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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期间,我被连里安排向团里写稿,因为被录用的文章有稿费可以拿,我也就欣然接受。那天我去交稿的时候正遇见阿星,彼此都是惊喜的一声欢呼。问了才知道原来阿星是文学社的副社长,负责这次稿件的甄选和军训文集的编辑。

其实我们一直住在同一座楼里,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很奇怪的是自从上次吃豆皮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她,这次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我们的会见似乎都在意想不到的情形下发生。

我们海阔天空的瞎扯了一阵子,我正要走,阿星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对我说:“上次那首《满江红》是你填的?”

我点头。那天我累了,但又不得不完成交稿任务,而这稿件是计件收费,并不按照实际字数,所以我就偷了个懒,胡乱和了《满江红》的韵填了首词,不想竟还被录用了。

阿星的眼睛亮闪闪的:“我见这个作者的笔名叫小白,就猜是不是你,还想拐到你寝室去问问。是你就太好了!我们文社的社长特别喜欢你的这首词,他的笔名叫做‘十八子’,你应该看过不少他的文章吧?校内的杂志都有,他那天还跟我说,若见了这个叫做小白的人,就要拉她入社来。”

我其实并不知道十八子是何许人也,因为我没空去看那些校内的杂志,当然也许更重要的是没钱买。但见阿星说得热烈,我也捧场的说:“我要有这个荣幸就好了。”

我把人际交往满意度分作几个等级,常常会为我和周围人的关系作一个评分。其实我的人缘很算得上好了,但极亲密的朋友的评分也只在八九分上下,也许她们本来是可以被评为十分的,但是当阿星出现的时候,十分就完完全全的属于她了。虽然和阿星的两次相见时间都不算长,也并不没有作任何深交,可是那感觉只能用完美来形容,完美得让我期盼着和她的下一次相见。

没想到第三次见面这么快就到来了。

那天我回寝室的时候,已经快要熄灯,舍友跟我说:“阿星刚来找你,你不在,她让你到她寝室去找她,她住在301。”

我心里一阵莫名的狂喜,丢下书包就冲上三楼,阿星住在301,好像这个情报我期盼已久又从天而降一样。

在门口我就看见了阿星。她睡上铺,身着金色真丝吊带睡裙,正抬手解开发绳,我眼见她如瀑的长发倾泻下来,有几绺散在裸露的肩头,她将头微微后仰,轻轻地甩开,眉眼间流淌着与生俱来的高贵。我在门口看得痴了,竟生怯意。

她见我来了,招呼我进去,很是开心:“刚才还找你去呢,这么晚才回来——中秋要到了,我们要出一个特刊,十八子特别向你约一首词来。”她边说着边把手伸进睡衣在后背摸索了一阵,从裙里卸下一件米色文胸来,随手抛在床头的小杂物架上。

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她的床下。

她见我不回答,微笑着发嗲:“好不好嘛!你就答应人家嘛!”

阿星虽然是千娇百媚的美丽,但说话的口气从不曾撒娇,所以这话说来听得我骨头都酥了,连连点头。

我正转身要走,阿星忽然叫住我:“小白,你脸上什么东西,来,凑近点让我瞧瞧。”

我乖乖地靠近她的枕边,她从床上俯下身来,细细看我的脸:“小孩子,居然把圆珠笔画在脸上,来,别动,我帮你擦掉。”她捧着我的脸用她纤长的手指温柔的轻抚我的面颊。她的金色丝质睡衣恰到好处的细细勾勒出她优美的身形,睡衣下美丽的突起完美的呈现在我的眼前。我动也不敢动,任她小心的帮我擦掉脸上的墨迹。

忽然她停下来,凝视着我的脸说:“小白,你真白啊,你真美。”

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

灯光忽然全暗。我屏住呼吸感觉着阿星温暖的一呼一吸似有若无的游走在我的脸颊。

很快灯又亮起来,我们学校熄灯前十分钟会来一次熄灯警告。

“快回去洗漱吧,明天等你的词哟。”

其实我并不擅长填词,一夜拿出一首来也真真是难煞我了。只好选了《武陵春》的词牌,因其简短,想了睡,睡起来又琢磨,修修改改直到第二天十点过才憋出一个来:

“常记俗乡有俚语,谈笑看晨夕。而今饮水亦他乡,树木不熟悉。忽见父母呵冷暖,相逢不尽喜。惊起依旧江南地,一刻梦,家千里。”

怕阿星着急,赶紧誊好了去找她,她竟才刚刚起床。

“好漂亮的字,好棒的词!”阿星看完,连连赞叹,突然凑过来紧紧地拥抱我。

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唯一想到的竟然是阿星这时没有穿内衣,然后立刻感觉到她紧贴在我身上的胸前的柔软,这样一想,我浑身不自在起来,赶忙从她的怀里退出来。

阿星也不以为意,继续夸奖我说:“我以前只知道你文章写得好,第一次看到你手写的稿子,才知道你的字也这样漂亮。而且这首词也好,‘一刻梦,家千里’,这么简单的字被你一组合韵味就全出来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把这底稿咯?作为报酬么,我请你吃午饭吧,到校外去吃。”

我算是有自知之明的人,我的字写得好是客观事实,但是要说这词填得好未免言过其实,在那一瞬间我甚至都生了一种同情阿星的鉴赏能力的奇怪念头,后来我了解到阿星的鉴赏水平还是很不俗的,那既然如此,阿星又何至于对我的词溢美至此?我从未向阿星求证过这个问题,宁愿自己心里揣度也许那时候阿星就爱屋及乌了。

以后阿星常常跟我约稿,每次我交稿后她都要赞不绝口一番然后请我吃饭。约稿于她于我大概只是一种朦朦胧胧的借口,最根本的还是两人都喜欢彼此相处的感觉。有一两次阿星什么由头也没有,只说要请我吃饭,我不肯去,因为有“无功不受禄”的感觉,其实写篇稿子也谈不上“有功”,根本不足以享受高档餐厅的美食,但我对自己似乎就交待得过去。这种奇怪的心态后来一直隐约在我们的交往中,像一枚定时丨炸丨弹,随时可能爆炸,但若我不去留意,又似乎根本不存在。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是平安夜,交了一篇小说,阿星请我喝下午茶。那家咖啡厅的名字叫做“枫丹白露”,只因店名中嵌入了我的名字,虽然昂贵,阿星仍执意要进去。

“小白,”我们坐在靠着水幕落地窗的桌边,外面的阳光明媚而活泼,阿星轻抿一口摩卡,唇边残留一圈淡淡的巧克力痕迹,“我觉得你很奇怪。”

“什么奇怪?是多了条胳膊还是少了条腿啊?”

阿星并不理会我的调侃,难得严肃的说:“你平时又活泼又幽默人缘也好,只是写起小说来却是一派阴霾。我真的不知道是我平日看到的你真实,还是文字里的你真实?”

我拿咖啡勺搅杯中的奶泡:“都真实吧。”

阿星直视着我的眼睛:“我怎么总觉得你有心事呢?”

我沉默不语。阿星,如果我说,其实我并不配和尊贵的你同坐在如此昂贵的咖啡厅里,这算不算是我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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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空气[GL]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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