得还成,基本上算中级水平,地主斗的就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然后问我这两玩的怎么样。其实这两我都玩的非常非常的好,玩到我想输给谁就能输给谁,对方怎么都看不出来。不过当下说也都不怎么样。
昏天暗地闲扯,小炜表现出来那种动不动就哈哈大笑,令我觉得她真的没觉察出什么,让我不知道是有些失落,还是真松了口气。
反正看着车窗外,开始觉得哪怕是光秃秃的树杈都显得好美。
九十六
那天一直到晚上见到南瓜前我都是高兴的。因为晚餐吃到了份装B大餐嘛。装B就是指这个餐厅的名字中有好几个字不认识也不会读,不是小炜帮我点的菜,我也只能默默地请服务员推荐了。总之那盘菜超级整点,虽然很huge的一盘,我却吃到每粒米都不剩。吃到我觉得那次帝都行就算别的事情一无所成,也不虚此行。
我们三个人是在酒店大堂见到的。
南瓜给我电话约晚饭,我说我跟小炜已经在吃了。她半响才哦了一声,然后问吃完后去哪呢?还喝酒吗?
我说今天不喝了,明天还有事,直接回酒店,她说那她下班就直接过来。
所以小炜一送我回到酒店在大堂就遇上南瓜了。南瓜与我寒暄几句问我明天怎么安排,我说如约不到人饭就与大学同学饭,可以后天见面。南瓜正准备告辞,也告辞了一句话,就被小炜打断了,她说:不着急走,聊聊呗。
我若能猜测到后面发生的事情,我是宁可严冬下冒着苦寒出门报复社会也不会与她二人进行那场谈话的。
3人点了壶茶坐了下来。
见她二人不说什么,有些冷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和她的老婆在一起厮混了一个大下午,虽然我并无叵测居心,却也知道好像不太好。
毕竟有些前因后果,也都知道我这个人睚眦必报的。
我强扯话题。说:一个年轻女子,疯狂的爱上了一个男子。但这个男子却是一个极度迷恋且只迷恋没有四肢的女残疾人的所谓慕残者。为了得到他,于是,女主角通过黑市将自己的四肢全部截掉,然后赤裸裸的出现在男主角面前。两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
小炜淡淡地说:天,这是什么样的作者,写出这样的小说,重口味。
然后接着冷场。
我接着扯:枕头的枕芯有荞麦皮的,有木棉的,有蚕丝的,那天听说还有枕芯是爆米花的,刚开始我以为是玉米爆的呢,百度搜索了一下,真的有,不过是大米爆的,天天闻着爆米花香,不知道最后睡成怎么样?
南瓜说:那我估计早晨就只剩枕套了。
又冷场。
我计划好,我再强扯出第三个话题她二人仍旧这样,我就上楼洗洗睡了。
虽然这么早就睡觉很耽误各种玩和鬼混,但必须的了。
我的人生不应该不是树洞,就是拉偏架的知心叔叔。
九十七
这事我再没办法参乎是因为我心态变了。我已没办法再参与南瓜对待小炜的坑蒙拐骗,我发自内心不再愿意做其帮凶。
直接出卖南瓜倒打一耙拆她台让她后院起火的事我也做不出。
当时我就是一只猪,左右的镜子。我都不想照。
见她二人就那样,我也懒得再扯出第三个话题了。也发呆坐了一会儿。刚买的REDwing鞋子,很硬的牛皮,为装逼强行穿着逛街,整个左脚已经走到青肿几块,权当休息一会儿。
小炜突然说话了,她很直接:我们分手吧。
南瓜与我当时谁都没听懂。因为太突然。
愣了好半天,南瓜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小炜很淡漠:我说我们分手吧。
等我听明白这句话,再看着小炜的神色,我知道,她其实是已经看见了杯子上的印花。
一听到小炜这句话,我条件发射立刻开始使劲琢磨还能找到什么借口帮南瓜挽回。
是不是说小沈其实是我的女友?我们三个人玩大头贴印杯子,结果印出来后被老板搞错了头像,将我与小沈的照片印成了小沈和南瓜与小沈的头像?冲着小炜对我的信赖,我打算只要她一将此事说出来,我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气势将她的误会拨乱反正。我觉得小炜应该会相信吧?
我要给我瓜弟平反,我瓜弟是冤枉的,否则,这样的杯子怎么会出现在我的桌子上?就算南瓜不想带回家,也可以藏在单位里呀。逻辑都不该如此呀。
一切我都已经计划好,万事俱备,只欠小炜将此事挑明的这道秋风。哥们不要这张老脸,哥们拼了。
还没等南瓜来得及问为什么。
小炜说了,她居然说——
九十八
小炜说:—————————
我和路易斯相爱了。
听闻此言,至少有3秒钟,我都没明白路易斯是谁?谁是路易斯。
如被雷击,好半天,才恍然我就是路易斯。
等我明白我就是路易斯时,我又恍惚了,我跟小炜相爱了?这什么时候的事?我现在是在盗梦空间?还是我已经完全精神错乱了?
我的女朋友不应该是????
是??
总之,我就看着小炜好半天没说话。
想我这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各种高智商,那瞬间,脑筋再没办法急转弯,老子奥斯卡影帝,竟然被这个小女子搞到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