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讲述的事件,虽然有些曲折离奇,荒诞不经,但本人保证,绝对真实!
我本有着一直深爱着我的妻子,和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在大连这座中型城市,我的收入还算不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这些事情发生以前,本来应该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是,由于我贪婪的欲望,现在的生活,如同炼狱一般残酷。不光是我自己生活这样,就连身边的人,我的至亲至爱,都被我累的倍受折磨一起遭罪,甚至一起沉沦!
我讲述这些,是希望已婚以及未婚的朋友们都能看看我的经历,或许这是值得借鉴的教训!
现在,请大家请静下心来,听我一点一点的讲述……
事情的缘起,由我的一个哥们开始。
这个哥们,眼珠很大,大到公牛看了蛋疼。
不但很大,而且很鼓,鼓到金鱼看了头疼。
不但很鼓,而且白眼很多,多到鸡蛋看了憋屈。
都说这种男人爱好女色,他真的爱好女色,不是一般的爱好女色。
爱好女色也不光他一个人,这事儿,具有着相当广泛的男群众基础。
其实,犯不着谁鄙视谁。
好像男人爱好女色是这个地球必须的需要,女人也没必要呕吐男人的爱好女色。如果不是这样,也就浪费了女人的风情万种。
女人当然不愿意眼看自己青春的颜色,白白做了滚滚长江东逝水。如果不是这样,每天装修地花枝招展,难道像花儿一样,只给太阳看?
其实,女人对于男人,就像花儿渴望太阳!
所以,男人好色并不是错。
但是,爱好别人家的女色,就很不对,何止就很不对,简直就很缺德!
我的这个哥们,就很缺德!
我前妻,在和我离婚之前,做过总结性的发言说:你知道自己为什么倒霉吗?之所以倒霉,就是因为认识了他;我们之所以离婚,也是因为这个王八蛋;这个垃圾,简直就TMD的是万恶之源。要不是他,你怎么会认识那个余悦,如果你不认识那个婊子,我们怎么会有这样惨不忍睹的下场,我们风雨十年,就TMD这样分了,情何以堪!
在我前妻的总结里面说的那个余悦,开始,是我那个哥们的女朋友,后来成了我的情人。
就在此时此刻,我在忏悔。我突然觉得,我就是缺德,人品竟然还赶不上那个上海的周大波。
该从何说起呢?
其实我最初的情人并不是余悦,而是余悦最好的闺蜜,她叫白雯妍。
说起白雯妍,我就更觉得自己很罪恶,更觉得自己很无耻,甚至觉得自己人品还赶不上那个上海的梅诗雨。
我认识白雯妍,也是因为我那个倒霉催的朋友。
说到这里,我也忍不住认为我前妻似乎说得对,我那倒霉催的朋友好像真是万恶之源!
白雯妍,其实是好姑娘,虽然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别人的三儿,虽然三儿有错,但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当三儿的人。
白雯妍最早是我那倒霉催的朋友的客户,而我那朋友当时是我的下属,我算是他的半拉老板。暂且给他个名字吧,他长得黑胖,而且能泡,还他妈能吃,十足的一头猪,就叫他八戒。
我当时在广电局里面混。在局里混,并不代表就是事业单位里面正式编制的高薪一族。其实我是冒牌的。广电局有个每周发行一次的广电报,主要功能就是预报一下每周电视节目;刊登一下每周的花边新闻;帮性病医院做点广告;给缺德药厂卖点假药等等。
那年,我另外的一个厚道朋友承包了这个报纸某些版面的广告。经营一段时间之后,才发觉自己不善于忽悠,不是一棵做广告的好苗子;嘴笨心实,不能胜任一个好老板。于是,就找到了我,许诺给我30%的干股,让我走马上任当二老板。虽然号称老板,但我们是皮包公司、草台班子。厚道朋友和报社主编的关系不错,为了便于骗取客户信任,就把广电局里,广电报的几个办公室给无偿我们使用。
八戒比我到得早,在厚道朋友手下任职广告客户部副经理,广告客户部那时候就俩人儿,一个是经理,另一个是他。那个愚蠢地正职经理,傻得呼呼冒傻气,明知道我是二老板,总是以为我是跑去抢他地盘的。于是就开始心里没数的算计我,阳奉阴违,处处挖我墙角,时时和我作对。我也没和这种人客气的习惯,找了个茬儿让他走人。出乎意料的是,正职要走时,八戒雄起了,说是跟我这种不大度没道德的人,在一起共事,深感不耻。想要揭竿而起,愤而辞职。我没和他废话,
对他说:“要是想滚就趁早!别看我人少,也不差你一个特别能吃的草包胖子!”
他却说:“你怎么能侮辱人呢?我是能吃,我是很胖,但我心系事业,我不是草包!好吧,我承认,我喜欢你的个性,你是我哥,你是我大爷,行不行,我要向你好好学习,我愿和你天天向上。”
于是不走了,我也看得出,他不过是想哗众取宠,让我感觉这胖子重义气,简直和芙蓉姐姐的作秀如出一辙,不过走的革命路线不同,区别在于芙蓉革命成功,摘取胜利果实,八戒演戏失败,当了我的走狗。
白雯妍是八戒的第一个大客户,给了他一个不算小的单。
有了这个单我才知道,原来泡女人,不但可以身心愉悦,还可以工作顺利,可谓种瓜得豆,鱼和熊掌都拿。
八戒认识白雯妍,是因为他女朋友余悦。
余悦是这个故事的主角,我一定要多说。
余悦能成为八戒的女朋友,是因为余悦的前男友。
他的名字暂定倭瓜。
之所以叫他倭瓜,是因为这个人不但老实而且窝囊,不但窝囊,而且无聊,不但无聊而且猥琐。
按照余悦说:他是余悦历任男友之中,对她最好的男人。余悦叫他向东绝对一路向东,一马当先,一骑绝尘,肯定不会跑偏。
倭瓜和余悦一起的日子,一共有将近两年。每天起早贪黑,给余悦做饭,给余悦洗脚,即便和余悦上床,也必须要等到余悦心情好时恩准,每次爱情运动都必须是:“赐” !爱余悦就像爱大米,听上去像是一个好男人。
倭瓜在他的男友任期内,还没等届满,余悦就被当时公司的一个老混蛋找了个机会,给惯例了,惯例了不说,余悦竟被惯例上瘾了。一时想不开,要把倭瓜给甩了。倭瓜知道真相之后,还没等到要发作一把男人的威,余悦却先说要把他解职,立刻惊得跪地求饶,怎耐那时,余悦的心硬的何止是铁,简直就是瓦房店的金刚石,不管怎样求,最终还是散了伙。按照惯例,散伙之后,就做了余悦的那种传说中不是亲哥哥胜似亲哥哥的哥哥。
例余悦的那个老混蛋,必须是已婚。不管老婆是不是悍妇,他在男女关系上却很务实,只把余悦当做彩旗,家里红旗绝对不倒。余悦稀里糊涂的被做了第三者。可惜那时能力不济,虽然也能看出自己的前路见窄,但是没有车到山前必有路,不怕掉进悬崖里的疯狂,没有和那老混蛋血拼的战略战术,只好在和老混蛋露水鸳鸯的同时又和公司的一个帅哥眉来眼去,很快就如胶似漆,好的跟麦芽糖似的,黏黏糊糊,很难分开。
倭瓜败在了余悦的战场上,但并没有气馁,发誓要雄起,要学吴三桂!