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明天吧。我回去还得收拾收拾,拿些必备的东西。”女孩子嘛,难免要带些化妆品之类的,而且,易小薄算着日子,也快到生理期了,也应到了随身携带卫生巾的时候了。但是,易小薄对他,没有任何芥蒂之心,即便他们认识了,仅仅不足两个小时。有的,只是一份庆幸——庆幸自己,终于找到了这双眼睛。
大概,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如此——不是你一眼看到了一个人,然后爱上了他;而是你找到了那个你爱了很久的人。易小薄很深地爱过那双眼睛,爱了整整十个年头。、
从2002年,到2012年。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样的寻觅,是易小薄的酸楚,也是她,不可名状的骄傲。
(二)
其实,有些时候,人是非常奇怪的。
比如,你问一个北漂的人,你爱北京吗?他会缄默不语。但是,他会离开北京吗?当然不会。因为,还有梦想。
再比如,你问易小薄,你喜欢学生会吗?她会冷冷一笑,然后摇头否认,但是,你让她放弃竞选,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她要证明自己。
在大学,能够进入学生会,就是证明自己的一个重要方式。
其实,人并不奇怪,只不过,人很虚荣,人很心高。人生,是一场虚妄的旅途,功业与理想,光荣与爱情,无论如何,寻找,终究是生命的主题。
2009年,那一年的易小薄大一。那一年,她以泪洗面地来到大学校园。那一年,她第一次经历了人生的调剂。在此之前,她一直准备再来一年,决战高四。
和所有对于大学生活一无所知的人一样,易小薄,对于学生会,也充满了向往。
那时候,她只是想找一个虚名,却一不小心,找到了那双眼睛。
从2002,到2009,传说中的七年之痒,自始至终只有易小薄一个人。
还有,一双眼睛。
易小薄第一眼见看到方志恒的时候,是在十月的国庆晚会上,那是她作为学生会成员,与其他学生会成员第一次见面。那是她,第一次见到方志恒。有些发乱的头发,一副略显文气的眼镜,透过眼镜,他依旧可以看到,他的眼睛。
只是,他还太小,竟然比易小薄小了八天,这短短的八天,仿若一条长长才天堑,把他们深深地隔开——易小薄的不冷不热,终究让这个小男孩两周之后成了部里另外一个女生的男朋友。当他们在例会上彼此心照不宣地挤眉弄眼时,小薄,在这个小弟弟的世界里,乖乖地逃跑了。这一跑,就是三年,其实,中间发生了什么,小薄不知道。
她太骄傲了,骄傲得,连一个旁敲侧击,甚至装模作样地嘘寒问暖的机会都没有留给自己。拉黑QQ,删了电话,这个人,在小薄的世界里也就消失了。直至2012年,那是,方志恒将要毕业的一年。是的 ,他的学制,只有三年。
公道地讲,易小薄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子,他从高中就和男生交往,那时候,就有男生帮他打水,陪他吃饭,还有一个男生,都已经分开,依旧对她念念不忘,在她大一那年的暑假,专程把家里种的桃子送到她家,让她尝鲜。到了大学,更是变本加厉,一发不可收拾。时常飞着媚眼,画着烟熏妆,厚厚的嘴唇总会涂抹上最魅惑的口红的颜色,就像那些一直讨爱的艳星,还有一年四季只会变换厚度,却不会变化风格的黑丝与超短裙。济南的风真大,待到那时,她还会试图压一下裙角。可是,其间的挑逗竟是那样地明目张胆,飞扬跋扈,仿若要让众生神魂颠倒的架势。小薄一直坚信:骚,是一个女人最大的资本。所以,她要使出浑身解数,去骚首弄姿,卖弄风*。不错,她就是那个一骚到底的女子。实在耐不住寂寞,装模作样地谈一场,但是,她从未对他们,动过真心。
何必太认真呢?婚姻都只是一场合法的**,更何况是恋爱?
但是,易小薄从来没有破处。她不想,因为自己只图一时之快,酿成自己一生的遗憾——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倘若,没有文学,爱情,近乎是她生命的全部!她要完美的爱情!
爱情!爱情!那可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等待,一场天作之合
希冀,终可以惊魂三千里
直至最后
只拼个懂得
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
因为慈悲
所以温暖
温暖得
苍凉
这就是那时候,易小薄心中的爱情。
两人进了教室,章雨泽很是聪明,马上就从门口的位子火速坐到了易小薄的旁边,看看她,看看她桌上的笔记。
“你是学什么的啊?”
“文学。中国文学。”其实,易小薄本科时学英语的,但她不喜欢这么说,她爱文学,她要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研究生,爱得如醉如痴,无怨无悔。她说过的,她要许中国文学,一世情缘。”她还记得大一那年,她参加了一个英语演讲比赛,那时候,她的老师告诉她,英语的发音是靠后的,她的声音应该往后一些。她扑闪扑闪着眼睛,说道:“不,我不是英语专业的学生,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汉语的发音是靠前的。”那一刻,她的眼睛里,有湿湿的东西。
“那你的桌子上怎么还有微积分啊?”
“这是我给同学占位子用的,不是我的。”易小薄扑闪扑闪自己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她一直坚信,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倾慕她,很大的程度上,是喜欢她那双明亮的眼睛。
“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你有什么不会的,就问吧。”他眼神指着那本微积分,很显然,误会了易小薄的意思。
“我又不考数学,不是问这个。”
“哦,对,那是什么?”
“没什么,嘿嘿。”易小薄不再问了,但通过刚才的一幕,她知道,这个男孩子,对于自己的数学,是尤其自信的。那有什么不好,长于数学的男孩子,没有木讷,指定是机灵的。
是的,她的雨泽哥哥,是个足够机灵的小伙子。
第二天中午,他们一起吃了饭,晚上,她去了他同学的住处。那一晚,她拘谨地躺在他的腋窝下,一动不敢动,双腿闭得紧紧的,生怕自己的一个放松在对方眼里变成轻浮。她怕!她不要!
大抵,是她看得太重!仅仅一天,他,就变成了她的近乎整个世界。
她的左手紧紧地握着手机,另一支,无处安放。他问:“是准备随时拨打110吗?”
其实,他怎么知道,她的紧张与担心。她真怕自己按耐不住,一下子穿过道德的界限,划破那层薄薄的遮羞布,握起他的要害。一只手的力量,对于易小薄而言,还是理智可以控制的。倘若是两只,就真的不好说了。
但想入非非的章雨泽,早已退去的自己的内裤。被窝里的他,是全裸的。四目相对,易小薄更确定,他就是和她天作之合的那一个——
她是从来不喜欢那种阳光明媚的大男生,她喜欢近乎于性感甚至堕落之间的男人。眼睛不要太大,太小了,容易忽略,太大了,也很容易空洞。那双眼睛,眼神应该深邃,一半是忧郁,像海水般,糅合了孤独、颓废和迷惘;一半却是激情,熊熊燃烧着蛊惑人心的火焰,把你灼伤,让你恨不能张开透明的双翅,扑向这发出诱惑暗号的火焰。他也会拥有软绵的声音,懒散的呼吸,以及骨子里透出的,薄醉时的倦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