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曾经转过那样一条微博,就是提倡同志的平等权利,其实我们所想要的并不是什么金银财富,我们要的,真的只是在老伴老了、病了的时候,可以在手术单上签下“同意”的那份权利。尽管是如此小小的一个权利,却不知要到何年何月在中国才能实现。。。
扯远了,再回到保险吧,需要提醒的是,寿险合同才有10天的“犹豫期”,而意外险是完全没有的。
不过,昨天我已经顺利的把寿险合同改到小刚名下了,也就是说,这条路是完全走的通的,今天我也要求那位大姐尽快把我的意外险合同转到小刚名下。
其实,昨天见那位大姐,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小刚也买了一份保险。
如法炮制,他也将那份合同的受益人也转到我名下。这样,我们虽然没有签署保险合同中的“互投合同”,但是一样达到了我们预期的效果。
其实,我个人的感觉,在目前中国尚没有法律保护同志权利的时期,这样的“互投”合同还是非常有利于同志恋人之间关系的维系与增强的。
希望我们的探索可以给众多的同志恋人一点点借鉴。
【169】
A大周围的房源其实是比较紧俏的,毕竟这里属于学区房,坐拥上海著名学府,可以共享里面的各种运动设施、图书馆,有机会聆听各种学术报告,其实也是这周围小区的优势。而凭我们的资金,又是没办法买新房的,只能着眼在二手房。
即使是二手房,以2012年5月份的行价来看,也已经到了25000/平方米的价位,实在是让人觉得不轻松。
好在小刚和蔡冰买房,有一个好处是他们还可以用公积金,这一点和我们当年2009年买房是不一样的。
那个时候,因为我人在新加坡,我的公积金账户早就封存了,社保、税、公积金也都是缴纳在新加坡当地,而不是上海的,所以我只能申请商业贷款,一分钱的公积金贷款都申请不到。
小刚和蔡冰则还可以,都能各自申请商业贷款。因为他们两领的是真结婚证,所以是可以以“夫妻”的名义联名公积金贷款的,根据他们的公积金缴纳状况,小刚可以申请最高30万的贷款,而蔡冰可以申请20万的贷款,说实话,也算是大大程度地环节了我们买房的压力。
幸运的是,在我们看了五六套房之后,终于被他们选中了一套满意的房子,就在我们隔壁小区,走过去只要几分钟,六层楼里面的四楼,两室一厅,南北通透,客厅在中间,也是1994年的房型,面积和总价也基本都符合我们的要求。
小刚和徐莹都对这套房子很满意,我跟蔡冰自然没什么好挑剔的。
于是,按照约定,我们一家一半,各出50%合资买了这套房子。因为我和小刚手里的现金有限,所以首付款我们比他们少出一点;但是我们还银行的贷款能力比他们强,所以我们贷款就多贷了一点。但是,两家的总付款“首付+贷款”总额是一样的。
还有一笔钱就是装修。
坦白的说,在这一点上,我必须佩服小刚的大度。
因为按照我们原来的约定,房钱是我们两家人一人一半,但是如果需要装修的话,则是徐莹和蔡冰自己出钱,因为毕竟房子买下来,也是她们两个住。
我和小刚,一年365天,可能会过去住的日子不超过20天,最多也就是父母来上海,需要临时去避难才会“借宿”几宿罢了。全年的“使用权”全部都是在她们两个手里。
这样的话,如果房子买的是毛胚房的话,总价就会便宜将近十万,那么我和小刚的分摊也会少五万;而如果房子是精装修的话,这十万元的装修费当然就算在总价里面,也需要我和小刚一起分摊的。
起初,我是希望他们能找毛胚房的,或者不是那么精装修的房子,总归可以让总体房价降低一点就好,可小刚坚持要买装修好点的房子。
他的理由很简单:要和对方女孩子长期相处下去呢,何必跟她们计较的那么清楚。
他觉得,既然买了房子,就最好买了精装修的,这样她们两个人也可以早点搬进去住;毕竟两个女孩子,如果把房子重新装修一遍,也确实很为难她们。
好吧,既然小刚已经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呢?这孩子就是这么淳朴、老实,或许我看重他的,也正是他如此善良的一面吧。
最终看中的这套房子就是精装修的,房东是2010年才装修的房子,小两口现在因为要生小孩了,要把父母接过来照顾孩子,这样的话,原来两室一厅的房子就觉得有点局促而需要换更大面积的房子了。
因为原房东自己才在里面住了2年,所有的装修都保持的很好,房东走的时候,连空调、冰箱之类的都留下来了,也算是让我们省心不少。
看重房子之后,之后的操作就很迅速了:付定金、提交材料、申请贷款、办理过户、结交税款、领取房产证。
当一切的手续都按部就班一一办理之后,我知道,我们2012年的第二大战役终于算是打完了!当看着小刚从房产中心拿到绿色封皮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的时候,我的心情似乎比看到我自己的房产证还高兴,终于兑现了让小刚在这个城市“有房有车”的诺言。
小刚的幸福,是我一生的追求!尽管我知道他根本并不看重这些物质的东西,但是爱一个人,不就是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让他生活的好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