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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悄悄地爬起来,蹑手蹑脚套上牛仔裤,爬到了套房的门边,仅有几步之遥,顷刻即至。房间里面除了鼾声,竟一无所闻。我的手已经触到了那仅仅是和门框贴合在一起的房门。我想,悄悄把它打开,把偷偷把余悦叫出来,向她倾诉,向她说I辣舞幼!因为I辣舞幼,所以,才死皮赖脸在这里,才卑鄙无耻的利用了白雯妍,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的卑鄙。但我的手却不争气的伸不出去,那个距离触手可及,仅仅是0.01毫米的距离。我忽然觉得自己是那样的怯懦不堪,我竟不敢把门打开。只好作罢,慢慢退回到白雯妍身边。

脱掉衣服,寂寞的回忆这一天的所为,竟然比梦境还要离奇。

白雯妍穿衣服的时候,把我惊醒,天已经亮了,酒精的作用还未散去,大脑依然昏昏沉沉,头疼欲裂。

见我醒了,她说:“我有事儿,先要走了,他们还在睡,等他们醒了替我跟悦悦说一声”。

我说:“等我穿上衣服,我们一起出去,吃点饭你再走”。

她说:“不了,真有事儿”,说完向门口走去。

刚到门口,又折了回来说:“昨天的事情,不要和别人说好吗”?

我明白什么事情,冲着她笑:“放心,我从来不和别人说这种事儿,我只是干”。

她脸绯红,眼圈忽然红了,说:“别闹了,我们就到今天为止,是我情愿的,不会怪你,你也忘了这件事情,行吗”!

我怔了一怔,说:“为什么”?

她说:“不为什么,以后,我也不想再见你了”。

说完,快步走到门边,开了门,走了出去。就这样走了,就这样离去。

我听着她的脚步声由近及远渐渐隐没在走廊深处,心似乎也随着她的脚步声跳动。好像一阵风,好像一个梦,身上还残留着她身体淡淡的香气,怀里仿佛还有着她的余温。

八戒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看着我发愣,问我醒酒了吗?

我想,我的脸变得绝对比川剧版德华还快,痛心疾首的说:“八戒,爱慕扫瑞你呀,我昨天喝彪了,你也知道我喝多了爱好胡说八道,不可自控”,然后忏悔般的长出一口气,自己转转脖子摇摇头,好像惭愧的无地自容。

八戒说:“老大,我要批评你,你喝多了酒,就变了样儿,以后少喝点,别的事儿倒没什么,身体重要啊”。

我用手指指里面,小声问他:“怎么样了”。

他说:“没什么事儿,哄哄就行,然后抬高声音又说,怎么白雯妍走啦,干什么去了”?

我说:“有事先走了,要我和你们说一声”。

他看着被子和枕头,同床共枕的痕迹犹在,不怀好意的冲我笑了。

我说:“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什么都没干”。

他笑得越来越邪恶,说:“我相信,我相信,什么都没干,行了吧”。

我从三王府酒店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飘起了雪。

雪花夹杂着细碎的冰屑从阴暗的天空簌簌而下,时而被尖利的寒风重新抛回高处,似是还留恋着天空曾经的温情;时而又被卷向远方,似乎是要诀别天空现在的冷酷;最后,终于落在地上。地面还残存着秋天的余温,徒劳的耗费着最后一丝丝仅有的热情,妄想把雪花和冰屑温暖成水,怎奈又无力抵挡那咄咄逼人的寒风,只好绝望的看着在自己身上被慢慢结出一层薄薄的冰,而冰也仿佛在向地面无情的通告:冬天来了。

在我离开三王府酒店打车回家,心里还念念不忘余悦,恋恋不舍白雯妍的同时,有个女人正躲在家里,悲喜交加的看着韩剧。这个女人,就是我的妻子,罗兰。

罗兰小时候的名字,原叫罗纳兰。因为她的爸爸钟爱兰花,喜慕兰花的高洁,又因晚婚,三十五岁那年才有了她,所以,就取了纳兰这个名字。纳,这个字,既有收到、也有享受的含义。不言而喻,取这名字既是欣喜收到上天赐予的高洁兰花,也寄望于以后享受无尽的父女之爱。

可惜,罗兰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盛情深意,自己很不喜欢这个名字。高中时代办身份证的时候,坚持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罗兰;罗兰这个名字不但容易记忆,而且极其富有浪漫主义的诗意。这也是多年以来,在她和父亲之间不断地家庭斗争之中,取得的唯一胜利。虽然她自作主张的改变了身份上的社会名字,但是却无力改变父母自小以来一直对她的家庭昵称——纳纳。直到我见到她的父母的那一天,才知道,她竟然还有个闺名。

妻子这个职务,在中国称谓很多,通常不把自己当成一回事儿的人,不管在哪,都把妻子叫老婆;老婆这个叫法,好像是产蛋的母鸡,虽然听上去通俗草根,很是不雅,但亲切实际,是家庭生活的必须。自我感觉有些身份的男人,在见得光的场合,都称妻子为太太;尊重自家女人的同时,无疑也尊重了自己,借“太太”之名间接地肯定了“成功人士”的地位;太,这个字的解释,既有“过分”也有“极大”的含义;如果妻子称了太太,就是“过分的极大”,而中国人眼里 “过分的极大”一般都是指神仙或者祖宗,比如:太上老君、太祖太宗,必须要立个牌位,虔诚的供奉起来。做为太太的女人,身兼数职,既要做太上老君还得做太祖太宗;虽然得到的尊崇无以复加,但得到的宠爱未必很足。尽管这样,还是有些母鸡期盼着有朝一日,登上梧桐枝头升级成凤凰,涅槃成太太,化作高高在上的象征。

在最初,我对和妻子罗兰的爱,就是餐桌上那盘最可口的菜,两个人都爱吃,而我却不愿去吃,希望多一些给她。罗兰也自然明白,她吃的不是菜,而是爱。并且一直以为,我能给予女人的一切之爱,也就如同这盘菜,必须是专宠于她,所以幸福地无比彻底。我也认为,只有罗兰开心,自己才会觉得快乐。所以,当两个人已经吃饱时,那个菜却还没吃完,于是这剩下的爱,大多会浪费……

我认识妻子罗兰的时候,她正在理工学院读大一。而我那时,是纯粹的三无人员:工作,刚丢不久;学历,根本没有;钱,这个~~~~连工作都没有还提啥钱?所谓的车子和房子就算是在我的梦里,也TMD表现的极其小气,有着怕被我看到的吝啬,躲得无影无踪。

那年好像是1997年初,身为无业游民的我,每天混迹于理工大学那样的高等学府。在象牙塔里混的如鱼得水,和大学生们一道好好学习,天天恋爱。无论是站在理论和事实角度上看,我也算是上了大学;并不像有些童鞋,交了学费,苦读几年之后,才突然顿悟,自己竟TMD被大学给上了;而我显然没有那样的苦恼,不但省了学费,还不太见外的上了大学里的几只美羊羊。毫无天理的占了大学的便宜,尤其严重的是,占了男生、男导员、男教授以及一切大学男性的便宜,理工学院那时候男女比例是9: 1。在客观上,也给男校长、男教授、男导员的妻子们小概率的消除了潜在的敌人,在暗中多次帮她们化解了潜伏之中的婚姻危机,维护了家庭的稳定,也算是给和谐社会的和谐家庭,做出了微薄的贡献。

其实,有本事的人,上大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要证,为的是干事儿。

说到这里,我必须要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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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真实记录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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