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仔,什么破名儿,我还周渝民呢,我还F4呢。当鸭的果然没文化,起个花名儿还得学明星。其实仔仔这名儿是江北给起的,上大学的时候江北和仔仔一个宿舍,江北在宿舍里偷偷养了只狗,狗名儿叫仔仔,因为那时候江北觉得,那狗长毛长毛的,和周渝民当时的发型很像。后来狗死了,江北成天念叨,“仔仔啊,我的好兄弟,你怎么说没就没了。”
天天念叨念叨,把仔仔念叨烦了,仔仔就说:“不就是条狗,我也是你的好兄弟,我死了你要有这个念想我就知足了。”
“仔仔没了,谁每天早上给我刁袜子?”江北问。
仔仔含恨把自己新买的阿迪袜子送给了江北,命令江北以后不要再念叨那只破狗。
江北于是决定让仔仔代替曾经的仔仔,就这么仔仔仔仔地叫开了。他本名叫季虎。
初次见面,仔仔这孙子装逼,不吵不闹鞍前马后的,也不是刻意围着我打转,但是我一抬眼总是能看到他。也可能是他在这帮人中特别抢眼的原因?
有人问仔仔今天为啥看起来这么害羞,没人得到回答。
后来仔仔终于来跟我搭讪了,我好像已经做好了准备。他问我:“你上过大学?”
我抬眼瞅他,“嗯。”
“在哪儿上的?”他问。
我睁眼看着他,“怎么,我长的像你同学?”
他干笑,“就是有点眼熟。”
我也敷衍地笑笑,看见漂亮姑娘就眼熟这事太常见了,我看见帅哥也眼熟。
他说:“你哪儿人啊?”
“你哪儿人?”
“重庆。”
我就“哦”了一声,但并没打算告诉他,我也是重庆人。这世界太小了,万一我还和他是一个区一个巷的,我在W市做这个的事情被传回老家怎么办,所以我一般都不说自己是哪儿人。
但我看着仔仔的目光,他的眼睛里有种别样的真诚,这种真诚给我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好像我早就认识他了,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的,这种莫名的熟悉才提醒我,我们俩是老乡。
多神奇,我们在一个地方长大,然后各自辗转到另一个地方,然后又在异乡碰到,并且是同行。我会觉得很亲切,我说:“我叫瑶瑶。”
他说:“我知道。”
别人都喊了,他当然知道。他说:“我一看见你,就觉得你叫瑶瑶。”
“为什么?”
仔仔羞羞一笑,“不知道。”
我和仔仔相遇在红尘喧嚣中,但极致的吵闹会营造出一种别样的安静,那一天好像只有我们两个人,其它的都是不重要的背景。
头一天他很规矩,不摸也不碰,就是总看着我笑,发自内心的那种不可控制地笑。然后我看着他笑,那个傻样吧,我也跟着想笑。
仔仔对我可谓一见钟情,火速从其它人手里要了我的电话号码。他倒是也没急着联系我,就算联系了,也不会表现得特别殷勤,态度上是很有节奏的,先是从陌生人开始熟悉,然后一点点越走越近。
那年过年我回家,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收到仔仔给我发的信息。到处都在放鞭炮,我跑到厕所里去跟仔仔打电话,他说:“我去看你吧。”
我问:“你知道我在哪儿?”
他说:“你告诉我就知道了,就是西藏我也去。”
我笑,我说:“我在重庆,XX区。”
“什么?”
我扯着嗓子喊,“XX区!”
他也跟我喊,“操你妈你怎么不早说,我也在XX区!”
也许这算是我给仔仔的一个惊喜,虽然我本身并没有给他惊喜的打算,但此刻把他惊喜到了,我居然也觉得开心。
仔仔是个孝子,逢年过节,只要他妈一声招呼,他就赶回家来。所以过年的时候他在家并不奇怪,而我回家,只是我觉得,跟家里不能再这么僵下去了,我是回来求和的,虽然没什么效果。
挂了电话,我和仔仔纷纷火速出门,我们在附近的一个大广场碰面。这里过年这天会聚集很多年轻人来放烟花,我到的时候已经到处都是人,大电视上春晚响起永恒的《难忘今宵》,我在人流里穿梭,看到仔仔穿着红色光面的衣服,东张西望地寻找,那是我唯一正儿八经觉得他帅的时刻。
我就故意在人群里溜达,和他躲了那么会儿猫猫,他把我揪出来的时候,什么也不说,直接亲我的嘴巴。虽然之前我们也见过三回了,但是我小手都没让他拉过的,可是仔仔跟我接吻,我也没有反抗,可能是今天的气氛太好了。
亲完了,他咧着嘴看着我,我也冲他笑,我说:“你别误会啊,我就是不想让你太丢人。”
仔仔笑起来眼睛弯弯的,真跟明星似的。
广场里的年轻人散场以后,仔仔把我送回家,路上我们俩就是并着肩,始终保持礼貌的距离。当然路上仔仔会试着调戏我,可是我不太喜欢和人靠得太近,因为分开的时候会不舍得啊。
送我到楼下的时候,仔仔表现出十分的不舍,我知道他想干什么,可是这样就让我跟他开房,这事儿我坚决不干。
大年初一去亲戚家串门,有人会说:“瑶瑶现在这么漂亮啦。”我也就是笑笑,我今年二十三了,在我们这种小地方就该张罗亲事了,他们也不知道我在外面干什么,只知道挣的挺多,人家觉得我是个有出息的姑娘,可能不会这么着急结婚,所以我也省了被拖出去相亲的烦恼。
我和仔仔出去玩儿,游乐场里玩儿各种极限运动,我感觉仔仔这个人一身的激情与活力啊,像打了鸡血一样,怎么消耗都消耗不光的,我们俩每天都玩得很疯,吃的也是大麻大辣,那几天形容起来,就一个字:爽。
爽了几天,我因为家中的气氛始终压抑,留了点钱默默地滚回了W市。然后给林晓饶介绍了个兼职,然后搬出了自己的小家,和陶文靖以及林晓饶一起租了个三室一厅的房子。
仔仔回来以后,我们就还是保持着之前的那种联系,打打电话,其实也没空总出去一起吃饭。他住在市中区,我这边要稍微远那么一点,而且我也不是不知道,仔仔这个人很花,W市,满世界都能碰到和他好过的姑娘。
我早就换了电话号码,刘祯除了给我发邮件以外,是没办法联系我的。满城连我的邮箱和QQ号都不知道,更不可能联系我。
再见满城,是过年不久的事情。我仍然在夜总会坐台,对这种生活早就不痛不痒成为习惯。满城带着一帮人一起过来找小姐,年龄都比他大,应该是非富即贵的,估计是在谈生意之类的。
(好,那就一天一次,今天的已经更完了,不墨迹了,以后都一天一次,每天早上九点半,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不能更太多的事情,大家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也不废话了。楼主在自己能保证的范围内,尽量让大家看得舒服点,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