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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想来都来了,还有什么不敢见的呢?于倩也不是故意的,人家也是为我好,再说了,这样的机会能有几次?也许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为了能和曾跃在一起,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要走一趟的,更何况这只是一个温柔乡,只是一个我不想见到的人。

进了门,我就觉得包箱里面的灯光很暗,也许是外面太亮了,我的眼睛一时感到不适应,于倩拉着我的手,来到一条长沙发上,那里坐着两三个男人,有一个女孩依在一个男人的怀里,正在拿着话筒唱歌。不见周 良 宇和他的未婚妻,估计在舞池跳舞去了,我扫了一下在舞池里漫舞的两对舞伴,见到了有一对贴得特别近,男的身影有些像周 良宇,心里再次涌出了一丝酸楚。

于倩俯道在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耳边耳语了几句,那个男人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点点头,她就拉着我朝另一条沙发上坐去,给我打开了一听蓝带啤酒。

我摇摇头表示自己不会喝,于倩凑到我耳边说道,随意就行,可别说不会喝,谁也不知道你喝了多少。呆会去给我叔叔敬个酒,就是刚才我和他说话那位。

我只好点了点头。过了一会,我的眼睛才适应了包厢内的光线,这是一间豪华型包厢,里面的灯光虽然开得很幽暗,但借着电视屏幕一闪一闪的亮光,我还是能把它分辨清楚,里面大件的东西也不多,也就是沙发、茶几、空调、热水器什么的,和别的歌舞厅也没啥两样,只是空间比较大,装修很华丽,一旁还连着一个半大的舞池。

没有太多时间打量室内的摆设,我开始观察自己对面的高官,常务副市长于志远,我发现他也在用眼睛的余光打量着我,后来他和我说,自我只入包厢的那一刻起,他的眼光就没离开过我,因为我太像一个人了。我问他像谁,他总是装聋作哑,淡然的一笑了之。

也许我和他之间的恩恩怨怨,是偶然,也是必然。因为那是我们的宿命,这天地间那么宽大,却偏偏让我们于茫茫人海之中相遇。

一曲歌唱完了,周 良宇拥着他的未婚妻走了过来,我一直盯着他看,可是他看也没看到我在场,直接朝于志远那里去敬酒去了。我打量了一下他的未婚妻,是个胖乎乎的女孩子,短头发,圆脸,身上穿着一身黑衣也没能把她粗壮的大腿和突出的小肚腩隐匿,反而觉得她混身散发着一层油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就要嫁给自己的初恋情人了,我的心里感到不舒服,因此看她不顺眼,总之我觉得,要不是她显赫的家庭背景,周 良宇是不会和她结婚的。他和我谈恋爱的时候曾经对我说过,他不喜欢胖女孩,只要一想到她们肚子上的肥肉,他连吃饭的味口也没有了,更别提做*爱的情趣了。

而现在,为了他的前程,他早已将自己的喜恶放在一边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成熟了,知道爱情当不了饭吃,当初我和他爱得死去活来,一毕业,还不是各分东西。而从另一个层面去看他,他的确是于倩说的那样,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根本就不值得我再为他伤心。

这样想着,我就拿曾跃对我的好来和周 良宇暗暗比较,还是觉得现在的生活令我感到满意,尽管我们还分居两地,但彼此依恋着对方,情意浓浓,这有什么不好呢。我忽然想在他面前表现一下自己,让他看到失去我是多么大的损失,以报他当初无情的抛弃我的那一剑之仇。

周 良宇敬过酒,就要拉着未婚妻去点歌。这个时候,我站了起来,拿着啤酒去给于志远敬酒,周 良宇蓦然见到我在这里,脸上的肌肉僵了一下,旋即就向我展露出了一个微笑,艳艳,你好,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哼,艳艳,当着未婚妻的面还敢叫我艳艳,也不怕人家过后收拾他。艳艳也是他现在能叫的?我没有理他,只盯着他未婚妻的脸看,妩媚一笑,自我介绍道,我是余艳艳,周 良宇的大学同学,听说你们快结婚了,在此先恭贺新禧。

市长千金爽约一笑,说道,谢谢,谢谢你的祝福。到时候一定来喝喜酒啊。

没想到她笑起来还挺好看的,两颗小虎牙闪着白光,眼里迷漫着无边的幸福,那曾经是我在周 良宇身边时常带的迷离眼神,而此刻早已经不属于我了,我心里再次涌出了醋意,旋即又感到了自己的悲哀。唉,我也已结婚了,还有必要和她争吗?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了,还是先办正事吧,这些儿女情长的烦恼丝,缠在心头,除了徒生烦忧,还能带来什么。但市长千金的这一个微笑却意外的打动了我,让我把刚才想要报一剑之仇的心思给打消了。

后来当我和吴佩佩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她才说,其实她知道我和周良宇的过去,那一晚,她早就聪明的猜出我的心事,不想让我和周良宇有什么不悦快的冲突,才表现得很天真单纯。我暗暗佩服她的个人修养,也许只有在她那样的家庭环境里才能培养出她察言观色的本领吧,而我这样出生平民之家的人,哪里会有这样的领悟呢?

我隐藏着自己的心事,从周 良宇和吴佩佩的身边擦过,来到了于志远的身边,举着手里的啤酒,尽量保持着最甜美的笑容,鼓起勇气对他说道,于市长,我到是倩倩的同学,冒昧前来打扰,请容我敬您一杯酒。

平时我在学校没有接触过什么大领导,最多就是和校长什么的在一起吃过饭,也不会说什么祝酒词,只好如实的把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了。

也许是因为于倩的关系,于志远没有摆什么大架子,和我碰了碰杯,喝了一口酒,然后很和谒的问了我的名字和工作情况,就没说什么话了。我也找不到什么话和他说,刚想退回来,转过头见于倩在向我打手势,意思是让我请于志远跳舞。

我想想这也是个极好的机会,说不定在舞池里更好提出我的要求,就把手里的啤酒往桌上一放,很优雅的做了个请的姿势,对于志远说道,于市长,我能不能请您跳个舞?

没想到他欣然前往,在舞池里,当我把手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感觉到他的掌心很温热,厚厚的,很有质感,不像曾跃的手,细长而精瘦,灵活却缺少温度。

他的右手轻轻捏着我的纤纤细指,左手揽着我细软的腰身,脚步随着乐拍移动着,带着我慢慢的舞了起来。舞池太小,我们只能迈着细碎的步子,我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但凭着女人有直觉,我知道他一直在盯着我看。

他身上散发着成熟男子的味道,很好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在家里没有和曾跃尽兴还是因为在这里碰到了初恋情人,现在如此靠近一个男人让我感觉有些兴奋和紧张。

他好像也察觉到了我的紧张,就附在我的耳边问我,小余,你是不是经常跳舞啊?你跳得很好,很有乐感。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我的确是很喜欢跳舞,我和周 良宇在M大读书的时候,除了到图书馆,就是喜欢到学校的大舞厅去跳舞。那个时候的歌舞厅不像现在这样,而是完全开放的,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在一起跳舞。我和周 良宇是最佳的舞伴,每次我们一入舞池,都会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周 良宇那时候虽然稚嫩,但因为长相出众,一米八的个头,飘逸的头发,酷似郭富城的脸,在学校里受到众多女生的吹捧。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看上我的,因为我不是那么好动,就喜欢安静的在图书馆里看书,当他向我伸出爱情的橄榄枝时,我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和周良宇好上之后,很长时间我都受到M大女生的妒嫉和排斥,但也正因为如此,更激发我的斗志,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挽着他的手出现在学校里的各个公众场合。那个时候,我觉得和他在一起,真的很风光。后来他当上了校学生会的副主席,又经常带着我参加一些活动,让我的虚荣心感到了极大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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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高官当小三的日子(高官情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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