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欢欢要回国了。
这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是啊,欢欢是我在新加坡最好的朋友,他就像是一个贴心的大哥哥一样照顾着我,没有小刚的日子里,他一直都在鼓励我,让我坚持下去。
可,他却突然说他要回国了。
那天在俱乐部打球,我就觉得有点异样。因为平时,我和欢欢的双打搭档并不多,反倒是跟华仔比较多,但是那天他非要闹着闹着总和我打双打,我还跟他开玩笑,说我们那不是男双,是混双。
果然,吃饭的时候,趁着没有人,欢欢低声的说跟我讲
“老强,我可能要回国了”
“啊?。。。什么?”我是真的差点就一口噎住。“为什么啊?”我很大声的问着。
“嘘。。。你小点声。别人还都不知道呢,我就先告诉你一个人。”
“你疯啦?你现在在这里收入还不错,难道你还打算回国?你还能适应国内的生活吗?”
“唉。。。我也不想啊,可是,我没有办法啊”
“难道?是和老陆有关?”我猜疑着。
其实,后来的谈话,果然和我猜测的不错,真的是和老陆有关。
欢欢已经来新加坡几年了,虽说老陆中间也曾经断断续续的办过签证让他过来,但,那都只是杯水车薪,毕竟两个人如果常年累月的这么两地分居,那肯定不是办法。
欢欢和老陆最后商量的结果就是,既然老陆不方便来,那么只有欢欢回国了,毕竟,没有什么比两个人在一起更重要的了。
“可是,你回去的收入,是在这里的1/5啊,你还接受以前那样的收入和生活吗?”我还是在尝试性的问着欢欢。
“那也没办法啊。难道我们就一直这么两地分居?肯定不行的。在哪儿不是生活啊,只要有老陆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虽然沮丧,但是我在欢欢的眼中看到了坚定!
这个我平时调侃、玩笑惯了的男人,身上有着柔弱似水的好脾气,但却在爱情上如此的坚韧,让我不得不刮目相看。
“可是,欢欢,你舍得你在新加坡创下的这一切吗?”
“坦白的说,舍不得!但是,和老陆比起来,我什么都舍得。。。”
是的,这就是我认识的欢欢。
他柔弱的身体内,蕴藏着我不曾意识到的强大的小宇宙。
我想,正是这样强大的小宇宙才让他和老陆可以坚持这么多年吧!
【到今年2012年,欢欢已经和老陆在一起19年了!除了“佩服”之外,我实在找不到另外两个字来形容我对他们的景仰。当然,必不可少的,还有“祝福”。】
“那你为什么不想办法让老陆来新加坡呢?无论读书还是工作,都行啊”我尝试性的给着一些建议。
“工作倒是已经试过了,没什么合适的。如果是一些低级的工作,我又舍不得他;至于读书,我压根不知道来这里读书需要怎么提交材料,是什么流程啊”欢欢不无沮丧的说着。
“问我和华仔啊!你怎么这么笨啊!守着我们两个在D大的人,怎么不问呢?对于怎么申请出来读书,我们都很清楚的啊”
“可你们专业都不一样,你们能懂吗?”
“就算专业不一样,那我们可以去网站或者学校查跟老陆相近的专业啊。笨~”
“呵呵,是啊,我其实是想到你们懂了,可是,总觉得你们专业不一样,估计就算想帮也帮不上忙啊。”
“傻姐姐!~跟我,你还在这里客气呢?需要帮忙就直说一句嘛!害得我还真的以为你非回国不可了呢。虚惊一场~”
“滚!NND,你以为老娘想回去啊?”
“额。。。欢欢,您还真彪悍啊!~这么猛,姐夫怎么收得了您啊?”
“他?哼。。。他享受着呢。。。”欢欢转着他乌溜溜的黑眼珠,水灵灵的眼睛瞟了我一眼,无比自信的回答我。
瞬间,我的胃就痉挛了~~
哈哈哈~~~我们两个人笑做了一团。
【74】
2007年9月加利福尼亚州(StateofCalifornia)
当我站在斯坦福大学(StanfordUniversity)的胡佛塔(HooverTower)下的时候,都还有点不相信自己竟然已经身处这样的一个校园。这座塔是为了纪念该校第一届毕业生,美国第31任总统赫伯特?胡佛(HerbetHoover)而兴建的。他退休后捐款成立胡佛研究中心(HooverInstitution),内设东亚研究所,是美国研究亚洲事务最富声望的研究机构之一。
斯坦福没有任何的校门,连一个像样的牌匾都没有,后来问了当地的同学才知道,原来,斯坦福所推崇的理念是,“你应该认识我”,好吧,我承认真的很大气。
斯坦福与另外两所学校康奈尔(CornellUniversity)和普林斯顿(PrincetonUniversity),并称为美国三个最美的校园。
斯坦福的建筑一律都是黄砖红瓦,四平八稳,基本都是十七世纪西班牙的传道堂式。
进入大学,首先看到的是土黄色石墙环绕下的红屋顶建筑,拱廊相接,棕枷成行,在古典与现代的交映中充满了浓浓的文化与学术气息。主教学区里面的罗丹雕塑群,给这所世界名校增添了不少文艺气息,置身此地,不由自主的让人学会了沉思。
加州的阳光,本来就是灿烂而透彻的,天空的蓝色,是那种墨蓝色,蓝的让人觉得沁人心脾。站在斯坦福的校园里,人会很自然的感受到贴近阳光的那种亲切,是的,是一种亲切的感觉。
透彻的阳光、清新的空气、葱绿的校园、怡人的风景,在雕塑与殿堂的光影交错中,我总是恍惚,究竟是在大学里,还是在一个世外的城堡庄园?
加州,美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多的州,以迷人的海岸线和怡人的阳光著称,而对于中国人来说,似乎更熟悉它的那个叫做“旧金山”或者“三藩市”的城市,圣弗朗西斯科(SanFrancisco)。
旧金山,对于中国人绝对是不陌生的,所谓的“西部淘金”就发生在这里。当然,今天的我,还是能在这座城市的“唐人街”看到当年海外华人的那份辛苦与执着。
旧金山的城市很有特色,是因为它是建立在山区上的,上上下下的斜坡,注定是不能骑自行车的,当地甚至还有非常出名的“九道湾”,道路的倾斜度甚至高达45度,这种地方,连汽车的马力都不够强劲,当地的公交车是一种特殊的电缆车,一般人估计都很难在这里行车。
金门大桥(GoldenGateBridge),是这种城市的一个标志,是世界著名大桥之一,被誉为近代桥梁工程的一项奇迹。当然,这里也成为了全球首选的自杀圣地,当地人都知道这个不成文的说法。
这个城市的另外一个标签就是渔人码头了(Fisherman`sWharf),它的概念来自于旧金山的渔人码头,那里原来是渔民出海捕鱼的港口,而在失去了码头功效后,经过商业包装,形成了有独具特色的休闲、文化地段。
其实,在我看来,就像今天上海的“新天地”,旧瓶酿新酒,披上传统的外衣,却焕发着与历史截然不同的气息,是游人颇为趋之若鹜的旅游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