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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跟满城说的也是实话,我越来越觉得我也需要一个男人了,这季节经常下雨,晚上下班的时候,看到其它小姐的男朋友带着外套过来接她们,我心里也会微微地发痒。虽然那些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能接受自己的女人在外面做这些,虽然这些姑娘也知道那些男人不怎么真心,但她们需要他们,图的不就是这一件外套的温暖么。

就连凤儿姐都需要偶尔搞搞网恋什么的,慰藉一下寂寞的心灵。我一直很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坚强的大女人,一直自认为能把自己照顾的很好,告诉自己,什么都是假的,对自己好是最重要的,再也不要出现以前那种无家可归的窘迫。

陶文靖经常和陈林出去上夜网,饶饶有自己的事情,有时候晚上家里就我自己一个人,我下班回来,把自己摔在沙发上,看着这个空荡荡的三室一厅,也会觉得寂寞。

幸亏有仔仔经常给我打电话。而且他的电话好像总是来得特别及时,有时候我们一打就会打到手机烫耳朵,仔仔就一边充电一边打,三个小时四个小时的。

他是个挺体贴的人,应该说是很会用心。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下雨了,或者有点下雨的苗头,我都会马上接到仔仔的电话,他问我在哪儿,需不需要他来接。其实仔仔这孙子特别抠门,看着花天酒地的,能不自己花钱的时候,坚决一个子儿都不掏,喜欢他的女人也不少,大多是十九二十的小姑娘,被他的美色所迷惑。

仔仔会说:“搭理她们干嘛,见个面就要花钱,有钱还不如花在你身上。”

可是我天生又不大喜欢花男人的钱。

我问仔仔到底喜欢我什么,他摆出理所当然的样子说:“霸气啊。”仔仔告诉我,第一眼看见我的时候,他脑子里忽然蹦出一串省略号,就知道自己一定会和这个姑娘发生点什么,有故事。

然后他越琢磨那个感觉,就越觉得有故事,于是果断过来搭讪了。仔仔说那肯定是一见钟情。

我知道他这个人就是油嘴滑舌,这些好听的,听听也就算了。虽然我自己也是干这么一行的,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仔仔一个男人,也跑来干这个,实在是有点太没出息了。

我觉得自己曾经的人生是很不堪的,我也知道自己以后一定是要找个人嫁掉的,我知道对于那样一段过去,没有哪个男人是真的不在乎的。我想过怎么去漂白自己,也想是不是得对自己未来的老公永远隐瞒下去,包括我做过小姐包括我打过两次胎。

但发现仔仔的时候,这些好像都不是问题了。我把我的一切都告诉他,我怎么样的爱过一个人,怎样跌跌撞撞疯疯傻傻过。其实后来我想,我让仔仔躺在我旁边,听我讲我和别的男人的事情,这个行为是有点残忍的。

只有仔仔,只有跟仔仔什么都不需要隐瞒,我想也许世界上只有这么个人,能接受这个完完全全的我。

和他真正确定关系,是因为一通电话。我妈打电话告诉我她查出癌症,意思是需要我给她拿钱治病。按照她那意思,这病马上死不掉,就是得拿钱吊着,吊个十年八年没有问题。

我虽然跟家里关系不大和睦,但我是我妈唯一能依靠的人,让我拿这个钱,我没有任何犹豫的理由。

我跟仔仔说,我这几年可能都不能开旅馆了,仔仔问我为什么,我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对他说了。

那天是江北过生日,仔仔让我别瞎想,晚上约我去诺曼底玩儿。正好饶饶当时还在那边切果盘,我就没去夜总会,跑去跟他们玩儿。

饶饶下班以后,跟我们一起坐在卡座里玩儿,而且就坐在江北旁边。当时我坐在仔仔旁边,有点不乐意了,想把饶饶拉到自己身边来。

饶饶是个普通人,江北是个富二代,而且两人有过那样的关系,我总是会害怕饶饶喜欢上江北,然后无法自拔,我觉得那会是件挺悲惨的事情。

仔仔按住我,轻飘飘地对我说:“她肯坐在那里,就说明是她自己想的。你别总拿自己身上那一套来衡量她,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不是谁都像你那么倒霉,碰上的都是人渣。”

我不服,我说:“江北这样的不算人渣?”

仔仔当然是要挺自己朋友的,跟我辩驳:“他骗过饶饶么,强迫过她么?饶饶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吃亏,但是她肯定觉得就算吃亏也值。再说,现在外面得瑟的小姑娘,哪个没吃过亏,吃一吃就饱了。”

我说:“说的好像你很懂她似得。”

仔仔说:“我是局外人。”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仔仔摆弄着手里的骰子,抬抬眼说:“哥久经沙场这么多年,就靠这杆老腰了。”

“流氓!”

我们几个人玩骰子,我和仔仔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阴江北,谁让他今天过生日呢。有句话叫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我可能教会饶饶的东西太多了,她居然反过来帮江北阴我,女人都是见色忘义的物种。

我喝酒喝得有点晕,心情也有点惆怅。因为我觉得我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离开W市,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我妈既然病了,她就我这一个闺女,我不光出钱还得出人啊,我得回去照顾,这一走大约就不回来了,这事儿我还没来得及跟饶饶说。

酒过三巡,我靠在仔仔肩膀上,想着和他的发展也就到此为止了。看来我真是没有桃花命,跟谁都是有缘无分的。

仔仔从怀里摸了张卡出来给我,他说里面有二十万,是他这两年存的,现在归我了。

我就傻眼了,我问他啥意思。

他说:“没什么意思,非要有点意思的话,你就当我下聘了吧。”

我说:“你这是在学江北,打算买我?二十万,买十次?”

仔仔嫌弃地看我一眼,“谁闲的没事买个祖宗。不行你就当我借你的,旅馆该开开,女人吧,手里多少得攥着点钱或者什么东西,要不没有安全感。哥说的对不?”

仔仔说千金散去还复来,他的日子是怎么过怎么顺心的,他这些年跟着江北蹭吃蹭喝,还不被嫌弃,全靠仗义,他和江北,是一双袜子建立起来的感情。仔仔还说,他不愿意看我过得那么没有安全感。

我看着他,忽然觉得他今晚真帅真帅的,我说:“虎子,你也有这么爷们儿的时候。”

仔仔瞟我一眼,笑眯眯地说:“哥还有更爷们儿的时候,你想不想看看?”

我瞅着他笑,然后对他伸出拳头。仔仔懂我什么意思,我们俩平常商量事情不能达成一致的时候,就用剪刀石头布来解决,于是这次我出了剪刀,他出了布。我有个毛病,一划拳就下意识地出剪刀,仔仔今天明显故意让着我。

看着这个结果,我说:“我赢了,今晚跟你走。”

仔仔忽然倚着靠背“哈哈哈哈”豪迈地笑开,饶饶和江北齐刷刷转头,像看条疯狗一样谨慎地看着他。

我跟仔仔回家,进门关门,就站在门口,仔仔眨了眨眼睛问我:“你想好了?”

我把他给我的卡塞进他衬衫胸口的口袋里,笑着说:“你的钱我不要,但是人我要了。”

仔仔捧起我的脸,狠狠咬我的嘴唇。我不让着他,反口咬回去,我们俩跟两只疯狗一样,对着咬,咬啊咬啊的咬到了床上去,经历一番贴身殊死肉搏以后,和平了。

仔仔抱着我,扬起头来深深地呼了口长气,然后咧着嘴合不拢的笑。我纳闷,我说:“你笑什么。”

他翻身平躺下来,把我拽到怀里去,还是笑,他说:“我高兴。”

我就愣了一下。有时候性在感情中起到一个标杆的作用,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满城抱着我说,“早知道你会这么高兴,就不让你等这么久了。”

原来满城当时的感觉是这么幸福的,被一个人爱着的感觉。

我伸手抱住仔仔,他虽然没有那么精壮的身材,但也不至于肉肉的让人反感。他把我的手臂掖进被子里,轻声说:“你要是什么时候都这么乖就好了。”

我就掐他。

我打算从今天开始爱他,爱这个打算给我安全感的男人。我觉得非要找个人凑合一辈子,仔仔就非常地合适,因为他怕老婆,哈哈。

运气不好,我们俩抱了没多久,饶饶那边就打电话过来,说和江北一起车祸了,我们俩苦恼地穿好衣服杀过去,把两个烂醉的孩子弄回各自的家。

第二天我去药店买了两板事后药,塞给饶饶一板。

然后我妈给我打电话,我听着她还是很精神矍铄的,我妈跟我说,她好像没什么大毛病,就是误诊了,让我还是接着呆在外面挣钱吧,不用回去照顾她了。

我脑子一懵,十分无语惆怅地跟她说:“你这不是玩儿我吗?”

(作者:十年一信。睡懒觉,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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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时候,我当着老公的面把自己给了别人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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