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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世界上总会存在着这样的一个群体:他们喜欢折腾,喜欢新鲜事物,对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什么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都想去尝试一下,非得把自己弄得人仰马翻了才肯善罢甘休。他们未必考虑过这样做的意义何在,或许他们觉得根本就没有考虑的必要。因为那只不过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自然的召唤而已。早在五、六十年代的西方国家,就出现过这么一群年轻人。他们为了探索个人自由,抵抗庸俗、荒谬的社会现象,怀着一种亢奋而筋疲力竭的状态四处奔波。向当时难以捉摸的叛逆精神发出战斗号召。以凯鲁亚克与金斯伯格为首的一群疯狂的嬉皮士被冠之以“垮掉一代”的称号。他们为了寻求本真的自我,不惜“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歇斯底里”地在路上四处流浪。他们亲自看到“这一代最聪明的头脑毁于疯狂……”

中国虽然是一个以传统、保守、含蓄自居的民族,人们从小就被灌输一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安守本分的乖孩子的理念。古代更是讲求三从四德仁义礼教,父母最大的愿望就是培养一个亦步亦趋做人,稳稳当当攀升的理想后代。然而到了如今,由于长期受到西方自由文化思想的冲击,尤其在八九零后人群中,逐渐也派生出了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不安于现状,开始尝试摆脱一些传统的束缚与羁绊,在梦想与现实的风口浪尖徘徊挣扎。他们往往走过很多地方,感受了许多不同的人生经历。本人曾经也处在那样一个骚动的年龄,也曾感受过那份激荡与迷茫。特别是那段难忘的北漂岁月,不管是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感,都值得我去缅怀与回味。

谈不上什么收获与感悟,只是用杂乱的文字记录那些曾有过的过兴奋、喜悦、颓废与惆怅。

【大致经历:临时工、外送员、流浪歌手、群众演员、替身、工地、表演团……】

第一次遇到阿狼是在上海。那个时候我刚刚结束了医院里那场可怕的实习,跟着两个臭味相投的家伙满世界乱跑,简直就像几只无头苍蝇似的从一个城市蹿到另一个城市。我们给自己制定了一个疯狂的漂泊计划,三年之内走遍中国主要的省会城市。当然我们并不是单纯的去旅游,千万不要误会。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必须踏实而辛劳地工作一段时间,以挣取那点儿可怜的路费。我们什么都干,临时搬运工、推销员、或是在小餐馆里切葱花。我们十分迷恋那种陌生而新鲜的感觉,喜欢像一条流浪狗似的走在那些陌生的街头,那样内心会感到无比的宁静与悠然,那种感觉非常奇妙。

有时候我们也为这种行为感到羞愧,因为身边的人貌似都在努力奋斗自己的将来,而我们却在肆意的浪费光阴。不过好在我们都是属于那种没心没肺的人,短暂的自责之后,就把这些莫名其妙的理念丢在脑后。

后来我们在上海认识了阿狼,我们才认为自己还算正常的了,因为阿狼比我们三个人加起来还要疯!他是个标准的流浪歌手,留着长长的卷发,就像杰克逊的夸张造型,深邃的眸子里时刻迸发出激情,并且时不时会从嘴里蹦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语。比如他在欣赏东方明珠塔的夜景的时候会突然冒出一句“生活,太他妈形而上”之类。他用一年的时间几乎就走遍了全国,并且他说还想去故地重游一次,我们听了这话惊讶得简直想揍他狗日的几拳。

那个时候我们共同挤在城隍庙附近的一栋破旧而古朴的小木楼里。那里纯粹就是一个放大数倍并且摇摇欲坠的鸽子笼,然而我们住在里面却自得其乐。我的另外两个哥们儿,一个是学体育专业的小野(我们喜欢喊他小野君,或者野猪),跟我是同乡,也是从小一起的玩伴。还有一个是学商贸外语的老齐,老家是湖北的,大概是在读书的时候一起合租房子认识的。我们几个虽然学的是不同专业,然而聚在一起却是相当的投缘,有很多共同的兴趣和话题。他两比我先毕业,一年里换了差不多七十几份工作,后来终于失去耐心,轮番对我进行游说,灌输毕业即失业的哲学思想,要我跟着他们一起出去“勇闯天下,开阔视野”

我们几个聚在上海的时候,每天晚上听着阿狼激情澎湃的演唱喝着啤酒谈天说地,从俄罗斯的核潜艇聊到泰国人妖,再从岳不群的性能力聊到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就这些扯淡的话题有时可以聊个通宵,然后第二天摇摇欲坠地跑到成都路杂货市场去当搬运工。后来我缠着阿狼教我弹吉他,我以后打算跟着他混,老实说我太佩服这个家伙了,他的吉他弹奏简直就是一流的水准,这朵奇葩!

过了没多久我就和阿狼勉强搞了个二人组合,我们时常在金色的夕阳里对着滔滔黄浦江水撕心裂肺地惨叫,仿佛在控诉着浪里浮沉的悲喜煎熬——

我们的青春/入戏太深/明知有太多的不可能/生活的舞台/需要燃烧的激情/未知的旅程/等待着我们去航行……

突然有一天阿狼说想去西藏寻找一下创作灵感,顺便去研究一下传说中的藏羚羊。他叫我在这里坚守阵地,过一阵他还要回来继续江边演唱。结果这个家伙一去不返音讯全无,我疑心他是不是因为高原反应晕倒在某个陡峭的悬崖边,于是只好在心里为他祈祷,愿活佛保佑他还能完整地走出那片古老而神秘的高原。

我本来想让小野和老齐陪我一起去西藏打探一下阿狼的踪迹,顺便领略一下高原风光。但他们认为那个杂 种实在有点疯过头了,跟着他迟早会变成疯子。我们也突然意识到整天这样跑来跑去的确是有点乏味,于是打算先分开一阵,各奔东西,等有了好消息再联络。结果老齐去了北京,说是要去感受一下真正的传统文化,因为上海已经完全被西化了。而小野去了武汉,他不知道从哪里了解到一个“振奋人心”的信息,说在武汉能学到一种可以在废水里面提炼出银子的神奇技术,他打算去探索一下那个未知的领域。而我只能继续留在上海,等一等看有没有阿狼的消息。

没过多久,老齐就从北京打来电话,他一再坚持要我过去。他在电话里兴奋地向我描述了故宫的壮观、长城的雄伟以及胡同的幽深。叫我一定不要放过这座城市,他说他身上还有一笔钱,足够我们两坐地铁游遍北京城!

于是我抓紧时间在上海游览了几个之前一直很向往的地方,几乎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积蓄。然后用仅剩的一点钱买了一张去北京的慢车票,在那个火热的七月里,打算去做一次江湖中谈之色变的“北漂一族”。

纠结的青春,就好比一趟最慢的火车,一路上走走停停,因为它必须得为高速列车让道。此乃命中注定之事,让你别无选择!

这便是我坐在这趟慢得惊人的火车上联想到我那可悲的命运而引发的一通感慨。我把它称之为“廉价的速度”。 一如我们那走走停停的旅行,简直贴切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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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一起疯狂过的北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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