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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发工资,工头发了我一千五百元,我心里美得要命。心想,要是早几年就来工地的话,没准我现在就成了工头。晚上我早早地跑回来。我计划好了,我先带花雪去吃一次牛排,再带她到外滩浪漫一下,然后当着外滩几千对郎情妾意的面,郑重地求爱。对了,还得去买一枝玫瑰。

一切准备妥当后,我连奔带跑地回到家。打开家门时,我觉得有点不一样。也许心情好了都这样吧。我没去多想,就躺在床上等着花雪回来。

这一等就等到了七点。我想了一下,拨了花雪的手机,手机关机,大概没电了。我百无聊赖,就在屋子里转了圈。越转越害怕,该不会是子寒来了吧?这么一想,我的脚步就慢了下来。这时,我突然发现花雪摆在书桌上的一些化妆品不见了。我忙打开衣柜,花雪的衣服也不见了,在我的衣服上面有一张纸条:“阿诺,谢谢你收留了我这么多天。我的钱攒够了。有缘再见。保重。”

伤心总是难免的,发疯去找我是不会的。

花雪和阿弦都是大学生,而且是同一个学校出来的,因此分手的方式也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我很嚣张地自问:“不就是分手吗?分手肯定会伤心的,有能耐你难过上一个星期,哭上一个月?”我没有那么大的能耐,眼泪也吝啬地很,只在喝多了啤酒的情况下才勉强分解一些好散散盐分。伤心也厌倦我了,耐着性子陪了我两天就溜得不见踪影。

用青春赌明天,花雪赌得真是彻底。她是一个赌博高手,在她眼里,所有的一切都是筹码,没有贵贱只有大小。我得感谢索方,他给我留下了一个住处,虽说是租的,但是也足够让花雪用清白之身来换取了。等价交换,以物易物,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想通了这一点,心里却并没有平衡,只好多饮了几天啤酒以此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

当我开始心疼酒钱的时候,我知道这段感情结束了,至少暂时是结束了。

好吧,该干点正事了。赚钱,赚钱,钱,你现在也是我的亲爹。

工头见我这么快就明白了生活的真谛,他开心地大失老板风度。花雪在的时候,他提醒我不要纵情声色。花雪走了后,他高兴地手舞足蹈。后来,谷枫不知怎么摸到了工地,还对我毫不顾忌地亲亲热热。工头见了,目光中的严厉象绝世宝剑一样刺得我胆怯,而谷枫更是吓得再也不敢登门。

工头是越来越信任我了,他每天不辞辛苦地对我言传身教,希望有一日我能继承他的衣钵,并且发扬光大。我分得出好歹,比以往也更为卖力。花雪和阿弦的离开,让我再一次体会到金钱的重要性,工头停在门口的白色广本,则更是直接酝酿了我的铜臭飘香。

我跟着工头巡视工地,寻找市场,讨价还价,自我认为越来越感悟了市侩的微妙,越来越领略了奸诈的兴奋。工头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授业解惑的劲头倍足,连我请假回家几天都要生好一会的气。

不过,我还是回了一趟家。毕业虽说才两个多月,但是我离家已一年多了。工头对我骂归骂,上车前,他还是提着两瓶洋河大曲赶来了。他对我说:“阿诺,拿钱了,也该买点东西孝敬父母了。”我忙非常逼真地推辞了一下。工头眼一瞪“你还给我来这一招。”我嘻嘻哈哈地就收下了。工头的为人很好,如果他的学历能再高一些的话,那今日的地产界,恐怕就轮不到潘石屹、王石之流在跳梁了。我有点替工头惋惜,可一转念马上又否定了自己。学历有什么用吗?可以搬砖时让仓鼠少笑话几句?可以嫖娼时让丨警丨察少罚点钱?

父母见我回家,很是高兴,不停地给前来看我的邻居让座倒茶。老爸更是开心坏了,把那两瓶洋河大曲摆在桌子正中,来一个人就费尽心思的把人家的目光往桌上引,把人家的话题往酒上绕。当客人终于明白了老爸的所指,夸张地恭维几句后,老爸的双眼就眯成了条缝,先还很低调地说:“没啥,孩子的老板买的”再后来就有些吹牛了,“老板很看中孩子,如果他有女儿的话,一准嫁给孩子。”我在边上听了忙责怪,“爸,你别瞎说。”“看,还害羞了。哈哈。”客人和爸爸笑得那个欢畅。

在家的那几天,我和以前的玩伴喝了几次酒。本来还打算去看望一下以前的老师,后来一想他们肯定早把我这个三流的学生给忘记了,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我专门去看了一下其华,我一直当做大哥的人。

当我来到其华家时,我看见曾经的英雄——其华大哥,光着脑袋,穿着一件白大褂,正挥汗如雨地在揉面,边上一个泥塑的大炉子烘烤得空气都变了形。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华一直是我的偶象,我一直认为,他就是古代身着一袭白色长衫,腰挎三尺青锋的才俊侠客化身。其华长着一张足可以迷倒所有女孩子的脸,那是连男人看了都会心动的精致的脸。开始的时候,我生拉硬扯了个明星帅哥给他做对比,觉得他神似毛宁。后来日本电影看多了,我才猛然发现,其华就是木村拓哉的高大中国版。

其华虽长得龙章凤质,却无一般帅哥美男的奶油做作。当他以三百六十度旋转踢,帮我打发了三个敲诈我的小流氓时,我庆幸无比,幸亏我是男儿身,否则我一定会因为对他爱得死去活来,而被别的女生打得头破血流。

老早我就知道了有其华这么一号人物,但是因为我们是村前村后,所以一直就没有什么往来,直到我上了初一,他拔腿相助,我们才算正式认识。从那后,我就成了其华的小跟班,再然后我就介绍自己的好朋友大强认识了其华。

现在回想起来,跟着其华的那段日子,也许为多数人所不屑,但我和大强一直认为那是我们最为意气风发的一段时间。说起来其华虽然也算半个在社会上混的人,但是做事很有自己的分寸。所以,父母虽然知道我们跟着其华游手好闲,也没有过多地干涉。

我们整天叨着一根香烟,留着半长不短的头发在校园里晃来晃去。实在闲得无聊了,我们就跑到别的学校去找人打架。有的时候打架还蛮正规地,象公司投标一样,有着邀约赴约的说法。有的时候就纯粹是吃饱了撑的,不问清红皂白乱打一气。跟着其华,坏处是大家都明白的,好处则是我和大强每天以电视为导师,或者就去街头买本两分钱的武林秘传什么的,一板一眼的强了身健了体。我们一直都憧憬着能象其华一样,在某个人多的地方来个旋转踢或者前空翻后空翻什么的。这个愿望,几年后大强实现了。并且相对于其华的潇洒来说,大强的表现简直就是惊艳。

其华高我们两届,他高一上了一半就辍学去南方打工。其华走了半年,愣头青的大强不服别的大哥的招呼,一直想找个机会秀秀他苦练多年的绝技。但那个时候,良民们要么上学,要么赚钱,没人看他耍猴。就在他已心灰意懒的时候,上天开始垂青了。在一次买水果吃时,大强和卖水果的一言不和,就操起人家摊上的水果刀转着圈的比划起来。卖水果的一看大强拿刀吓了一跳,后来看大强只是拿着瞎挥舞,内心就咬定大强不敢砍他,大胆地用语言挤兑起了大强。大强本意也是吓唬人家一下,没想到被人识穿,一激动就过了把侠客的瘾。

既然捅了那就捅了吧,大强也不是特别的害怕,大不了赔点钱好了。我也和大强一般心思。谁知道最后大强不仅赔了钱,还赔了一年的青春,免费地在高墙里待了一年。大强进去后,我安分守己了好多,心里也渐渐明白混黑社会前途渺茫。《古惑仔》那是香港特区的,《少年犯》才是我们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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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救赎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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